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1、“美國推理之父”埃勒裏·奎因推理小說係列第一季!
2、埃勒裏·奎因“國名係列”新中譯本!
3、曆史上偉大的偵探推理小說傢!
4、五次獲得美國推理小說的高奬項“埃德加·愛倫·坡”奬!
5、內贈書簽,集齊6張免費拿好書!
內容簡介
《瑞典火柴之謎》講述一個男人躺在荒郊小屋的血泊中,他有兩個名字、兩種職業、兩個傢庭、兩個妻子、一份價值百萬的保險單……到底是因妒成恨的情殺,還是多年積怨的仇殺,或是圖財不成的劫殺?留給眾人的隻有六根使用過的火柴棒……史上拍案叫絕、讓人稱贊的推理大師,陪你展開一場不可思議的推理過程。
作者簡介
埃勒裏·奎因(Ellery Queen),是曼弗雷德·班寜頓·李(Manfred Bennington Lee 1905~1971)和弗雷德裏剋·丹奈(Frederic Dannay 1905~1982)這對錶兄弟閤用的筆名,美國推理小說代名詞,他們堪稱偵探推理小說史上承前啓後的經典作傢,開創瞭閤作撰寫推理小說成功的先例。埃勒裏·奎因也是其小說中的主人公,其角色本身就是一位偵探小說作傢兼超級偵探。年輕英俊的偵探埃勒裏·奎因和他的父親——紐約警察局的警官理查德·奎因是其大多數作品中的主要角色。
精彩書評
埃勒裏·奎因就等於美國的推理小說。
——美國推理小說傢、評論傢安東尼·布徹
多年以來,埃勒裏·奎因的書一直是讓人期待的。
——英國著名女偵探作傢阿加莎·剋裏斯蒂
精巧的布局,嚴密的推理,對待凶手的公平,是的他們的偵探推理小說達到瞭輝煌,是彆人難以逾越的。
——新西蘭知名偵探作傢奈歐馬許
目錄
第一章 悲劇
第二章 蹤跡
第三章 審判
第四章 陷阱
第五章 真相
精彩書摘
“……這是一齣悲劇,‘先生’,而劇中的主角是徵服者沃恩。”
“特倫頓市是新澤西州的首府。根據一九三〇年的人口普查,該市人口(包括大人、小孩在內)共有十二萬三韆三百五十六人。這裏最初的名字是特倫特鎮,這是為瞭紀念皇傢地方長官威廉·特倫特。(你知道嗎,剋洛彭海姆先生?)這座城市就坐落在特拉華河畔,而特拉華河毫無疑問是美國最美麗的河流之一。”
一個身材乾癟瘦小的男人小心謹慎地點瞭點頭。
“特拉華河?聽著,這可是喬治·華盛頓戰鬥過的傳奇之地啊。一七七六年聖誕節時,他們把那些現在被稱為雇傭軍的傢夥們從這裏趕走瞭。”大塊頭的胖男人舉起手中的陶土杯喝瞭一大口啤酒,繼續說,“那天風雨大作,老喬治在帶領他的隊伍準備駕船橫渡特拉華河時碰上瞭雇傭軍。他們毫發未損,完勝這幫強盜。這就是曆史,發生在哪裏?特倫頓,剋洛彭海姆先生,就是在特倫頓!”
剋洛彭海姆先生一邊揉著他乾瘦的下巴,一邊傷感地低聲嘀咕著什麼。
“為什麼,”胖男人砰的一聲放下啤酒杯說,“你知道嗎?特倫頓曾經差一點兒就成瞭這個國傢的首都!事實上,一七八四年的國會會議就曾經在這個小鎮裏舉行,剋洛彭海姆先生,其中一個重要的議題,就是投票選齣特拉華的哪一側將成為聯邦政府所在地!”
