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五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司法部全国法学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内容简介
本次修订,没有对内容进行更多的修改,主要改动了两个部分:一是增加了平等保护原则的内容。它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与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相对应。平等保护原则是《物权法》的灵魂,没有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就没有现在的进步意义。二是重写了第三章中关于对物权行为理论的分析评论,把这个比较抽象、比较理论性的部分写得更为准确和容易被接受。
作者简介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组长、审判员,*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世界侵权法学会执行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等高等院校法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其研究领域为民法总则、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人格权法、家事法、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程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起草过程,同时也参加了《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的制定工作;全程参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出版民法专著数十部、民法教材数十部,发表法学论文500篇。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物权法的性质和特征
第三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物权法律关系
第三节物权的效力
第四节物权的分类
第五节物权的保护
第三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物权变动模式和物权变动区分原则
第二节不动产登记
第三节动产交付
第四章 所有权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所有权的取得、行使和消灭
第三节所有权的主要形式
第五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专有权
第三节共有权
第四节管理权
第六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相邻关系概述
第二节相邻关系的基本种类
第三节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第七章 共有权
第一节共有权概述
第二节按份共有
第三节共同共有
第四节准共有
第八章 用益物权及特许物权
第一节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特许物权概述
第三节特许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
第九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十章 地上权
第一节地上权概述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节分层地上权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一章 地役权
第一节地役权概述
第二节地役权的取得和内容
第三节地役权的消灭及其后果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概述
第一节担保物权的一般问题
第二节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
第十三章 抵押权
第一节抵押权与抵押财产
第二节抵押权的取得和登记
第三节抵押权的效力
第四节特殊抵押
第五节抵押权的实现
第十四章 质权
第一节质权概述
第二节动产质权
第三节权利质权
第十五章 留置权
第一节留置权概述
第二节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第三节留置权的效力
第四节留置权的消灭原因
第十六章 非典型担保物权
第一节优先权
第二节所有权保留
第三节让与担保
第四节后让与担保
第十七章 占有
第一节占有概述
第二节占有的成立和分类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第四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第五节准占有
参考书目
精彩书摘
物权法是大陆法系特有的概念,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也是大陆法系民法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有些学者认为,物权法的概念来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就已经存在物权法和债权法分离的现象,这就是罗马法关于对物法和对人法的区别.① 事实上,在罗马法中,物权法的概念和债权法的概念并没有出现,即使是在查士丁尼制定《民法总论》之时,也还是将物与用益物权、所有权、地役权等混淆在一起,没有严格的物权及物权法的概念。在法国制定民法典时,也还没有使用物权法的概念,没有严格区分物与物权的概念,没有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物权法① ,而是使用财产法的概念。
在德国,法学家极为注意物与财产的区别,注意物权与债权的区别,在18世纪制定《巴 伐利亚民法典》和《普鲁士普通法》时,就体现了这样的区别。19世纪末制定《德国民法典》 时,立法者采取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立法方法,就是将物作为权利客体规定在总则当中,另外专门建立了物权法的体系,并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法组成部分,与债权法、继承法相并列,称为三大财产法,物权法为其中之一。正是从《德国民法典》开始,物权法才真正成为一个具有 自身独立体系、内容完整的法律,并成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一般认为,物权法在学说上是由潘德克顿法学所创,在立法上则是1896年《德国民法典》专设物权法编为首创。② 大陆法系制定物权法,采用两种不同的模式。 1.德国式的形式物权法模式德国式的物权法模式来源于罗马法的《学说汇纂》,并为德国学者所完善。其特点是民法典规定总则,其下分为物权编、债权编、亲属编和继承编,区分债权与物权,以及财产法与身份法。因此,物权法成为民法中的一项体系完整、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因而,德国式的物权法是明确使用物权概念、规范各类物权的法律。 2.法国式的实质物权法模式 法国式的物权法模式也称为罗马式,来源于罗马法的《法学阶梯》。《法学阶梯》将民法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法国民法典》继承了这一形式,将民法典分为人法、财产法和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删除了诉讼法的内容。罗马式的民法典不设总则,债权和物权的区分也不够严格,因此,物权法并没有成为民法典中的独立组成部分,但是在学说上采用物权和物权法的概念,也有较为严格的物权法理论体系。所以,法国式的物权法称为实质物权法方式。与大陆法系不同,英美法系没有物权法的概念,与之相对应的是财产法的概念。尽管英美法系的财产法基本上包含了大陆法系物权法的基本内容,但同时也将租赁、赠与等债权法的内容包含在其中,使财产法的概念和体系较为庞杂。我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有的学者提出不应当制定《物权法》而应当制定《财产法》的观点,实际上是没有注意到大陆法系物权法和英美法系财产法的区别。如果制定民法典,就不能抛弃物权法的概念而采用财产法的概念,从而在民法典中出现一个英美法系传统的财产法制度。这是因为,物权法是大陆法系民法的概念。任何国家,只要采大陆法系的立法体例制定民法典,就必须采用物权法的概念,并且将物权法作为民法典的基本范畴。
前言/序言
物权法(第五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司法部全国法学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物权法(第五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司法部全国法学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