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59号文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选址;4.总平面设计;5.建筑设计;6.防护;7.防火设计;8.建筑设备。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124-99),经建设部1999年10月28日以建标EJ999-〕257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2 术语
3 选址
4 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4.2 室外环境设计
5 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业务区用房
5.3 殡仪区用房
5.4 火化区用房
5.5 骨灰寄存区用房
6 防护
6.1 卫生防护
6.2 骨灰寄存防护
7 防火设计
7.1 一般规定
7.2 骨灰寄存区
7.3 火化区
8 建筑设备
8.1 一般规定
8.2 给水、排水
8.3 采暖、通风、空调
8.4 电气、照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条例说明)
1 总则
3 选址
4 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局
4.2 室外环境设计
5 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业务区用房
5.3 殡仪区用房
5.4 火化区用房
5.5 骨灰寄存区用房
6 防护
6.1 卫生防护
7 防火设计
7.2 骨灰寄存区
7.3 火化区
8 建筑设备
8.1 一般规定
8.2 给水、排水
8.3 采暖、通风、空调
8.4 电气、照明
精彩书摘
1 总则
1.0.1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对殡仪馆的服务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从80年代开始,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每年有几百家殡仪馆进行改扩建,同时,又有部分新建殡仪馆投入使用。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设计人员既没有可参考的技术规范,又缺乏对殡仪服务流程的了解,有的建筑设计与殡仪服务要求差距很大,致使投入使用后出现了许多问题,给我国殡仪馆的管理和服务带来不便。
人们丧葬观念的更新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遗体的处置、悼念、骨灰的安置等殡仪服务的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在较宽松舒适的空间环境中进行殡仪活动,有利于人们在心理上得到慰藉。因此,总结国内外殡仪馆建设的经验,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设计规范,对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建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1.0.2 新建殡仪馆具有基本统一的设计前提,可按统一的要求进行建筑设计。改建殡仪馆与新建殡仪馆对殡仪服务的要求没有区别,因此,本规范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殡仪馆的改、扩建设计。
1.0.3 殡仪馆的建筑设计是在一定的基地范围内进行,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丧葬习俗对建筑设计有一定的影响。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的丧葬习俗各不相同,而不同的丧葬习俗对建筑设计也有不同的要求。因此,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必须将丧葬习俗考虑在内。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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