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从哲学层面介绍了生命伦理学,为读者概述了器官摘除、干细胞研究、医疗保健的公平性和环境伦理学问题,以及食品和农业相关问题等多个领域的主要争辩。本书意在越过简单的问题描述,为读者提供更全面理解当前生命伦理学主要争辩的方法论和理论工具,试图将生命伦理学展现为一种交叉学科,探讨其与其他学科(如法学、生命科学、神学和哲学等)的密切关系。
作者简介
马库斯·杜威尔(Marcus Düwell),荷兰乌德勒支大学哲学伦理学教授、伦理学研究所主任,2012年之前担任荷兰实践哲学研究院主席。他的研究聚焦于有关道德基础的问题、应用伦理学及其相关的伦理学理论和政治哲学。
李建军,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发展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农业伦理学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曾任首届“中—荷生物技术伦理学国际会议”(2009)组织委员会主席、第二届国际动物伦理学会议2012关爱动物会议科学委员会委员、荷兰乌德勒支大学访问教授。近年来编写的著作有《科学技术与农村发展政策》(2012)、《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2010)等,合作翻译《追问膳食:食品伦理学和哲学》(2014)。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食品和生物技术伦理学与社会规制问题,科学技术、创新管理与农村发展等。
袁明敏,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硕士,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研究方向为生命伦理学与公共政策、能源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等。
目录
第一章 导论:什么是生命伦理学?/001
一 关于生命伦理学的一种介绍/001
二 生物科学、生物医学和生命伦理学/011
三 生命伦理学:历史和概念/020
第二章 生命伦理学和道德哲学/028
一 道德哲学和生命伦理学之间的张力/028
二 生命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068
第三章 生命伦理学问题概览/114
一 道德地位/114
二 自然和生命/131
三 人性和文化/148
四 新技术和责任的范围/189
第四章 生命伦理学领域及论争/200
一 生命伦理学和生物医学/200
二 “绿色”生命伦理学/255
第五章 结论:生命伦理学的未来/275
参考文献/278
译后记/301
前言/序言
序 言
本书旨在为生命伦理学领域中广泛的讨论提供一种导引,但目的不只是对有关克隆、基因治疗或环境生物技术的辩论进行概述。确切地说,本书将尽力探讨生命伦理学学科的大致轮廓及多层面的方法和理论前提。生命伦理学出现在由法律工作者、生物学家、医生、神学家和哲学家参与构建的多学科语境中,也引起了社会公众、媒体和政治家的高度关注。尽管如此,生命伦理学是一项由研究机构组织推进的学术性事业:教授职位因此而设置,学生在此获得学位。和其他学科领域一样,生命伦理学必须明确其研究规范、自身的学科概念,以及它在整个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基于此,本书将介绍并批判性地探讨那些从方法论层面理解生命伦理学的重要观点和立场。在这些讨论过程中,我认为研究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恰当方法将会清晰可辨。
我将生命伦理学理解为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其关注我们在医学、生命科学和相关领域(关于这些领域的准确划界,请看第一章)遇到的各类规范性问题。生命伦理学的目的是确切地阐述、谨慎地审查准则并对其辩护,从而以哲学上坚实的方式回答“什么样的行动是道德上可辩护的”。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全面理解作为科学的、技术的、政治的和社会的现象的生命科学。因此,跨学科合作对生命伦理学发展而言是不可或缺的。生命伦理学问题也在面对道德传统和在其领域内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事项时,对伦理学构成挑战。首先,当前作为关注点的许多实践在最初甚至不曾被认为与道德相关。其次,在生命伦理学中,所有的建议和表述都是在多样化的道德信念和伦理理论的特殊语境中提出的。生命伦理学讨论具体的道德问题,但同时必须思考整个道德理论体系。因此,理解生命伦理学的道德哲学层面意义重大。
