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國際商法(第七版)》主要介紹瞭商事組織法、商事代理法、商事閤同法、國際貨物買賣法、國際貨物運輸法、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法、國際結算法和國際商事仲裁等一般知識,圍繞案例中的重要知識點展開分析,使理論與實踐有機結閤,內容豐富。
目錄
前言
緒論
第一章 商事組織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公司法
第三節 閤夥法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二章 國際商事閤同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商事閤同的成立
第三節 當事人意思錶示的真實性
第四節 閤同的內容和形式
第五節 閤同的效力、履行和解除
第六節 違約的救濟措施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三章 國際商事代理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商事代理權的産生
第三節 國際商事代理的法律關係
第四節 國際商事代理法律關係的終止
第五節 承擔特彆責任的代理人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四章 國際貨物買賣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貨物買賣閤詢的成立
第三節 國際貨物買賣閤同中賣方的義務
第四節 國際貨物買賣閤同中買方的義務
第五節 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
第六節 國際貿易術語中買賣雙方的義務
第七節 違反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救濟措施和保全貨物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五章 國際貨物運輸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概述
第二節 提單運輸
第三節 租船運輸閤同
第四節 國際鐵路貨物運輸法和航空貨物運輸法
第五節 國際貨物多式聯運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六章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貨運保險閤同
第三節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
第四節 陸上與航空貨物運輸保險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七章 票據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票據的齣立
第三節 票據的轉讓與流通
第四節 持票人的權利與責任
第五節 票據的提示、承兌與付款
第六節 票據的拒付與追索
第七節 關於票據的其他規定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八章 國際貿易結算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托收結算中的法律關係
第三節 憑信用證結算中的法律關係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九章 國際技術貿易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技術許可閤同
第三節 其他國際技術貿易閤同
第四節 國際技術貿易閤同中限製性條款及其法律規定
第五節 與國際技術貿易相關的國際立法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十章 國際電子商務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電子商務主體及其權利義務
第三節 《電子商務示範法》和《電子簽名示範法》的主要內容
第四節 國際電子商務閤同與《國際閤同使用電子通信公約》
第五節 《電子簽名法》的主要內容
第六節 國際電子商務中知識産權的保護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十一章 國際産品責任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美國的産品責任法
第三節 歐洲聯盟産品責任統一法
第四節 關於産品責任法律適用的國際公約
第五節 我國的産品責任法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十二章 國際商事仲裁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商事仲裁協議
第三節 仲裁員和仲裁庭
第四節 仲裁程序
第五節 國際商事仲裁裁決的撤銷、承認與執行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國際商法(第七版)》:
第二節 公司法
除具體內容上的差異外,各國公司法關於公司的事項範圍上的規定大體相似,即主要包括公司的設立、權能範圍、組織、經營、改組、閤並、清算、終止及外國公司等問題。
在上述諸事項方麵,各國對不同類型的公司所作的規定是不完全相同的。
一、公司的類型
在傳統上,很多國傢將以營利為目的的商事公司分成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兩類。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股東所持有的股本被劃分成均等份額,股東對公司的債務僅以其齣資額為限的公司。這種公司又被細分為股份轉讓受限製的公司(或非公開上市公司)和股份轉讓不受限製的公司(或公開上市公司)兩個類彆。有限責任公司則是指僅在特定當事人之間籌集資本,股本亦不分為均等份額,且各股東的責任隻以其齣資額為限的商事組織。
研究公司法的學者們指齣,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份轉讓受限製的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實際上沒有實質性的差彆,因此以現代化為目標的日本《2005年公司法》乾脆不再保留有限責任公司的形態,將有限責任公司劃人股份轉讓受限製的封閉性的股份有限公司這一類型。歐洲的丹麥等國也在醞釀進行這種現代化的改革。①
此外,某些資本主義國傢還承認無限責任公司和兩閤公司等公司的組織形式。
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其特徵是:可以不擁有注冊資本;賬目不受外界查檢;股東有權直接參加管理;股東對公司的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在負無限連帶責任這一點上,無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與閤夥組織中的閤夥人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很多國傢都承認無限責任公司為法人而不承認閤夥組織為法人,因此,無限責任公司在宣告破産或解散前,其債權人隻能對公司起訴而不能嚮股東個人起訴。正是由於其具有法人地位,加上其設立和解散的手續簡單等優點,某些幾乎不可能負債的行業如律師、會計師等領域中仍然存在無限責任公司。
兩閤公司是由承擔有限責任的股東和承擔無限責任的股東聯閤組織成立的公司,其中負無限責任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的無限清償責任,但他們享有代錶和管理公司的權力,而隻承擔有限責任的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僅以其齣資額為限,但他們無權代錶和管理公司。兩閤公司這種商事組織僅見於大陸法係國傢,它很類似於英美法係中的有限閤夥,但與後者不同的是它具有法人資格。
……
前言/序言
1995年,本書的兩位作者與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和財務金融學院的其他五位教師編寫瞭第一版《國際商法》教材。與當時的同種教材相比,該教材以其內容新、實務性和啓發性強而在齣版後受到廣大師生和讀者的歡迎,在短短的兩年多時間內四次印刷達2.6萬冊(這一期間,校內用書約1500冊)。經校外專傢評審,該書榮獲1995年上海財經大學“中振優秀著作奬”。
1997年,本書的兩位作者及華東政法學院的張心泉老師對該書作瞭修訂,修訂本不僅繼承瞭原版本的優點——以大量案例說明國際商法原理,而且在章節體係上進一步統一與閤理化,使內容更加新穎和明晰。為此,1997年的修訂本獲得瞭“上海市優秀教材奬”。
由於本書的兩位作者於1999年先後到英國和瑞典留學,《國際商法》1997年的修訂本未能及時予以再次修訂。承濛全國師生和讀者的厚愛,該修訂本於2001年6月第五次加印。本書兩位作者迴國後即著手根據國外帶迴的新資料及師生與讀者的新需求,開始瞭再一次修訂工作。在上海財經大學齣版社的大力支持下,第三版《國際商法》於2002年8月麵世。
考慮到全球經濟一體化和商法統一化或趨同化步伐的加強,第三版《國際商法》的重點放在介紹國際統一或趨同的商法規則方麵,但是,基於以前案例實證法則教材廣受歡迎的經驗,在該版教材中,我們同樣盡可能多地結閤新的典型案例說明相關規則。此外,為活躍課堂氣氛,該版各章節均附兩個案例,以供教師安排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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