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国际法与我国法的一个重大区别在于国际法的许多重要法律文件和国际法院的判决均由英文起草而成。结合英文国际法律文件学习国际法有助于学生准确理解国际法规则的真实含义和解决国际法领域的问题。
本套教材具有以下特色:
提供专业外语(国际法教材中的英文不是解决公共外语问题,而是解决专业外语问题)。本套教材注重从核心知识、核心理论、核心制度和核心案例等方面安排英文的内容。为确保国际法英文资料的准确性,英文资料一般来源于国际公约和国际法院案例。
注重结合中国实际。与国外的英文原版教材相比,本套教材注重反映我国的相关立法和实践,这是国外原版教材所无法比拟的。通过学习,学生能够把维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和维护中国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并且,中英文结合降低了直接学习英文原版教材的难度,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学习。
结构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教材反映了国际法核心的法律制度和发展趋势,并考虑到了我国大学教学的实际情况。在案例方面,力求反映国际法的经典案例和新发展。本教材共安排17章,分别论述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基本问题和国际法的部门法。
内容丰富而论述简明。在国际法理论方面,本教材不仅设专节探讨“国际法的学说”,并在各章中结合国际法规则探讨国际法理论。在国际法规则方面,本教材力求包括新的国际公约。资料丰富,视野开阔,有助于学生理解、掌握。
作者简介
邵沙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1997年)、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历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国际刑法中心主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曾在美国哈佛大学(1992年)、荷兰莱顿大学(1999年)、德国马普国际刑法研究所(2001年)进行学术研究。主要论著有:《国际刑法学》、《跨国洗钱的法律控制》、《论国际法在中国的实施》、《国际法院新近案例研究(1990-2003)》(主编)。
目录
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国际法的性质
第二节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国际法的学说
第四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第二章 国际法的渊源与编纂
第一节 国际法的渊源
第二节 国际法的编纂
第三章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联合国宪章原则
第三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第四章 国际法的主体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第三节 其他的国际法主体
第四节 国际法上的承认
第五节 国际法上的继承
第五章 国际法上的国家
第一节 国家的要素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国家管辖权
第四节 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
第六章 领土法
第一节 领土和领土主权
第二节 国家领土的构成
第三节 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第四节 边界与边境
第五节 两极地区及其法律地位
第七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第一节 国 籍
第二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引渡与庇护
第四节 国际法上的难民
第五节 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
第八章 国家责任法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国家责任的成立
第三节 解除行为不法性的情况
第四节 国家责任的形式
第五节 国家责任的履行
第六节 国家责任的新问题
第二编 分 论
第九章 条约法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条约的缔结
第三节 条约的保留
第四节 条约的生效与暂时适用
第五节 条约的遵守、适用及解释
第六节 条约的修订、终止及停止施行
第十章 国际组织法
第一节 国际组织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第二节 国际组织的一般法律制度
第三节 联合国法律制度
第四节 区域性国际组织
第五节 非政府国际组织
第十一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第一节外交关系法
第二节领事关系法
第三节保护外交人员安全的国际刑法
第四节有关外交和领事豁免的中国法
第十二章 国际海洋法
第一节概 述
第二节基 线
第三节内 水
第四节领海与毗连区
第五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第六节群岛水域
第七节大陆架
第八节专属经济区
第九节公 海
第十节国际海底区域
第十三章 空间法
第一节空气空间法
第二节外层空间法
第十四章 国际环境法
第一节国际环境法总论
第二节国际环境法分论
第十五章 国际人权法
第一节概 述
第二节国际人权法的权利体系
第三节联合国的人权保护监督制度
第四节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
第十六章 国际人道法
第一节基本概念
第二节国际人道法的演变与发展
第三节国际人道法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原则
第四节追究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个人刑事责任
第十七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一节国际争端的特点与类型
第二节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第三节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第四节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
