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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生在南非,他既不是黑人,也不是南非人,而是南非人的仇人——“红脖子”英国人,因此处处受到歧视。5岁时进入寄宿学校,得到的一个名字叫“尿尿鬼”,任何人都可以踩他一脚。
暴力与歧视在学校学到的东西,但他靠着聪明与机智,还是在恶劣的环境下艰难地活了下来。在离开学校的归途火车上,他结识了生平的一个朋友哈皮,一名列车车长兼业余拳击手。哈皮让小男孩明白:只要用脑子、用心,小也可博大,弱者也能具有震撼众人的能力!从此,小男孩拥有了新的名字:皮凯,同时开启了人生的新篇章,
告别了哈皮之后,皮凯的人生中陆续遇到很多教他成长的贵人,从他们身上学到更多的“一的力量”:一,它小,但大,拥有大的力量。如果不是年龄提示,很难想象这些震撼人心的故事竟都发生在一个孩子幼年时期。从5岁到15岁整整十年,一个小男孩以自己独特的视角,书写了一部关于“一的力量”的传奇。
布莱斯·考特尼(Bryce Courtenay),真实经历有如传奇的澳大利亚头号国民作家。祖籍英国,生于南非,在澳大利亚从事广告业,直到55岁才动笔写下第一本小说《一的力量》,结果这部带有半自传色彩的历史成长小说马上成了天王级畅销书。考特尼是澳大利亚作家中的销售记录保持人,至今无人能超越。
囊括一切动人元素:悬疑、异国风情与火爆动作场面;神秘、心理与魔法;融少年成长探索与拳击对决的戏剧张力于一身。
——《纽约时报》
一部极为迷人的小说,叙述一名非凡男孩的蜕变过程,以及他对周遭人物心灵上的影响力。主角并非英雄式人物,但具备幽默感与清新朴实的特质;探险过程也非常扣人心弦。
——《洛杉矶时报》
考特尼一出手便写了一部了不起的小说。
——《华盛顿邮报》
一部规模庞大的回忆录,从二次大战期间一名英国男孩在南非的寂寞童年起始,高潮起伏、情节曲折,不仅是部史诗般的通俗文学,也触及种族问题。
——《出版家周刊》
考特尼的首部小说非常成功叙述……平实可亲。——《泰晤士报》
了不起……书中那些太阳炙烤的非洲平原上的人们拉动着读者的心弦……[布莱斯]考特尼诉诸笔端的猛烈之爱吸引着他们。
——《华盛顿邮》
一个让人无法抗拒的故事。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
令人难忘的小说。
——《Newsday》
毫无保留地引人向上……极力维护一种普遍的信念,怀有独立精神的个体,即“一的力量”,能够胜出。
——克里夫兰·普莱恩·迪勒
布莱斯·考特尼籍由细致朴实的笔锋,透过一位5岁“小”主角的成长历程传达人生的“大”道理,值得推荐给每一位人生的旅者。
——陈正宪(著名教育家)
事情是这样的。
在我的人生正式开始之前,我也一样啼哭吃奶,这一切对我来说就发生在一对大而柔软的黝黑乳房上。依着非洲传统,我持续吃了头两年半的奶水,之后我的祖鲁乳母成了我的保母。她是个充满欢笑、温暖又柔和的人,她会将我搂在胸前,用手顺着我的金色卷发。她的手很大,手掌几乎可以包住我整个脑袋。她唱着能抚平我伤痛的歌,歌词是关于一个勇敢的年轻战士去猎狮子;还有一首女人的歌,说她们去河边的大石上洗衣服,日落时分,狒狒们会从山里跑出来喝水。
我正式的生活从五岁开始。母亲精神崩溃,我被迫离开可爱的黑保母与她又大又白的微笑,进入寄宿学校。
然后便是一段充满黄色南瓜瓣的日子。南瓜片总是烧焦,边缘尝起来苦涩。马铃薯泥里混着透明的块状物,带软骨的肉浸在灰白色肉汁中,加上胡萝卜粒、温润虚烂的高丽菜叶、早晨醒来已湿答答的床单,还有一种名为“寂寞”的全新感受。
头两年的时间,我是全校年纪最小的孩子,而且我只会说英语──一种仿佛黑死病一样扩散到神圣大陆的传染病语言,污染了阿非利堪人纯洁甜美的水源。
波尔战争让大家对英国人怀有强烈的憎恶感,他们叫英国人“红脖子的”。那股仇恨流进了阿非利堪人的血液,囤积在下一代的内心与想法中。对学校的男孩子而言,我可说是第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让他们了解自己天生对我这族类所抱持的仇恨。
我说的语言曾经吐出一些句子,那些话杀掉了他们的祖父,并将他们的祖母送进世界上第一个集中营。她们在那里如苍蝇一般死于痢疾、疟疾与黑尿热。对严厉的卡尔文教派农人来说,父债子还,至第三代方休。于是,我被传染了。
