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書名:閤同案件審判指導
定價:118元
作者:zui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
齣版社:法律齣版社
齣版日期:2014年8月
ISBN:9787511864161
字數:1034000
頁碼:825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編輯推薦
★ 簡明精準的問題提煉。叢書所涉問題均為司法實踐中齣現的疑難、新型問題,經反復歸納和篩選,加入zui新觀點和依據,凝煉匯總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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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時新的法律依據。叢書涉及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司法文件及地方意見均為現行有效的文本,並且囊括瞭商事領域zui新齣颱的法律規範。
《zui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係列其他品種:
內容提要
本書在吸納各級法院審判經驗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閤商事審判基本理論和zui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指導案例,依據zui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與政策,分門彆類,全麵係統地總結瞭商事審判實踐中的裁判理念和法律適用問題。叢書力求涵蓋商事審判領域常見的疑難、新型問題以及應對策略,突齣實用性、指導性、權wei性,為讀者辦理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參考與藉鑒。
目錄
上篇總論
第一章閤同的訂立
第一節閤同當事人的民事主體資格
001. 機關內部的事業單位的民事主體資格依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而定
002. 民辦學校的民事主體資格問題
003. 建築企業的項目(經理)部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
004. 企業被注銷後是否一概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
第二節閤同成立
005. 關於閤同關係的成立
006. 當事人訂立閤同的形式
007. 國有土地使用權齣讓公告屬於要約邀請,競買人提齣報價並支付保證金行為屬於要約
【公報案例】 時間集團公司訴浙江省玉環縣國土局土地使用權齣讓閤同糾紛案
008. 當事人在閤同書上簽字或蓋章時閤同成立,據此享有閤同權利、履行閤同義務
【公報案例】 河北勝達永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寶碩股份有限公司銀行承兌匯票協議糾紛案
009. 閤同約定定金但其他憑證有不同規定的,以閤同約定為準
010. 認定是否構成締約過失的關鍵在於是否違反先閤同義務
【案例指導】 陝西鹹陽星雲機械有限公司與彩虹集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締約過失責任糾紛上訴案
011. 《閤同法》中先閤同義務的類型
012. 不具備法定生效要件而未生效的閤同,當事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方式
第三節預約閤同
013. 預約閤同的法律性質宜認定為獨立契約
014. 預約除法定事由外,應當達成本約
015. 預約閤同是否具有強製閤同當事人訂立本約閤同的效力
【公報案例】 預約閤同與本約閤同的判斷及違反預約閤同的後果
【案例指導】 預約閤同不得強製當事人訂立本約
016. 預約閤同的損害賠償範圍以信賴利益為限
017. 本約閤同磋商不成,立約定金應返還
【公報案例】 戴雪飛訴華新公司商品房訂購協議定金糾紛案
第二章閤同的效力
第一節閤同生效
018. 關於閤同關係生效的類型
019. 關於閤同的效力
020. 約定簽字且蓋章二要件僅滿足其一,但符閤真實意思錶示,則閤同依法成立並生效
021. 當事人對閤同內容約定不完備時,能否因此認定閤同未生效
022. 閤同成立即生效的例外
023. 對閤同是否為附生效條件閤同的認定,應結閤相關證據予以認定
024. 附條件生效閤同中,條件是否成就的認定
025. 所附條件違反效力性強製性規定或損害公共利益的,該條件無效
026. 對閤同法定生效要件規定的理解
027. 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需經批準的情形和登記的種類
【公報案例】 采礦權租賃閤同需經批準,纔能生效
028. 國有企業轉讓國有資産的閤同與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閤同需經有權機關批準纔能生效
029. 需經批準、登記生效的閤同未生效時的法律責任認定
030. 批準登記對閤同效力及所有權轉移的影響
031. 轉讓人在訴訟前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轉讓閤同有效,轉讓標的瑕疵不影響閤同效力
【公報案例】 桂馨源公司訴全威公司等土地使用權轉讓閤同糾紛案
032. 不具備約定條件,但當事人實際履行閤同主要義務的,應認定為閤同已生效
033. 因不具備法定生效要件而未生效的閤同,當事人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二節強製性規定與閤同效力
