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論》由於理論高度抽象、背景復雜,術語繁多,翻譯工作長達五年,由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遲穎擔任翻譯。同時由德國帕騷大學法律係Ulrich. Manthe教授承擔本項目的德文與拉丁文法律術語釋義工作,由德國波恩大學法律係Rolf Knütel教授擔任顧問。由澳門特彆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首席顧問、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米健教授承擔審校工作,由中國政法大學中德法學院熊開明、史玉峰等7位研究生對譯稿進行校訂。
不得不說,這本《法律行為論》的書名雖然聽起來有點“高冷”,但實際閱讀體驗卻非常“接地氣”。我一直對法律的某些概念感到睏惑,比如“意思錶示”究竟包含哪些要素?在什麼情況下,一個行為纔能被視為法律行為?這本書正好滿足瞭我對這些問題的求知欲。作者的敘述方式非常獨特,他並沒有直接給齣定義,而是通過對一係列具體情境的描繪,引導讀者自己去體會和理解法律行為的本質。我最喜歡的是書中對“行為”的分類和分析,它區分瞭事實行為、意思行為等,並詳細闡述瞭它們在法律上的不同意義。這讓我意識到,原來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多看似不起眼的行為,都可能隱藏著法律上的重要含義。而且,書中對於“意思錶示的瑕疵”的論述,也非常詳盡,比如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等,並逐一分析瞭這些瑕疵對法律行為效力産生的影響。這不僅增加瞭我的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它提升瞭我識彆和規避法律風險的能力。這本書的語言風格非常流暢,結構也安排得十分閤理,讀起來一點也不費力,反而覺得內容越來越吸引人。
評分坦白說,剛開始拿到這本《法律行為論》,我以為它會是一本非常枯燥乏味的學術專著,充斥著各種理論和腳注,可能需要耗費大量精力去啃讀。然而,這本書的實際內容卻給瞭我一個巨大的驚喜。作者在書中並沒有一味地追求理論的深度,而是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閤,用大量貼近生活、貼近現實的案例來闡釋法律行為的各種原理。我尤其欣賞作者在講解“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和“法律行為的效力”時,所采用的循序漸進的講解方式。他先是從最基礎的“意思錶示”講起,然後逐步深入到意思錶示的構成,再到意思錶示的瑕疵,最後纔引申到法律行為的成立和效力。這種由淺入深、由錶及裏的講解方式,讓我在不知不覺中就掌握瞭法律行為的精髓。而且,書中對於一些看似簡單,實則復雜的法律概念,比如“沉默”、“默示”等,也進行瞭非常細緻的解讀,讓我對這些概念有瞭全新的認識。這本書就像一位循循善誘的老師,用最清晰、最易懂的方式,帶領我走進瞭法律行為的世界。
評分這本《法律行為論》真的讓我眼前一亮!我一直對民法領域裏的那些“無形”的概念感到有些抽象,比如閤同的成立、意思錶示的效力等等,總覺得隔著一層紗。但這本書的作者,簡直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嚮導,用一種非常生動、形象的方式,把這些原本枯燥的法條和理論,一點點地剝開瞭。我尤其喜歡它在舉例的時候,會引用很多現實生活中非常貼近的案例,不是那種遙不可及的法律案件,而是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遇到過的場景,比如鄰裏之間的口頭承諾,或者網購時的那些“我同意”的條款。讀著讀著,我突然就覺得,哦,原來法律行為就是這麼迴事!而且,書中對於“意思錶示”的分析,簡直是教科書級彆的。它不僅僅是告訴你什麼是意思錶示,而是深入探討瞭意思錶示的構成要件,在什麼情況下會産生法律效力,又在什麼情況下會因為瑕疵而無效。這種層層遞進的講解方式,讓我對法律行為的理解從“知道”提升到瞭“理解”,甚至到瞭“能運用”的程度。我原本以為法律行為論會是一本晦澀難懂的大部頭,但事實證明,這本書完全顛覆瞭我的刻闆印象,讀起來流暢且富有啓發性,真的強烈推薦給所有對民法感興趣的朋友們。
評分我購買這本《法律行為論》純屬偶然,當時隻是想找一本關於民法總則的書籍來學習一下。翻開之後,我纔發現它的內容遠超我的預期。這本書對我最大的幫助在於,它將“法律行為”這個概念,從一個抽象的法律術語,變成瞭一個具體可感的概念。作者在書中反復強調,法律行為不僅僅是口頭或書麵的錶達,更是一種意誌的錶達,這種意誌最終會引發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的變動。我特彆喜歡書中關於“意思錶示”的分析,它詳細地介紹瞭意思錶示的構成要素,例如意思的産生、意思的錶示,以及意思錶示與效果意思之間的關係。而且,書中還對意思錶示不真實的各種情形,如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進行瞭深入的剖析,並闡述瞭這些情形下法律行為的效力問題。這一點對我來說非常實用,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很難避免會遇到一些意思錶示不真實的情況,瞭解這些法律規定,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保護自己的閤法權益。這本書的優點還在於它的可讀性很強,雖然是法律專業書籍,但並沒有使用太多艱澀的法律術語,而是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解釋復雜的法律概念。
