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憲政古今譯叢:憲法理論》作者努力簡單勾勒齣研習憲政的沉重需要麵對的一些基本問題,無論他們從政治學傢還是從法律學者的觀點入手,都需要麵對這些問題。《憲政古今譯叢:憲法理論》對它們的論述並不充分,而且在這些問題中,絕大部分都需要一本書來探討。諸如主權和憲法修改之類的問題,與法的性質和法律係統這樣的問題非常類似,嚴格來說,它們屬於法理學和政治哲學關注的對象。其他像行政豁免和公共秩序這樣的論題,則屬於英格蘭、美利堅和英聯邦各國憲法中的具體而棘手的問題。
譯者劉剛覺得,作者的《憲法理論》是一本比較好的教科書。一,它包括瞭憲法學的主要問題,能給入門者提供指引;第二,它闡述瞭每個問題上的主要觀點,便於後來人繼續說下去。基於這兩點考慮。
作者簡介
傑弗裏·馬歇爾(Geoffrey Marshall 1929-2003),英國著名的憲法學者。曾參與哈羅德·拉斯基的著作整理工作;50年代末,受聘於英國牛津大學女王學院;1993年,被任命為學院院長,直至1999年退休。在1957-1981年期間,不擔任英國最權威的法學雜誌《公法》(Public Law)的副主編。其他的著作有:《一些憲法問題》、《警察與政府》和《憲法慣例》等。
內頁插圖
目錄
序言
導論
第一章 法與憲法
第一節 奧斯丁的觀點
第二節 梅特蘭的批評
第三節 戴雪的學說及批評者
第二章 國傢、王室與行政機關
第一節 “國傢”的含義
第二節 國王與王室
第三節 王室與公眾
第四節 製定法中的“國傢”
第五節 “國傢”、“政府”和“主權者”
第三章 立法權與主權
第一節 主權的不可分割性與不受限製性
第二節 主權與限製
第三節 樞密院在拉納辛格案中的判決
第四節 主權、本土性與獨立
第五節 有爭議的主權:羅德西亞的情形
第四章 法官與立法者
第一節 憲製及結構性差彆的影響
第二節 對司法態度的刻畫
第三節 司法態度與社會正義
第四節 丹寜勛爵對司法角色的論述
第五節 對“自製主義”的糾正
第五章 權力分立
第一節 一些未成定論的問題
第二節 分立的形式
第三節 權力分立與司法審查
第四節 權力分立與政治問題
第五節 分立、委任與權力混閤
第六節 立法一行政分立的萎縮
第七節 司法機關的分立
第八節 “分立”概念的不足之處
第六章 公民權利
第一節 程序限製
第二節 可實施的實體權利
第三節 司法能動與自製
第四節 公民權利與經濟權利
第七章 法律下的平等
第一節 平等地受法律約束
第二節 國傢與個人在法律麵前的平等
第三節 對平等的否定
第四節 平等、私與自由
第八章 言論與集會自由
第九章 不服從法律的權利:公民不服從
參考書目
案例索引
立法索引
術語索引
譯後記
精彩書摘
在這裏,我們可以設想這樣兩個問題之間的類比,一個是公民拒絕某部法律的道德權威之前,需解決的權衡問題,另一個是憲法法院宣布立法機關的某部法律無效之前,所麵對的權衡問題。無論在哪種情形下,似乎都不可能為這種權衡設計任何處方或經驗法則。在每種情形下,都必須在對民主程序産生的立法決定的容忍和個人對基本原則的評估之間進行權衡。,在公民的情形中,可把一個類似的命題並入不服從的原理,,這個命題是說,與政治過程的通暢運轉相聯係的某些原則,應該享有“優勢地位”。
許多遭懷疑或不明智的立法之所以可能被人們實施或服從,就是因為,仍有可能通過進一步的民主辯論來糾正它們的錯誤。但是,如果民主辯論所依賴的言論、集會和選舉等公民自由本身遭到侵害,那麼,對立法決定或多數決定錶示容忍或剋製的基礎就受到削弱。當然,這個標準或原則並非自圓自洽,因為,圍繞某部法律事實上是否侵犯公民自由領域這個問題;贊同者與反對者之間可能存在爭議。對那些認為存在侵犯的人來說,還須進一步解決權衡和界定的難題。即使在自由言論和公民自由領域,也會存在著限製或約束行為,但卻不應被看做是對公民自由的侵犯或限製。而且,即使可以這樣看待,還會存在限製或侵犯的不同程度問題。在某種意義上;如果某種原則被推翻,就可以說它遭到侵犯,例如,自由齣版原則就可能完全被齣版審查製度推翻。但是,某個特定行為,在任何時候可能都不太顯眼,卻可認為已經侵犯某原則。例如,《航海廣播(違法行為)法》禁止播映“海盜”電颱節目,或者,某部法律草案禁止在大選前夕公布民意調查結果,它們都已侵犯言論自由原則,但是,卻不會使英格蘭的言論自由麵臨危險。
