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3
正版现货 劳动合同法速查速用大全集 畅销4版 实用百科速查速用 中国法制出版社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劳动合同法速查速用大全集【畅销4版】 | ||
定价 | 36.00 | |
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
版次 | B4 | |
出版时间 | 2017年11月 | |
开本 | 16开 | |
作者 | 刘纪伟 主编 | |
装帧 | 平装 | |
页数 | 268 | |
字数 | 208000 | |
ISBN编码 | 9787509389133 |
百科全书式多方面覆盖:
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与服务期、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社会保险
强大的实用和实践性:
“现实问题”+“律师解答”,选取工作和生活中 常见 棘手的劳动合同法问题,由律师进行专业、细致的解答。
通俗易懂、标准威:
律师对法律知识的解释深入浅出,让读者能轻松看懂。每个问题都有其对应的“法条链接”,让读者在实际应用中做到“有法可依”。
超强的检索查找功能:
本书将常见的劳动合同法问题分门别类的汇编在一起,让读者能够一目了然、方便查找。
在现实中,劳动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尤其在对待劳动合同这一问题上,劳动者一般会觉得无从下手,更谈不上维权。为了帮助广大劳动者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我们特意编写了《劳动合同法速查速用大全集》一书。
本书具有通俗性、实用性、广泛性和便捷性的特点。在编书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奉行用通俗的语言把法律问题交代明白,切实帮您解决纠纷和维权的问题。本书以小问题做目录,并以科学的分类加以整理,使您在短时间内完成对某个法律问题的检索,真正实现“速查速用”。
刘纪伟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
曾被评选为2012年度海淀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2012-2015年度炜衡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5年度海淀区优秀律师。刘纪伟团队通过大量的案件办理,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程度高、分工明细的以劳动争议、民商事诉讼及仲裁为主的团队。擅长劳动人事仲裁、诉讼,合同纠纷、人力资源管理及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等民商法律事务。
一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怎样订立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有权知道用人单位哪些事项?
◎用人单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吗?
◎用人单位可以向应聘员工随便收取费用吗?
◎公司可以用就业协议代替劳动合同吗?
◎员工家属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吗?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怎么办?
◎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
◎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能任意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吗?
◎在境内的外企工作,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吗?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计件工作也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兼职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连续工作时间从何时起算?
◎到分店工作应该与总部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怎么办?
◎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当劳动者绩效不佳时劳动合同终止吗?
第二章 试用期与服务期――劳动合同中的两个重要问题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
◎试用期内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怎么办?
◎新技工培训期长,可以将试用期设定为一年吗?
◎试用期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试用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试用期可以归零,从头再来吗?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见习期满用人单位可以以考核不合格辞退毕业生吗?
◎试用期可以约定零工资吗?
◎兼职工作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公司对劳动者进行技术培训的费用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先于服务期期满的,怎么办?
……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效力――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才有效
第四章 劳务派遣――一种特别的劳动合同
第五章 劳动合同中的社保问题――社会保障如果施行
第六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履行,也能变化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解除是合法
第八章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解决争议有法有道
第九章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拿来即用的合同书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
刘某是国有企业的元老级员工,在该企业已经工作了25年。再过5年,刘某就要退休了。但是,时逢改革,国有企业改制需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现在这种情况,刘某可以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刘某可以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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