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社会力量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力量予以系统研究,尤其对参与其中的高等教育、专家学者、民间资本、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等进行详尽研究,并对大数据时代、融媒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所涉及,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丰富学界现有的研究。
作者简介
张兆林,文学硕士,现为聊城大学教师。主要从事文化遗产、艺术民俗学研究,先后发表论文20余篇,部分成果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网》等论点摘编或全文转载,主持或参与省部级课题3项,主持并完成厅局级课题4项。
目录
绪论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及保护的意义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附录
第一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量的功能与角色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导力量:政府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脑力量:专家学者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体力量:传承人
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参与力量:其他力量
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力量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社会力量的界定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社会力量研究的必要性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社会力量与政府力量的关系
附录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的民间资本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的民间资本的若干问题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民间资本角色与作用分析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民间资本的适度规约
附录
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高等教育
一 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角色分析
二 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角色实现的途径分析
三 与其他保护力量的联动
附录
第五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学者作用的发挥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概说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学者的角色定位
三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学者具体作用的发挥
四 科学提升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者影响力的思考
五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学者诉求与权利的反思
附录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媒介传播力量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必要性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形态的演变
三 前媒体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力量
四 媒体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力量
附录
第七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行业协会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行业协会概念及社会定位
二 国内外关于行业协会的建设实践和理论研究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及建设的方向
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行业协会评价
第八章 大数据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 大数据及相关问题
二 大数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
三 利用大数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策
四 政府保护角色的调适
附录
第九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功能
二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价值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
附录
第十章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透视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国际法与国内法并行
二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的缺陷
三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完善
第十一章 融媒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优化策略
一 前提与基础: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融媒时代传播的土壤
二 原则与方向:融媒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
三方法与路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融媒体的优化提升
附录
第十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适用范围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目的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实践的要点
附录
第十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产业化实践
一 产业化是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之
二 产业化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全部,更不是唯
三 产业化实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规制
附录
第十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博弈现象
一 精英主导下的保护与传承主体的本色传承之间的博弈
二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周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之间的博弈
三 项目传承人的原味传承与追求创新之间的博弈
四 保护工作的有力推进与项目自身演化之间的博弈
五 具体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利益的博弈
第十五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文化创造
一 基于民族文化演进的视角
二 基于农村文化的视角
第十六章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变迁及其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 以人为本的保护理念
二 整体性保护的理念
三 生产性保护的理念
四 依法保护的理念
五 原真性保护的理念
六 可持续性发展的保护理念
七 多元化保护的理念
八 信息化、数字化保护的理念
九 传承主体相关权益保护的理念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书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社会力量研究》: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社会力量研究的必要性
通过梳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我们不难发现在初期的保护实践中,各级政府发挥着。主导性的保护作用,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由文化部会同国家民委、中国文联有关文艺家协会自1979年陆续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编撰工程。该编撰工程的成果为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包括《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民间谚语集成》和《中国曲艺志》,涵盖了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曲、曲艺和民间文学诸学科,收集、整理了流传于民间的各民族文学艺术的基础资料,如歌种、乐种、舞种、剧种、曲种、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谚语等,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产生、发展、衍变的记述,介绍了它的历史和发展规律;通过人物介绍、文物、音乐、图片、照片、服饰、场所等记载,表现了各门类艺术的原始面貌特色。这项声势浩大且成就卓著的文化工程,是对我国浩如烟海的民族民间文艺进行的一次全面、深入的普查、挖掘和抢救,系统地收集和保存了我国各地各民族民间优秀文学艺术遗产,记述了各地各民族民间优秀文学艺术的历史和现状,为我国的民族文化事业筑就了伟大的文化长城。