当时完全没有人警告我,说我将被视为邪恶的人种,因此事情发生时,就像是一场恐怖的意外。我在幼童宿舍里暗自抽噎啜泣,突然间来了两个十一岁的男孩子,把我从充满可怕樟脑味道的被单里拉出来,带到高年级宿舍,在战争委员会面前接受审判。
当然,我的审判是场公理正义的闹剧。但当时我还能指望什么呢?我在敌军的腹地被掳获,而每个人,即便是五岁小孩,都知道那代表死刑。我站在那儿支支吾吾,不了解那个声音宏亮的十二岁法官说些什么,也不了解为何当他宣判时,所有人都欢欣鼓舞。但我猜想,情况是糟到不能再糟。
当时我不太知道死亡是什么。我知道“死”是农庄的屠宰场对小猪、小羊,有时候则是对小母牛所做的事。猪仔的惨叫太凄厉了,我想就算对猪仔来说,那经验也绝对不怎么美妙。
我当然还知道一些别的事,我知道死不如生好。而现在,在我能真正领受生之甜美前,死亡就要降临在我头上了。被拖出去的时候,我强忍着泪水。
那晚一定是月圆夜,因为蓝色的光芒笼罩整个盥洗室。厚实花岗岩砌成的浴室隔间棱角分明,矗立在湿漉漉的水泥地板上。之前我从未来过淋浴室,这地方像极了农庄的屠宰场,甚至闻起来也一样,充满了尿与药皂的味道。于是我猜这就是我的葬身之地。
我的眼睛哭得有点肿,但仍看得见那些挂有肉钩子的地方。每一片花岗岩板都有一根从后面墙上伸出来的管子,管子末端有个把手。他们会把我吊在那东西上面,然后我就会死,跟那些猪仔一样。
他们叫我脱掉睡衣,跪在其中一个淋浴间里,面向墙壁。我瞪着地板上的洞,所有的血都会从那里流掉。
我闭上眼睛,呜咽无声地祈祷。我不是对神祷告,而是对我的保母。我觉得那是一件更迫切该做的事情。当她无法解决我的问题时,她会说:“我们必须向无上无上之神祷告,他是伟大的巫医,会知道该怎么做。”虽然我们从来不曾真的召唤大神作法,但那不重要,光是知道你需要他时他便存在,这一点即让人安心。
但是当时才要藉保母得到指示已经太迟了,要她帮忙传递信息也来不及了。我感到水溅到脖子上,以为是温热的血液从我颤抖赤裸的身体流下来,经过水泥地板流进排水管。很好笑,我不觉得自己死了,但是你知道,谁会了解死亡感觉起来是怎么一回事?
那法官与他的战争委员会成员们在我身上撒完尿之后便离开了。没多久,世界变得非常安静,只有头上某处传来答、答、答的滴水声,以及我吸鼻子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从另一个地方传来的。
因为我从来没看过淋浴间,所以不知道要怎么转开莲蓬头,也不知如何冲洗身体。从前保母总是在厨房炉子前的锡盆里帮我沐浴,我会站起来让她在我身上涂满香皂。她在我的小鸡鸡上抹香皂时,那一对在厨房工作的双胞胎女仆,迪与达,就在背地里偷笑。有时候小鸡鸡会自己站起来,每个人于是咯咯笑得更开心。因此,我知道小鸡鸡很特别。至于有多特别,我很快就明白了。
我试着用睡衣擦干身体,衣服因为掉在地上,所以湿了好一大块。然后我穿回睡衣。我没有费心去扣扣子,因为双手仍抖得厉害。我在那个又空旷又黑暗的地方游荡,直到找到幼童宿舍,爬进毯子里,结束了正式生活的第一天。
我没办法告诉你,正式生活的第二天比第一天要好一点。从我醒来的那一刻起,一切都不对劲了。许多小孩子围在我的床边,捏着鼻子喷气,大声抱怨。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他们能抱怨的事情可多了。我闻起来比卡菲尔尿桶还糟,比家里的猪仔还糟。甚至比这两样东西摆在一起还糟。
一个唇上方有一小撮黑毛的大人走进来,所有的小孩一哄而散。那是前一天晚上带我来寝室的女士。“早安,梅富!”小孩子齐声大喊,而且都在自己的床边立正站好。
那身材高大名叫“梅富”的人瞪着我。“来!”她口气很凶,抓着我的耳朵一扭,把我拖出臭得要命的床铺,回到屠宰场。她光用一只手就脱掉我没扣扣子的睡衣,把我的裤子拉至脚踝。“跨出来。”她大吼。
我绝望地想着,这人甚至比保母还要高壮。如果她也尿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淹死。我跨出睡裤,然后她放开我的耳朵,把我推进一个淋浴间。突然间,出现一道嘶嘶声,然后冰水像针一样刺进我的身体。
如果你从来不曾淋过浴,或从未出其不意浸入冰水里,你会很容易相信这就是死亡了。我双眼紧闭,冰雹般的水柱源源不断,一千枝冰锥同时钻进我皮肤。怎么有人可以一次尿那么多?