“可是,”剋洛彭海姆先生小心翼翼地指齣,“首都是在華盛頓啊。”
那個胖男人冷笑著說:“政治,剋洛彭海姆先生,這就是為什麼……”
他是個古怪的大塊頭,外錶看上去有些像赫伯特·鬍佛美國第三十一位總統。,他連珠炮似的嚮剋洛彭海姆先生那乾癟的耳朵裏灌輸著特倫頓的光榮曆史。鄰桌的一位戴著夾鼻眼鏡的瘦高年輕人一邊品嘗著他麵前的豬蹄和德國泡菜,一邊饒有興趣地聽著他的長篇大論。但是,他聽瞭半天也沒弄明白這個胖男人要嚮這位膽小的剋洛彭海姆先生推銷什麼。是什麼呢?特倫頓城?這似乎不大可能……
謎題在他從剋洛彭海姆先生口中反復聽到“啤酒花”“大麥”這些詞後纔被揭曉,剋洛彭海姆先生顯然是個啤酒釀造商,而這個胖男人無疑是當地商會的代錶。
“還有比這更理想的釀酒場地嗎!”胖男人滿臉堆著笑說,“啊,這裏,參議員!現在看看這兒,剋洛彭海姆先生……”
謎團解開瞭,那個瘦削的年輕人也沒有再聽下去。麵對啤酒,他現在的任務隻是對付手邊的美味佳肴,再也沒有影響他食欲的話題瞭。
胖男人已經離開半個鍾頭瞭。斯泰西-特倫特飯店的酒吧雖然不大,但是顧客很多。身著紅白相間製服的服務生穿梭在他周圍接待著客人,木製吧颱後玻璃杯正在叮當作響,他卻覺得自己像是身處陌生之地的過客。斯泰西-特倫特飯店坐落在政府西街,首府大廈的旁邊。店裏的客人經常說著另外一種他聽不懂的語言——空氣中充斥著有關立法的爭論。瘦高的年輕人嘆瞭口氣,他對這些政治小團體一點兒概念都沒有。
他叫來服務生,要瞭一份蘋果派和一杯咖啡,順便問瞭下時間。八點四十二分,還可以。他正要……
“埃勒裏·奎因,你這個老狐狸!”
他吃驚地抬起頭,發現一個外形像他一樣瘦瘦高高的年輕男子正微笑著嚮他伸齣手來。
“怎麼啦,比爾·安傑爾,”埃勒裏說,他的聲音中充滿瞭喜悅,“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比爾,坐啊。你是從哪裏冒齣來的?服務員,再來一杯啤酒!你到底是……”
“你能不能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提?”年輕人笑著坐下,“我看你還是像原來那樣急躁,像是破膛而齣的子彈。我剛纔隨便往裏看,想看看有沒有什麼熟人,打量瞭足足有一分鍾纔認齣你這個醜陋的愛爾蘭人。你最近怎麼樣?”
“不好不壞,我記得你是住在費城吧。”
“是啊,我來這兒是處理點私人業務。你還在做偵探嗎?”
“狐狸脫瞭皮,”埃勒裏引用瞭一句諺語,“也改變不瞭習慣。你想聽聽這句話用拉丁語怎麼說嗎?噢,對瞭,我深厚的古文功底一嚮使你抓狂。”
“你還是老樣子,這次來特倫頓做什麼?”
“隻是路過,我剛從巴爾的摩辦案迴來。啊,比爾·安傑爾。我們真是好久不見瞭。”
“是啊,該死的,已經快十一年瞭。不過狐狸還是老樣子。”安傑爾的黑眼睛中透齣一種堅毅和剋製,但是埃勒裏覺得在他們久彆重逢的喜悅之下,一種憂慮隱隱齣現,“我怎麼樣?有沒有什麼變化?”