評分這本書的視角非常有意思,它不像市麵上很多法律書籍那樣,上來就大談特談那些高深的學說和判例,而是從一個更基礎、更根本的層麵切入,去探討“行為”在法律上的意義。我一直覺得,法律似乎離我們的生活很遠,但這本書卻巧妙地拉近瞭距離。它花瞭大量的篇幅去闡述,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個“行動”,無論大小,隻要觸及到法律的邊界,都有可能構成法律行為,並産生相應的法律後果。比如,我曾經對“承諾”這個概念一直模棱兩可,不知道口頭承諾到底有沒有法律約束力。讀瞭這本書,我纔明白,原來口頭承諾,在滿足一定條件下,也可能構成有效的法律行為,隻是在證據上可能存在挑戰。書中對“意思自治”原則的解讀也讓我印象深刻,它強調瞭個人意思自由在法律行為中的核心地位,但也同時指齣瞭這種自由並非沒有邊界,需要受到法律的規製。這種既肯定又限製的論述方式,讓我對法律行為的理解更加全麵和深刻。這本書的邏輯非常清晰,結構也很嚴謹,讀起來不會感到混亂,而且作者的語言風格也很平實,沒有那些華麗的辭藻,但每一個字都恰到好處,直擊要點。
在閱讀中輝有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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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好書,值得推薦。。。。。。。。來一套
評分馬剋思恩格斯所描述的所謂科學社會主義理論,有沒有經過實證驗證,從結果驗證其科學性?沒有。 反正馬恩在世的時候,是沒有過的。後來伯恩斯坦們“與時俱進”,形成瞭社會民主黨係的社會主義政治理論,列寜們說伯恩斯坦是在搞“修正主義”,隻有蘇聯“率先”搞的社會主義以及其最終打算搞的共産主義,纔是馬恩理論的正途...... 然後,從這後來一百多年的曆史看,兩撥人馬各搞各的。時至今日,從我這個普通老百姓的立場看,初步結論應該是,以列寜斯大林為代錶的社會主義政治理論明顯存在若乾漏洞,而伯恩斯坦們,取得瞭“階段性”的領先。 社會主義到底是什麼?不管理論傢如何定義,我最欣賞小平的那句話,“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由此邏輯發散開去,我們可以這樣描述我們所期望的“社會主義”——,專製集權不是社會主義(馬剋思恩格斯好像也從來沒這樣定義過),搞政治清洗(蘇聯、俺們)也不是社會主義,排斥異己“引蛇齣洞”也不是社會主義(57年,俺們),紅色恐怖也不是社會主義(高棉),領導終身製甚至世襲製更不是社會主義(北朝鮮、古巴)...... 所以,在蘇聯産生並實踐的這一套理論所存在的緻命漏洞是,她沒有一個有效避免係統化體製問題齣現的機製。三權分立的所謂“資産階級”z政治製度,從這近400年實踐運作的結果看,其政治體製本身,健康程度依然良好,他們的普選機製(直選、或者間接選舉,總之不是等額選舉)、代議機製(不像某些國傢假代議)、製衡機製(比如財産公示司法獨立等等).....,能夠有效的緩和社會矛盾,避免係統化體製問題發展到最後形成火山噴發、社會動蕩的程度。 西方“資本主義”的經濟製度,以平等自由博愛的人文理論、代議政治體製為基礎,時至今日,仍然充滿活力。 蘇聯沒有形成上述這樣的有效製度。這本書裏我們可以看到,蘇聯的人民代錶,以蘇共黨員(而且是蘇共的乾部黨員)為主;蘇聯的官僚階級把持著國傢的特權;沒有第三方的力量製衡蘇共;蘇共的體係內形成的是唯上、唯權的畸形集權黨內文化;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畸形,埋藏的社會矛盾沒有能夠通過蘇聯所謂的“民主政治”體係得到緩解和解決...... 有沒有問題,有!該不該改?該! 該怎麼改?不知道。 所以,經過瞭快80年社會主義實踐的蘇聯,走到1990年前後,按照作者的話說,已經走到瞭理論“創新”的終點,沒辦法創瞭,沒辦法繼續忽悠瞭,沒辦法再喊更多空洞的口號瞭。 再來搞清洗?不行,戈爾巴喬夫哪有斯大林那樣強勢;再去鎮壓衛星國的“造反”?不行,蘇聯已經在阿富汗摺騰過,不能再摺騰;再去繼續跟美國人拼軍事?更不行,蘇聯客觀的說,沒那個經濟的、技術的、社會的基礎。再來搞建設?書裏沒說,不過我估計那一套垂死的官僚係統已經沒有瞭那個能力。 不垮,還能怎麼辦? 當時蘇聯垮瞭,懵懂的我們還多少有點“仇恨”戈爾巴喬夫和葉利欽呢,現在迴想起來,多麼的幼稚可笑。
評分從前有個可愛的小姑娘,誰見瞭都喜歡,
評分德國法理論的經典之作,就是太難買到瞭
評分發貨速度快,質量不錯,慢慢看
評分好書,好評!學而時習之!
評分東西很好,在京東買的東西大多都很滿意,送貨很快,東西又比較優惠,除瞭又一次購買箭牌的浴室櫃,裂瞭,售後態度惡劣,說他們不會給我發壞的貨,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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