死亡冷如冰霜。地狱应该是充满火焰与硫磺才对,但是在这里我却冷得要死。那感觉很可怕,然而就如同之前种种一样,事情与我所期待、所相信的都大相径庭。
“到了寄宿学校,你会跟一大群小朋友一起睡在大房间里,你再也不必怕黑了。”这一切听起来多么令人兴奋啊。
猛烈的嘘嘘声与山洪般的冰尿突然停了。我睁开眼,没看到梅富;反而看到那个法官站在我面前,他的睡衣袖子卷起,伸过来关掉莲蓬头的手臂湿淋淋的。陪审团与一堆跟我同宿舍的小孩站在他身后。
等我脸上与眼睛上的水滴干净后,我试着微笑,那法官湿答答的手臂突然伸过来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拉出那间大理石淋浴间。陪审团围着我,我害怕地站在原地,用手护住蛋蛋,牙齿不由自主打颤,我甚至可以听见脑袋里那怪异清脆的切分颤音。法官又抓住我,用一只大手抓住我两手腕,拉开我的手,然后指着我的小鸡鸡说:“你为什么尿在床上,红脖子的?”
“嘿,瞧,他的小蛇上没有帽子!”有人大叫。他们都挤过来,很高兴发现这个天大的秘密。
“尿床的!尿床的!”有个小孩子大喊,一下子所有的小孩都一起大喊。
“给我听好,你这个尿尿鬼,”那法官说:“是谁把你那条小蛇上的帽子剪掉啦,尿床的?”
我低头看着他指的地方,此时打颤的牙齿已经转成比较安静的定音鼓了。在我看来,一切都非常正常,鸡鸡顶端带着一点亮蓝色,几乎隐没在周围完好的皮圈中。我困惑地抬头看着法官。
法官放开我的臂膀,用双手拉开他睡裤。他的“小蛇”根本跟怪物一样大,悬在那儿与我的眼睛平行,看起来像是用连在一起的护套做成,粗粗的皮一直延伸到最下方。底部有一小撮毛发。我必须说实话,那东西并不怎么好看。
当然,有更多大麻烦正等着我。我是“红脖子的”,也是“尿床的”;我说的是错误的语言;然后现在显然我的构造也与他们不同。但是我还活着,而在我的书里,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第一个学期结束前,我将自己受欺负的时间降至一天不到一小时。我几乎已经把求生的艺术练到滚瓜烂熟,只除了一件事:我成了习惯尿床的人。
如果你每天早上都在床上留下一滩湿印,你是不可能完全融入环境的。我的一天通常从尿床然后挨梅富一顿揍开始,之后我得独自到那可恨的淋浴间去洗我的橡胶床垫。当我拿出那把他们叫我使用的大木刷,用力把药皂抹上硬梆梆的刷毛时,刺痛的肥皂沫总会猛地喷进我眼睛。但很快我便发现不必得照梅富说的那样用药皂,只要让床垫在水柱下好好冲一冲就可以了。
我的早晨惯例其实有些用处。我学会“哭泣”是件很奢侈的事,一个适应良好的家伙应该放弃流泪。我很快便成了学校里最常被揍的人,法官说我创了纪录。就适应新生活而言,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拥有一个还不算缺陷的头衔,我并不只是可恨的“红脖子的”与“尿床的”,我还是纪录保持人。告诉你,那感觉可棒了。
法官下令每一次只能揍我一下下,这里一拳,那里一巴掌。如果我不再是“尿床的”,他甚至可以连那一下下都不揍。不过他补充说,因为我是“红脖子的”,这点就不能不揍了。我得承认我还满赞同的。我私下决心不要尿床,甚至对保母祈祷或对神祈祷,但看来都没有什么效果。
也许这一切与我不完美的小鸡鸡有关?我在裤子两边口袋内里挖了一个可让拇指与食指穿过的小洞,偷偷拉着我的鸡鸡皮,尽我所能想把它拉到最前面,希望它丧失弹性,让我变正常。唉唉,除了小鸡鸡痛得要命之外,什么也没有。我这一辈子注定要当个尿尿鬼了。
