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香港中文大學專傢力作
《傢族企業治理:華人傢族企業傳承研究》不僅適閤傢族企業的創始人、高層領導及其傢人、員工,也適閤企業谘詢顧問、高校師生、研究機構及相關行業從業者。《傢族企業治理:華人傢族企業傳承研究》觀點科學,一針見血,但內容極其通俗易懂,完全為中國企業量身定做。
案例均為著名的華人品牌企業,非常有代錶性。
在內地,一方麵因為部分在改革開放後纔創立的民營企業快將進入接班換代階段,個彆“富二代”——他們又大多為獨生子女——能否順利接班或是否有興趣接班等問題,近年來成為瞭社會關注的焦點;另一方麵則是那些在改革開放過程中迅即緻富,身傢暴升,並且成功躋身中國富豪榜的富豪很多先後中箭下馬,不是財富急速被蒸發,便是惹上官司,有些甚至鋃鐺入獄,因而同樣令人議論紛紛。無論是獨生子女在繼承過程中錶現得未如理想,或是意興闌珊、欲拒還迎;還是創業一代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下打拼過程中的如履薄冰、步步為營——大傢均十分清楚,他們傢族的福祉,與企業的命運,其實唇齒相依、休戚與共。華人社會一般相信,傢族企業的本質,並非純粹的商業活動,而是常常關乎傢人親屬的情感與福祉,並滲入瞭孝悌忠信、倫理關係及親疏有彆等文化價值與道德傳統,因而不能單從商業經濟的層麵入手,置其他範疇的問題於不顧。至於深入認真地研究華人傢族企業的發展軌跡、結構模式、管理哲學及傳承特徵等等,則肯定更能幫我們較為全麵地理解問題。
《傢族企業治理:華人傢族企業傳承研究》所收集的9篇有關華人傢族企業發展與傳承的文章,主要來自香港的專傢、學者演講稿的修訂版本,可讀性極高,希望能成為相關研究專傢、學者、經營者、學生及大眾的有趣讀物。
內容簡介
《傢族企業治理:華人傢族企業傳承研究》收錄的第一篇文章來自鍾寶賢教授。鍾教授從一批來自新加坡國傢檔案的“餘鶴鬆書信檔案”中找到不少鮮為人知的數據,從而勾畫齣餘仁生傢族的傳奇故事。
同樣利用曆史檔案的數據,陳麗蓮女士從一批在上海圖書館的“盛宣懷檔案”中找到鄭觀應的書信檔案,並結閤鄭氏的傢書、文章、著作和遺書,以瞭解澳門鄭觀應傢族在傢庭教育和文化傳承方麵的特色與內涵。
學術界過去對於華人社會的傢族結構及繼承製度問題,隻會單從法律層麵入手,或隻會集中於曆史視野,甚少站在社會發展與製度變遷的立場上觀察問題,尤其缺乏一些從傳統走進現代或是對中西文化相互撞擊所産生的思想及價值轉變上的比較分析與追蹤。針對這一問題,鄭宏泰博士、黃紹倫教授在此基礎上,撰文先展開對中國傳統宗法及傢庭製度進行再考察,繼而用一個亦中亦西的何東傢族的個案為分析對象,深入討論傳統到現代,以及東西文化相互撞擊下一些值得玩味但過往又較少思考的繼承問題。蔡誌祥教授提齣華人傢族企業的延續與否,取決於製度與結構。為瞭說明此一核心問題,
蔡教授嘗試從以傢族及宗族為藍圖的企業入手,分析其延續和斷裂的過程,從而提到長期的文化構成。
馮邦彥教授以管理經營的角度,探討馮氏利豐集團這傢亦中亦西的百年老店故事。文中,馮教授以利豐的曆史發展源流作為開展,分析瞭利豐在各個發展階段在經營策略、管理模式、經營角色上的特點。
鄭會欣教授以曆史學的視野,以及對政治問題的敏銳觸角,闡述董氏東方海外在二戰後大時代的崛起和事業發展上的特點,當中對董浩雲的經營方式有極其細緻的描述,令人難忘;而董浩雲的社會網絡部分,又清楚地告訴讀者這方麵的“無形資本”其實對傢族企業的發展與經營同樣極為重要。
針對以往研究常常從價值觀或文化的角度探討創業精神的傳承,而忽視正式製度,如治理結構對於代際創業價值的問題,李新春教授及硃沆博士等的文章則利用李錦記的個案作齣深入的闡釋。
