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在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发展中,中华民族曾作出过伟大的贡献,不仅最早开启了世界东方文明的大门,而且对人类法治、法学及法学教育的生成与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光辉的实践。在我们祖先生存繁衍的土地上,自从摆脱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辉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渐形成了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维系道德人心、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律制度。应该说,在人类所创造的诸种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社会现象。因为作为一项人类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类在认识自身、调节社会、谋求发展的各个重要进程中的思想和行动。
目录
第一编 行政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 行政法学基本范畴
案例1:中国足协处罚案
案例2:李某诉全国牙防组案
案例3:全国首例状告公安机关非法查验身份证案
案例4:张某诉上海市B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纠纷案
案例5:某运输公司不服某公路检查站罚款案
案例6:杜某诉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不予行政受理纠纷案
案例7:M市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案
案例8:郭某与保亭县交警大队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上诉案
案例9:蔡某诉北京教育考试院取消考试成绩决定案
案例10:屠宰场不服市政府通告案
案例11:中国“非典”隔离的法律依据案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1:杨某诉A市交管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2:彭某诉某理工大学教育管理行政不作为案
案例3:张某诉B市公安局C分局治安管理处罚案
案例4:成都双流机场路广告牌拆除案
案例5:武汉市以“赎买”方式取缔客运三轮摩托车案
第二编 行政法主体
第三章 行政主体
案例1:刘某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吊销其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通知案
案例2:霍某诉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收缴假币行政强制措施案
案例3:简阳市金平石化机械配件有限责任公司诉简阳市安乐乡人民政府变卖
财产行政强制措施附带行政赔偿案
案例4:明光市丰华养鸡场不服明光市农业局兽药管理行政处罚案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
案例1: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铁路分局诉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案例2:点头隆胜石材厂不服福鼎市人民政府行政扶优扶强措施案
第五章 公务员
案例1:司机王某诉交通警察处罚案
案例2:公务员强制带薪休假制度
第三编 行政行为
第六章 行政立法
案例1:乔占祥诉铁道部铁路旅客票价管理案
案例2:王某等诉富平春酒厂产品标识上未依法标注相关内容误导消费者大量饮酒
致死人身损害赔偿案
第七章 行政许可
案例1:张某等诉乡政府不履行婚姻登记法定职责案
案例2:陈某不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行政许可案
案例3:沈某等182人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纠纷案
案例4:北京李老爹鱼头火锅不服丰台区环保局撤销环保行政许可案
案例5:北京红宇宙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工商局案
案例6:市政府撤销行政许可适用法律错误案
案例7:延庆县沈家营乡后吕庄村经济合作社不服延庆县水资源局颁发河道砂石开采许可证案
第八章 行政处罚
案例1:市民“拍违照片”能否成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案例2:郑某诉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3:陕西司机不服交警超载罚款案
案例4:北京金洋天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5:福州康佳乐天然樟脑有限公司不服福建省农业厅农业管理行政处罚案
案例6:刘某不服H县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案例7:安阳县公安局对崔某行政处罚案
第九章 行政强制
案例1:珠海市城监大队违法强制拆迁案
案例2:杨某等诉某市铁路公安局错误关押案
案例3:魏某、金某诉某公安交警队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案
案例4:刘某诉某县税务局强制划拨案
第十章 行政征收
案例1:张某、王某不服泸州市纳溪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行政征收案
案例2:张某等诉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教育费附加行政征收案
第十一章 行政契约
案例1:乔某诉某县公安局怠于履行职务案
案例2:某建筑公司诉某公共工程管理部门案
案例3:某村村民集体诉村委会单方解除承包协议案
案例4:辛某诉某行政机关侵犯其选择职业自由案
案例5:某厂商诉某市政府不履行公害防止协议案
第十二章 行政指导
案例1:A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指导,规范发展“崇武鱼卷”食品市场案
案例2:B行政机关对华山彩印公司实施行政指导案
案例3:C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指导规范食品批发行业案
案例4:D行政机关的扶优扶强文件是否属于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案
第十三章 行政奖励
案例1:马某诉某区沣东镇人民政府行政奖励不作为案
案例2:宋某诉某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第十四章 其他行政行为
一、行政确认
案例1:五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诉五河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确认案
案例2:马某诉灯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工商登记证实案
二、行政命令
案例1:闽东远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诉宁德市旅游局指定审计行为案
案例2:高邮市汉留摩托车修理销售门市部不服高邮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
三、行政裁决
案例1:曹某诉常熟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伤鉴定结论案
案例2:张某不服含山县房屋拆迁办公室拆迁裁决案
四、行政给付
案例:郑某、伍某诉当阳市玉阳办事处、两河镇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
五、行政调解
案例1:孙某等101户农民诉平顶山市卫东区环保局行政不作为案
案例2:罗边槽村一社不服重庆市人民政府林权争议复议决定行政纠纷上诉案
六、行政规划
案例:上海惠利空调风口有限公司不服奉贤县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不予批准案
第四编行政复议
第十五章 行政复议法概述
案例1:郝某不服某区地方税务分局行政处罚复议案
案例2:卢某不服某乡人民政府行政决定复议案
案例3:中国建行信托公司某市代理处不服某市土地管理局不作为申请复议案
案例4:李某、陆某不服某街道办事处行政许可复议案
案例5:李某不服某区审计局行政决定复议案
案例6:李某不服某县渔业监督站行政处罚复议案
案例7:宋某不服某区公安分局治安行政处罚复议案
案例8:穆罕默德·侯赛因不服某市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复议案
第十六章 行政复议参加人
案例1:王某不服某市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复议案
案例2:李某不服某镇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复议案
案例3:某市友谊药材商场等13家单位不服某市工商局行政
处罚复议案
案例4:陆小某不服某市交通局行政处罚复议案
第十七章 行政复议范围
案例1:宁某不服某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复议案
案例2:王某不服某县文化局行政强制复议案
案例3:某酒店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书案
