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蔡骏超现象级IP第2季强势爆发,文学界、出版界、影视界合力背书。
#ZUI漫长的那一夜#正在上演我们的“人间喜剧”与“悲惨世界”。
33夜超好看故事,感动全球4亿读者,15夜故事正在改编影视。
蔡骏社会派悬疑小说新作,第2季14夜故事更震撼、更温暖、更感动。
#ZUI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如一把把刺向绝望的希望之刃,在漫长黑夜划过,直戳中国都市人群的层层痛点。
悬疑下的深刻,浪漫中的微苦:献给每一个曾在深夜痛哭过的人,漫漫长夜,我陪你过,陪你哭。
内容简介
14夜故事,写尽时代变革中被命运裹挟的都市人群,在困境中无助、焦虑和挣扎的状态,如一把把刺向绝望的希望之刃,直刺社会各阶层的痛点。因其强烈的代入感,更像是我们自己出演的“人间喜剧”和“悲惨世界”,铭刻着不同时代的大事件给普罗大众带来的悲欣交集的身体记忆——命运如茧,将你我牢牢缠裹。在ZUI漫长的那一夜,每个人都面临选择:是默默忍受黑暗无情的碾压,还是破茧而出,以生命的强韧绽放光华?虽然极端环境会扭曲人性,但每个人都有选择,有出路,以及无限希望。在ZUI漫长的那一夜,尽管长路漫漫,依然继续行走!
精彩书评
每个人一生中都有漫长的那一夜,那是一种在困境中无助且焦虑的状态。而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在过去的二十年间依次长大,有的人失去了很多,有的人干脆直接老去,有的人至今仍然活不明白。我希望这本书可以给这些人力量。无论你是70后、80后,还是90后,无论今夜多漫长,让我们一起度过。
——蔡骏
蔡骏从故事的外壳讲述、剖析了现在富裕阶层空虚、荒诞、寻求刺激的种种妄行。实际上揭示了当下社会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因为文化的缺失而导致的价值观的普遍变质。
——沈嘉禄(上海作协小说专业委员会主任)
尽管它是所谓的类型文学,以悬疑来作为号召,但他在里面又加进了很多人文的东西,加进了他对世界的很多想法,而不仅仅是讲一个鬼故事或者杀一个人。
——陈村(上海作协副主席)
蔡骏是把纯文学与类型文学两张皮合起来了,他的小说,不是简单的类型小说或者简单的说鬼故事,他的文字里面有诗意等一些纯文学里面所要表达的东西。
——王干(文学评论家)
蔡骏把当下中国人的这种精神焦虑症或者是妄想症放大了,以此剖析人之所以焦虑,人之所以癫狂,人之所以妄想的原由,无非是欲望。
——张楚(作家)
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过ZUI漫长的那一夜,或者是人生失意,或者是爱人离别,或者是痛失亲人,或者是前途茫然……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我们都要坚信,一定会等来天明。这就是我从蔡骏的《ZUI漫长的那一夜》里看到的全部。
——书评人七月
作为蔡骏先生十五年的老朋友,见证了他创作迄今所有的才华和坚持,可以负责任地说,《ZUI漫长的那一夜》是他沉淀十五年才华之作,也是他迄今ZUI优质、ZUI好看的一部作品。
——媒体人李思凡
《ZUI漫长的那一夜》与其说是一部悬疑作品,其实更是一部描写人类生存困境的小说,黑夜中所有的危险,未知的命运,终究只是困境的一种出口。事实上,冯唐、小马哥、卡佳、李毅、蒲松林……这些人物的命运不能算是失败的,他们追寻的只是黑暗的出口。蔡骏在小说的序言里写道,“在ZUI漫长的那一夜,我不会停止奔跑”,而我们也必将在困境中更为长久地踱步。
——书评人梦凡琦
目录
第20 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
第21 夜 黄浦江上的白雪公主一夜
第22 夜 老闺蜜的秘密一夜
第23 夜 长寿公园的凡·高与卡门一夜
第24 夜 珂赛特的眼泪石一夜
第25 夜 黄片审查员萨德侯爵的一夜
第26 夜 蜡像馆的一夜
第27 夜 春运赶尸列车一夜
第28 夜 哭坟人的一夜
第29 夜 朋友圈都是尸体的一夜
第30 夜 与神同行的一夜
第31 夜 穿越雾霾的一夜
第32 夜 埃米莉逃亡一夜
第33 夜 宛如昨日的一夜