對日本傢族製度、文化及企業研究極有心得的官文娜博士,挑選瞭名聞中外的樂氏同仁堂個案作為分析華人傢族企業發展與傳承的切入點。
周文港先生通過對霍英東傢族及其傢族企業的考察,分析一個資産龐大,卻未進行大規模上市的傢族企業如何安排子孫繼承的問題。
作者簡介
鄭宏泰,鄭博士先後在香港大學考獲工商管理學士、哲學碩士及哲學博士學位,2003年起在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任研究助理教授之職,2011年9月轉到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任社會及政治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鄭博士主要從事華人傢族企與港澳社會政策等研究,並在不同報刊及國際期刊上發錶相關論文數十篇、專書十數本。
周文港,周博士於浸會大學一級榮譽畢業,後在香港大學香港人文社會研究所(亞洲研究中心)取得哲學博士學位。周博士主要研究政商關係、國傢與社會關係、兩岸三地傢族企業、區域經濟融閤、社會政策、當代中國、香港研究、颱灣研究等,曾發錶多本有關書籍及論文。
目錄
薪火相傳
餘仁生傢族的創業、傳承與應變
引言
故事開端
承辦餉碼
南下馬來亞
開發邊陲地
稅田上的“仁生”雜貨店繼承危機與應變
結語
鄭觀應傢族的傢訓與三代傳承
引言
鄭觀應的父親一代
鄭觀應的昆仲一代
鄭觀應的子侄一代
傢訓傳承
“富不過三代”?
結語
何東傢族的繼統與傳宗
引言
華人社會的繼承傳統
何東傢族的個案
傳宗接代與過繼
妻妾成群與嫡庶
情婦與私生子
諸子均分下的競爭
女性遺囑的時代意義
結語
三代魔咒?婚姻、繼嗣與華人傢族企業的結構
引言
宗族藍圖的商業:閤夥、分傢與清盤
陳照南遺囑與“傢”和“族”的結構問題
跨代繼承與傢族結構的關係:乾泰隆與元發行
祖先與傢族企業的製度與結構
百年利豐基業長青的經營管理之道
引言
利豐的崛起:與時俱進的經營策略
管理模式蛻變:從傢族企業到現代跨國集團
經營角色蛻變:從中間商到全球供應鏈經理人
獨特的企業管理架構和管理機製
相容並蓄東西方的經營管理理念與企業文化
董浩雲傢族航運事業的創建與發展
創業曆程
事業發展特點
人際關係與社交網絡
對理想和事業的追求
傢族事業的傳承
李錦記傢族的治理與代際創業
引言
理論進路
李錦記傢族發展過程
傢族治理與代際創業
啓示與結論
同仁堂三百年來的傳承
引言
同仁堂發展曆程
閤股與典讓
樂平泉重振祖業與後期的“四房共管”
血緣結構及文化意義
中國的宗族與“父係”血統結構的形成及其文化意義
日本血親、姻親混淆的無血統構造及其文化意義
結語
霍英東傢族的政商關係、慈善事業與跨代傳承
個案的意義與價值
白手興傢與創新製度
政治打壓與逆流而上
搭建政商關係,支持新中國建設與香港社會發展
不計付齣,建立紅色資本傢範式
多元的跨代傳承與更新:傢族企業、政商關係、慈善事業
跨代傳承與更新:傢族企業
跨代傳承與更新:政商關係
跨代傳承與更新:慈善事業
結語與啓示
作者簡介
鳴謝
精彩書摘
傢族故事:同仁堂
同仁堂是樂氏傢族樂顯揚於1669年(康熙八年)以“濟世養生,治病救人”為根基,立匾“同仁堂” (當年的“同仁堂”橫匾已不復存在,現在所用之牌匾是愛新覺羅·啓功先生所書,見照片1)始建同仁堂藥室,此後“同仁堂”就此開始發跡。1702年(康熙四十一年)同仁堂藥鋪在商賈雲集的北京前門大柵欄路南開張,逐漸成為享譽八方的國藥“老字號”。1954年同仁堂公私閤營,1966年轉為國營。由於1966年以後的同仁堂不屬於傢族企業,不在本文討論之內。同仁堂前後的巨大變化參看照片2和3。在同仁堂這近300年的曆史中,除1753年到1843年整整90年間,先後落入張、硃、容、慶、慎、董等外姓掌控,除去中間這90年,同仁堂的前、後兩個階段共計207年,是由樂氏傢族掌管的。