“魚尾紋已經爬上瞭眼角,”埃勒裏挑剔地說,“猛犬一樣的下巴不見瞭,鼻孔比以前收緊瞭些,鬢角的頭發也更稀疏瞭。削尖的鉛筆刺破瞭衣袋——說明你工作努力,還像從前那樣不拘小節,衣服沒有熨過,但裁剪得很閤體。自信和謹慎在你的身上交替齣現……比爾,你已經老瞭。”
“這隻是你的推論。”安傑爾說。
“這些隻是外錶,從本質上說你還沒變。還是那個喜歡打抱不平,對抗世上一切不公正的小夥子,還是那個英俊的小狗。比爾,我在報上看過有關你的報道。”
安傑爾有些臉紅,他端起酒杯:“他們從來都是鬍說八道。那個加裏案件靠運氣纔能有所突破。”
“運氣?我一直密切關注著這個案子。桑普森——那個紐約地方檢察官——告訴我說那是全年最齣色的調查案例。他預言你將大有可為。”
年輕人靜靜地喝瞭幾口啤酒:“即使有什麼前途也不是在這個有錢人的世界裏,”他聳瞭聳肩,“我大概隻能在打完颱球後,在一些壞脾氣且口臭的老山羊麵前,辯護一些微不足道的小案子。”
“你一直是思想保守的人,我記得你在大學時期有很嚴重的自卑心理。”
“可憐的人從不……”安傑爾咧嘴笑瞭笑,露齣他的小白牙,“哦,不說瞭。你這個傢夥在引我上鈎。老奎因警官怎麼樣,我喜歡那個老鳥。”
“他很好,多謝你的掛念。結婚瞭嗎,比爾?”
“還沒有,謝謝你。在我認識的那些姑娘中,沒錢的都覺得我很古怪,至於有錢的姑娘,你也不會明白我對她們的看法。”
“其實我覺得有些女孩兒還不錯,”埃勒裏輕輕地嘆瞭口氣,“你那迷人的妹妹怎麼樣瞭?”
“露西還不錯。當然,她結婚瞭,嫁給瞭一個旅行商人——喬·威爾森。非常不錯的傢夥,抽煙、喝酒、賭博、打老婆,這些惡習在他身上統統找不到。你一定會喜歡他的。”安傑爾看瞭看他的手錶,“我猜你對露西應該印象不深。”
“印象不深?記得那時我還是個毛頭小夥,一看到她就會心跳不止。”
“她還像從前那麼迷人,他們在費爾濛特公園附近有一處小房子。作為一個中産階級商人,喬乾得還不錯。”
“那現在,現在,”埃勒裏急切地問,“他在做什麼生意?”
“他主要經營一些珠寶首飾、小擺設、小玩意之類的,都是些廉價的便宜貨。”比爾的話語中透齣一絲苦澀。“如果我給瞭你一個錯誤印象,那麼我更正一下。說實話,喬有自己的産業,比那些流動的攤販要強一些。他聲譽不錯,勤奮努力,白手起傢,是一個獨立奮鬥的人。但我總覺得我的妹妹應該過更加富裕的生活……”他皺著眉頭說。
“一個男人,靠正當手段和踏實勤勞到各地推銷商品謀生到底有什麼不好?你真是個該死的勢利鬼!”
“沒錯,你說的對極瞭。我也覺得我的想法愚不可及。他和露西相親相愛,生活得非常幸福,他總是竭盡所能,讓她生活得更好。像凱撒說的那樣,讓我煩惱的是生活瑣事。”
“你這就是自找麻煩瞭。”
“你說對瞭,一種自責心理總是睏擾著我。我住在市中心,所以沒法常去看露西。這一點讓我很是內疚,喬常年齣差在外,她一個人在傢一定很孤獨。”
“哦,”埃勒裏說,“原來你在為她煩惱啊。”
比爾·安傑爾沉思瞭片刻:“我親愛的老朋友,跟從前一樣,什麼事都瞞不過你的眼睛,你在這些方麵簡直像個魔法師。我的煩惱在於,他常常不在傢,一周裏總也有個四五天。這樣已經快十年瞭——從他們新婚伊始一直持續到現在。當然,他有輛汽車。雖然我有著令人討厭的本性——懷疑一切,但是我也沒理由認為他外齣不是為瞭工作。”他又看瞭看錶,“瞧,埃勒裏,我得走瞭,九點鍾我和我的這個妹夫在附近還有約會,現在隻差十分鍾瞭。你什麼時候迴紐約?”
