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编写这本教材,指导思想有三:
其一,希望学习者能够比较轻松地进入民法学的神圣天地,从而,比较轻松地理解民法原理和民事法律制度的构成理由。在这一点上,任何一本民法学教科书,都有这样的使命,都是要让学习者知道“民法是什么”。
其二,希望学习者能够通过学习这本教科书,在进入民法学这一科学领域时,真正地理解它的理论原理,理解民法规范、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为什么”。实事求是地说,那种认为法律不是科学,民法学的道理容易读懂、读通的看法,是没有道理的。民事主体首先是利益人,然后才是法律人和经济人。这种利益人、法律人与经济人,是任何人都不能免俗的。甚至于那些搞纯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如此。
其三,希望学习者通过学习这本书,逐步学会运用民商法律法规的规范,来解决日常生活和生产、管理活动当中的民商法律问题。也就是尝试学会运用民法规范,解决遇到的所有民商法律问题,即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作者试图强调民法学这门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应当说,对于任何人来说,民法学都可以给他带来解决其生存利益问题的帮助。我们学习民法学,就是为了用它,用它解决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提升我们生存的质量,保护我们利益和财富的安全。
因此,本书在编写体例上,使用了“阅读提示”、“思考题”、“学习资料指引”、“参考法规提示”,将每一章中,应当学习和把握的重点、难点等,简明扼要地提示出来,并将应当参阅的基本资料和法规罗列出来,让学习者自己去寻找和阅读。这是为了充分尊重学习者的学习自觉性的一种措施和尝试。
所以,在理论体系上,本书除了就我们现在使用的教材之外,更多的是把民事立法和民商法的司法与实务研究的成果,以教材内容的形式表现出来。对于任何一个想把民法学学习明白的人来讲,本书的主要功用在于:把抽象的理论和原理,转换成形象生动和丰富的学习资料的先例。
作者认为,民法学理论的学习者,如果对民事立法这一法律活动缺乏应有的关注度,尤其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缺乏认真、仔细地研读和理论与立法差异的比较,那么,名义上我们学习过民法学,但是,实际上我们可能只是了解过有关的基本原理,而对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者思路,以及如何使用基本法律规范,缺乏最基本的了解或者把握。
轻视民事立法,以及丰富多彩、生动多样的民商活动中的社会实践,是现代社会中,非常忌讳的一件事。但是,在学习方法上,习惯了“啃书本”的学习者,却往往不是那么容易丢掉这种学习方法。这不能不说是民法理论学习者在学习方法上的重大问题与不足。或许,本书在编写体例上的尝试,就是改变这种学习方法的一剂良方。
目录
第二编物权
第十二章物权原理
第十三章所有权
第十四章共有
第十五章建筑物区所有权
第十六章用益物权
第十七章土地权
第十八章相邻关系
第十九章担保物权
第二十章占有
第三编债权
第二十一章债与债权
第二十二章合同利益
第二十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二十五章合同履行
第二十六章合同解除
第二十七章具体合同
第二十八章违约与救济
第二十九章侵权行为
第三十章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第四篇知识产权
第三十一章知识产权TRIPS
第三十二章著作权
第三十三章邻接权
第三十四章专利权商标法
第三十五章驰名商标
第三十六章特殊标记权
第三十七章身份权
第五编人身权
第六编亲属与继承权
后记
前言/序言
高等学校法学教学丛书:民法学(上下)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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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对于合同所进行的概念界定,对民法的定义更为妥当的表述应为: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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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民法典尚未编纂,所以严格地说,我国还没有形式意义的民法。但因我国《民法通则》是一部民事基本法,规范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因此,也可以说《民法通则》就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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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中,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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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价值规律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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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价值规律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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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形式意义的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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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民法有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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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吧还行吧还行吧还行吧还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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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