第一个学期终于结束。我回老家去过五月假期。我将回到保母身边,她会听我说我的悲惨故事,然后睡在我床脚的垫子上,这么一来鬼就不会来抓我了。我也要问问我母亲是否已经不崩溃了,那么我便可以留在家里。
我坐在翰尼.波什夫大夫闪亮崭新的雪佛兰跑车后座,高兴地启程回家。翰尼大夫是我们的小区医生,也是我们那地方的英雄,他在北特兰斯瓦的橄榄球队里担任传锋的位置。法官看见他来接我的时候,还与我握手,保证下个学期所有事情都会好转。
第一个向我提及崩溃一事的人就是翰尼大夫,而现在他肯定地告诉我,我母亲“恢复良好”,但仍处于精神崩溃的状态,目前还不可能回家。
很不幸,那表示我无法留在家里。除非我变得跟我爷爷一样老,或甚至更老,否则不必离开的机会是微乎其微。
我坐在后座享受凉风与阳光,随着车子前行,我不再是“红脖子的”与“尿床的”,而是了不起的老板。我们经过非洲村落,鸡只嘎嘎叫,死命拍打翅膀逃离马路,卡菲尔狗也吠个不停。那些狗肋骨突出,脸瘦得只看见嘴,身上都是斑点,正追着鸡跑──当然是在我们轰轰加速的宝座安全通过之后。身为一个伟大的老板,这些事对我来说自然平淡无奇。生活真美好。我可以肯定告诉你,生活非常美好。
保母哭得很厉害,豆大的泪珠滚落脸颊,溅在巨大温暖的胸部上。她不断用黑色的巨手摸我剃过发的头,一面抱紧我一面呜咽低吟。我本来想等回家时要好好哭个痛快,但跟她一比真是输了。
时近夏末,日子充满农妇采收棉花时的歌声。她们沿着长条状的田地工作,一边聊天唱歌,声音美妙和谐,一边从晒黑的棉花荚中挽下蓬松的白色纤维。
保母传了信息给无上无上之神,让他知道我们因为小孩晚上尿床的问题,急需见他。我们把信息放在鼓上,两天后便听说约在这两个礼拜,伟大的巫医会在去拜访伟大的雨后莫迪亚吉途中现身。
保母一谈到伟大的无上无上之神,总是翻着白眼,双颊涨红。“他会扔一只白色大公牛的胫腿骨来替你清干床铺。”她保证。
“那他也会让我的小鸡鸡长出皮来吗?”我想知道。她紧紧把我抓到胸前,笑得咯咯颤颤,答案则掉进了她不停起伏的肚皮里。
在田里工作的妇人们热烈讨论我晚上尿床的问题,她们想了很久,怀疑就这么一件小事能请到伟大的巫医吗?“草编的睡毡在早上的阳光下晒晒就干了,这种小事不适合请非洲最伟大的巫医来操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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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很好很适合中学生读的一本书。
评分我是一个很爱读书的人,基本上每1-3天读完一本。所以也是经常买书的读者。其次,这本书的纸张质量很好,没有异味,不粗糙。一看就是正版,也是新书,塑封的。再次,送货员的速度很快,态度也非常好,还帮忙送上楼,一句怨言都没有。非常感动!还有,京东的价格一直挺给力,服务也好。我会继续保持一直光顾。最后,关于书籍内容方面,总体来说是一本好书,读完受益匪浅,很有作用。收藏了,有空或者书荒时会随时抽空看看。以下心得内容给各位参考参考:夏天的雨,干脆,强劲;夏天的的雨,利落,爽快;夏天的的雨,生动,豪爽; 夏天的雨,毫不拖泥带水;夏天的雨,像个男人! 他不像春天的雨那样,淅淅沥沥,极尽了缠绵。他生性秉直,无所顾忌,来的猛烈,去的迅速。