附录 国际法案例索引
精彩书摘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 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70周年。作为研究国际法的中国学者,探讨在当今纷繁复杂的大环境下,如何推进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治,是我们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联合国成立70周年的使命和责任。
国际法治是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宪章为联合国确立的核心使命。联合国秘书长在《关于冲突中和冲突后社会的法治和过渡司法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法治”是联合国使命的核心概念。对联合国而言,法治概念指的是这样一个治理原则:所有人、机构和实体,无论属于公营部门还是私营部门,包括国家本身,都对公开发布、平等实施和独立裁断,并与国际人权规范和标准保持一致的法律负责。联合国对国际法治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联合国在国际法规则的确立和国际法规则的实施方面均发挥了重要和独特作用。
在国际法的编纂方面, 2011年8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二读通过了“国际组织责任”的全部条款和评注。国际法委员会还在2011年8月通过了完整的《对条约的保留实践指南》。该实践指南在解决对条约的保留和解释性声明所引起的众多问题方面将是一个宝贵的工具。
在国际法的实施方面,国际法院新近判决的案件涉及“领土和海洋划界”、“外交保护”“国家管辖豁免”“国家责任”“保护人权”“保护环境”等多方面的内容。本书在新增的英文案例方面,选取了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南极捕鲸案(澳大利亚诉日本)、国家管辖豁免案(德国诉意大利,希腊参加诉讼)、与起诉或引渡义务有关的问题案(比利时诉塞内加尔),提供给读者参考研究。
自1992年联合国安理会第751号决议建立制裁委员会开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已设立了16个制裁委员会。所有这些决议都明确指出,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999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1267号决议,第一次明确将“冻结资产”的制裁措施适用于塔利班拥有和控制的“企业” 。2011年2月26日联合国安理会第1970(2011)号决议规定,设立由安理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安理会委员会,监测决议的执行情况。视需要制定准则,以协助执行决议规定的措施。 在联合国安理会2169(2014)号决议中,联合国安理会表明要进一步制裁支持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的个人、团体、企业和实体。 2014年8月15日,联合国安理会又通过2170(2014)号决议,明确要求黎凡特伊斯兰国、胜利阵线和其他所有与基地组织有关联的个人、团体、企业、实体停止一切暴力和恐怖行为,敦促所有国家按照1373(2001)号决议的规定的义务积极合作,努力缉拿实施、组织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的与基地组织,包括与黎凡特伊斯兰国和胜利阵线有关联的个人、团体、企业和实体,并将之绳之以法。
中国在推进国际法治和中国法治的良性互动方面,成就显著。2010年9月,国际民航组织在北京召开的国际会议制订了《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北京公约),这是国际民航组织第一次制订以北京命名的国际公约。北京公约所订立的国际规则将进一步推动国际民用航空领域的法治进程。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积极负责履行职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有效实施联合国关于反恐没收的决议,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没收的决定。中国香港审理的第一起涉及“国家豁免”问题的案件,进一步推进了我国国家豁免立法的进程。我国还在2014年和2015年开展了反腐国际法律合作的追逃、追赃的猎狐行动,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2014年6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生动反映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体现了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国际法治精神。习主席进一步指出,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
2015年4月13日亚非法律协商组织在中国召开第54届年会,李克强总理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主旨讲话。在讲话中,李克强总理指出,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推进国际法治是人心所向。世界要和平,亚非要进步,各国要发展,都离不开法治和秩序。新形势下,亚非各国应继续发扬万隆精神,共同推动世界和平发展与公平正义。
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是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法治理念和制度、措施,既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也符合中国的核心利益。如何通过发展国际法治,构建更和平、更繁荣、更公正的世界,是国际社会面临的新挑战和新课题,也是我们国际法研究和教学的新使命。国际法(双语教材)的第三版将在保持原有风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旨在进一步推进国际法治和中国法治的良性互动。
前言/序言
国际法(第三版)(21世纪国际法学系列教材)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