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法律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石,但《法律社会学:非正当性的支配》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法律更为复杂和不为人知的一面。作者用犀利的笔触,揭示了“非正当性支配”这一概念的深刻内涵。它不像我们通常理解的直接压迫,而是一种更加隐蔽、更加渗透性的权力运作方式,它巧妙地将社会不公合理化,甚至让被支配者在一定程度上认同这种支配。书中的分析,让我开始审视那些被我们视为“正常”的社会规则和法律体系,原来在这些“正常”之下,可能隐藏着深刻的权力不平等。作者在不同章节中,对不同社会情境下的“非正当性支配”进行了细致的描绘,从历史演变到当代现实,都展现了其顽固性和变异性。这种分析让我不得不重新思考,我们所追求的“法治”,究竟是仅仅形式上的合规,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这本书极大地拓展了我对法律与社会权力关系的理解,让我认识到,要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不仅仅是完善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要挑战那些隐藏在法律背后的非正当性支配结构。
评分刚翻开《法律社会学:非正当性的支配》,我以为会是一本枯燥乏味的学术著作,毕竟“法律社会学”这个名字听起来就有些距离感。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完全被这本书的洞察力所折服。它以一种引人入胜的方式,将抽象的社会理论与具体的法律现象联系起来,让我看到了法律在社会转型时期所扮演的复杂角色。书中关于“非正当性支配”的论述,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作者巧妙地揭示了,法律的有效性并非总是建立在正当性的基础上,而往往依赖于社会中既有的权力结构和资源分配。这种支配,即使在表面上看似合乎程序,却可能因为其固有的不平等性而导致长期的社会紧张和冲突。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分析一些社会议题时,所展现出的宏观视野和细致入微的洞察。他能够从历史的纵深和跨文化的比较中,找到不同社会中法律与权力相互作用的共性与差异。这本书让我意识到,理解一个社会的法律体系,绝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文本层面,而必须深入到其背后的社会力量、文化价值观以及权力分配之中。对我而言,这不仅是一次知识的获取,更是一次思维方式的重塑,让我对“合法性”与“正当性”这两个概念有了全新的理解。
评分这本书简直是一场思想的盛宴。《法律社会学:非正当性的支配》以一种极为独特的方式,触及了我内心深处对社会公正的关切。我一直以来都觉得,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总是觉得对它与社会权力之间的复杂纠葛了解不够深入。这本书恰恰填补了这一空白。作者对“非正当性支配”的阐释,并非简单的理论口号,而是通过扎实的社会学分析和丰富的实证材料,展现了权力如何在法律的形式下,以一种不易察觉但却极为强大的方式运作。我尤其喜欢作者的叙事方式,他能够将抽象的社会学理论,以一种生动形象的语言呈现出来,让我这个非专业读者也能轻松理解。书中的例子,从社会制度的运作到个体经验的分享,都充满了现实的张力。它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从来都不是价值中立的,而是深深地烙印着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的印记。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对“法律”这个概念有了更立体、更具批判性的认识,不再仅仅将其视为一种规范,而是一种社会力量博弈的场域。
评分说实话,一开始我对《法律社会学:非正当性的支配》这本书并没有抱太高的期望,以为会是市面上那种泛泛而谈的理论堆砌。但当它摆在我面前时,那种厚重感和封面设计就吸引了我。读进去之后,我才发现这本书的深度和广度远超我的想象。作者对于“非正当性支配”的论述,简直是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我一直觉得法律应该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但这本书却深刻地揭示了,法律本身也可能成为构建和巩固不平等权力关系的手段。书中引用的大量社会学研究和案例,都非常有说服力地证明了这一点。作者并没有简单地批判法律,而是试图去解释法律是如何在社会结构中运作,以及它如何与非正当的权力形式相互作用。这种分析方式非常具有启发性,让我能够理解为什么在一些看似正常的法律制度下,仍然会存在根深蒂固的社会问题。阅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是在解构我对法律的固有认知,每一次思考都让我对社会运行的复杂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让我开始反思,我们所处的社会,有多少“合法”的规则,实际上是建立在某种形式的“非正当性支配”之上的。
