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律稻草人》是张建伟教授近年来关于法律学术、法学教育以及司法实践的一系列短文精品,文章或借题阐发或针砭时弊,但都格守学术界限,阐释法律精神,言短意长,点到为止,隽永中饱含深趣,是比较难得的法律人文读物,尤其适合关注法律的人文阅读爱好者。
作者简介
张建伟,清华大学法院教授。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证据法。著有《从消极到积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认识相对主义与诉讼的竞技化》、《窦娥的“二度遇害”》、《阿Q之死的标本意义》、《法学之殇》等论文,以及《司法竞技主义-英美诉讼传统与中国庭审方式》、《刑事司法体制原理》等学术名著和《刑事诉讼法通义》、《证据法要义》等教材。学术随笔、杂文曾结集《法律皇帝的新衣》。
目录
冷编
卷一
坏人说出的道理
窦娥来信
中西钉子户考异
基督山伯爵怎样复仇
从佩里·梅森想到律师靠什么赚钱
司法纳粹化及其反对者
卷二
建在流沙上的塔
从街头看法治
剧场?的“微观法治”
法律世界的“说不准学”
从遵法教育到启发民智
给法律一点敬意
卷三
藐视法庭罪该给谁设
证人不愿出庭的真正症结
所剩无几
有想象力的犯罪和无“想象力”的司法
选择性执法戕害法治
我的夜晚没有你的梦魇
又见“冷血者”
卷四
玄都观之叹
爱上学不爱读书
诚信不够,听证来凑
怎教那考试舞弊一旦休
“犀利哥”的意外走红
学术界里风风雨雨
动机论怎样模糊了焦点
热集
卷五
几本读过的好书
白马到底非马
形式主义的谬误
对“形式理性”的误读
法学之殇
卷六
专业意识
司法考试综合症
不该冷落普通判断力
大街上找来12个人
谁来拯救司法操守
检察服的“颜色革命”
检察官的风度如何养成
检察百年感言
卷七
切萨雷?贝卡里亚
弗朗西斯?培根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儿岛惟谦
维辛斯基
八秩江平
卷八
感恩
与人无爱亦无嗔
有关月亮的四画屏
虞美人
角落
零打碎敲(七则)
跋
精彩书摘
剧场里的“微观法治”
美国耶鲁大学迈克尔·瑞斯曼著有一本有趣的书,中译本的书名为《看不见的法律》,作者自称这本书是他“历时将近二十年的心血结晶”。该书之所以有趣,是因为这位法学家严肃、认真地研究人们日常的观看、注视、怒视、排队、插队和各式各样谈话中的隐形规则,以及违反这些规则引起的惩罚。这些日常生活中隐而不现的规则,被称为微观法律(microlaw)。瑞斯曼引用古罗马的一句格言云:“有社会的地方,就有法律。”瑞斯曼这本书中的“法律”,是最广意义上的法律。
用瑞斯曼的眼光来观察,“微观法律”真是无处不在。
近来接连看了两场演出,注意到剧场里“微观法律”的存在,觉得那里“微观法治”的状况也颇耐人寻味。
一次是在北京大学百年讲堂,中央芭蕾舞团演出《天鹅湖》。这是该团赴英国演出前在北京的预演,整场演出,看得出来,芭蕾舞团对这次演出很重视,演员也十分尽心。演出开始前,观众席陆续坐满了人,真的是也有男来也有女,也有老来也有少;还有不少小孩子,活泼灵动点缀其间,期待中透着点热闹。入场后,我注意到有人已经把三脚架架上,安装上“大炮筒子”,一看就是摄影爱好者中的“专业人士”。抬眼看,舞台两侧电子显示屏上写着“请不要用闪光灯拍照”。原来演出过程中是可以录像和拍照的,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广播声起,礼貌地邀请观众关掉手机或将其置于静音状态,并再次提醒各位观众在演出过程中不要使用闪光灯。两个过道,还有服务人员高举牌子,走动着提醒不要使用闪光灯,牌子上的字大而清晰。演出开始了,陆续听到前后左右偶尔发出的咔嚓声,闪光灯时时地向舞台上发出瞬时强光。到了第二幕,不得了,天鹅湖边美丽的天鹅一出现,特别是四小天鹅翩翩起舞之时,咔嚓声大作,闪光灯密集闪烁,把我的注意力切成两半,一半在台上,一半在台下。中场休息后,电子显示屏、广播和手举告示牌再次三令五申。大幕拉开前,一位中年女士从帷幕后走出来,对上半场一些观众使用闪光灯拍照的行为表达遗憾,她告诉观众说,演员踮起脚跳舞,全身重量都落在足尖,闪光灯掠过可能会造成演员受伤,她恳求观众不要再用闪光灯拍照……
“不要使用闪光灯拍照”,甚至“不准拍照”,是剧场里的“微观法律”,这“法律”对于观众安心观赏演出是必要的,对于保护演出者的知识产权也是必要的,对于芭蕾舞演员的人身安全尤为必要。我对国人“选择性视觉”一贯佩服,那就是对于明确写出的禁止性告示可以做到视而不见。揣摩其心理,正如柏杨先生《丑陋的中国人》所批判的,柏老云:“大家都不准闯红灯,我自己也不闯。大家都不准随地吐痰,我自己就不吐一口。人人都赞同法制,我就不要求特权。既然建立了制度,我就不破坏它。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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