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CRJ 037-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环境保护分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目录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T386-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J/T387-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HJ/T388-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J/T389-2007)
前言/序言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HJ/T 38-389-2007)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