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案例题的思路分析、解题技巧、知识点拨、实战应用、答题规范。
理论知识案例化。从实务应用和应试的角度,以案例讲解重要考点。
培养法律思维,训练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分析判断能力,提高得分率。
不仅适用于卷四主观题,而且适用于小案例客观题的作答。
内容简介
☆出版背景
司法考试80%以上的试题都是以案例形式呈现。
司法考试改革要求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现实问题
您在作答案例题时是否遇到以下问题:对案例题所描述的案件事实一脸懵懂,无法准确加以分析整理;虽然能够准确描述案件事实,却不能领会其命题意图与考查知识点;虽然知道案例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却对该考点印象模糊,无法准确作答;虽然对知识点内容记忆清晰,却没有真正理解,不得要领;虽然理解相应内容,但却不懂得如何应用,没有形成做题能力。
☆写作目的
如果您在复习中有以上困惑,本书将帮助您一一解决。
★训练分析与解读案例事实的能力。
★培养题感和对知识点的敏感度,面对案情能准确领会命题人意图,快速与相应法律知识点对接。
★对重要知识点从实务应用的角度,结合实例深入分析讲解,明确该知识点的命题题眼、可出题角度,以及常设陷阱与易混易错点,使考生真正理解其内涵。
★讲授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与技巧,培养法律思维,提高法律分析能力,将知识点转化为得分。
☆作者团队
《刑法案例攻略》——柏浪涛
《民法案例攻略》——韩祥波
《行政法案例攻略》——李佳
《刑诉法案例攻略》——左宁
《民诉法案例攻略》——戴鹏
《商经法案例攻略》——郄鹏恩
《理论法案例攻略》——白斌
《三国法案例攻略》——陆寰
目录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1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6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12
第四章 管 辖/ 16
第五章 回 避/ 21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26
第七章 刑事证据/ 32
第八章 强制措施/ 49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61
第十章 期间、送达、审理期限/ 67
第十一章 立 案/ 70
第十二章 侦 查/ 75
第十三章 起 诉/ 85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89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 94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102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113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123
第十九章 执 行/ 131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138
第二十一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144
第二十二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146
第二十三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151
第二十四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156
附录:刑事诉讼法卷四案例攻略/ 159
一、卷四刑诉真题难度/ 159
二、卷四刑诉真题命题方式/ 159
三、2009~2016年卷四刑诉真题涉考知识点汇总/ 162
四、涉考知识点考查特点/ 163
五、卷四刑诉真题答题要求与技巧/ 164
六、典型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167
七、案例分析示例(综合性案例)/ 176
精彩书摘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本章要旨及案例特点】
本章基本不涉及法条考点,属于理论考查章节。考生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包括: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与独立价值;尊重与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理念;刑事诉讼目的、价值、构造。
在案例考查方面,本章出题方式非常灵活,既可能以小型案例出现,也可以在大型案例中要求考生论述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从司法考试的历年真题来看,本章属于重点考查章节。
【本章案例】
《案例1》
在某大学法学院课堂上,老师提问了甲、乙、丙、丁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甲回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各类案件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试行)》属于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乙回答:“在刑事诉讼法中,保障人权就是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丙回答:“刑事诉讼法设计了整套的程序以减免刑事实体法的误差,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丁回答:“现代刑事诉讼构造主要包括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与纠问式。”课堂上甲、乙、丙、丁的回答正确与否?请简要阐述。
1.[答案]甲的回答不正确。
[考点]刑事诉讼法渊源。
[解析]判断一部法律文件是否属于刑事诉讼法的渊源,需要判断两个方面:(1)内容上与刑事诉讼法是否存在相通之处;(2)是否属于宪法、刑诉法典、有关法律、有关解释及规定、地方性法规或者国际公约、条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各类案件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试行)》虽然在内容上与刑事诉讼法存在相通之处,但却不属于宪法、刑诉法典、有关法律、有关解释及规定、地方性法规或者国际公约、条约,因此不是刑事诉讼法渊源。
2.[答案]乙的回答不正确。
[考点]人权条款。
[解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最容易被侵犯,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但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的人权也可能受到侵害,也需要被保护。
3.[答案]丙的回答正确。
[考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解析]凡是体现刑事诉讼法为刑法服务、刑事诉讼法有利于刑法实现的表达,都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凡是体现刑事诉讼程序影响、制约、决定刑事实体结果的表达,都属于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刑事诉讼法设计了整套的程序以减免刑事实体法的误差,体现了刑事诉讼法有利于刑法实现的工具价值,表述正确。
4.[答案]丁的回答不正确。
[考点]刑事诉讼构造。
[解析]现代刑事诉讼构造主要包括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与混合式,而不包括纠问式。
