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依稀觉得是人类“创造”了法律,所以应该已经很了解它了,但知其然未必知其所以然。法律的深层逻辑和人类的道德直觉(公平或正义)可以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描述吗?绝大多数法律人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接受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毁灭了这种希望。
法律最古老的源头应该是个最简单的算法,即“返还法则”,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逻辑起点,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本书讲述了从返还法则到复杂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现法律的深层逻辑,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以联结思维取代割据思维,把不同门类的法律知识点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法学内部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会贯通。
##法律生态学~
评分##开脑洞不难,难的是环环相扣洞洞相连
评分##一部妙趣横生素材丰富到甚至让人应接不暇的作品,作者尝试用“返还法则”表述法律兴起、发展、变迁和实施的深层逻辑——无意将复杂的法律规则简化为单一规则,只是想表明,从返还法则德角度思考,法律可以更有效率。先读后记,可以对本书主旨有更明确的了解,否则很容易在洋洋洒洒的举例、案例和思想实验中迷失;书中许多论述看似大开脑洞,其实是生物演化、行为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诸多理论的法学化和常识化,可能的担忧在于,许多不同的立场和分析无法统合成一个连贯的返还法则——对此,作者论述的还是太少。不过本书的确值得一读,而且不少收获。
评分##众所周知,通过经济的方式解决法律问题,在很多时候往往有奇效,但从更为根本的意义上说,正义公平秩序等价值无法用经济学知识论明白。如果非要把一切都归为效率问题,法律将毫无意义,这种倾向与立场,我觉得恐怕比工具论更为虚无。
评分##众所周知,通过经济的方式解决法律问题,在很多时候往往有奇效,但从更为根本的意义上说,正义公平秩序等价值无法用经济学知识论明白。如果非要把一切都归为效率问题,法律将毫无意义,这种倾向与立场,我觉得恐怕比工具论更为虚无。
评分 评分 评分##我是真的不能理解这些把人文社科抽象成数学公式的学者,如此多活生生的现实都被抹去,就剩下一个y=x的函数? 据说当年桑本谦带着他的结论来院里开讲座的时候被卢建平怼了,老卢只说了一句话:我也懂法经济学。????
评分##社科法学的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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