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刑法学就是刑法学,为什么要使刑法学走向哲学?这始终是我思考的一个问题,换言之,刑法哲学到底是什么:是刑法学还是哲学,或者是刑法学与哲学的边缘学科。在我看来,刑法学确实就是刑法学,但由于采用不同的研究进路,刑法学又呈现出不同的理论形态。所谓“走向哲学的刑法学”,是指在刑法学研究中,引入哲学方法,从而命名刑法学成为一种更具哲理性的理论体系。哲学虽然是一门学科,但由于哲学研究的是世界的本源性问题,因而它同时又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作者简介
陈兴良,男,1957年3月生,浙江义乌人。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12月和1987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187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1998年1月至今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1997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2004年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7年获美国法律社会学协会国际学术奖。
内页插图
目录
第1版序言
学术自传——一个刑法学人的心路历程
第一篇 刑法哲学研究
论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和范畴体系
刑法哲学研究论纲
刑法的人性基础
刑法的价值构造
刑法机能二元论
从政府刑法到市民刑法——二元社会建构中的刑法修改
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
罪刑均衡的理论建构
罪刑均衡的价值蕴含
刑法公正论
第二篇 犯罪哲学研究
犯罪价值论
论意志自由及其刑法意义
论人身危险性及其刑法意义
主观恶性论
第三篇 刑罚哲学研究
刑罚存在论
论刑罚权及其限制
刑罚目的二元论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刑罚结构调整
精彩书摘
论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和范畴体系
刑法哲学,是对刑法所蕴涵的法理提升到哲学高度进行研究的一门学科。刑法哲学作为刑法学的基础理论,对于刑法学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刑法学领域,刑法哲学尚是一块有待开垦的处女地。为推动刑法哲学研究,本文拟对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和范畴体系这两个基本问题略作探讨,就正于我国刑法学界。
一、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
在现代哲学中,价值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最具诱惑力的问题,以至于形成所谓价值哲学。价值问题同样引起法学界的重视,英国法学家彼得·斯坦和约翰·香德认为,一切法学家都只不过是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描述法律能够在什么程度上实现社会秩序、公平、个人自由这些基本的价值而已。①显然,法律价值也应该是法学充分关注的问
题之一。
那么,刑法的基本价值何在呢?
法是以调整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为己任的。这种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冲突。从刑法的意义上说,犯罪是个人对社会的一种侵害,而刑罚是社会为防卫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对犯罪人的一种制裁。因此,个人与社会的这样一种冲突关系,表现在刑法中,就是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罪刑关系作为刑法的调整对象,表现出双重的属性:立足于已然之罪,刑罚应该是一种报应;而立足于未然之罪,刑罚应该是一种预防。报应与预防的关系及其解决,成为刑法哲学的基本问题。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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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是否给力?快分享你的购买心得吧~一般认为英国是现代陪审制度的发源地。但英国的陪审制并非土生土长,而是从法兰克移植而来。诺曼征服后,这种制度被带到英国。1166年,亨利二世颁布《克拉灵顿诏令》,将陪审制正式确立下来。诏令规定,发生刑事案件后,必须由熟悉情况的12名陪审员向法庭控告并证明犯罪事实,这就是所谓的起诉陪审团,即大陪审团。但这种由同一批人既控告犯罪又证实犯罪的制度,极容易使被告陷入危险的境地,于是1352年,爱德华三世下令禁止起诉陪审团参与审判,要求另设一个12人的陪审团进行实体审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小陪审团。至此,英国出现了两个陪审团:大陪审团负责起诉,决定是否对嫌疑犯提出控诉;小陪审团负责审理,决定被告是否有罪。大小两个陪审团在英国共存了几百年,并由此构成英国陪审制的重要特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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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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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这本就不用看刑法哲学了吧?这本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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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值得入手,价格便宜,作为学习之用,非常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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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良老师的这本书主要研讨了他思考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刑法哲学到底是刑法学还是哲学。。。好吧,真的很深奥。。。这本书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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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就是刑法学,为什么要使刑法学走向哲学?这始终是我思考的一个问题,换言之,刑法哲学到底是什么:是刑法学还是哲学,或者是刑法学与哲学的边缘学科。在我看来,刑法学确实就是刑法学,但由于采用不同的研究进路,刑法学又呈现出不同的理论形态。所谓“走向哲学的刑法学”,是指在刑法学研究中,引入哲学方法,从而命名刑法学成为一种更具哲理性的理论体系。哲学虽然是一门学科,但由于哲学研究的是世界的本源性问题,因而它同时又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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