内容简介
《诉讼证据法学(第2版)/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立足我国现行证据法律制度,放眼国外证据立法和理论,充分吸收了诉讼证据法学界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并结合诉讼证据实践经验,从方便学生学习、掌握诉讼证据法学课程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出发,按编、章、节体例分总论、证据论、证据规则论、证明论和证据实践论重新设计了教材的理论体系,涵盖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大诉讼证据制度,具有体系的新颖性、理论的前瞻性、内容的全面性、操作的实用性等特点。
《诉讼证据法学(第2版)/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可供高等政法院校、系选作证据学课程的教材,也可作为公安、司法人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业务学习的参考书籍。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诉讼证据法学概述
第一节 诉讼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第二节 诉讼证据法学的理论体系
第三节 诉讼证据法学与诉讼法学的关系
第二章 中外诉讼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神示证据制度
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
第三节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第四节 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第五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证据制度
第六节 新中国证据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章 诉讼证据学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诉讼认识的真理性
第二节 诉讼认识的正当性
第三节 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同一性
第二编 证据论
第四章 诉讼证据概述
第一节 诉讼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诉讼证据和一般证据的区别
第四节 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第五章 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第一节 物证
第二节 书证
第三节 证人证言
第四节 被害人陈述
第五节 当事人陈述
第六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七节 鉴定意见
第八节 视听资料
第九节 电子数据
第十节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第六章 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
第一节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第二节 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
第三节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四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第五节 本证与反证
第六节 主证与旁证
第三编 证据规则论
第七章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节 取证规则
第二节 查证规则
第三节 采证规则
第四节 认定案件事实规则
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节 举证程序规则
第二节 查证程序规则
第三节 采证程序规则
第九章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取证规则
第三节 行政诉讼举证规则
第四节 行政诉讼质证规则
第五节 行政诉讼认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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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证明论
第五编 证据实践论
精彩书摘
其次,必须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法定人员是指法律赋予权利收集证据的人员,包括司法人员和律师等。
最后,任何证据都必须经法庭查证属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对此都作了具体规定。当然,在不同的诉讼中,对不同种类的证据,查证的方式也不相同。如刑事诉讼中,对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面证人的证言,并经查证属实后,方能采用。民事诉讼中对于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其他证据,来审查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值得注意的是,新《刑事诉讼法》在2010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首次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新规定对证据的合法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并非是完全排除,排除的对象仅限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以及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合理解释的物证、书证。