第一章通过对生命科学和生命伦理学学科发展的回顾,旨在详细描述生命科学和生命伦理学的现状。第二章讨论生命伦理学和道德哲学的关系。第三章阐述与生命伦理学相关的文化的、社会的和以人文学科为主的观点。第四章对最主要的生命伦理学讨论进行总括性地评述。对这些讨论的阐述当然是无法做到详尽无遗的。不过,重要的是唤起人们尝试思考生命科学及其应用的伦理层面时所必须具备的问题意识。鉴于生命科学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我相信这个主题对当代文化建设至关重要。
由于生命伦理学与道德哲学的关系对我所理解的生命伦理学十分关键,因此对哲学伦理学比较普遍问题的讨论在所难免。这让我面临一个困难的选择:是以仅能使那些在哲学伦理学方面有坚实基础的人理解的高深方式写作,还是除介绍生命伦理学外,也对伦理学做一般性的概述。然而,放弃对道德哲学讨论的批判性表述,会让我陷入一种情形:在一定程度上隐含地介绍我的道德哲学预设而不像学术诚信要求的那样,直面其他竞争性的方法,并为自己立场的说服力辩护。本书通过一方面将选择性地提出一些元伦理和规范伦理学的问题,另一方面则主要揭示与这些辩论相关的伦理学观点来解决这一问题。我希望专家和普通读者都对这一努力感兴趣。
在写这种导引时,作者很难保持中立。任何宣称持中立立场的人无疑都有掩饰自己观点的嫌疑。因此,我丝毫不隐瞒我个人的立场受康德哲学的影响,特别关注人类尊严和个体权利。但我不认为我们仅仅有尊重价值自由权利的道德义务,确切地说,允许个体以自主的方式生活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道德基点(见第二章)。
当前,生命伦理学对这些观点提出了挑战,因为生命科学的发展使道德权利的适用范围、道德主张的内容和合法性范围都变成更难确定的事情。从元伦理学的观点看,我总体上赞同将先验哲学作为伦理学讨论的起点,但我会尽力公平地对待各种相互冲突的观点。尽管如此,本书的宗旨主要不是为我的生命伦理学观点辩护,而是阐明生命伦理学的主张、理论和观点是以何种方式取决于道德哲学前提的。我认为,思考这些前提是生命伦理学不可缺少的“伦理性”要素。生命伦理学因此能够在道德多元主义情形下对道德判断达成的透明性做出根本性的贡献,进而特别有助于在公众辩论中进行理解性和建设性的交流。
本书从多个层面展现了我在过去20多年有关生命伦理学的研究成果。作为德国图宾根大学科学和人文学科系际伦理学中心的学术协调人,我曾组织协调了许多学术项目,尤其令人兴奋的是“科学中的伦理学”(Ethics in the Sciences)研究团队的多个博士生教学计划、广泛的跨学科团队以及欧洲研究项目。我从与迪特马尔·米特(Dietmar Mieth)和克劳斯·斯戴格理达(Klaus Steigleder)的交流中获益良多。迄今,我在乌德勒支大学哲学系已有十多年。在这里,我担任伦理学研究所所长,且在过去七年中领导荷兰实践哲学研究院。移居到一个新的国家,感受不同的学术文化,让我开阔了学术视野。与哲学系学生和参加我们所应用伦理学硕士课程项目的国际学生的密切交流,以及与研究所、研究院博士生的合作,对我而言一直是最丰富的经历和挑战。
我感谢西格里德·格鲁曼和米沙·H.万纳对书稿的各部分和概念提出的批评。我也感谢我从乌德勒支大学伦理学研究所的学术讨论会获得的修改意见和观点,特别是从马塞尔·楚魏(Marcel Verweij)和扬·福斯特宝思科(Jan Vorstenbosch)那里得到的启发。罗伯特·黑格(Robert Heeger)细致的追问总是让我受益匪浅。本书是2008年出版的德文版《生命伦理学导论》的英文译本。我感谢梅茨勒出版社,尤其是乌特·费舍尔赫科特。他们在本书德文版的写作过程中曾给予很多支持,并慷慨许可本书英文版出版。我感谢劳特利奇,特别是凯瑟琳·卡宾汤和斯蒂芬·古铁雷斯在出版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和耐心,感谢希拉·麦克莱恩(Sheila McLean)将本书纳入“生物医学法律和伦理学丛书”中出版的善意。我感谢坎迪斯·科内利斯对英文稿的许多意见,以及格哈德·博斯和安德烈·克罗姆对文献的建议。但我最想要感谢劳米·范·斯滕贝根(Naomi van Steenbergen),是她将整个书稿从德文翻译成英文。她完成了一项绝妙的工作,我感谢她对文稿的细致而又通达的编译。最后,莎宾纳·安东尼(Sabine Antony)批判性地阅读了整个书稿并努力推动本书的出版,对此我十分感激。
马库斯·杜威尔
2012年春于乌德勒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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