案例4:刘某不服某省教育厅行政许可复议案
案例5:唐父不服某市卫生局行政裁决复议案
第十八章 行政复议管辖
案例1:熊某不服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复议案
案例2:A市甲村不服某省人民政府行政确认复议案
案例3:马某不服某港口船舶派出所治安行政处罚复议案
案例4:朱某不服某市卫生防疫站行政处罚复议案
案例5:方某不服某县公安局和文化局行政处罚复议案
第十九章 行政复议程序
案例1:甲村村委会不服某县人民政府行政确认复议案
案例2:东营金昌建筑集团李某工伤鉴定案
案例3:王某等不服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复议案
案例4:某食品加工厂不服某市卫生防疫站与市工商局行政强制复议案
案例5:某市食品公司不服某区卫生防疫站行政处罚复议案
案例6:某公司不服某市劳动局行政处罚复议案
第二十章 行政复议决定与执行
案例1:某县经贸公司不服某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复议案
案例2:杨某不服公安分局处罚复议案
第五编 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案例1:陈某诉南京市物价局调整公交票价改革方案案
案例2:王某诉驻马店市房产管理局行政登记纠纷案
案例3:赵某、刘某不服消防队火灾责任认定案
案例4:张某诉某物业管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案
案例5: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
第二十二章 行政诉讼管辖
案例1:宋氏兄弟诉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案
案例2:刘某诉廊坊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纠纷案
第二十三章 行政诉讼当事人
案例1: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诉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履行备案职责案
案例2:北京达明伟业经贸有限公司等诉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纠纷案
案例3:神农内衣厂诉某市某区工商局行政处罚及武某等不服司法部司法考试成绩无效决定案
第二十四章 行政诉讼证据
案例1:昆明牛街通贸轮胎经营部不服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2:陈某诉玄武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答复案
案例3:包某不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开具假票变造币没收证行为案
案例4: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新金城鞋材厂不服龙岗区劳动局工伤认定案
案例5:汪小某诉深圳市公安局少年收容教养案
案例6:熊某不服长沙市广播电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第二十五章 行政诉讼裁判
案例1: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不服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案例2:蛇口市场128户经营者诉深圳市工商局蛇口分局行政诉讼案
案例3:东宝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不服永定县公安局没收处罚决定案
案例4:冯某诉南京市公安消防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第二十六章 行政诉讼其他问题
案例l:李某、任某诉深圳市公安局龙港分局悬挂横幅行为名誉侵权案
案例2:国家广电总局禁止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用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
电视节目案
精彩书摘
【法理分析】
行政主体是一个学理概念,法律条文中并不存在,具体而言,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其法律效果的组织。由此,判断一个组织能够成为行政主体,其至少要满足三个要件:
(1)权力要件
行政主体必须是承担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并非所有的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2)名义要件
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所谓“以自己的名义”,是指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作出处理决定,能以自己的名义采取措施。行政组织是一个庞大的组织系统,内部存在各种各样的行政机关,有些行政机关虽然事实上担任了从事具体行政活动的任务,但它们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因而不能成为行政主体,如工商局的法制科。
(3)责任要件
行政主体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由自身行为所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如果行政行为作出后需要由其他机关承担责任,则该行为主体只是被委托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
产品认证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在某些特定领域,对产品进行认证是因为这类产品通常都需要满足特定的技术规范,抑或是某些中介组织就产品品质或规格对外作出的承诺。产品包装上出现这些认证标志,通常都会使得消费者对产品产生初步的信任。消费者之所以信任类似于全国牙防组这样的机构作出的认证,大抵是出于对政府抑或是对中立非营利的中介组织的信任。而国家相关法律也对这类中介组织进行行为规范,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或服务。
在本案中,全国牙防组作为消费者组织,其本身并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全国牙防组在向社会推荐产品的时候,也未引入卫生部作为其权力来源。因此,对全国牙防组的行政诉讼并不符合我国关于行政主体的定位,超越了行政诉讼范围,故而不能成立。然而,这一行为所附带的效果是明显的。
前言/序言
在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发展中,中华民族曾作出过伟大的贡献,不仅最早开启了世界东方文明的大门,而且对人类法治、法学及法学教育的生成与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光辉的实践。
在我们祖先生存繁衍的土地上,自从摆脱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辉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渐形成了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维系道德人心、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律制度。应该说,在人类所创造的诸种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社会现象。因为作为一项人类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类在认识自身、调节社会、谋求发展的各个重要进程中的思想和行动。法律是现实社会的调节器,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确认人的不同社会地位的有力杠杆,它来源于现实生活,而且真实地反映现实的要求。因而透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法律制度,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当时人们关于人、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社会组织以及哲学、宗教等诸多方面的思想与观点。同时,法律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以一种最明确的方式,对当时社会成员的言论或行动作出规范与要求,因而也清楚地反映了人类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中对于不同的人所作出的种种具体要求和限制。因此,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迁中,同样可以看到人类自身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历史轨迹。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国家文明发展历史已经无可争辩地证明,法律制度乃是维系社会、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的工具。同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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