现在完全适用非法证据排除法则的国家极少,一般都在适用该法则的同时,加以适当限制。即使在该法则的发源地美国,排除法则也受到了1984年联邦最高法院判例的强有力的限制。①日本也是在一定范围内承认这一法则。②根据目前我们的国情,我国采取了有限制的排除法则。即把排除分为绝对排除和相对排除,对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必须无条件予以排除,而对于证据的违法取得情形不是很严重的书证、物证,办案人员则有自由裁量权,可以要求相关人员予以补正或解释。同时法律还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的时间、方式、主体、后果以及证明责任的承担等内容。必须注意的是,我们禁止任何违法取证者的违法取证,对之要依法追究违法取证的责任。
坚持诉讼证据的合法性,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特别在刑事诉讼中,更具有特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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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好的,以下是一份针对一本名为《诉讼证据法学(第2版)/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的图书的详细图书简介,该简介完全不涉及原书内容,力求详尽且自然流畅。 --- 图书简介:《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司法裁量与证据适用研究》 (法学前沿理论与实务精要丛书) 导言:重塑审判思维的基石 在现代法律体系的框架下,司法公正的实现不仅依赖于实体法条文的精确适用,更深层次地取决于诉讼程序尤其是证据规则的有效运作。然而,程序规则的僵化与司法实践的复杂性之间,往往存在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本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聚焦于民事诉讼程序中司法裁量权的边界、证据适用的动态平衡以及裁判者心证形成的内在逻辑,旨在为法学教育、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一个深邃而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 本书并非对既有证据规则的机械罗列,而是以审判者视角出发,对程序法在具体案件中的能动性与克制性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剖析。我们认为,证据法学的研究不应止步于规则的“是什么”,更关键在于理解规则在特定情境下的“如何运作”以及“为何如此运作”。 第一部分:司法裁量权的理论基础与现实张力 本部分深入探讨了司法裁量权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理论定位。我们首先追溯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程序控制理念上的差异,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特殊性,论证了司法能动性在证据开示、证据保全及自由心证构建中的必要性。 裁量权的边界划定: 司法裁量并非随心所欲的自由裁量,它必须植根于法律的价值体系和程序正义的内在要求。本书详细分析了影响裁量权行使的法定因素(如:诉讼标的、法律性质、当事人地位)与非法定因素(如:社会公共利益、诚信原则的体现)。 裁量与程序保障的互动: 司法裁量若缺乏有效的外部制约,极易滑向任意性。我们重点研究了上诉审查机制、程序异议制度在约束法官裁量权中的关键作用,尤其关注了“可预测性”在司法裁量中的价值定位。 司法命令权的动态展开: 针对证据搜集和出示环节,法官主动介入的权限(如依职权调查、通知鉴定)是裁量权最集中的体现。本书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勾勒出法官何时应“退后一步”,何时应“主动介入”的行动指南,强调了程序经济与实体真实追求之间的动态平衡点。 第二部分:证据证明标准的精细化研究 传统的证据法往往将证明标准视为一个静止的门槛,但本书认为,在复杂的民事争议中,证明标准是一个可以根据案件类型和风险分配进行精细化调整的参数。 证明标准的相对性与情境化: 我们挑战了“优势证据”或“高度可能”等固定化表述,提出证明标准应随案件的风险分配(Risk Allocation)而变化。例如,在涉及人身权益、环境污染等高风险领域的案件中,证明标准的容忍度应如何调整? “足够可信赖”的量化困境: 尽管法律难以对心证进行量化,但本书尝试从信息熵和概率推理的角度,探讨法官如何将不同的证据价值转化为一个可被审查的“足够可信赖”的判断基础。我们详细分析了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与充分性三要素如何共同作用于最终的证明判断。 反事实推理在证明中的应用: 证据的价值往往体现在对某一法律事实不发生的反向论证上。本书引入了反事实推理模型,帮助理解法官如何排除其他可能性,从而强化对某一待证事实的认定。 第三部分:裁判者心证的构建与外部化 心证是证据法学的核心谜团之一。本书力求将这一主观的形成过程,置于可被观察、可被论证的客观框架之下。 心证的逻辑性与经验性冲突: 证据的审查是一个逻辑演绎和经验归纳的混合过程。我们探讨了经验法则(Experiential Rules)在心证构建中的地位——它们是可修正的,还是固定不变的?本书强调了在心证过程中对偏见(Bias)的自我审视与排除机制。 裁判理由的阐释学: 法官对心证的公开与说理,是实现司法透明性的关键。本书对裁判理由的写作提出了更为精细的要求,指出裁判理由不仅是结论的支撑,更是心证过程的外部化展示。我们分析了无效说理(如循环论证、简单引用、情绪化表达)的类型,并提供了构建严密论证链条的结构化方法。 证据的“排他性”审查: 裁判者不仅要论证“为什么采信此证据”,更要论证“为什么不采信其他可能影响结论的证据或主张”。这种“排他性审查”是确保裁判结论具有说服力的重要环节。 第四部分:程序公正的技术实现与未来展望 本书最后将目光投向了程序公正的技术化保障,特别是面对电子证据、大数据分析等新形态证据的挑战时,传统心证体系如何适应。 信息技术对心证结构的冲击: 人工智能辅助决策在证据评估中的潜力与陷阱。我们探讨了算法推荐的证据权重如何被法官纳入心证考量,以及如何确保技术工具的可解释性(Explainability)成为证据审查的组成部分。 程序保障的跨领域借鉴: 借鉴行政法中的“正当程序”理念,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听证、证据质证环节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建议,确保程序参与的充分性。 结语:追求“可被接受的公正” 《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司法裁量与证据适用研究》旨在引导读者超越对证据规则的碎片化认知,建立一个贯穿于证据发现、审查、采纳与心证形成的系统性思维。本书面向有志于深化司法理论研究的学者、致力于提升裁判技能的法官及律师,以及所有追求程序正义的法律专业人士。阅读本书,是对审判艺术与法律科学的一次深刻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