后记 人间喜剧与悲惨世界
精彩书摘
第20夜《白茅岭之狼一夜》(节选)
一九七六年年末,白茅岭农场发回上海的报告,将之形容为“狼灾”。
冬至,纷纷扬扬的大雪降下。每逢这种年景,狼群出没最为频繁,人与家畜也更易成为狼的猎物。狼嚎如常光临白茅岭。监狱岗亭打开探照灯,瞄准风中声音的方向。小土丘上,发现那头狼的身影,狼毛蓬松垂落,像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斜眼放着绿光。
清晨,大墙内的某间牢房,十几个犯人陆续醒来,发现他们中的一个,平日里健壮的大块头,已成血肉模糊的一团。喉咙被咬断了。监房里弥漫着血腥味,还有狼身上特有的臊气。铁栏杆上有几撮灰色狼毛。这意味着昨晚,那头狼秘密潜入监狱,成功躲过各种防范,没发出任何声音,杀死了熟睡中的囚犯。它不是来吃人的,死者虽然肥壮,但没缺多少肉,只有浑身狼爪的伤痕。
白头发的老狱警,接连抽掉半包大前门。案发现场烟雾腾腾。幸存的犯人们挤在角落,贪婪地吸鼻子,吞下充满烟味的空气。躺在中间铺位上的死人,是白茅岭唯一的胖子,却像具被吸干了的僵尸。老狱警操着一口黄酒瓮味的南汇话,令人颇感费解。相比警察后生们,他就是个乡下土鳖。他的真本事,只有两个最老的犯人知道,只有蹲了大半辈子监狱的人,才能从他后半夜巡逻慢悠悠的脚步声中,听出那个名侦探的节奏……
三十多年前,提篮桥监狱幽长的甬道两边的铁栏杆里,人满为患,喧嚣骚动,散发出死尸与粪便的恶臭。彼时,他还不是狱警,更不老。他专办各种杀人大案,登上过《申报》,被百乐门的小姐们献过花。他常到监狱提审犯人,穿着灰色风衣,笔挺的皮裤,锃亮的靴子,偶尔戴上呢质礼帽,嘴里叼根烟斗。他很容易被认出来,有人向他吐口水,笑声邪恶。他穿过甬道,仿佛经过动物园,他把杀人犯看作野狗,绑票团伙当成黑鱼,扒手大王视为猴子,但他没看到过狼,也没有看到过狮子样的罪犯。一九四九年,许多警官去了台湾,唯独他留在上海市警察局,完成与解放军的交接。他为什么不走?因为是那福州路啊,有他喜欢的书店和姑娘。几年后,这条路上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都搬去了北京。而作为前名侦探,他走出福州路185号,踏上去白茅岭的卡车,带领五百名少年犯,从此二十年如一日,再没回家。
老狱警又踩灭一根烟头,看着监房床铺上的死尸。为子复仇的母狼,或许只是示威—它能轻易杀死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
但他仍有疑惑,在狼杀人的同时,这间牢房里还有十二个人,难道都没有任何察觉?
一个年轻囚犯说:“我看到了。”
这小子戴着眼镜,不像其他凶恶的惯犯。他的铺位就在死者旁边。后半夜,他被身边某种动静惊醒,闻到一股刺鼻气味。恐惧充盈了心底。睁开眼睛,月光穿过铁窗照亮监房。
有团巨大的黑影,趴在旁边的大块头身上—难道有人半夜来鸡奸?为何没有反抗?不对啊,旁边那家伙可是个狠角色,平常在监狱里横行霸道,都是他干别人的,怎么可能被别人干?不,那个……好像……不是人类。不错,它刚咬断了大块头的咽喉,满嘴都是人血。它也看到了他。
狼的目光。他说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凌晨时分的白茅岭,监狱的床上看到一头刚杀过人的狼。狼的鼻子距离他的鼻子,不会超过半尺。狼嘴里喷出的热气,带着死人的血腥气,灌进他的嘴巴。狼狠狠地瞪着他,几乎透过他恐惧的眼球,看穿他悲催的前半生。他不敢叫喊,没有发出声音。狼在警告他,要是把其他人吵醒,立刻咬断他的脖子。
他直视狼眼几秒钟。幽暗的、绿色的却又像宝石般的狼的目光。德国纳粹的、意大利法西斯的、日本鬼子的、美帝国主义的、地球上一切的邪恶与残忍的目光,都不如昨晚那双目光。
在脖子被咬断之前,他闭起眼睛,强迫自己趴下装睡。他能感到那头狼从床上起身,脚步像猫似的,静悄悄地离开监房,从铁栏杆间钻出去。他躺在尸体旁边,自己也像尸体一动不动。直到天亮,囚犯们陆续醒来,才响起男人们的尖叫。
狱友们都不责怪他,毕竟当他发现时,旁边的人已经死了。假如他发出叫喊,非但自己白白送命,周围那些囚犯惊醒,恐怕也会被这头野兽咬死。所以,他的沉默,反而救了一屋子人的性命。
老狱警记住了这张年轻的面孔,也记住了他的囚犯编号:19077。