同仁堂的前期,在第一代創始者樂顯揚之後,經曆第三子樂鳳鳴、孫子樂禮(樂鳳鳴之兒子)承接,再傳至曾孫樂以正、樂以中兩兄弟,同仁堂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傳齣瞭第三代,失手在第四代樂以正弟弟樂以中之手。
90年後,同仁堂樂氏傢祖樂顯揚的第二子樂鳳儀這一支係,即樂鳳儀的第五代孫樂平泉過繼給三房樂鳳鳴這一支係的樂百齡做養子,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樂平泉收迴瞭同仁堂的經營權。這後期的同仁堂所有權以及經營權傳至樂平泉的第四子樂季繁的孫輩,即樂平泉的曾孫樂鬆生。在樂鬆生主管同仁堂時期的20世紀50年代初期中國經曆瞭工商業改造和公私閤營,1954年樂鬆生率先響應國傢號召,嚮北京市政府申請公私閤營。這樣同仁堂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在樂平泉的第四代樂鬆生掌管時期改為公私閤營,直至1966年同仁堂轉為國傢所有。
同仁堂樂氏傢業的前、後兩個時期都曆盡艱辛,特彆是後期傢族內部不斷齣現貪汙、紛爭、內訌,同仁堂經營權卻異乎尋常地傳齣瞭第三代,跨越瞭中國民間所謂“富不過三代”的命運。
一般而言,中國傳統傢業失守於第二代,或者第三代,大都是由於以下兩個原因:第一,第二代或第三代自幼享受上一代創業的物質生活,失去繼續營造傢業的奮鬥精神,成為所謂“紈絝子弟”;第二,來自大傢族內的兄弟各房之間的內訌和貪汙,而且後者往往是導緻傢業毀於一旦的最終原因。無論什麼時代,無論什麼地區,無論經營什麼樣的傢族企業,為什麼中國的傢族企業都始終難於擺脫來自傢族內部的貪汙、兄弟紛爭和內訌?本文通過係統梳理樂傢曆代傳承,包括失守90年的曆程,探討是什麼原因使同仁堂前、後兩個時期都跨越“富不過三代”,它的內部結構、世代交接,以及經營管理上,與中國傳統上“富不過三代”的傢族企業有什麼相同之處?又有什麼不同之處?同時從中國傢族形成的曆史,以及中國特有的傢族血緣結構,進一步解析中國傢業難於擺脫“富不過三代”的深刻原因,以期為新一代的傢族企業提供一個新思維。
同仁堂由樂顯揚創始於1669年。樂顯揚的曾祖父樂良纔在明永樂皇帝硃棣遷都北京之際,由寜波遷居北京。樂良纔是一位手拿搖鈴、走街串巷行醫賣藥的鈴醫。樂顯揚是樂良纔的第四代,即樂良纔的曾孫承祖業行醫。據傳“同仁堂”的堂名是由樂顯揚而定,他說:“'同仁'二字可以命堂名,吾喜其公而雅,需誌之。”於是其堂名就此定下,樂顯揚也就成為同仁堂之創始人,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公司、北京同仁堂史編委會:《北京同仁堂史》(北京:人民日報齣版社,1993年),第5頁。並被清朝廷委任為清太醫吏目。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康熙皇帝以樂顯揚醫術高超,醫德高尚,授予樂顯揚為登士佐郎(見照片4, 此照片原件現存於樂傢後人手中)。可見同仁堂在大清皇朝中的重要地位。
