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城市贫困阶层的再生产机制及其治理政策研究》以阶层再生产视角分析贫困代际传递问题,重点关注“贫困阶层的孩子是如何陷入贫困的”,以此揭示“穷二代”现象出现的因果机制,并探寻其治理政策。《城市贫困阶层的再生产机制及其治理政策研究》认为,结构规定和文化内化共同制造着城市的贫困阶层,而阻断贫困的再生产要从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体四个层面对现行治理政策做出调整。
作者简介
孙远太,社会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政府治理与社会政策研究。2014年入选河南省首批青年文化英才(社科理论类),2015年入选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2015-2016年为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曾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项,获省部级奖励3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4部。
内页插图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导论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 研究文献回顾
(一)国外相关研究
(二)国内相关研究
(三)研究文献评论
三 研究模型与假设
(一)基本模型
(二)主要假设
四 研究方法
(一)使用数据资料
(二)资料分析方法
五 主要变量测量
第二章 城市贫困问题的发展与特征
一 城市贫困问题的发展
(一)改革初期的城市贫困
(二)市场经济初期的城市贫困
(三)21世纪以来的城市贫困
二 城市贫困的规模与构成
(一)城市贫困群体的规模
(二)城市贫困群体的构成
三 城市贫困问题的制度成因
(一)制度转型与城市贫困
(二)制度缺失与城市贫困
(三)制度排斥与城市贫困
四 城市贫困问题的基本特征
(一)贫困主体以新贫困群体为主
(二)贫困程度以相对性贫困为主
(三)贫困分布以中西部地区为主
(四)贫困演变以阶层化趋势为主
第三章 城市阶层贫困再生产的实证研究
一 阶层分化中的地位再生产
(一)教育地位再生产
(二)职业地位再生产
(三)经济地位再生产
二 城市贫困阶层的地位特征
(一)城市贫困阶层的父代地位
(二)城市贫困阶层的个体地位
三 城市贫困阶层的地位获得
(一)父亲受教育程度与子女贫困
(二)父亲职业地位与子女贫困
(三)本人受教育程度与贫困获得
(四)本人职业地位与贫困获得
(五)本人单位性质与贫困获得
四 阶层再生产中的贫困与非贫困阶层
第四章 城市贫困阶层再生产的结构因素和文化因素
一 城市贫困阶层再生产的结构因素
(一)户籍制度
(二)就业结构
(三)家庭状况
(四)居住空间
(五)阶层地位
(六)教育经历
(七)社会保障
二 城市贫困阶层再生产的文化因素
(一)家庭学习资源
(二)家庭文化氛围
(三)家庭亲子互动
(四)课外学习活动
(五)高雅文化活动
(六)贫困地位内化
(七)贫困价值认知
三 贫困阶层再生产的机制比较
(一)贫困再生产中的文化资本及其影响因素
(二)家庭地位、文化资本与教育获得
(三)家庭地位、文化资本与职业获得
(四)家庭地位、文化资本与贫困获得
(五)文化资本对贫困获得作用的差异
四 结构规定与文化内化:贫困阶层再生产的机制
第五章 城市贫困治理政策及其反思
一 城市贫困治理的政策体系
(一)贫困治理的预防型政策
(二)贫困治理的救助型政策
(三)贫困治理的促进型政策
二 城市贫困治理政策的实施
(一)最低工资规定的实施
(二)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
(三)社会救助政策的实施
三 城市贫困治理政策的反思
(一)贫困代际传递关注不够
(二)治理的分割性特征明显
(三)边缘贫困群体瞄准不足
(四)发展型需求回应性不高
(五)资产建设积累政策缺失
第六章 基于贫困再生产治理的社会政策调整建议
一 政府层面:提升贫困治理能力的政策建议
(一)优化贫困治理体制
(二)健全精准扶贫机制
(三)促进贫困治理参与
(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
二 社会层面:促进阶层流动的公共政策变革
(一)消除社会排斥
(二)推动社会融合
(三)健全社会保障
三 家庭层面:面向资本积累的家庭政策安排
(一)家庭经济资本积累
(二)家庭文化资本积累
(三)家庭社会资本积累
四 个体层面:提升个人发展能力的政策选择
(一)健全发展型社会政策
(二)加强可行能力的保障
(三)重塑个体的社会认同
附录 访谈提纲
参考文献
精彩书摘
《城市贫困阶层的再生产机制及其治理政策研究》:
