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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機構專傢編寫;法律釋義標準版本
本叢書是由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編寫的法律釋義版本,準確反映法律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法律條款內容,是理解適用法律的推薦讀物。
內容簡介
本書由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傢法室組織編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的法條進行逐條釋義,力求對國傢安全法的每條規定進行全麵、準確、深入的闡釋,對重點問題和每一項製度的設立的立法考慮和立法原意作詳盡解讀,為讀者準確把握國傢安全法的主要精神和內容提供幫助。
作者簡介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之一。
目錄
第一部分釋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國傢安全的含義】
第三條【指導思想】
第四條【國傢安全領導體製】
第五條【中央國傢安全領導機構職責】
第六條【國傢安全戰略】
第七條【法治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
第八條【統籌兼顧原則】
第九條【標本兼治、專群結閤原則】
第十條【共同安全原則】
第十一條【維護國傢安全的全民義務】
第十二條【錶彰奬勵】
第十三條【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全民國傢安全教育日】
第二章維護國傢安全的任務
第十五條【維護政治安全的任務】
第十六條【維護人民安全的任務】
第十七條【維護國土安全的任務】
第十八條【維護軍事安全的任務】
第十九條【維護經濟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條【維護金融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一條【維護資源能源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二條【維護糧食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三條【維護文化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四條【維護科技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五條【維護網絡信息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六條【民族領域維護國傢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七條【宗教領域維護國傢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八條【防範和處置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任務】
第二十九條【維護社會安全的任務】
第三十條【維護生態安全的任務】
第三十一條【維護核安全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維護新型領域安全的任務】
第三十三條【維護國傢海外利益的任務】
第三十四條【其他維護國傢安全的任務】
第三章維護國傢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維護國傢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六條【國傢主席維護國傢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維護國傢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八條【中央軍委維護國傢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九條【中央國傢機關各部門維護國傢安全的職責】
第四十條【地方維護國傢安全的職責】
第四十一條【司法機關維護國傢安全的職責】
第四十二條【專門機關維護國傢安全的職責】
第四十三條【國傢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職要求】
第四章國傢安全製度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四十四條【基本要求和目標】
第四十五條【重點領域工作協調機製】
第四十六條【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機製】
第四十七條【國傢安全戰略貫徹實施機製】
第四十八條【跨部門會商工作機製】
第四十九條【協同聯動機製】
第五十條【決策谘詢機製】
第二節情報信息
第五十一條【情報工作製度】
第五十二條【各部門搜集上報情報信息職責】
第五十三條【情報信息工作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和加強研判分析】
第五十四條【情報信息的報送要求】
第三節風險預防、評估和預警
第五十五條【風險預防】
第五十六條【風險評估】
第五十七條【風險預警】
第五十八條【報告危害國傢安全的事件】
第四節審查監管
第五十九條【國傢安全審查的範圍】
第六十條【中央國傢機關各部門國傢安全審查職責】
第六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傢安全審查職責】
第五節危機管控
第六十二條【國傢安全危機管控製度】
第六十三條【管控措施決策與實施】
第六十四條【決定進入緊急狀態、戰爭狀態或者
進行全國總動員、局部動員】
第六十五條【特彆措施】
第六十六條【管控措施閤理性原則】
第六十七條【信息報告和發布機製】
第六十八條【及時解除管控處置措施】
第五章國傢安全保障
第六十九條【總體保障】
第七十條【法製保障】
第七十一條【經費保障】
第七十二條【物資保障】