即使存在自由言論和公民自由。仍須權衡的一個因素是,道德反感的嚴重程度與糾錯程序進展快慢之間的關係。誰也無法確保,人們不會因為某些個彆要求而采取麵對麵的不服從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撤銷法律的途徑可能根本不存在障礙,這些隻是由於某些在道德上令人反感的行為,就萌發齣上述要求。在閤眾國,人們反對去越南服兵役的行為,可能就屬於這種類型。還有一種可能是,執行和外交領域的政府行為引起人們的道德反感,這種情緒可能突然發生,以緻根本來不及啓動撤銷法律的程序。參加1956年入侵埃及的英格蘭人,或者在1968年受命入侵捷剋斯洛伐剋的俄羅斯人,一旦確信自己正在從事違背國際道德的犯罪行為,即使想到他們可以稍後運用投票或呼聲來撤換政府或政治領導人,也無法獲得心緒的安寜。
……
前言/序言
憲政古今譯叢:法治的基石與演進——全球視角下的憲法理論探索 (本簡介旨在介紹“憲政古今譯叢”中其他捲冊可能涵蓋的憲法理論議題,而不涉及《憲法理論》一書的具體內容。) “憲政古今譯叢”緻力於係統梳理和引進世界範圍內關於國傢權力結構、公民權利保障以及憲政實踐的經典與前沿理論。本譯叢旨在為中國讀者搭建一個理解憲政主義曆史脈絡、把握當代憲法學核心爭鳴的專業平颱,其所收錄的各捲並非單一重復,而是從不同維度深入剖析瞭憲政思想的復雜麵嚮。 以下將從憲政的起源與早期形態、國傢主權與權力分立的經典構建、人權保障的曆史進階以及當代憲法解釋的理論轉嚮四個方麵,概述本譯叢中可能齣現的、與《憲法理論》主題互補的重量級議題。 --- 第一部分:憲政的起源與早期形態:從古希臘城邦到早期近代契約論 本譯叢的某些捲冊將聚焦於憲政思想的源頭活水,探討現代國傢概念形成之前的權力約束機製。 對古典政治哲學的重構: 譯叢中可能齣現的文獻將追溯亞裏士多德對“混閤政體”(Politeia)的精妙分析,探討城邦製度中對多數人暴政的早期防範。這部分內容側重於理解“良製”的實踐性,而非純粹的抽象原則,強調公民的參與度和德性在維持政體穩定中的核心地位。 早期近代主權思想的奠基: 譯叢將收錄對霍布斯、洛剋、盧梭等早期契約論大師的深入解讀。重點不在於討論他們最終如何論證主權,而在於剖析他們如何從“自然狀態”的假設齣發,建構齣“有限政府”或“公意”(General Will)的理念。例如,對洛剋《政府論》的譯注,將著重闡釋其對私有財産的界定如何成為後來限製政府權力的重要理論支柱,以及其對“成文法優越性”的強調如何預示瞭現代憲法的基礎。 英國憲政經驗的移植與本土化: 譯叢還將探討英國光榮革命後,特彆是《權利法案》所確立的議會至上原則,如何成為歐洲大陸理性主義者學習的典範。這部分內容會詳細闡述“不成文憲法”的運作邏輯,以及“普通法傳統”對司法審查的潛在影響,為理解後來美國憲法製定時的“英美法係”思想準備。 --- 第二部分:國傢主權與權力分立的經典構建:美國經驗與歐洲大陸的理性設計 本部分譯叢的重點轉嚮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關注如何將抽象的自由理念轉化為可操作的國傢架構。 美國製憲的“實用主義”與“精巧平衡”: 譯叢中關於美國製憲會議的文獻將不會僅僅停留在《聯邦黨人文集》的錶麵闡述。更深入的分析將集中於麥迪遜在《聯邦黨人第十篇》中對“派係”(Factions)的恐懼,以及如何通過“擴張的共和製”(Extended Republic)來稀釋利益衝突。此外,對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在美洲大陸的本土化改造——特彆是“製衡”(Checks and Balances)機製的創新——將作為核心內容進行展示,強調司法權從一個弱勢部門如何逐步演化為具有獨立解釋權的憲法守護者。 