大雪一连下了十天。从白茅岭农场建立的那天起,就未曾下过这么大的雪。自狼在监狱里吃人那晚以后,白茅岭人人自危,为了避免在睡梦中葬身狼口,他们轮流说鬼故事吓唬自己。狼的体形虽大,骨头却很纤细,传说有缩骨之术,能钻进很小的洞或缝隙。毫无疑问,又是那头复仇的母狼。
唯独老狱警,照旧抽着大前门,蜷缩在宿舍火炉边,迎来一九七六年的最后一天。默算日子,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熬到退休回上海了。
这天黄昏,劳改犯点名时,发现少了一个人。
干警们搜索了整个监狱,包括白天活动过的荒野。
冬天出来劳作的犯人不多,岗亭外放哨的士兵,偶尔也会走神,尤其当风雪弥漫,模糊了视线之时。那年头的白茅岭,越狱并非难事。别说是人,连狼也能翻墙。某年夏天发洪水,砖砌的监狱全被冲垮,有几个囚犯和干警一起被淹死。水田和茶园紧挨着山林,夏天下地劳动的时候,趁着别人稍不注意,囚犯就能轻易逃跑。
越狱者的结局,无外乎几种——被执勤的哨兵开枪击毙;被军警搜捕抓回来枪毙;逃到山上被狼吃了。还有更惨的,九死一生逃回上海,家里人却不敢收留,身无分文还没有粮票,露宿街头,饥寒交迫,为了能吃上口饭,索性再奔回白茅岭报到。
若在平时,早就全员出动搜捕了。不过,今晚零下十五度,在这样的雪夜上山,等于自杀。越狱的犯人也是昏了头,就算侥幸没被冻死,也会成为饥饿狼群的晚餐。监狱决定,等到明天清晨再行动。但到那时候,要搜捕的就不是逃犯,而是逃犯的尸体了。
白头发的老狱警,蹲在监狱门口,给自己点上最后一支烟,努力回忆逃犯的脸,想着想着,却串到了别的什么面孔上。不同的脸像烙蛋饼似的,金黄的压着土黄的,从焦香四溢到冰冷僵硬。
雪,下得稀稀落落。月亮快从浓云间露出头了。白茫茫的山上点缀着黑色的毛竹与枯树。站在监狱前向东望去,山头轮廓分明,右边露出一道陡峭悬崖,突出的侧面很像狮脸。那片山崖,又名狮子口,相传曾是宋朝岳家军抗金的古战场。
平常这个时候,老狱警就要回去值班了。那几个来自提篮桥、在白茅岭监狱相伴了三十年的老囚犯,只有听到他夜巡的脚步声,才能睡得安稳。他清点兜里的烟,剩下一包半,刚够应付七八个钟头。而这一夜,还漫长着呢。
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莫名其妙地,老狱警想到这句话,很想找个人说说,回头只见雪夜里自己的影子。
他摸了摸腰间的枪套——54式手枪的,上个月才配发给每个狱警。
这种枪威力巨大,可以近距离击穿薄钢板和砖墙,通常供军队使用。所以,这不是用来看管犯人的,而是为了防范狼的偷袭。弹匣容量八发子弹,但他只上了七发,因为最后一发容易卡壳。
枪套里是空的,枪已不翼而飞。
几个钟头前,他在负责看管放风的犯人。那时候,风雪正好停了,太阳难得从乌云里露头。虽是零下十五度的凌寒,他坐在阳光下的雪地里,仿佛做梦回到了三月的春天。但人到底是老了,他坐在一块榆木桩子上,背靠着光秃秃的篱笆墙,慢悠悠地点了一根大前门。午饭刚吃完食堂的红烧肉,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几个囚犯都是些后生,最小的十七岁,嘴上的毛还没长齐,年长的也不过三十,他们正在堆一个硕大的雪人,不断用雪块垒上去,几乎有两米多高。还有个下流坯子,用根粗木头插在雪人的胯下,一副要对着白茅岭所有女人耍流氓的屌样。
老狱警并没有阻止这些家伙,而是继续享用他的大前门。冬天的太阳下,风懒惰得静止不动,烟烧得尤其缓慢,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忽明忽暗。
他做了一个梦。
又一次梦见提篮桥监狱,梦见福州路上的小书店和姑娘们,最后居然梦见了动物园,铁笼子里趴着一头睡觉的狮子。
十分钟后,他被一阵风吹醒。烟头早把手指烧起泡,他却没任何感觉,坐在榆木桩子上,双眼瞪巴瞪巴,扫过几个囚犯年轻的面孔,他们却诧异惊恐地甚至带有某种怜悯地看着他。
就刚才坐着抽烟的工夫,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他怀疑自己是活着,还是被这些囚犯用绳子勒死,用石头砸死,或者用狱警的配枪毙了。
枪。
下意识摸了摸枪套,空的。
来不及吼叫,就发觉囚犯少了一个—他记得那张年轻的脸,戴着眼镜的斯文样,在令人眩晕的冬至后的清晨,狼吃人的监牢里头。
编号:19077。
这挨千刀的小子,趁着老子睡着的空隙,偷走枪套里的手枪,逃跑了!