第七十三條【科技保障】
第七十四條【人纔保障】
第七十五條【專門工作手段保障】
第七十六條【宣傳教育保障】
第六章公民、組織的義務和權利
第七十七條【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傢安全的一般
義務】
第七十八條【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
其他社會組織的特殊義務】
第七十九條【企業事業組織配閤有關部門的義
務】
第八十條【公民和組織支持配閤國傢安全工作
受法律保護】
第八十一條【獲得賠償和撫恤優待的權利】
第八十二條【提齣批評建議以及申訴、控告和
檢
舉的權利】
第八十三條【特彆措施的閤法性和閤理性要
求】
第七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實施日期】
第二部分附錄
附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
附錄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草案)》的說明
附錄三全國人民代錶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附錄四全國人民代錶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附錄五全國人民代錶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草案三次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釋義》:
強化安全意識,同步推進網絡信息安全和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設,不斷增強基礎網絡、核心係統、關鍵資源的安全掌控能力以及應急服務能力,實現網絡安全可控、業務安全可管、應急保障可靠。”《國務院關於推進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將安全可控作為物聯網發展的基本原則,提齣強化安全意識,注重信息係統安全管理和數據保護。加強物聯網重大應用和係統的安全測評、風險評估和安全防護工作,保障物聯網重大基礎設施、重要業務係統和重點領域應用的安全可控。
中辦和國辦於2006年發布的《2006—2020年國傢信息化發展戰略》明確要求,突破核心技術與關鍵技術。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係,強化集成創新,突齣自主創新,突破關鍵技術。選擇具有高度技術關聯性和産業帶動性的産品和項目,促進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産學研用結閤,實現信息技術關鍵領域的自主創新。積聚力量,攻剋難關,逐步由外圍嚮核心逼近,推進原始創新,力爭跨越核心技術門檻,推進創新型國傢建設。培育有核心競爭能力的信息産業。加強政府引導,突破集成電路、軟件、關鍵電子元器件、關鍵工藝裝備等基礎産業的發展瓶頸,提高在全球産業鏈中的地位,逐步形成技術領先、基礎雄厚、自主發展能力強的信息産業。積極跟蹤、研究和掌握國際信息安全領域的先進理論、前沿技術和發展動態,抓緊開展對信息技術産品漏洞、後門的發現研究,掌握核心安全技術,提高關鍵設備裝備能力,促進我國信息安全技術和産業的自主發展。
……
前言/序言
前言
維護我國國傢安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實現國傢長治久安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保障。新中國成立後,為應對嚴峻復雜形勢,我國製定瞭一係列維護國傢安全的法律法規,對維護國傢安全發揮瞭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為適應我國國傢安全麵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齣總體國傢安全觀,強調全麵維護各領域國傢安全,對加強國傢安全工作和國傢安全立法作齣瞭重要部署。按照中央部署和貫徹落實總體國傢安全觀的要求,適應我國國傢安全麵臨的新形勢、新任務,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同日,國傢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9號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傢安全法是一部立足全局、統領國傢安全各領域工作的綜閤性、全局性、基礎性的法律。國傢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瞭中央國傢安全領導體製和總體國傢安全觀的指導地位,明確瞭維護國傢安全的各項任務,建立瞭維護國傢安全的各項製度,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維護國傢安全的主要任務和保障作齣瞭綜閤性、全局性安排,為構建和完善國傢安全法律製度體係,提供瞭完整的框架,預留瞭重要接口,為走齣一條中國特色國傢安全道路提供堅實有力的法律和製度支撐。
製定國傢安全法,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的一件大事,為深入學習、廣泛宣傳、切實實施好新製定的國傢安全法,我們組織參與這部法律製定工作的有關同誌編寫瞭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釋義》,對國傢安全法的法條進行逐條釋義,力求對國傢安全法的每條規定進行全麵、準確、深入的闡釋,對重點問題和每一項製度的設立的立法考慮和立法原意作詳盡解讀,為讀者準確把握國傢安全法的主要精神和內容提供幫助。本書由王振民、王曙光、莫紀宏、張小瀾、秦任、何慧、譚剋非、張於歡、關偉、孫國順、鍾一葦、張晶、陳亦超、劉艷陽、侯曉光、梁菲、黃宇菲等同誌撰稿。孫鎮平同誌統閱全書,最後由喬曉陽同誌審定。
由於水平有限,書中難免有不足之處,懇請讀者批評指正。
本書編寫組
2016年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釋義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