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集成》以《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以下簡稱《通纂》)的指導案例的裁判要旨作為全書的主要內容,並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文及其相關規定編纂在一起,從而提供瞭另一種罪、名、法規、刑事案例裁判要旨配閤查詢、使用的刑法典編纂的範式。
《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集成》是《通纂》的法條索引本。根據《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集成》的裁判要旨編號或頁碼索引,可以迅速在《通纂》相應處查詢到相關案例的基本案情和裁判要旨的進一步分析。
作者簡介
陳興良,北京大學法學院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興發岩梅講席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北京大學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北京大學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社會科學學部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國傢社會科學基金學科評審組專傢等。
內頁插圖
精彩書評
案例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後形成的司法産品,是總結審判經驗、詮釋法律精神的重要載體,具有宣傳法治、教育群眾和指導審判的重要作用。為瞭建設公正高效社會主義司法製度,必須充分認識中國特色案例指導製度的意義,積極健全相關配套製度和保障機製,推進案例指導製度穩步、健康發展。
——張軍(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摘自《通纂》序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全國法院在審理與指導性案例類似的案件時,“應當參照”指導性案例。……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如果法官在審理與指導性案例類似的案件時,其裁判違背瞭指導性案例確立的原則或精神,就可能導緻被上級法院推翻。這個裁判本質上不是因為違背指導性案例被推翻,而是由於其違背指導性案例所適用的法律而被推翻。
——鬍雲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摘自《通纂》序二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二章 犯罪
第一節 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二節 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三節 共同犯罪
第四節 單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罰
第一節 刑罰的種類
第二節 管製
第三節 拘役
第四節 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第五節 死刑
第六節 罰金
第七節 剝奪政治權利
第八節 沒收財産
第四章 刑罰的具體運用
第一節 量刑
第二節 纍犯
第三節 自首和立功
第四節 數罪並罰
第五節 緩刑
第六節 減刑
第七節 假釋
第八節 時效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二編 分則
第一章 危害國傢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一節 生産、銷售僞劣商品罪
第二節 走私罪
第三節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節 金融詐騙罪
第六節 危害稅收徵管罪
第七節 侵犯知識産權罪
第八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五章 侵犯財産罪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節 妨害司法罪
第三節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四節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節 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六節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七節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九節 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八章 貪汙賄賂罪
第九章 瀆職罪
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附則
精彩書摘
第五條 [罪責刑相適應]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六條 [屬地管轄權]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彆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拐賣婦女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2000年1月25日施行)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2013年1月1日施行)第15條第2款
第七條 [屬人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裁判要旨
No.6-1-290(1)-1 我國公民在國外犯罪,法定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犯罪情節嚴重的,應追究刑事責任。(陳先貴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摘自《通纂》第867頁)
No.6-1-290(1)-2 我國公民在國外犯罪,法定最高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無論被告人實際判處的刑罰高於或者低於三年有期徒刑,均應追究刑事責任。(陳先貴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摘自《通纂》第867頁)
No.6-1-290(1)-3 我國公民在國外犯罪的,應由被告人離境前的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陳先貴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摘自《通纂》第868頁)
……
前言/序言
本書是在《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的基礎上編纂而成的,也可以說是《通纂》的副産品。在我看來,也許這本小冊子是比《通纂》更為通用的一部法律工具書。
《通纂》是以指導案例以及從中提煉齣來的裁判要旨閤為一體的作品,其中指導案例占瞭較大的篇幅。指導案例是裁判要旨的齣處,因此在適用裁判要旨的時候,指導案例的可比對性具有重要意義。然而,裁判要旨雖然齣自指導案例,它又在一定程度上相對獨立於指導案例,具有更為寬泛的適用性。而且,案例的篇幅較大,而裁判要旨具有高度的精煉性與濃縮性因而篇幅較小。在這種情況下,隨著《通纂》的齣版,同時齣版一本法條版,一直是我的一個心願。在我國已經齣版瞭以刑法和司法解釋為主要內容的實用性作品。例如在我國影響較大的是李立眾編的《刑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成)》一書,該書將刑法典與司法解釋閤為一體,具有便於隨手攜帶的優點。李立眾秉承著“以修訂版的形式,長期緻力於刑法整理工作”的誌嚮,到目前已經齣版瞭九版。除此以外,何帆編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注釋書》為我們提供瞭類似作品的另一種範本。
《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上下捲》配套用書: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集成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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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是一種樂趣,一種情操,一種嚮往世界古往今來的為人和名人求救的方法,一種和他們展來討論的方式,一封齣席各種社會活動體驗各種生活,結識各種人物的邀請信.一張邁進科學殿堂和未來世界的入場券,一股豐富自己的強大力量.這個名言是我們最著名的作傢王梓坤寫的.他讓懂得瞭什麼是讀書。小的時候,我隻喜歡愛看小人書,漫畫,因為他們都很好笑,有著迷人的魅力,漸漸地,漸漸地我就開始畫漫畫瞭,但是結果還是讓老師收走,被爸爸媽媽撕掉,還要打。唉-------真倒黴!初高中,就從喜歡武俠小說,梁羽生、金庸、古龍等等,特彆是金庸的小說,本本都看瞭有些還看瞭好多遍,收益匪淺。長得之後,我什麼類型的書都看,隻要是我喜歡的。特彆是的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上下捲配套用書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集成很值得看,看瞭收益很大,書的內容直得一讀,閱讀瞭一下,寫得很好,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集成以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以下簡稱通纂)的指導案例的裁判要旨作為全書的主要內容,並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文及其相關規定編纂在一起,從而提供瞭另一種罪、名、法規、刑事案例裁判要旨配閤查詢、使用的刑法典編纂的範式。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集成是通纂的法條索引本。根據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集成的裁判要旨編號或頁碼索引,可以迅速在通纂相應處查詢到相關案例的基本案情和裁判要旨的進一步分析。,內容也很豐富。,一本書多讀幾次,第五條[罪責刑相適應]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第六條[屬地管轄權]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彆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拐賣婦女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2000年1月25日施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2013年1月1日施行)第15條第2款第七條[屬人管轄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裁判要旨.6-1-290(1)-1我國公民在國外犯罪,法定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犯罪情節嚴重的,應追究刑事責任。(陳先貴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摘自通纂第867頁).6-1-290(1)-2我國公民在國外犯罪,法定最高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無論被告人實際判處的刑罰高於或者低於三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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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陪伴我們一生,陪伴我們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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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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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是高爾基說的一句至理名言,是啊,開捲有益,讀書能讓我們增長知識,豐富課餘生活,今天我就要嚮你們推薦一本好書,那就是——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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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特快,頭天晚上買的,第二天中午就到瞭,太給力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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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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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啊 一本書而已 為嘛要十個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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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一本書 值得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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