樂顯揚育有四子,三人從事他業,隻有第三子樂鳳鳴幼承傢學,精通醫藥。1688年樂顯揚離世,樂鳳鳴繼承父業。1702年樂鳳鳴在北京前門外大柵欄路南開設同仁堂藥鋪(照片2為當年老鋪遺址),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他匯集祖傳藥方,以及宮廷秘方、古方、傢傳秘方、曆代驗方共362首,匯集成《同仁堂樂氏世代祖傳丸散膏丹下料配方》(簡稱《同仁堂傳統配本》)一書。之後,樂鳳鳴還印製瞭《同仁堂虔修諸門應癥丸散膏丹總目》(簡稱《同仁堂藥目》)一冊,以方便醫傢和藥商選購藥品,從此同仁堂聲譽大振。
此後在同仁堂的發展中曾先後兩次修改《同仁堂傳統配方》和《同仁堂藥目》,一次是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前後)樂以中修訂時收載瞭15門類449種成藥配方。一次是1870年(同治八年)樂平泉修改後,收載瞭16門類495種成藥配方(見照片5)。這些遺留下來的同仁堂成藥配方,今天仍是中華醫藥學的寶貴財富,發揮著重要作用。
到雍正初年(1723年),雍止皇帝欽定“同仁堂供奉禦藥房需用藥料和代製內廷所需各種中成藥”,自此在長達188年的供奉禦藥過程中,同仁堂以其特殊的身份與雄厚的資本,得享殊榮,獨辦官藥,曆經八代皇帝,直至清朝結束。照片6是同仁堂藥商進宮送藥時使用的證件“腰牌”,牌上寫有“麵黃無須”以示持牌人的特徵,防假冒頂替(原件收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
同仁堂在承應清皇廷供奉皇室與後宮禦藥房後有一個規矩,那就是先交藥,後領銀,而且藥價不能自行厘定,需以官方申報朝廷的市價為準。因此同仁堂每與皇廷做一筆生意,不但交貨要好要快,而且還要由同仁堂自墊銀款,在收價上也沒能得到厚利。但是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同仁堂也一貫堅持進奉“揀選上等純地道藥材”送往皇宮,從不誤事,滿足瞭皇傢的需求,建立瞭良好的信譽。因此之後得到朝廷多次“恩準”可以預領官銀,並可以增調藥價。
1742年樂鳳鳴的二子樂禮繼承父業,經營同仁堂並繼續承辦官府禦藥。據史料記載,雍正年間,同仁堂曾奏請預領官銀四萬兩。1744年(乾隆九年)又曾奏請增添三分之一的藥價,每年預領官銀三韆兩。有史料錶明四年後1748年(乾隆十三年)同仁堂再次嚮朝廷內務府大臣“懇藉銀兩,以助買藥,濛獲恩準”。可見同仁堂與一般商傢不同,它的經營對象包括瞭當時中國至高無上的皇廷。因此在同仁堂第三代樂禮經營時期曾一度因經營不善,再加之市場藥價日增,欠下大量債務,店堂難以支撐之時,同仁堂幸得朝廷動用官方財力力挺,纔渡過難關。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公司、北京同仁堂史編委會:《北京同仁堂史》(北京:人民日報齣版社,1993年),第5頁。
1750年樂禮去世,同仁堂由其妻張氏扶持長子樂以正掌管同仁堂兼辦官藥。由於張氏與其子不善經營,欠下不少債務,緻使鋪務、傢計無以支撐,最後由政府監辦官員齣麵藉給五韆銀兩,纔得以又一次保住“同仁堂”這塊金字招牌。
1753年同仁堂遭火災,鋪房燒盡,當時的鋪主樂以正病故,弟弟樂以中繼承鋪主。由於樂以中尚幼,雖有母親張氏扶攜,但是孤寡二人仍經受不住如此災難的襲擊,全部傢産入宮還債都不敷數。此時樂氏孤寡再次承濛皇恩“垂憐”,還大柵欄所焚鋪基,並日給製錢一韆文以維持生計,又令提督府招商接辦,樂氏鋪東獲二股份息。
如上所述,同仁堂屢得朝廷資助,是由於同仁堂是清廷重要的禦用藥鋪。清宮內以皇帝為中心的後宮,除皇後、皇妃外,還有大批宮女、太監、侍衛,總計萬數以上,這些人員的醫療保健用藥,加上皇帝的急用藥品,其需求量是驚人的。自雍正年間(1722-1735年)開始,大內禦藥房規定同仁堂每三個月進藥一次,不得違誤。這也是同仁堂樂氏傢族與其他商傢業主不同,每遇難關,都能得到朝廷力挺的原因所在。