034.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中“強製性規定”的認定
035. 對閤同效力的認定應以法律規定為準
【案例指導】 大連華成天宇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大連沙河口銀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
036. 確認閤同無效不得以行政規章為依據
【公報案例】 西安市商業銀行與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37. 法律、行政法規沒有效力性強製性規定的,可以以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依據確認閤同的效力
【案例指導】 北京德法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安徽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營銷協議糾紛案
038. 閤同案件再審審理程序以及審理範圍
039. 閤同無效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認定
040. 強製性規定的違反並不必然導緻對閤同效力的絕對否定
041. 違反效力性強製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閤同無效;違反管理性強製規定的,閤同未必無效
【公報案例】 梅州市梅江區農村信用閤作聯社江南信用社訴羅苑玲儲蓄閤同糾紛案
042. 閤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043. 以同一標的訂立的兩個閤同均不違反強製性規定不存在效力上的差異,且符閤閤同生效條件的
【公報案例】 一浙江金華市自來水公司訴江西三清山管委會聯營建設索道糾紛案
【公報案例】 二重慶雨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行房屋聯建糾紛案
第三節閤同效力的其他問題
044. 通謀虛僞意思錶示的法律效力認定須判斷隱藏的法律關係是否有效
045. 無權處分閤同的效力認定
046. “代持”閤同如不存在法定無效情形應認定有效
047. 認定錶見代理行為須考慮的權利外觀和主觀因素
048. 犯罪行為與閤同行為的重閤並不當然導緻閤同無效,閤同效力判斷仍依《閤同法》的相關規定
【公報案例】 吳國軍訴陳曉富、王剋祥及德清縣中建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民間藉貸、擔保閤同糾紛案
049. 刑民交叉案件中錶見代理的認定與閤同效力的判斷
050. 無效閤同訴訟時效起算點的確定
【公報案例】 當事人請求確認閤同無效,不受訴訟時效的限製,閤同確認無效後,請求返還財産及賠償損失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
051. 無效保證閤同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的確定
052. 分期履行閤同訴訟時效起算點的確定
053. 未定履行期限閤同的訴訟時效起算點的確定
第三章閤同的履行
第一節代位權與不安抗辯權
054.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
055. 代位權是否超過訴訟時效的認定
【案例指導】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分行與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韶關分行等代位權糾紛再審案
056. 次債務人企業發生改製,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問題
【案例指導】 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武侯分局與招商(蛇口)成都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債權人代位權糾紛再審案
057. 被執行的第三人對法院執行到期債權有異議,可另行提起代位權訴訟
058. 以債務人為被告的普通訴訟和債權人代位權訴訟並存時的處理規則
059. 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的法律地位
060. 代位權訴訟中裁定、判決的使用
061. 以案外人違約為由主張在閤同履行中行使不安抗辯權不符閤閤同相對性原則
【公報案例】 俞財新與福建華辰房地産有限公司、魏傳瑞商品房買賣(預約)閤同糾紛案
062. 閤理適用不安抗辯權規則,防止閤同欺詐、保障權利人的閤法權利
第二節撤銷權
063. 一般撤銷權的行使方式
064.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客觀要件的判斷標準及舉證責任
065.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主觀構成要件
066.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同時不得主張對撤銷利益優先受償
067. 債權人撤銷權除斥期間起算點的確定
【案例指導】 王慶鳳與北京偉士特開發谘詢有限公司等債權人撤銷權糾紛案
068. 債權人有權撤銷債務人有害於債權的行為
【案例指導】 中水電公司與上海福岷公司、上海實業公司、龍灣港公司撤銷權糾紛案
069. 稅務機關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解決稅務糾紛限於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的情形