第三,城市贫困阶层与非贫困阶层在受教育程度、职业地位和单位性质方面具有差异性特征。
改革开放以后,城市贫困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普遍贫困到边缘化贫困的过程。在普遍贫困的时代,受平均主义分配思想的指导,依托单位福利体制,贫困问题并不突出。随着市场机制在中国的逐步确立,一些市场能力相对较弱的群体逐渐成为贫困者,他们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因而属于边缘性贫困。有研究者认为这部分群体主要包括城市失地农民、城市农民工、城市下岗失业工人以及孤老病残人员等。除孤老病残人员外,其他群体既有劳动能力,也有一定的个人收入,只是因他们的劳动能力有限而获取的是较低的收入,因而属于相对贫困群体。当前相对贫困群体已经成为贫困阶层中的多数。即使引入相对贫困的概念也并没有模糊贫困阶层与非贫困阶层的差异,因为二者在教育、职业、单位等方面均有差异性。
……
前言/序言
贫困与贫困治理是一个世界性议题。在2000年确立的千年发展目标初步实现后,2015年9月的联合国发展峰会上,各国通过了以减贫为首要目标的2015年后发展议程,再次展示了国际社会携手消除贫困的决心和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大规模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同时,城市贫困现象也日益突出。贫困现象本质上是社会分层不平等的问题。近年来在社会生活中“官二代”“富二代”“穷二代”等词汇的频频出现,折射出我国社会阶层的固化趋势,以及贫困的代际传递问题。遏制和消除贫困代际传递现象,就要探寻贫困代际传递得以产生的社会根源,以及贫困代际传递的内在机制。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①对于这句至理名言,实践者一般以此为依据强调改造世界的意义,而研究者则关注如何解释世界。作为一名社会科学研究者,笔者从中读出的是改造世界要以解释世界为基础,而解释世界的目的是更好地改造世界。具体到贫困研究领域,贫困与贫困治理问题是不可分割的,解释贫困的成因与探寻贫困的治理之策同样重要。
自2004年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后,笔者就开始关注贫困与贫困治理问题。2007年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探讨了社会资本对于政府贫困治理绩效的影响。2010年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家庭文化资本为中介机制,探讨了家庭地位造成的教育不平等问题。2010年进入高校工作后,笔者延续以往的研究,在贫困治理领域内继续探索。多年以来笔者一直秉持的问题意识是“社会不平等的生成机制及其治理问题”。以此问题意识为牵引,我具体关注贫困的生成机制、贫困的代际传递以及贫困的社会干预等三个相关问题。
一是贫困的生成机制问题。关于什么是贫困、贫困如何产生之类的问题,学界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并且已经形成了富有价值的解释贫困的多种视角。笔者把贫困研究置于社会分层研究的脉络,从社会分层的视角来解释贫困问题。“谁得到了什么,为什么会得到”是社会分层研究的永恒主题。①在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贫困者则是那些“没能得到”或“失去”的群体。不同于农村地区的绝对贫困,我国城市贫困问题产生于社会转型过程中,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阶层分化相伴随,因此以相对性贫困为主。我国城市贫困问题凸显了马克思所谓的“制度贫困”现象,经济转型过程中社会领域的相关制度转型、制度缺失、制度排斥是这些贫困产生的深刻根源。此外,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农村的贫困人口也有向城市重新集聚的趋势,“流动中的贫困”问题也日益突出。
二是贫困的代际传递问题。2006年网上流行的一个帖子《我奋斗了18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道出了底层青年向上流动的艰难。后来这个帖子的续篇《我奋斗了18年还是不能和你一起喝咖啡》出现,更体现了社会阶层日益固化的背景下,底层青年难以向上流动的无奈。贫困代际传递的本质是阶层再生产过程。阶层再生产不仅仅是身份的传递,其微观机制也是资源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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