《案例2》
在某大学法学院课堂上,老师提出了关于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的四个论断。论断一:我国关于轻罪不起诉、严格控制羁押期限等规定都体现了对诉讼效率的追求。论断二:程序公正要求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论断三:消极实体真实主义的实质是正当程序主义。论断四:我国诉讼构造被称为混合式诉讼构造。
请阐述这些论断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答案]论断一正确。
[考点]刑事诉讼法基本理念。
[解析]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与案件处理数量的比例。诉讼效率要求投入一定的司法资源处理尽可能多的案件。我国刑诉法中关于简易程序、轻罪不起诉、严格控制羁押期限等规定都体现了对诉讼效率的追求。所以论断一正确。
2.[答案]论断二不正确。
[考点]刑事诉讼法基本理念。
[解析]诉讼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具体要求有:(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应当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被告人是否犯罪及其罪名;(3)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4)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赔偿或者补偿。
程序公正即过程公正,具体要求有:(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6)依法定期限办案、结案。
可见,“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应当属于实体公正,所以论断二认为属于程序公正的观点不正确。
3.[答案]论断三不正确。
[考点]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分类。
[解析]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分类如下表:(图表此处略,详见图书正文)
可见,消极实体真实主义的出发点仍然是实体真实主义,只是认为在追求实体真实的同时也应当注意人权保障,但不能说它的实质就是正当程序主义。所以论断三不正确。
4.[答案]论断四不正确。
[考点]刑事诉讼构造。
[解析]混合式诉讼构造的代表国家是日本和意大利。我国的诉讼构造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职权主义,同时大量吸收了英美法系国家的当事人主义特色,可以被称为“控辩式”诉讼构造,论断四不正确。
《案例3》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最直白的关系是,一个是程序法,一个是实体法。但这似乎不能揭示二者的实质关系。它们的实质关系是: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实施的工具价值,同时,刑事诉讼法也有自己的独立价值。
问题:请用相关理论和所学知识来论证何为工具价值?何为独立价值?
[考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解析]一方面,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实施的作用,具有工具价值。具言之:
(1)通过明确公检法等专门机关为查清事实、适用刑法提供组织上的保障。
(2)通过明确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的职权、职责与权利、义务,为查清事实、适用刑法提供了基本架构。
(3)通过明确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的活动方式与程序,为查清事实、适用刑法提供了有序性保障。
(4)通过规定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规则,为收集、运用证据提供了手段与程序规范。
(5)通过程序系统的设计,可以减少、避免案件实体上的误差。
(6)通过针对不同案件、不同情况设计不同的程序,实现案件处理的繁简分流,保证办案效率。
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也有自己的独立价值。具言之:
(1)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本身就体现着民主、法治、人权精神,也反映出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与文明程度,是衡量社会公正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如果刑事诉讼法没有合理的程序,譬如允许刑讯逼供、非法采证,即使案件在实体处理上没有错误,也会因为诉讼过程中的野蛮、专横而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案件实体处理的公正性发生怀疑。
(2)刑事诉讼法具有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的功能。①当刑法规范的语意抽象而模糊时,刑事诉讼担负特别的“解说”功能,而这种活动是由刑事诉讼法规范的。这一功能并不是适用刑事实体法功能本身。②当法律条文出现歧义时,对刑法法律规范就会出现理解上不确定的状态,而刑事诉讼法可以通过辩论、评议等特有的程序设置使刑法的法律规范得以实现其确定性。③当刑法规范之间出现不协调时,刑事诉讼法可以为解决这种不协调提供程序机制。④即使是最完备的刑法也会具有滞后性,可以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通过创制判例的方式来丰富刑法的内容,并在条件成熟时上升为立法。
(3)刑事诉讼法具有阻却或影响刑法实现的功能。刑事诉讼法在启动或终结刑法活动方面作用重大。譬如,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没有自诉人起诉,就不可能追究被告人在刑法中的责任。
《案例4》
刑事诉讼法与宪法关系紧密,不少学者称刑事诉讼法为“小宪法”、“行走中的宪法”、“宪法的测振仪”,请问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这种关系?
[考点]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
[解析]一方面,刑事程序条款在宪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主要区别,程序意味着法治主义。
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利于维护宪法制度。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羁押期限,辩护,侦查、审判的原则与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逮捕、扣押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理念和精神是一致的。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规制公权力;二是保障私权利。但是,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是不能够在司法实践中被直接援引适用的,宪法的理念和精神只能通过刑事诉讼法的适用予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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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18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刑诉法案例攻略【2017指南针案例攻略,左宁】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