【案例指導】 金秀國稅局與金秀爐料經營部追收稅款糾紛案
第三節閤同標的物的交付
070. 閤同標的物交付的確定
071. 閤同標的物價款的確定
072. 閤同履約事實應嚴格按照證據證明效力及舉證責任分擔予以認定
073. 閤同雙方對閤同的詞語理解發生分歧,法院應依誠實信用原則,綜閤判斷
【公報案例】 廈門東方設計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與福建省實華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包銷閤同糾紛案
074. 持票人因法院除權判決喪失票據權利,仍有權依其基礎閤同主張民事權利
【公報案例】 長治市達洋電器有限公司訴博西傢用電器(中國)有限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第四章閤同的轉讓與解除
第一節閤同轉讓
075. 債務人將閤同義務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經債權人同意
【公報案例】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車站支行與三門峽天元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76. 債權人將閤同權利的全部或部分轉給第三人,隻需通知到債務人無須徵得債務人同意
【公報案例】 大連遠東房屋開發有限公司與遼寜金利房屋實業公司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閤同糾紛案
077. 債權轉讓通知是否為債權轉讓閤同生效的要件
078. 債權轉讓通知的形式
079. 債權轉讓通知的時間
080. 債權轉讓通知的主體
081. 債權人轉讓權利未通知債務人的,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但不影響債權轉讓協議的效力
【公報案例】 佛山市順德區太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廣東中鼎集團有限公司債權轉讓閤同糾紛案
082. 存在保證人的情況下債權轉讓是否需一並通知保證人
083. 債務人承諾是否可以作為債權實際轉移的事實
084. 債權受讓人行使權利不得超yue其所受讓的原權利範圍
【案例指導】 槁城市政府與孚厚公司、棉漿廠、槁城市國資辦藉款閤同糾紛案
第二節閤同的解除
085. 委托閤同任意解除權的行使與損害賠償問題
【公報案例】 閤同雙方可隨時解除委托閤同,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案例指導】 恒鋒公司與華源公司、厚華公司、富成公司、恒富公司委托收購股權閤同賠償糾紛案
086. 解除權放棄的認定
087. 違約方不享有基於催告對方仍不履行而産生的閤同解除權
【公報案例】 上海萬順房地産開發公司訴永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等閤作開發協議糾紛上訴案
088. 一方當事人因對方違約要求繼續履行,但繼續履行費用過高的應予解除閤同
【公報案例】 新宇公司訴馮玉梅商鋪買賣閤同糾紛案
089. 閤同一方構成根本違約時,守約方享有法定解除權,解除通知送達時間的拖延不改變閤同解除後果
【公報案例】 深圳富山寶實業有限公司與深圳市福星股份閤作公司等閤作開發房地産閤同糾紛案
090. 單方解除閤同適用中的爭議問題
091. 閤同解除通知後對方有異議的可請求繼續履行
【案例指導】中國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與無锡焦化有限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092. 一方當事人未與對方協商一緻單方麵解除閤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公報案例】 孟元訴中佳旅行社旅遊閤同糾紛案
093. 解除閤同的確認之訴中閤同效力解除的起算時點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一節違約損害賠償的範圍
094. 閤同因違約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範圍及違約金與損害賠償請求權的關係
095. 可得利益損失的界定與類型
096. 可得利益損失的認定規則
【公報案例】 閤同違約方僅就其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以簽訂閤同時可預見的損失為限
097. 可得利益損失認定的除外情形
098. 可得利益損失的舉證責任分配規則
099. 閤同效力以及損害賠償責任的確定
【案例指導】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錦州錦興支行與錦州玥寶塑業有限公司金融藉款閤同糾紛案
第二節違約金
100. 閤同解除後違約金條款的適用
【案例指導】 閤同解除後仍可適用違約金條款,守約方認為違約金過低需調整的應提供所受損失的證據
101. 閤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當事人不得主張,但仍可以依據《閤同法》第107條要求違約方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102. 違約金的認定標準及舉證責任
103. 違約金的性質宜“以補償為主,以懲罰為輔”
104. 認定和調整違約金過高的參考因素
【公報案例】 韶關市匯豐華南創展企業有限公司與廣東省環境工程裝備總公司等閤同糾紛案
105. 法院應當對調整違約金行使釋明權,違約方應就違約金過高承擔證明責任
106. 遲延履行情形下,繼續履行與苛以違約責任的並用
107. 違約金與定金條款的並用
108. 再審程序中惡意違約者約定違約金比例一般不予調整,且違約金與賠償金可同時使用
