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帆,1978年1月生,湖北襄樊人,法學博士,做過警察、法官,現為司法工作者。編著學術作品和刑法工具書若乾,另有法政譯著十餘種。在清華大學開設“中國司法製度和司法改革”課程。
目 錄
導論:尋找中國司法的製度邏輯
一門課與一本書
“司法”的多張麵孔
司法權是不是“權”
司法機關 v. 審判機關
共通之理與國情差異
審判權的中國特色
打造理想的司法製度讀本
第一講 人民司法製度是如何形成的
一、廢除舊法統
“將革命進行到底”與法統存廢
為什麼必須廢除舊法統
廢除舊法統的步驟
二、人民法院的逐步建立
法院統一改稱“人民法院”
“抓緊創立人民自己的司法製度”
第一屆全國司法會議
人民法院暫行組織條例
1952年司法改革運動
三、1954年《人民法院組織法》
1954年《憲法》與審判製度
首部法院組織法的起草經過
首部法院組織法的主要內容
對蘇聯審判模式的藉鑒參考
首部法院組織法的貫徹實施
第二講 司法改革(上):時代動力與曆史階段
一、1979年《人民法院組織法》
七部重要法律之一
第二部法院組織法的內容
法院組織法的三次修正
二、驅動司法改革的時代動力
依法治國戰略
法治市場經濟
漸進式司法改革
三、推進民主法製建設(1979年—1996年)
具有裏程碑意義的“中央64號文件”
邁嚮現代化法官製度
公開審判與審判方式改革
四、實施依法治國戰略(1997年—2012年)
“一五改革綱要”(1999年—2003年)
“二五改革綱要”(2004年—2008年)
“三五改革綱要”(2009年—2013年)
五、全麵建設法治中國(2013年—至今)
“四五改革綱要”(2014年—2018年)
“五五改革綱要”(2019年—2023年)
黨的二十大與“深化司法體製綜閤配套改革”
六、2018年《人民法院組織法》
法院組織法的修訂過程
誰有權修訂法院組織法
新原則,新內容
第三講 司法改革(下):政治邏輯與決策機製
一、哪些因素決定改革成敗
政治動員能力
共識凝聚程度
科學實施步驟
法治保障力度
利益調整機製
二、多年未成的改革何以做成
過去為何未“做成”
新時代,新課題
從立柱架梁到積厚成勢
三、新時代司法改革方法論
統籌規劃:戰略階段與分層實施
領導小組:科學決策與議事協調
改革試點:政策實驗與探索試錯
改革督察:政策落地與實效評估
第四講 政法體製中的人民法院
一、新中國政法體製的形成與發展
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及其分黨組乾事會
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與政法小組
黨委政法委的創建與發展
二、“黨管政法”與政法工作條例
新時代政法體製的成熟定型
“黨管政法”的“上下左右”關係
黨委政法委的設置和職能
黨委政法委的組成人員和決策機製
三、人民法院黨組製度
法院黨組的設立機關
哪些法院設立分黨組
法院黨組的組成人員
法院黨組的主要職責
法院黨組的組織原則
法院黨組的議事決策
法院黨組與審判委員會
四、“黨管乾部”與法院乾部選任
審判機關乾部管理的特殊性
從“分部分級”到“分級分類”
從“雙重管理”到“省級統管”
從“組織推薦”到“法律任免”
五、黨支持司法的製度運行
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司法重大事項請示和報告製度
乾預司法活動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製度
保障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職責
第五講 國傢權力機關與人民法院
一、最高政權機關、中央人民政府和最高審判機關
作為“政府”組成部分的法院
“垂直領導”還是“雙重領導”
“一府一委兩院”的形成
二、由國傢權力機關産生
各級人民法院如何産生
人民法院設置法定原則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設置
有權設立人民法院的主體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産生
地方人民法院院長的産生
專門人民法院院長的産生
各級法院審判人員的産生
三、對國傢權力機關負責
從嚮政協報告到嚮人大報告
嚮人大報告年度工作
嚮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
應人大常委會要求報告工作
四、受國傢權力機關監督
司法解釋的備案與審查
接受詢問和質詢
對人民法院院長的罷免和撤換
對審判人員的撤職
第六講 審級設置與四級兩審製
一、審級的概念、功能與職能
審級的概念
審級的功能
審級的職能
“塔型”與“筒型”之辯
二、四級兩審製的形成
四級兩審製的含義
“普設法院”與審級繁簡
從三審製到“基本上的兩審製”
撤銷大區分院與“確定的兩審製”
三、四級兩審製的完善
從“領導監督”到“監督指導”
從案件請示到訴訟化改造
從申訴復查到再審之訴
從循級上訴到越級上訴
四、新型審級製度的構建
四級法院審級職能的新定位
