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根據原建設部《關於印發(2005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製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5]84號)的要求,標準編製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瞭本規程。
本規程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將原行業標準《帶肋鋼筋套筒擠壓連接技術規程》JGJ108-96、《鋼筋錐螺紋接頭技術規程》JGJ109-96中有關接頭的加工與安裝等專門要求納入本規程,同時納入瞭鐓粗直螺紋鋼筋接頭和滾軋直螺紋鋼筋接頭的現場加工和安裝要求;2.修改瞭不同等級鋼筋機械接頭的性能要求及其應用範圍;3.用殘餘變形代替非彈性變形作為接頭的變形性能指標;4.補充瞭型式檢驗報告的時效規定和型式檢驗中對接頭試件的製作要求;5.現場工藝檢驗中增加瞭測定接頭殘餘變形的要求,修改瞭抗拉強度檢驗的閤格標準;6.增加瞭型式檢驗與現場檢驗試驗方法的要求;7.修改瞭接頭疲勞性能相關要求。
本規程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製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目錄
1 總則
2 術語和符號
2.1 術語
2.2 符號
3 接頭的設計原則和性能等級
4 接頭的應用
5 接頭的型式檢驗
6 施工現場接頭的加工與安裝
6.1 接頭的加工
6.2 接頭的安裝
7 施工現場接頭的檢驗與驗收
附錄A 接頭試件的試驗方法
附錄B 接頭試件型式檢驗報告
本規程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
精彩書摘
5 接頭的型式檢驗
5.0.1 在下列情況應進行型式檢驗:
1 確定接頭性能等級時;
2 材料、工藝、規格進行改動時;
3 型式檢驗報告超過4年時。
5.0.2 用於形式檢驗的鋼筋應符閤有關鋼筋標準的規定。
5.0.3 對每種型式、級彆、規格、材料、工藝的鋼筋機械連接接頭,型式檢驗試件不應少於9個:單嚮拉伸試件不應少於3個,高應力反復拉壓試件不應少於3個,大變形反復拉壓試件不應少於3個。同時應另取3根鋼筋試件作抗拉強度試驗。全部試件均應在同一根鋼筋上截取。
5.0.4 用於型式檢驗的直螺紋或錐螺紋接頭試件應散件送達檢驗單位,由型式檢驗單位或在其監督下由接頭技術提供單位按本規程錶6.2.1或錶6.2.2規定的擰緊扭矩進行裝配,擰緊扭矩值應記錄在檢驗報告中,型式檢驗試件必須采用未經過預拉的試件。
5.0.5 型式檢驗的試驗方法應按本規程附錄A中的規定進行,當試驗結果符閤下列規定時評為閤格:
強度檢驗:每個接頭試件的強度實測值均應符閤本規程錶3.0.5中相應接頭等級的強度要求;
2 變形檢驗:對殘餘變形和最大力總伸長率,3個試件實測值的平均值應符閤本規程錶3.0.7的規定。
5.0.6 型式檢驗應由國傢、省部級主管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並應按本規程附錄8的格式齣具檢驗報告和評定結論。
前言/序言
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107-2010)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