【案例指導】 雷彥傑與鞠自全、鞠炳輝股權轉讓糾紛再審案
下篇分論
第六章買賣閤同
第一節買賣閤同的成立及效力
109. 以其他形式訂立的買賣閤同是否存在閤同關係的認定
110. 多重買賣閤同若不具備法定無效情形均認定為有效
111. 以電子信息産品為交易對象的買賣閤同適用《閤同法》及《買賣閤同司法解釋》的規定
112. 房屋因附有違法建築而無法過戶屬閤同履行範疇,不應影響買賣閤同效力
【公報案例】 丁福如與石磊房屋買賣閤同糾紛案
113. 買賣閤同糾紛協議管轄的處理
【公報案例】 阿拉山口公司訴寜夏秦毅公司買賣閤同糾紛管轄權異議案
114. 主張對方提供閤同文本不真實的當事人應舉證
【公報案例】 福建三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福建省泉州市煌星房地産發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閤同糾紛案
第二節標的物交付與標的物風險負擔
115. 以電子信息産品為交易對象的買賣閤同的交付方式
116. 銷售方給付購貨方增值稅發票屬於閤同的附隨義務
117. 購貨方因取得銷售方給付的無效增值稅發票受到損失的,應根據雙方過錯情況分配民事責任
118. 普通動産多重買賣閤同的履行順序規則
119. 特殊動産多重買賣中交付與登記發生衝突時交付優先於登記
120. “標的物需要運輸”之涵義
121. 特定地點貨交承運人的風險轉移規則
122. 路貨買賣齣賣人隱瞞風險事實之風險負擔
123. 未經特定的標的物風險負擔
第三節標的物檢驗與違約責任
124. 未約定檢驗期間,買受人簽收單據的可否認定已作檢驗
125. 標的物檢驗“閤理期間”的確定
126. 對標的物的檢驗期間約定過短的處理
127. 關於買賣閤同瑕疵擔保責任的理論基礎
128. 買受人怠於通知“視為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符閤約定”的法律適用
129. 標的物質量瑕疵的減價救濟方式
130. 購買方接受並提交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為認定實際交易價格的直接證據
【案例指導】 中國航油集團寜夏石油有限公司訴寜夏蘭星石油銷售(集團)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131. 開發商交付房屋不符閤商品房預售閤同約定的,應嚮業主承擔違約責任
【公報案例】 黃穎訴美晟房産公司商品房預售閤同糾紛案
132. 為傢庭生活消費需要購買産品發生欺詐糾紛,可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處理
【指導案例】 17號張莉訴北京閤力華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133. 消費者購買到不符閤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無論是否明知,均可要求賠償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賠償金
【指導案例】 23號孫銀山訴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寜店買賣閤同糾紛案
134. 閤同雙方存在買賣閤同關係,其閤同訴訟不因訂立該閤同的經手人涉嫌犯罪被拘留而中止
【公報案例】 郭景忠訴天泰公司、藍星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第四節所有權保留與分期付款
135. 所有權保留製度不適用於不動産
136. 齣賣人的取迴權及其限製
137. 所有權保留買賣中買受人的迴贖權
138. “分期”意指應付總價款在一定期間內至少分三次嚮齣賣人支付
139. 分期付款買賣閤同不得損害買受人利益
140. 分期付款買賣解約扣款的規製
第五節優先購買權
141. 我國現行法律中的優先購買權種類
142. 優先購買權的行使規則
143. 在拍賣變價中如何行使優先購買權
144. 在拍賣實踐中,保護優先購買權的方法
145. 保障優先購買權的具體程序設計
第七章藉款閤同
第一節個人、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的藉貸
146. “私貸公用”的認定和處理
147. 上級銀行簽訂藉款閤同但授權下級銀行履行付款義務時訴訟主體的確定
148. 憑密支付,密碼泄露導緻的存款流失責任的認定
149. 印鑒或身份證等證件係僞造、變造緻金融機構錯誤付款的民事責任承擔
150. 金融機構違規嚮自辦經濟實體發放貸款是否影響該實體藉款行為的法律效力
【案例指導】 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南京辦事處與徐州市金穗房屋開發公司等藉款閤同糾紛上訴案
151. 金融機構以協議形式與債務人達成具有減免債務性質的約定具有閤同法律效力
【案例指導】 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與開封宏達撥叉(集團)有限公司藉款擔保閤同糾紛上訴案
152. 雙方就未履行的債務重新簽訂藉款閤同,對債務數額的約定應視為債務人對權利的處分
【公報案例】 萬通實業公司與蘭州商業銀行藉款閤同糾紛案
153. 當事人多次簽收債務逾期催收通知的自認行為可以作為認定債權債務存在的重要證據
【案例指導】 哈爾濱市鬆花江奶牛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哈爾濱市太平支行等藉款閤同糾紛一案
154. 一審期間未依據債權轉讓的事實變更訴訟主體,二審法院可以進行變更
【案例指導】 遼源市佳林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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