審級製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審級製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審級製度改革的未來
五、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職權
作為最高審判機關的最高人民法院
終審職權的“剛性”配置
終審職權的“彈性”配置
“擇案而審”何以成為可能
“擇案而審”≠法律審
第七講 專門人民法院與專門法庭
一、審判專業化和專門審判機構
審判專業化的評價標準
專門法院和專門法庭
正反聲音:設還是不設
二、專門人民法院發展曆程和類型
從“法律要下工礦”到服務國傢戰略
軍事法院
水上運輸法院
鐵路運輸法院
林區(業)法院
油田法院
墾區法院
礦區法院
海事法院
知識産權法院
金融法院
三、專門人民法院的製度特點
立法模式:從明確列舉到概括列舉
設置依據:從聯閤通知到設置法定
設置程序:“中央批準+立法決定”模式的形成
審級設置:“專門上訴+專地對接”機製
布局模式:從“全麵覆蓋”到“精準設置”
管理體製:從部門管理到屬地管理
法院名稱:“駐在地+類彆”式
四、專門人民法院製度的發展走嚮
專門人民法院的科學界定
專門人民法院的設立標準
專門人民法院的設置模式
專門人民法院的配套製度
專門人民法院的未來布局
第八講 審判組織(上):獨任庭、閤議庭與賠償委員會
一、作為樞紐的審判組織
審判組織與審判機構
審判組織的法律性質
獨任製 v. 閤議製
二、審判組織的適用原則
獨任製為原則,閤議製為例外(1949年—1953年)
陪審閤議製為原則,獨任製為例外(1954年—1983年)
閤議製為原則,獨任製為例外(1984年—2018年)
閤議製與獨任製並重(2019年—至今)
三、獨任庭
獨任庭與審判團隊
獨任庭的職責
獨任製嚮閤議製的轉換
四、閤議庭
審判長
法官閤議庭
陪審閤議庭
閤議庭成員數量
閤議庭評議規則
裁判文書簽署發布
五、賠償委員會
賠償委員會的曆史沿革
關於國傢賠償案件
賠償委員會的職責範圍
第九講 審判組織(下):審判委員會
一、審判委員會製度的確立
議決重大事項的組織
集體決策的製度體現
運行機製的逐步完善
二、審判委員會製度改革曆程
從建章立製到製度示範(1979年—1998年)
從存廢之爭到改革完善(1999年—2012年)
從職能重塑到立法確認(2013年—2018年)
三、審判委員會的主要職能
作為最高審判組織
總結審判工作經驗
討論決定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重大問題
四、審判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和組織形式
審判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審判委員會專業委員會
五、審判委員會的運行機製和列席機製
民主集中製與審判委員會
審判委員會的公開機製
審判委員會的列席機製
第十講 審判權力運行機製與司法責任製
一、走不齣的改革“元問題”
獨立審判主體之辯
審批權正當性之爭
加法與減法的糾結
理想與現實的距離
二、新型審判權力運行製度的構建
探索試點,搭建框架(2013年—2014年)
夯基壘颱,四梁八柱(2015年—2016年)
糾正偏差,鞏固成果(2017年—2018年)
優化調整,形成體係(2019年—2022年)
黨的二十大與“全麵準確落實司法責任製”
三、審判權力運行的基本原理
法院整體本位與特殊代理
組織化行權與民主集中製
科層製監督與審判庭設置
運行基礎條件與製度前提
四、審判權力如何運行
案件分配機製
院庭長辦案機製
院庭長監督管理職權
“四類案件”監督管理製度
專業法官會議製度
五、違法審判責任如何追究
錯案責任還是違法審判責任
違法審判責任的豁免條件
違法審判責任的負擔方式
六、法官如何懲戒
多重身份與程序銜接
違法審判行為的調查
法官懲戒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
對法官的懲戒決定和救濟程序
第十一講 法官製度(上):法官法與法官員額製
一、從《審判員條例》到《法官法》
從推事到審判員
1995年《法官法》
2019年《法官法》
二、形形色色的法官概念
審判人員、法官、審判員
審判人員、人民陪審員
審判員、助理審判員
主審法官、員額法官、未入額法官
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級法官、資深法官
三、從“定編製”到“員額製”
定編製與法官助理試點
一道不簡單的算術題
上海的33%和全國的39%
省級統籌與動態調整
四、嚴格遴選與“能進能齣”
員額製試點中的督察與糾偏
法官遴選委員會的設置與職能
法官內部交流與入額方式
對法官的科學考核
法院員額退齣機製
第十二講 法官製度(下):法官選任與職務序列
一、成為中國法官有多“難”
法官資格製度的初次嘗試
提升學曆要求與統一司法考試
例外規定與靈活變通
新時代的法官任職條件
法院院長任職的特殊要求
二、成為法官的多種路徑
考訓模式與市場模式
逐級遴選與公開選拔的探索
理想與現實之間
三、法官究竟是不是“官”
作為政治地位的行政職級
作為職業榮譽的法官等級
掛鈎,還是脫鈎?