如果说春天的雨是摇曳着浅绿长裙的清纯少女,那么夏天的雨就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梁山汉子。他不像秋雨那样,星星点点,故寻闲愁。他总是在狂风大作中生情并茂,在电闪雷鸣中袒露胸襟,在惊心动魄中一诺千金。如果说秋天的雨是“谁怜憔悴更雕零”的李忆安,那么夏天的雨就是披长发而仰天长啸于泽畔江河的辛稼轩。他更不像冬雨那样,在噼哩叭啦的凛冽寒风中,无情的让人全身发抖。他如发怒的神兵鼓噪而来,似摧枯拉朽的千军万马凌空进发。如果说冬天的雨是给人们带来的是沉寂的气息,那么夏天的雨就是“气吞万里如虎”的粗豪男人给人带来的奔放与狂野。他虽然豪迈,虽然狂放,虽然动人心魄,虽然大气磅礴,但他和男人一样,表面上表现着坚强,内心却十分的脆弱。他忍受着苦痛佯装着干脆,经受着磨砺佯装着豁达,面带着微笑显示着生命的刚强。在他不堪重负的时候,有时会哭会笑,有时会吵会闹,但在哭过笑过吵过闹过之后,又背负着希望、疲惫和责任走向了热情;在他无奈的时候有时只会闷头抽烟,在他苦涩的时候有时只会躲起来喝酒,有只会在无人的角落里哭泣,但在抽过喝过哭过之后,又装出了一副英雄的形象来走向了强大。他总是按季节固有的程序收获他的圆满。他不会因为人们的企盼而提前,也不会因为人们体验干燥而来晚。他总是率性而为,来去从容,总是轰轰烈烈,总是在短暂的疯狂中不忘对大地的奉献,总是在即将消逝的时候充满着对生命的热爱。如果说春天的雨婀娜多姿,是俏丽佳人,秋天的雨缠缠绵绵,是悲情的怨妇,冬天的雨冷酷无情,没有了温柔,那么夏天的雨.有种色彩,明艳却不庸俗;有种气氛,凄美却不绝望;有种思念,缠绵却不造作,作文之初中作文:初中生写景作文。哦,那便是秋的色彩,那便是秋的气氛,那便是秋的思念。春的繁花似锦,夏的绿树成荫,冬的白雪皑皑,在这秋风萧瑟的季节早已淡去,唯有求是人们心中独特的美景,它将归来的讯息寄予红叶,洒满一地,告诉每一个人。秋洋溢在农民的笑窝里,看那层层的稻浪,金黄金黄,翻滚着近了。看那累累的果实,经过春的播种夏的洗礼,审批露水,咧开嘴露出笑容,新奇的张望这个世界。沁人心脾的清香到处弥漫。秋沉浸在涓涓的碧波里。它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份收获,一份凄美,还有一份来年的希冀,望枯叶落尽,你是否会感到遗憾?看燕子南去,你是否会感慨万千?请看满园的菊花,正开的姹紫嫣红,那不是一种生命力的象征么?它们红的像火,白的像雪,粉的像霞。在困境中笑傲江湖,才是真正可贵的。况且,叶子落了,又将会见来年枝头吐新芽;燕子去了,又将会见来年欢喜报新春。以笑的姿态面对落叶,面对秋天,面对生活,你会发现,就连太阳也在笑着祝福我们。秋飘洒在绵绵的细雨中。一切那么朦胧,远远望见那片枫叶林,已是火红一片。没有任何人,只剩下孤零零的荒冢,冷风吹起坟头上的白草,我想起故去的亲人。落叶归根是一份宿命,残花凋零是完成一次未完成的使命,晨露滑落更是一次生的光辉,只是感慨起脆弱的生命,感慨起梦里花落。逝去的已然逝去,我们无法左右。那面对离别,又当如何?我想起儿时的伙伴,想起曾经朝夕相处、欢笑嬉闹的日子,以及不掺任何杂质的小小的心愿,还有阔别已久的恩师、同窗,梦中花落,香到忧伤。你们现在过得好吗?秋,它的确凝聚了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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