同仁堂傳至樂以正、樂以中兄弟倆,已經是創建人樂顯揚的曾孫第四代瞭。同仁堂樂氏傢族的經營權能傳齣第三代,跨越“富不過三代”的魔咒,究其原因,除瞭屢得朝廷支撐外,同仁堂樂氏傢族最後一代業主樂鬆生的結論也不無道理。
樂鬆生把經營同仁堂的樂鳳鳴這一支係,與樂鳳鳴的二哥樂鳳儀經營萬全堂藥鋪(即現在北京崇文門的萬全堂藥鋪)的這一支係,做瞭一個比較,迴憶說:
創辦同仁堂藥鋪的五世祖樂梧岡(名樂鳳鳴)有兄弟四人,其中鳳儀(樂顯揚的二子、樂鳳鳴的二哥——筆者注)應該是開設萬全堂藥鋪的人。因為在同仁堂文獻中保存瞭一套在乾隆年間由鳳儀之孫將萬全堂齣賣倒租與他姓的契約,在嘉慶年間又有鳳儀的第四代析産分傢賣絕的字據……在一個封建大傢庭中人口多反而不是好事,大傢不事生産,竟想走仕宦之途。以萬全堂為例,結果是把祖業賣絕瞭。相反的,創辦同仁堂的鳳鳴這一支,幾乎幾代都是單傳,並且常常陷於孤兒寡母的境地,他們為瞭維持生活,緊緊地保持瞭同仁堂這塊招牌,守住祖業。因此,我認為單傳是同仁堂幾百年來罔替不衰的又一原因。
中國最早的社會組織形態是以血緣為紐帶、以共同的職業服務於君主的血緣集團。例如,殷商時代乃至周王朝和春鞦戰國時期,為諸侯國的國君養馬、製陶、製造弓箭的人,大都以血緣為紐帶集體服務於國君,於是就有瞭後來的馬姓、陶姓、張姓等傢族集團。
經甲骨蔔辭學專傢鬍厚宣先生對蔔辭中以血緣為紐帶的血緣集團內祖先祭祀和婚姻規製的考證,發現在殷晚期的祭祀牌位中,王的多位妻子中隻有一位為正妻,而且隻有正妻的兒子有繼承王位的權利,王與正妻以外的妻子所生之子不能繼承王位。據此鬍厚宣先生進一步指齣,與宗法製度 宗法製是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彆親疏的製度。宗法製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這一製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産的爭奪。在宗法製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係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 互為裏錶的“族外婚”和父係繼嗣集團在殷晚期已經確立。鬍先生還認為,殷代後期立太子製度也已形成,王位的繼承製已經不是“兄終弟及”,而是以“父子相繼”為主。鬍厚宣《殷代婚姻傢族宗法生育製度考》、《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成都:齊魯大學國學研究所,1944年),頁數缺;《民國叢書》第一編八二曆史·地理類,上海書店,第12-13、26-28頁。張光直先生也利用蔔辭,對殷王位繼承中的種種可能性進行討論,也力主上述鬍先生的結論。
到瞭西周,諸侯國內的宗法傢族組織逐漸趨於完善,宗法傢族之下分為傢(大傢族)、室(個體傢族)。在古代中國“室”有“妻”的意思。夫和妻的關係稱為“正室”,夫和妾的關係稱為“側室”。由此“室”也指個體傢族。卿大夫的“室”因為握有全族的財産,是一個財産單位,這一結構是與當時井田製相適應的産物。到瞭漢代隨著土地的私有化和租佃製的齣現,個體傢族,也就是各“室”的財産,逐漸從宗族中分離齣來,成為最小的經濟體。由此可見中國的“傢”是社會經濟發展、血緣集團內部經濟自然分化的直接結果。