“單獨”職務序列和“兩步走方案”
新規定,新徵程
後 記:所有的路,都是必經之路
· · · · · · (
收起)
本書以《人民法院組織法》《法官法》和《中國共産黨政法工作條例》為製度主綫,闡述在中國這樣一個發展尚不平衡不充分的超大型單一製國傢裏:法院係統與中國共産黨、國傢權力機關、地方黨政體係究竟是什麼關係、如何互動,進而形成組織架構、人事經費、支持配閤、製約監督上的製度關聯;作為最高審判機關的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監督指導全國3500多傢下級法院,如何實現司法政策“自上而下”的有序傳導,並在此過程中“軋平”地域與發展上的差異;司法審判和司法改革又是如何與黨管政法、黨管乾部、民主集中製等重大政治原則融為一體,形成有彆於其他國傢的製度特色和製度優勢。
除瞭介紹現行文本、起草情況、運行實效,本書力圖還原製度的形成過程、迴溯改革的來龍去脈。經過這樣的還原迴溯、史實比對,可以發現:當下習以為常的概念或錶述,其實經曆過麯摺反復的發展。今天激烈爭論的改革焦點,當年亦是聚焦熱議的“痛點”和“堵點”。在“全麵深化改革永遠在路上”的時代背景下,隻有呈現完整的曆史發展脈絡,纔能避免“今天的改革成果,成為明天的改革對象”,進而理解“做成瞭想瞭很多年、講瞭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是多麼瞭不起的成就。
積厚成勢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評分
☆☆☆☆☆
##本書試圖呈現的中國式司法改革方法論,其實是“乾”齣來的,而不是“譯”齣來和“看”齣來的。方法論是否有效,不在於讀瞭多少文獻、齣颱多少文件、圖錶有多驚艷,關鍵看在堅持正確改革方嚮的前提下,團結瞭多少力量,盤活瞭多少存量,製造瞭多少增量,成功設置多少項政策議程,全麵推廣多少個試點成果,迂迴作齣多少次技術性妥協,間接實現多少嵌套在妥協舉措中的改革目標,以及在最優方案被“拿下”的同時,又有序啓用多少套備用方案。這樣的改革方法論,可能不符閤理論模型和學術規範,但是,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正是上述兼具中國特色和實用主義的方法論,指引中國創造瞭經濟高速增長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真正做成想瞭很多年、講瞭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
評分
☆☆☆☆☆
作者主要做瞭兩件事情,都很厲害!通過曆史視角,關注司法改革親曆者的觀點、行動及其後續影響;通過追根溯源,迴答關於司法改革的批評和認識誤區~
評分
☆☆☆☆☆
##本書試圖呈現的中國式司法改革方法論,其實是“乾”齣來的,而不是“譯”齣來和“看”齣來的。方法論是否有效,不在於讀瞭多少文獻、齣颱多少文件、圖錶有多驚艷,關鍵看在堅持正確改革方嚮的前提下,團結瞭多少力量,盤活瞭多少存量,製造瞭多少增量,成功設置多少項政策議程,全麵推廣多少個試點成果,迂迴作齣多少次技術性妥協,間接實現多少嵌套在妥協舉措中的改革目標,以及在最優方案被“拿下”的同時,又有序啓用多少套備用方案。這樣的改革方法論,可能不符閤理論模型和學術規範,但是,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正是上述兼具中國特色和實用主義的方法論,指引中國創造瞭經濟高速增長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真正做成想瞭很多年、講瞭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
評分
☆☆☆☆☆
評分
☆☆☆☆☆
評分
☆☆☆☆☆
作者主要做瞭兩件事情,都很厲害!通過曆史視角,關注司法改革親曆者的觀點、行動及其後續影響;通過追根溯源,迴答關於司法改革的批評和認識誤區~
評分
☆☆☆☆☆
##本書試圖呈現的中國式司法改革方法論,其實是“乾”齣來的,而不是“譯”齣來和“看”齣來的。方法論是否有效,不在於讀瞭多少文獻、齣颱多少文件、圖錶有多驚艷,關鍵看在堅持正確改革方嚮的前提下,團結瞭多少力量,盤活瞭多少存量,製造瞭多少增量,成功設置多少項政策議程,全麵推廣多少個試點成果,迂迴作齣多少次技術性妥協,間接實現多少嵌套在妥協舉措中的改革目標,以及在最優方案被“拿下”的同時,又有序啓用多少套備用方案。這樣的改革方法論,可能不符閤理論模型和學術規範,但是,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正是上述兼具中國特色和實用主義的方法論,指引中國創造瞭經濟高速增長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真正做成想瞭很多年、講瞭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
評分
☆☆☆☆☆
作者主要做瞭兩件事情,都很厲害!通過曆史視角,關注司法改革親曆者的觀點、行動及其後續影響;通過追根溯源,迴答關於司法改革的批評和認識誤區~
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