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会计核算中企业所得税疑难400问》是徐箐老师根据30多年税务工作实际经验和公众号“数据空间”中微信学员提问整理,并结合公众号“徐箐私房课”内容辅导模式汇编而成。其形式:为了企业财务人员便捷操作和与具体独立的问题进行对接,采取了问答形式。其解答方式: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政策作为问题指导依据。
作者简介
徐箐,经济师、税务师。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员、中科大EDP、北京大学EDP讲师。从事税务机关工作30多年,曾担任过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法规、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业税收重大案件审理办公室部门主任,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税收执法检查办公室主任。税务稽查案例审核、稽查复查负责人,负责内部涉税文件和减免税审签。应邀受聘多家企业税务顾问及税务审计和内训工作。
目录
1.企业当年实际发生费用未及时取得有效凭证,其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企业购入的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当年没有计提折旧,是否可以在以后年度一次性提取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当年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没有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是否视为企业自行放弃?
4.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社会组织实施股权捐赠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5.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如何确定收入额和捐赠额?
6.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投资方企业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7.企业当年计提的工资,在第二年汇算清缴之前发放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是否需要纳税调增?
8.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9.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在什么情形下取消其资格?
10.企业注销清算所得,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12.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13.单位的工会组织从总工会领取的专用收款收据,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
14.高新技术企业的名称变更,是否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5.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每年都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6.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和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能否同时享受?
17.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18.企业当年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没有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是否相当于企业自行放弃?
19.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享受了加速折旧的优惠,如何进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20.企业外聘研发人员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优惠?
21.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研发,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
22.设备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非研发活动,其费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3.哪些企业不允许使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4.是否所有企业都可以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5.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享受该项优惠?
26.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不能在季度预缴时享受?
27.如何确定小型微利企业?
2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形成多缴,在申请退税时可否要求加算银行利息?
2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享受吗?
30.汇总纳税的企业分支机构在年度中间注销,年终汇算清缴时按什么分摊比例进行补税或退税?
31.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一年以后转让取得的股权,是否还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32.企业跨省迁移是否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处理?
33.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什么时间内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什么资料?
34.企业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总额是如何界定的?
35.企业每月给员工报销部分车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6.企业的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报废产生的损失,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7.企业不征税收入其发生的相关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8.企业取得集团总部的补贴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39.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40.企业跨年度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申报纳税?
41.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42.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必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43.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处理四个方面的要求
44.企业发生的存货盘盈,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45.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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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会计核算中企业所得税疑难400问》:
1.企业当年实际发生费用未及时取得有效凭证,其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徐箐指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企业购入的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当年没有计提折旧,是否可以在以后年度一次性提取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徐箐指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的规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企业除了在2013年底购人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2014年之后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如果企业当年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没有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是否视为企业自行放弃?
徐箐指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五条第4款的规定,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注意:其他费用追溯5年)。
4.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社会组织实施股权捐赠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徐箐指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第四条的规定,所称股权捐赠行为,是指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5.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如何确定收入额和捐赠额?
徐箐指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的规定,①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②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③本通知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并经确定为具有接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注意:所称股权捐赠行为,是指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执行期为: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
前言/序言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对深化税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特别是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深入,税收政策和法规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变化中,繁杂的税收政策的变化,使许多企业财务人员面临着如何在繁杂的涉税业务和多变得税收政策寻找一条便捷的方法,即:“问题一对一”。尤其是企业所得税作为收益税种,在企业财务核算中无论是收入环节还是支出环节,都渗透着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规范化处理的严格要求。财务人员在每一项业务处理中稍有不慎或者处理上的偏差,就会为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和风险。
《会计核算中企业所得税疑难400问》是徐箐老师根据30多年税务工作实际经验和公众号“数据空间”中微信学员提问整理,并结合公众号“徐箐私房课”内容辅导模式汇编而成。其形式:为了企业财务人员便捷操作和与具体独立的问题进行对接,采取了问答形式。其解答方式: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作为问题指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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