法國革命的激進與修正: 與美國穩健的演進不同,本譯叢將呈現法國大革命期間,對“主權在民”的激進錶達,以及隨之而來的對個人自由的暫時壓製。對《人權與公民權宣言》的解讀將側重於其“自然權利”觀念與實際立法權力的緊張關係,以及雅各賓時期中央集權對“憲政理想”的暫時顛覆。 聯邦製理論的深化: 譯叢中將包含對聯邦製(Federalism)的深入辨析,區分“並列式聯邦”與“閤作式聯邦”的理論基礎。這部分內容將涉及對權力保留原則(Reserved Powers)的理論辯護,以及在麵對國傢統一性與地方自治需求衝突時,不同學者提齣的理論框架。 --- 第三部分:人權保障的曆史進階:從消極自由到積極權利的拓展 本譯叢的另一大主題是關於憲法如何從限製政府行為(消極自由)發展到積極要求國傢提供特定保障(積極權利)。 公民權與政治權利的成熟: 這部分將涵蓋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圍繞選舉權和政治參與權的理論鬥爭。重點將放在對普選權(尤其是女性選舉權)運動的理論支撐上,探討“政治參與權”如何被視為憲政體製有效性的必要條件,而非僅僅是恩賜。 社會經濟權利的納入(“第二代權利”): 譯叢將係統引進魏瑪憲法及後來的聯閤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相關的理論基礎。這部分內容側重於探討“生存權”、“受教育權”和“勞動權”等社會性權利,如何挑戰瞭傳統的“小政府”憲政觀。理論探討的焦點將在於:國傢如何纔能在有限的資源下,承擔起保障這些積極權利的憲法義務,以及這些權利與傳統自由權利之間可能産生的衝突點(例如,勞動權與契約自由的平衡)。 少數族裔與身份政治的憲法迴應: 本譯叢還將涉及後殖民時代及民權運動時期,憲法理論如何被迫迴應身份差異問題。這包括對“平等保護條款”的重新解釋,從單純的“形式平等”走嚮“實質平等”,以及關於“肯定性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的理論辯護與批判,探討憲法在糾正曆史不公中的積極角色。 --- 第四部分:當代憲法解釋的理論轉嚮:不確定性與司法能動性 本譯叢的後半部分,將集中於20世紀中葉以來,憲法實踐與理論麵臨的重大挑戰,特彆是關於如何解釋和適用高度抽象的憲法文本。 原旨主義與活的憲法之爭: 譯叢將對美國憲法學中長盛不衰的解釋論之爭進行細緻的梳理。對原旨主義(Originalism)的介紹,將側重於其對文本確定性的追求,以及其如何試圖約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相反,對“活的憲法”(Living Constitution)理論的闡述,將聚焦於憲法價值應如何隨著社會變遷而演進,以及法官在這一過程中所扮演的“立法者”角色。 憲法原則與政策考量: 譯叢還將引入對憲法性原則(如比例原則、禁止過度乾預原則)的德日法係理論。重點將分析這些原則如何在復雜的社會治理問題(如環境規製、公共安全立法)中,充當衡量政府行為是否閤憲的工具,從而超越簡單的“閤意”或“違背”的二元判斷。 憲法審查的閤法性基礎: 最後,本譯叢將探討違憲審查製度本身的閤法性危機——即在民主體製下,由非民選的法官來推翻民選立法機構的決定,其權力基礎何在。這部分內容會介紹如“民主的悖論”、“司法能動性的界限”等關鍵議題,為理解現代憲法國傢治理的內在張力提供理論支撐。 --- 綜上所述,“憲政古今譯叢”所構建的理論圖景是廣闊而深邃的,它通過不同視角的文獻匯集,描繪齣一部人類追求理性權力配置、保障個體自由的宏大思想史。讀者可以通過這些捲冊,對比不同國傢、不同時代對“憲法”這一核心概念的定義、功能及其演變路徑的深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