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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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书名: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败(套装共2册)
定价:98.00元
作者:卜宪群
出版社:鹭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03-01
ISBN:9787545905502
字数:
页码:822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商品重量:0.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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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败(套装共2册)》是一部对中国古代历史上的腐败与败问题进行全面研究的论著。与以往的反贪史和廉政制度史的相关论著不同,也与以往把腐败简单地归纳为剥削阶级的属性不同,本书将腐败与败作为古代国家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相伴随的一种政治现象,探讨其产生的根源、的对策,以及历代思想家对腐败与败问题的深刻思考。全书各篇分别从时代特点、腐败表现形式、监察与法律制度、败思想等几个方面对每个朝代的相关问题作了深入研究。因此,本书对于我们今天借鉴历史上的败经验也有的积极意义。
目录
总论中国古代廉政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历史发展道路
章 先秦时期腐败的产生及其时代特点
第二章 先秦时期防治腐败的措施
第三章 先秦时期的倡廉思想
第四章 秦汉时期的腐败及其表现特征
第五章 秦汉时期败的制度建设
第六章 秦汉时期思想舆论导向与败思想的发展
第七章 魏晋南北朝的时代特点与腐败产生的社会因素
第八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腐败丛生与政治动荡
第九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败法制
第十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监察体制独立性的发展
第十一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反贪防腐思想
第十二章 隋唐时期腐败败的历史条件和政策
第十三章 隋唐时期败的法规与实际
第十四章 隋唐时期配套和支持败的相关制度
第十五章 隋唐时期监察体系与有关制度
第十六章 隋唐时期的败思想
第十七章 宋朝政治的基本线索和败历程
第十八章 宋朝法律中有关败的条文规定
第十九章 宋朝监察制度的高度强化
第二十章 宋朝官员选任管理制度下的防腐机制
第二十一章 宋朝养廉防贪和高薪养廉的理论与实践
第二十二章 宋朝财政管理制度下的防腐机制
第二十三章 两宋时期的败思想
第二十四章 宋朝败历程中的经验教训
第二十五章 辽金元时期的政治与社会
第二十六章 辽金元时期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二十七章 辽金元朝败的法律建设与制度建设
第二十八章 元代官僚知识分子的败思想
第二十九章 辽金元腐败问题的历史启示
第三十章 明清时代走势与腐败诸种表现
第三十一章 明清时期惩治腐败的律法准绳
第三十二章 明清时期遏制腐败的监察机制
第三十三章 明清时期倡廉树清的政治文化导向
第三十四章 明清时期的败思想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作者介绍
卜宪群,安徽南陵人,1962年11月出生。历史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所长,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所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主任,院历史学部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国家出版基金评审专家,中国秦汉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
文摘
权钱交易自文明社会产生以来,商品经济发展所导致的金钱崇拜和价值观扭曲,始终是历史上统治集团的腐蚀剂。权力可以换来金钱,金钱亦可以换来权力、地位乃至生命。权钱交易随处可见。典型者莫过于吕不韦,他用金钱为自己获得了相位,为子楚(秦庄襄王)获得了王位。这就是“奇货可居”《史记》卷八十五《吕不韦列传》。(书中《史记》以下“二十四史”及《清史稿》,均用中华书局点校本。)成语典故的来历。法律规定者死,但春秋社会上却流传着“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的谚语。他们所以能够“不死于市”,是因为金钱可以买通执法者,换取他们的生命。
金钱可以买来国家,贪财可以。秦完成统一的计策之一就是用重金六国重臣。据文献记载,秦灭六国时,尉缭向秦王嬴政建议:“愿大王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用金钱收买诸侯国的权臣这一手段,确实有用。齐相国后胜,因“多受秦间金”《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而不修战备,也不助五国攻秦,故秦得以从容灭其国。客观地说,战国时期齐国在经济上是有实力与秦竞争统一的对手之一,但武备不修,高官卖国求财,怎么能抵挡得住秦国的虎狼之师呢!赵国的郭开为赵王迁宠臣,他排挤廉颇,受秦,诬陷大将李牧、司马尚,此二人在对秦战争中,虽胜却以谋反罪被杀或免职。参见《史记》卷八十一《廉颇蔺相如列传》。曾经辉煌的赵国,就这样沦为秦国的郡县。
作为公共权力和国家荣誉的官爵可以用金钱买卖。为增加官府用度,更主要是满足统治者无厌的贪欲,东汉王朝公然鬻爵。这一措施始于汉安帝。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公以国用不足为由,“奏令吏人入钱谷,得为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各有差”《后汉书》卷五《安帝纪》。,将关内侯等官爵,按其俸禄的多少而规定出不同的价钱,明码标价,像商品一样地出售。汉桓帝时,财物匮乏,延熹四年(161年)“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后汉书》卷七《桓帝纪》。。鬻爵之风到灵帝时进一步发展,他在皇家园林西园设了一个乌纱帽交易所,公开标价。史载,光和元年(178年)“初开西邸,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后汉书》卷八《灵帝纪》。。唐章怀太子李贤注引《山阳公载记》曰:“时,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中平四年(187年),又“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后汉书》卷八《灵帝纪》。。灵帝强调在当时并不显赫的关内侯的待遇,目的是为了卖个好价钱。
东汉后期的黑暗政治下,有钱的富人只要交足了钱就可以买到官,如果钱少了还可以赊账先到官,但到官后要加倍偿还。司徒崔烈用五百万买到相当于宰相的三公位,拜官之日,灵帝遗憾地说,我手太软了,应该卖个千万的价钱呀!崔烈到官后,问他的儿子崔钧:社会上对我任三公有何议论?崔钧毫不含糊地回答:大家认为你这个官职有铜臭。“铜臭”一词即出于此。参见《后汉书》卷五十二《崔骃传》附《崔烈传》。这样的钱权交易下的为官者如何能保证其不贪,如何能保证其有为呢!东汉时出现了这样的童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抱朴子外篇》卷十五《审举》。(诸子著作均用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及“新编诸子集成续编”本,并参用其他版本。)举荐的“秀才”却不读书,经朝廷考察后的“孝廉”其实并无孝心。所谓品德高尚之士其实像污泥一样混浊,出身高门大户的将军像鸡一样胆怯没有勇气。正常选举之外,“以财入官”的“捐纳”制度自秦汉后历代不乏,其制度性腐败是我国历史上腐败形式的重要表现之一。
身居高位,以权敛财者,代不乏人。南宋秦桧身为宰辅,贪得无厌,开门。吏部铨选的官必先要把他送足后才能正式上任。《宋史·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其家富于左藏数倍”[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六十九,绍兴二十五年冬十月丙申,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92年。,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像这样的贪婪者,可以说历代皆有。
权权交易虽不直接表现为金钱利益,但同样是腐败的表现形式,其背后的本质目的也是私利,造成的危害甚至更为严重。秦代丞相李斯,在秦始皇死后的关键时期,出于私利,与赵高合谋伪造诏书,不仅害了他自己和全族,也加速了秦的灭亡。《史记·李斯列传》对此有详尽的记述,虽然吕思勉等人对此记载提出疑义参见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3、24页。,但目前为止仍无法否认事情本身的历史存在及其对秦王朝的危害,只不过其中的个别语言记述未必合乎当时而已。
崇祯十年(1637年),明崇祯皇帝面对官僚队伍的腐败曾下罪己诏说:“如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嗟此小民,谁能安枕?”[清]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三,中华书局点校本,1984年。意指今天任官的人只为自身考虑,把做官当成了做交易。既然是以金钱换来的官位,怎么会以廉洁要求自己呢?想要这些人不谋财害命,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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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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