文化人類學中認為,隻有實行“族外婚”的民族,纔可能是一個單係的繼嗣集團。隻有實行“族外婚”,父和母的血係纔可以區分開來,父和母纔可能分屬於兩個不同的血緣親族集團。在文化人類學上,把這種血緣集團的父方親屬稱為“血親”,把母方親屬稱之為“姻親”。中國的宗族實行的“同姓不婚”是文化人類學上典型的“族外婚”形式,因而中國的宗族是文化人類學中典型的父係單係繼嗣集團(Patrilineal Descent)。
中國的“同姓不婚”始於原始社會末期。當時的人們認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繁)”,《春鞦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同姓不婚,懼不殖也”。《國語·晉語》。也就是說處於原始社會末期的中國人,認為同族內婚 “同族內婚”不等同於近親婚,例如中國傳統社會實行“同姓不婚”,因此堂兄妹同姓,是不允許成婚的,而姨錶、舅錶兄妹和姑錶兄妹不同姓,是在允許通婚範圍裏。所以《紅樓夢》裏賈寶玉與林黛玉是姑錶兄妹、與薛寶釵是姨錶兄妹,他們的戀愛都沒有被禁止。可見“同姓不婚”的實質是把婚姻的對象限製在“同族”以外,它的意義在於維係父係單係的血統結構。隻是到瞭當代,中國由於遺傳因素的問題,近親婚被法律禁止,而日本近親婚至今沒有受到法律禁止。 會導緻婦女的“不孕”或“妊娠率低下”,而子孫的斷絕就是對祖先最大的不孝。因為在中國生兒育女的意義首先在於繼承宗祧。而繼承宗祧的目的又在於祭祖。中國自古祭祖有“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左傳》,僖公十年。 “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左傳》,僖公三十一年。 之傳統。因此,在中國“不孝有三,無子為大”。《孟子·離婁》上編。作為補救的辦法就是收養男性兄弟或堂兄弟之子,即“同宗於昭穆相當者” 《唐戶婚律》捲十二《養子捨去條疏議》有:“依戶令無子者聽養於同宗於昭穆相當者。”
也就是說宗族內實行“同姓不婚”的同時,實行“異姓不養”。“同姓不婚”和“異姓不養”之目的都在於維係父係繼嗣集團的純父係血統,排斥非父係血緣者混入。
在“同姓不婚”的原則之下,女兒必須“嫁齣”生父的傢族,而男性子孫的結婚稱為“娶(進)媳婦”。婚後隻有男性成員可以將代錶本傢族的“姓”傳給子孫,而女子雖然齣生後冠以生父的姓,婚後也無需改姓,可是卻無權將生父的姓傳給自己的後代。在傳統社會下,嫁齣去的女兒死後的牌位是不能迴到生父母傢,在夫傢也隻能是作為丈夫的配偶,放在丈夫牌位的旁邊。由此可見,這種血緣傢族結構中的“父係”血統的意義,在於它隻認可傢族內的男性子孫為其成員,排除女性的成員資格。可見女子無論在其生傢,還是在其夫傢,都沒有完整的成員資格。於是乎,中國社會無論是族長地位的繼承,還是傢業、傢産的傳承,都是以此為原則的。這是中國傢族血緣結構中最重要的文化意義。
此外,從上述中國傢族形成曆史中,我們知道中國的個體傢族是基於大傢族內自然經濟分化的結果。因此,各個個體傢族從其誕生開始,也就是當它從大傢族分裂齣來之始,就是以保護自傢的經濟利益為最高原則,傢族成員的所作所為也是極具個體傢族嚮心和以自我為中心的。所以在中國即使是收養瞭大傢族內的兄弟、堂兄弟的兒子,都會擔心養子會將養傢的傢産轉與親生父母傢,樂平泉就是一例。因而就更不用說收養無血緣的養子繼承傢業、傢産瞭。這是中國傢族文化和傢族企業文化的最大特點。
樂鬆生是同仁堂樂氏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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