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应急管理丛书:应急预案管理》详细介绍了应急预案的概念、特征、功能、作用逻辑、法律性质、体系构成,还描述了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与衔接等内容,适合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从事应急管理实际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公共管理、社会管理、社区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学者与师生阅读,也可作为此类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教材。
作者简介
李尧远,河南济源人,管理学博士,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2005年任职以来,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国家公务员局、陕西省社科基金等科学研究项目十余项,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优秀论文奖等奖励十余项。
马胜利,陕西旬邑人,陕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值守处处长,陕西省应急管理学会理事。长期从事应急管理工作,参与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公众应急指南》及部分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
郑胜利,陕西眉县人,陕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值守处副处长,陕西省应急管理学会理事。长期从事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参与了《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公众应急指南》及部分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在《中国应急管理》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曾参与国务院应急办委托的《中小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及省应急办的《省级应急预案结构化标准研究》等重点课题。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章 应急预案概述
第一节 应急预案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应急预案的作用逻辑与功能
第三节 应急预案的性质与法律要求
阅读材料
第二章 应急预案管理概述
第一节 应急预案管理的概念与内容
第二节 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与方法
阅读材料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一节 美国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节 我国当前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三节 我国应急预案体系的发展
阅读材料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形式化描述与内容
第一节 应急预案的形式化描述
第二节 应急预案的结构、要素与内容
阅读材料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一节 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和原则
第二节 应急预案编制的阶段与程序
阅读材料
第六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一节 应急预案演练的概念、意义与分类
第二节 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与目标
第三节 应急预案演练的程序与内容
阅读材料
第七章 应急预案的评估
第一节 应急预案评估的概念与内容
第二节 应急预案评估的方法
阅读材料
第八章 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一节 应急预案衔接的概念、要求与内容
第二节 应急预案衔接的措施
阅读材料
附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精彩书摘
“例如,北京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在定义各类预案时,交替使用“计划”和“规范”两词加以描述,这正生动地揭示了当前应急预案同时作为工作计划和法规范的双重属性。通过应急预案来创设、补充若干必要的制度以弥补立法上的不足,是受制于现实条件的一种过渡性安排。随着应急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预案中的内容正不断被立法所吸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等等,无不表明了立法机关的这种努力。尽管如此,“以案代法”的局面仍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根本改变,预案中具有法规范属性的内容还将长期存在下去。那么,从规范形式上将一定层级的应急预案上升为正式的行政立法,即“变案为法”,从而保证预案中的法规范内容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就应该是法治国家原则的必然要求,而不仅仅是在形式上对”名实相副“的空洞追求。
二、应急预案及其体系建设的法律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这些法律法规为我国预案编制的规范化和预案体系建设的完整化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第十六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
前言/序言
应急管理丛书:应急预案管理 [Emergency Plan Management]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