几个正在玩雪人的囚犯,都被19077号的举动吓坏了。大家来不及警告19077偷枪会被枪毙,他就已带着手枪消失在白茅岭上。
老狱警手里没枪,何况山上有狼,必须先把剩余的囚犯押解回监狱。
他没再点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睡着——一辈子从未犯过这样的错误。虽然已五十九岁了,但除了头发已白,他并不像同龄人那样衰老,反而发根茂盛,身体还强壮着呢。盛夏农忙,他也和囚犯们一起,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收割水稻,身手敏捷不亚于小伙子。
监狱门口,懒洋洋的老狗在喘气。原子弹试验那年,他看着这条狗出生,活蹦乱跳了十年。秋天,它还让农场里的两条母狗同时生了两窝小崽子。可就在几天前,这条狗没来由地颓了,先掉两颗牙,后来是一瘸一拐,再后来尾巴都竖不起来,撒尿没法跷起腿,就等着进棺材了。这是命。
……
前言/序言
人间喜剧与悲惨世界
——蔡骏《最漫长的那一夜·第2季》后记
“写一套《人间喜剧》的最早念头,于我原像是一场好梦,又像是一再憧憬过却又无法实现的一种设想,只好任它烟消云散;更像一位笑容可掬但却虚无缥缈的仙女,一展她那处子的娇容,就振翅扑回了神奇的天国。不过这场幻梦也像许多别的幻梦一样,正在演变成为现实。它颐指气使,令到必行,人们对它只好遵奉唯谨。”
一八四二年七月,巴尔扎克是这样为《人间喜剧》撰写导言的,他雄心勃勃地决定写一百三十七篇小说,后来最终完成了九十一篇。那一年,大师四十三岁,大腹便便,形同巨人,标准的吃货老饕,每餐可享用一百多个牡蛎、十二块羊排、四瓶葡萄酒。
今日,距离巴尔扎克的年代已过去一百六十多年,巴黎从聚斯金德笔下的《香水》中肮脏污秽之都变成全球小资向往的圣地。而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像从板砖形状的大哥大进化到了iPhone7,可打电话的功能依然没变。然而,变化真的如此之小吗?
二○一四年,三月的最后一天,我想要开始写“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的那个念头,恐怕也像梦一场,突如其来,却挥之不去。而今想来,那场梦早有预兆,无非是何时来到,怎样到来,这几乎可以追溯到我在小学时代看完《悲惨世界》的时候,对,就是《珂赛特的眼泪石一夜》里提到的那套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七八年版的《悲惨世界》。
那时我在上海市北苏州路小学读书,常住外婆家,就是《老闺蜜的秘密一夜》里天潼路799 弄的旧房子,至今记忆里还有那个小阁楼。我的文学启蒙几乎是从连环画开始的,有本小人书叫《吝啬鬼》,画的就是《人间喜剧》里的葛朗台。十岁那年外婆脑溢血离世,我转学搬家到曹家渡,每天坐两站公交车到长寿路第一小学读书。而我读过的第一所小学,已在二十一世纪被夷为平地。我读过的第二所小学,后来也差点被关闭,几年前又以回民小学的名义重新开张。而我读过的初中叫五一中学,很不幸在我毕业后不久被拆了,现在那里是个巨大的夜总会,整个长寿路上最为堂皇的建筑。
初中毕业后我接受职业教育,学校的环境荒凉,周围全是工业区。我们踢足球的时候,经常把球踢到隔壁的工厂。那家厂在新中国成立前,是广东人的公墓,名为“联义山庄”,阮玲玉死后就埋葬于此。彼时我常幻想在冬天的黄昏,骑在工厂围墙上看到阮玲玉的香魂—那就是南明中学与“魔女区”的原型。而今那学校早已不复存在,工厂也都被拆光了,造起高大上的楼盘,据说房价最高每平方米八万块了。再往后几年,我在上海邮政局上班,同一个办公室的退休老干部,跟我说起过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白茅岭监狱那场可怕的狼灾。
那一年,我在榕树下“躺着读书”论坛,发过一个帖子,感叹莫言有高密东北乡,余华有浙江海盐小镇,苏童有香椿树街,贾平凹有商州,张承志有西北回族的黄土高原、黄泥小屋—那一代人,不管是贩夫走卒,还是伟大的作家,都各有各的乡愁,而我们现在这一代人有什么?