“一迴到我的老杜西車上就走。”
“那輛杜森堡!天啊,你還開著那輛老古董車?我還猜你是不是早就把它捐贈給博物館瞭呢。你願意在迴去的路上跟我做個伴嗎?”
“比爾,那太好瞭!”
“那你能等我一個小時左右嗎?”
“當然,如果你願意,等你一晚上都行。”
比爾站起來,他慢慢地說:“我想我跟喬應該不會耽誤很長時間。”他略一思忖,當他再次開口時,他的語氣又恢復瞭正常,“我今晚無論如何一定要去紐約。明天是星期天,我必須在那裏會見一位客戶。我打算把車留在特倫頓。你待會兒在哪裏?”
“在旅館大堂。今晚我們能在一起嗎?”
“希望如此,一小時後再見。”
埃勒裏先生舒展瞭一下身體,看著老朋友的背影消失在衣帽間那邊。可憐的比爾!他總是用自己寬闊的肩膀來扛彆人的重擔。他想瞭一會兒比爾要和他的妹夫會麵的緣由,然後他聳瞭聳肩,告訴自己這與自己無關。他要瞭第二杯咖啡,伴著這杯咖啡,他一邊等,一邊想:既然有瞭這樣一個充滿活力的旅伴,那麼荷蘭隧道的死亡之旅也就算不瞭什麼瞭。
這就是命運的捉弄,盡管在這時,埃勒裏·奎因先生還沒有意識到將要發生的一切,但是他和威廉·安傑爾先生,注定不會在六月一日這個不冷不熱的夜晚離開特倫頓瞭。
……
前言/序言
序言
假如我的個人意見能夠作為評判的標準,那麼一直忠實追隨著埃勒裏·奎因的推理癡迷者們,一定能夠發現他的最新成就是多麼的令人驚嘆!
作為埃勒裏·奎因最狂熱的崇拜者之一,我一直認為,在這個世界上如果還有什麼比人的生死倫常更加理所當然的事,那就是帶有奎因特色的係列化標題。從一九二九年的《羅馬帽子之謎》到一九三五年的《西班牙披肩之謎》,他那富有藝術性的係列書名如慣例般雷打不動。我還以為這種一緻性會一直存續下去……或者至少是在有限的地名沒有用完之前。
但是突然,就像七月飛雪……《半途之屋》!
“這是你的錯,”我一聽到這個消息,就急不可耐地跟埃勒裏說,“研究你的作品這麼多年瞭,它們教會瞭我對任何事都問‘為什麼’。那麼,這是為什麼?”
埃勒裏看上去有點吃驚:“這又有什麼區彆J.J”
“也許這是無可厚非,沒什麼大不瞭的。隻是——這就像你在讀G·K·切斯特頓著名偵探小說作傢,英國古典風格。新短篇的時候,忽然看到布朗神父切斯特頓筆下的著名係列偵探,文雅睿智。嘴裏蹦齣一句‘混蛋!’。”
“這還真是個不恰當的比喻啊。”埃勒裏反駁道,“我敢保證切斯特頓是不會高興的。”接著,他又吃吃地笑瞭起來,“當然我也可以很輕鬆地構思齣這樣一個場景。布朗神父在這時如果不高喊‘混蛋’,那纔真是不閤邏輯。”
我跟埃勒裏之間的辯論從來都是這樣毫無理性的。“如果你一定要這樣,”我說,“那我也沒什麼辦法。但是你看,你還沒有迴答我的問題呢。”
“這非常簡單,是該亞辜負瞭我。”
“誰?”
“該亞,大地之神。”
“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把所有能用的地名都用光瞭嗎?算瞭吧,埃勒裏,你自己也很清楚,這根本就是鬍說八道。”
“開玩笑的時候彆那麼嚴肅,好歹笑笑吧。”
“嚴肅一點兒好不好!我已經看過初稿,我用瞭這輩子全部的理解力,也搞不明白為什麼你不把它叫……呃,比如說……”我一邊說著,一邊在想,實際上,在來的路上,我為瞭這個名字絞盡腦汁。不過在我想齣來之前,他已經說齣口瞭:“你不會是想說類似《瑞典火柴之謎》這樣的名字吧,對不對?”
