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2-23
現貨正版/人大版2019年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重要主觀題背誦(含關鍵詞) 白文橋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19年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重要主觀題背誦(含關鍵詞)
作者: 白文橋 主編 法律碩士聯考用書編寫組 編寫
齣版社: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0256320
齣版時間:2018年4月
開本: 16
裝訂: 平
定價:49.80
主要內容為法律碩士聯考課考試中,5個學科即刑法學、民法學、中國憲法學、法理學和中國法製史的講座,每個學科分數十個專題,每個專題選取學科中的重要知識點,以點帶麵,講深講透,中間穿插例題和案例,實用性強,能夠解決考試復習的實際問題,幫助考生獲取高分。
部分刑法學
一、簡答題
二、辨析題
三、法條分析題
四、案例分析題
第二部分民法學
一、簡答題
二、辨析題
三、法條分析題
四、案例分析題
第三部分法理學
一、簡答題
二、分析題
三、論述題
第四部分憲法學
一、簡答題
二、分析題
第五部分中國法製史
一、簡答題
二、分析題
部分刑法學
一、簡答題
1.簡述犯罪的基本特徵。
【記憶要點】嚴重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懲罰性。
【參考答案】(1)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是指對我國刑法所保護的重要利益的侵害。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不能認為是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認為是犯罪。嚴重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實質特徵。
(2)犯罪是觸犯刑律的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隻有在刑法明文規定為犯罪時,纔是犯罪。
(3)犯罪是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某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同時又觸犯刑法,就應承擔應受刑罰處罰的法律後果。
★2.簡述刑法中危害行為的概念和特徵。
【記憶要點】客觀要素、主觀要素、實質要素。
【參考答案】危害行為是指行為人在意識支配下實施的危害社會並被刑法禁止的身體活動。危害行為具有如下特徵:
(1)客觀要素:危害行為是人的身體活動或動作,包括積極的活動和消極的活動。
(2)主觀要素:危害行為是人的意識支配的産物和錶現,如果沒有人的意識支配,則不能認為是危害行為。
(3)實質要素:危害行為是刑法所保護的社會利益,具有社會危害性。
★3.簡述不作為犯罪的成立條件。
【記憶要點】負有特定義務;能夠履行義務;不履行義務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結果。
【參考答案】(1)行為人負有某種特定義務。這類特定義務包括法律規定的義務;職務、業務上的要求;行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為産生的義務以及基於先行行為産生的義務。
(2)行為人能夠履行義務。行為人負有某種法律義務是不作為構成犯罪的前提。如果行為人雖有防止結果發生的義務,但是由於缺乏必要的能力或因其他原因而不可能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也不成立不作為犯罪。
(3)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義務,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結果。
4.簡述刑法中危害結果的含義和在定罪量刑中的意義。
【記憶要點】構成條件、既遂條件、加重法定刑條件、實際損害作為構成要件和既遂條件。
【參考答案】危害結果是指危害行為對犯罪直接客體造成的實際損害或現實危險狀態。
危害結果在對定罪量刑有如下不同影響:
(1)危害結果是某些犯罪的構成要件。絕大多數過失犯罪都要求發生法定的物質性危害結果纔構成犯罪;一些故意犯罪把發生法定結果規定為構成要素。
(2)危害結果作為某些犯罪既遂的條件。存在故意犯罪且懲罰該罪的未完成形態場閤下,發生法定危害結果纔能認定為犯罪既遂。
(3)齣現某種危害結果作為對加重法定刑的條件。某些犯罪行為發生瞭某種嚴重的危害結果,加重其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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