评分这本书简直是让我大开眼界!我一直对法律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感到好奇,但总是觉得市面上的书要么过于理论化,要么过于碎片化。当我拿到《法律社会学:非正当性的支配》这本书时,就有一种预感,它可能会填补我知识上的空白。读完之后,我的预感得到了证实,甚至远超我的期待。作者并没有将法律仅仅视为一套冰冷的条文和程序,而是将其置于错综复杂的社会现实之中,探讨了法律如何渗透进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又是如何被社会力量所塑造和扭曲。特别是“非正当性支配”这个概念,我之前从来没有这样深入地思考过。它揭示了即使是看似合法的权力,背后也可能隐藏着不平等的结构和不公正的实践。书中的案例分析非常精彩,从历史上的案例到 contemporary 的社会现象,都通过法律社会学的视角进行了剖析,让我能够更清晰地理解法律是如何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可能成为压迫和剥削的工具。阅读过程中,我常常停下来思考,原来我所经历的一些“不公平”现象,背后竟然有如此深层的社会和法律根源。这本书不仅提供了知识,更重要的是,它激发了我对社会公正和权力运作的批判性思考,让我觉得自己不仅仅是一个旁观者,而是能够以更深刻的视角去理解和审视我所处的社会。
评分围绕着法律之“理性”与否,韦伯创建了四种法创制和法发现的理想型。形式非理性:为了顺当处理法创制与法发现的问题而使用理智所能控制之外的手段,譬如诉诸神谕或类似的方式。(韦伯 2011:29)。实质非理性:全然以个案的具体评价——无论其为伦理的、感情的或政治的价值判断——来作为决定的基准,而非一般的规范。(韦伯 2011:29)。形式理性:无论在实体法上或诉讼上,唯有真确无疑的一般性的事实特征才会被记入考量。(韦伯 2011:29)。其中法律上重要的事实特征可能具有双重性格:一种是对于外在表征的执着,例如说出某些话语、签名盖章,等;另一种是借着逻辑推演而解明含义,并且以此而形成明确的、以相当抽象的规则之姿态出现的法律概念,然后被加以适用。(韦伯 2011:29~30)。实质理性:特质别具的规范(伦理的无上命令、功利的或其他目的取向的规则、政治准则等)——有别于透过逻辑性的通则化(亦即经抽象的意义解明)而得来的规范——对于法律问题的决定理应具有影响力。(韦伯 2011:30)。在四种理想型中,韦伯认为唯有形式理性可能使法律达成现代意义上的那种特殊专门的、法学上的提升纯化。(韦伯 2011:30)。唯有解明意义的抽象手法才能让特殊的体系化工作得以进展,换言之,借着逻辑手段,将一个个被承认有效的法律规则统合起来,理性化成为一个毫无内在矛盾的、抽象法命题的综合体。(韦伯 2011:30)。
评分书是很好,但来时太惨了!有的部分明显垫过什么东西,封面也很脏!京东应该注意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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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装订很精美,收藏阅读,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买乎?
评分如果可以,希望可以好好花一段时间仔细研读这本书,相信会有很大的收获。
评分其他都很满意,只是不很喜欢精装本
评分后来,巴特能够在德国教会界乃至欧洲哲学界成为一个重要的人物也与其曾经在纳粹时代展现出的道德勇气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终战以后,巴特的言论越来越成为那些忏悔德国犯行者及那些渴望重修德国教会与世界教会关系者所重视。在伊旺德(Hans-Joachim Iwand)的召集下,巴特于1947年撰写了《达木斯特声明》(the Darmstadt Statement)其内容是更具体的阐述了1945年《司徒加特宣言》的看法:德国人在纵容“纳粹德国”与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等事上有无可逃避的责任。在声明中,他强调了德国教会是甘心乐意地投入“反社会主义者”与保守势力的阵营中的,此举的结果便是导致了国家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掘起。在冷战的那段时间里,这篇有争议的声名被西方的“反社会主义者”所排斥,如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德国再建军主张”(re-militarization)的支持者就认为该声明只算是两次世界大战的特殊产物。此外,又有来自东德的反驳者认为巴特并未能清楚地认识到共产主义对现代社会代来的危机。在整个1950年代中,巴特对于“和平运动”表示同情,并持续反对德国的重新武装。
评分《法律社会学:非正当性的支配》是《韦伯作品集》之一。这一套《韦伯作品集》是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从台湾远流出版公司出版的《新桥译丛》中精选出来的十余种韦伯论著组成,即包括了韦伯“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观”以及“制度论与社会学”两大系列的全部著述,囊括了这位学术大师一生的思想与研究精髓。我细审本丛书的书目和编译计划,发现其中有三点特色,值得介绍给读者:第一,选目的周详。第二,编译的慎重。第三,译者的出色当行。
评分五 正当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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