在长大成人的这些岁月里,我眼睁睁看着自己住过的家,读过的小学和中学,工作过的地点被一一拆除。想要寻找童年生活过的地方,无论以前搬过多少次家,寻访所见都是相同光景:同样的高楼大厦,同样的车水马龙,但已不是故乡。记忆中的一切面目全非,就像一个被送去韩国整容回来的姑娘。我们是没有故乡的一代人,或者故乡已成他乡。
直到有一天,当我写了“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十几篇后,突然发现自己找到了什么—在这个时代,所有人的故乡都会被毁灭。唯独记忆不会。记忆保存了我们全部的童年与青春期,哪怕只是昨天。记忆也不仅是自己的一生,还有我们的父辈,甚至远在我们出生之前的祖先们。有些人徒劳地寻找“精神故乡”,干脆逃离城市云游四方。而对于出生在这里的我来说,根本无处可逃,也是川流不息的天命。当我为此而烦恼之时,却忘了这恰好就是我们的乡愁。
汪峰在《北京北京》里唱道:“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儿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也在这儿失去。”
十九世纪并不遥远,在巴黎的穷街陋巷里,大概也住满了这些追梦的人。于连在德· 拉莫尔侯爵的府邸里抄写情书;玛蒂尔德在每年的四月三十日为祖先而身着孝服;冉· 阿让守卫着他的珂赛特宛如吸血鬼不能走到阳光下;高老头、拉斯蒂涅与伏脱冷寄居在包罗万象的公寓里,就像在二○一六年欧洲的寒冬中逃亡的阿拉伯难民们—就在此时此刻,这个刚刚开头的世纪里,在中国的许多个城市,上演着大体相同的故事。没有什么天生的贵族,仿佛一夜之间就会烟消云散;也没有什么天生的贱民,你确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出人头地。
而在过去的七年里,我把工作室搬回了长寿路,从阳台上俯瞰长寿公园,流浪歌手与广场舞大妈们轮流“冲上云霄”。每逢夜幕降临,美丽的姑娘们盛装出门上班,我把她们个个想象成卡门,而不是茶花女或杜十娘。就像你看到的《长寿公园的凡· 高与卡门一夜》,虽然我从没见到过凡· 高。黄昏的公交车站边,每个人的目光疲惫不堪。我走过一个个路边摊,意外寻到一本爸爸从前工厂图书馆里的旧书。深夜的路边堆满大排档,感谢本地城管的工作懈怠,无数人在这里度过最漫长的那一夜,让我依次看到巴尔扎克与雨果笔下的一个个名字。
大约二○○六年,有个朋友告诉我,说在我不同的小说里都出现过叶萧、小枝、春雨,当然还有我自己,正好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的人物再现的手法。我对于文学理论并不很懂,我只是想要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到了“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我仍然是一个叙述者和亲历者,还有俞超、李毅、白雪,以及命运多舛的叶萧警官(幸好他没有成为沙威)。
未来的一到两年,我将继续书写他们的故事,也是我和你的故事。不再只是中短篇小说,有可能是我迄今“最漫长”的长篇小说,也就是“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的剧场版,正在我的笔下野蛮生长—有罪案,有科幻,有记忆,有乡愁,有人间喜剧,也有悲惨世界。
如果能有一台机器,让我们无比清晰地看到一生所有的回忆,在时光的尽头和缝隙里,埋葬着每个人的青春和无尽秘密,宛如昨日,不舍昼夜。
最漫长的那一夜(第2季)(京东专供作者亲笔签名版)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