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政府力量在具体的保护实践中某种程度上是在唱独角戏,缺乏其他力量的配合,整体性的社会保护合力在某种程度上处于缺位状态,尤其是社会力量(学术界、各级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社会资金、行业协会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中的作用尚未得以发挥,多元化的保护格局还没有完全建立。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过程中,若政府大力推进,民间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就相应随之高涨,政府因阶段性的工作未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民间的保护工作似乎就陷入一片平寂。政府保护力量与民间保护力量的互动,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政府保护力量的单项触动,民间保护力量的被动反应。当然,这既有我们对社会力量的认知不足的问题,更与我们缺乏这方面的保护工作经验有关。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和学术研究的深入,我们逐渐认识到社会力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政府主导保护力量的有益补充。社会保护力量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良好社会氛围的营造、充沛资金的投入、理论研究的推进、后继人才的培养、相关行业的自律、管理体制的完善、政府行为的约束、保护行为的规范等,都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于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保护方针,执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保护原则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量的多元化。因而我们应该探索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度和保护工作的参与度,重视并鼓励学术界、各级教育机构、新闻媒体、民间资金、行业协会等力量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并为他们创造参与保护工作的便利条件,使政府倡导的全社会被动保护逐渐成为全社会自发自觉的保护,保护力量由一元化壮大为多元化,保护格局由单方发展到多方共赢。
系统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力量研究,将填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量研究的一个空白,利于调动一些可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力量,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新时期文化保护与建设工作的一个新模式。此研究将能够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作用的各种力量组成部分予以明确,使其获得社会的认可,并逐步走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台,为各级政府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
前言/序言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问题的探讨,一直为众多研究者所关注,其中有经济学研究者,有历史学研究者,有文学研究者,有管理学研究者,有体育学研究者,有建筑学研究者等等。在研究对象相对固定的前提下,不同学科的学者或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视角审视自己既有研究的新方向、新方法,或从自己既有研究领域出发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途径等,这在壮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队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问题,究竟该如何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就现有的研究而言,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体研究的成果较少,关注具体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研究较多,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体研究者多是由民俗学学者转阵而来,从事具体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研究者是由一些民间艺术研究者转阵而来,更有一些从事文化管理的学者型官员投身其中,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队伍不断充实,相关研究路径各有千秋,相关的研究方法形式多样,相关的研究成果也是仁智互见。但是,我们也发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理论研究依旧相对匮乏,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与物质性,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及方式、保护力量等等,尚未有一个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多是各路研究者自说自话。一个独立客观的研究对象,一个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一套完整成熟的基础理论,一支稳定的研究队伍,是一个学术研究热点必备的要素。客观而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尚未完全具备。
张兆林等青年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与其说是偶然,不如说是必然。说是偶然,因为张兆林等青年学者原来所从事的专业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无关,而是五六年前自发转向而来,而后一直坚持并积极探索。说是必然,因为我单位原本就有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传统,有关研究所甚至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建立,多位教授也一直保持着浓厚的研究热情。这恐怕也是激发张兆林、齐如林、束华娜等青年学者投身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一个重要因素。
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力量作为研究对象,是需要一定勇气的。因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量的划分尚未定论,就择其中的一个部分予以研究,并将一个尚未形成定论的部分又予以细分,这着实是个难题。张兆林等同志选择了这个难题,并勇于用自己的方法去探究,这是值得肯定的。当然,我不是说其研究成果达到了什么样的标准,其研究方法是否完全恰当,但其研究过程及在该过程中取得的一些阶段性成果是应当予以认可的。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多种力量参与其中.由专家学者、新闻媒体、高等教育、民间资本、行业协会等组成的社会力量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在众多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又带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何回应生产性保护、产业化、融媒时代、大数据时代等等系列问题,思考并分析上述问题,并将思考与分析的成果梳理成文,是张兆林等同志三五年来潜心研究的成果。其研究成果的价值几许尚有待学术界评论,但其对这项研究的学术热情和执著信念是我们所期许和认可的。
在与张兆林等同志交流时,其多次谈及诚心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够起到抛砖引玉作用,也希望得到学界同仁的批评指正,并希望在与众多智者贤士的交流中不断加深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也推动他们这个课题组不断反思已有的研究方法与建构思路,从而不断调整完善今后的研究进路。这种勇于剖析自我、勇于自我反思的态度,应是其做好后续研究的良好开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是一场文化保护运动,而是我国文化建设的一种新模式。保护只是一种方式,保护是为创造新文化奠定基础和提供资源。如何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将其相关资源应用到我们的艺术设计、艺术产业中,更是一个现实性的问题。研究现实问题,并在现实中研究,应是学术研究的趋势之一。期待更多能够研究现实问题的学人,期待更多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成果,期待我们的文化事业更进一步!
谨以此,是为张君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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