“我的天,”我大叫道,“你簡直就跟魔鬼一樣。沒錯,這標題哪裏不好瞭?不正好符閤一貫的書名規律嗎?”
“但是,J. J.”他嘟囔著,“它們可不是瑞典的火柴。”
“彆耍我瞭,埃勒裏。我當然知道那不是瑞典的火柴。但是,《希臘棺材之謎》裏的棺材原本也不是希臘式,可你還是用瞭《希臘棺材之謎》這個書名,是不是?《法蘭西粉末之謎》也跟巴黎化妝品八竿子打不著啊。特彆是《荷蘭鞋之謎》,這標題跟荷蘭木底鞋根本沒什麼關係吧!所以,用這種蹩腳的藉口可沒法說服我。”
他咧嘴笑瞭起來:“其實——是埃拉·艾茉蒂幫我取瞭這個名字,這名字實在是太貼切瞭,我實在沒辦法不用。”
“你在故事裏就是這麼寫的,”我突然插嘴說,“可是我不相信。而且,到現在我也不相信。”
“看來你今天心情不錯啊,不是嗎?剛纔你說我的解釋是鬍說八道,現在又說我是個騙子。”
“埃拉·艾茉蒂!我看是埃拉·迪斯陶特
艾茉蒂的英文原名為amity,意為友好、和諧,J. J.取詞的反義迪斯陶特(distort)意為歪麯、扭麯。
“不對。全是她摺騰的,你現在跟那個女人攪到一塊兒去瞭?”
“你真是越來越離譜瞭。”
“《半途之屋》,好吧,勉強湊閤——”
“勉強湊閤!為什麼,看起來你根本沒感受到這個標題的美啊。”埃勒裏揮舞著手臂說,“我是說這個標題對於威爾遜案件來說。在這無可救藥的浪漫故事中,特倫頓小屋就是中心,存在的中心,聚集的中心。在那裏,他獨享著他的孤獨,感受著他的存在,沉溺於他的靜止,鬱鬱於他的遲疑。他如行星運動般規律地穿梭於紐約和費城之間,而這間小屋則恰好是軌道的中心點。多麼巧妙的名字啊!”
我敢肯定當時我的嘴是大張著的。
“還有它對偵探小說元素的適用性,簡直就是完美無缺啊!你要問為什麼,我告訴你,J. J,‘半途之屋’這個名字的確意味深長啊!”埃勒裏大聲叫嚷,異常興奮。
“我倒是沒覺得,”我皺著眉說,“如果小屋要是在紐瓦剋或伊麗莎白——那會有什麼區彆——難道還得叫四分之三途之屋?”
“噢,你彆這麼摳字眼好不好,”他有些不耐煩地說,“實際上,特倫頓也不是百分之百精確的位於費城和紐約的正中點。埃拉的這個標題就是詩的破格。哦,我現在純粹是在比喻。從邏輯的觀點來看,被害者死於半途之屋這個中途停留地,這個中心,這個搖擺不定之所。這個事實隱含著什麼重要的意義?這又提齣瞭一個什麼邏輯性的問題?你和我一樣清楚,而且你知道這一切……”
“好吧,好吧,”我喃喃地說,“我相信你——”
“還有,彆忘瞭凶手,”埃勒裏興奮地揮舞著他的煙鬥,大喊著,“就犯罪過程來說,半途之屋對凶手代錶著什麼?這纔是重點。如果我沒有辦法迴答這個邏輯性問題,我就不會得齣那個罪犯不得不知曉的結論——”
而這,就是埃勒裏給我的答案。如果你對他的迴答還是感到睏惑——在埃勒裏如此“清晰明瞭”的迴答之後,有些“小地方”可能還很模糊——我的建議是,趕快讀這本威爾遜案件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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