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岭南文化书系·韶文化研究丛书:韶关历代寺院碑记研究》主要是对韶关由东晋时期至清历代著名寺院碑记碑刻的编辑、整理与研究,帮助读者更加详细地了解韶关著名寺院碑记碑刻的史料价值与学术价值。书中附以大量的碑记碑刻图片,内容充实,叙述清晰,方便读者阅读与研究。
作者简介
莫昌龙,广东韶关人,1987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山东大学历史学硕士、韶关市和韶关学院韶文化研究院副研究员、常务副院长。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和韶关地方历史文化研究,致力于地方文化的建设和普及。刊发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和通讯50多篇,主持课题多项,参编著作多部。
何露,韶关市博物馆副研究馆员、副馆长。广东省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专家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专家组专家,广东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主要从事韶关(粤北)地方史及区域文物考古研究,在相关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著作多部,主持和参与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
目录
总序
绪论
一 营建记事类
灵鹫山(寺)(东晋义熙年间,约405一18年,存考)
韶州曹溪宝林山南华禅寺重修法堂记(康定二年辛巳,1041年,佚)
韶州开元寺新建浴室记(庆历六年丙戌,1046年,佚)
韶州重建东平山正觉寺记(皇祐元年己丑,1049年,佚)
开元寺重塑佛像记(熙宁七年甲寅,1074年,佚)
重新祖塔记(绍兴三十二年壬午,1162年,佚)
锦石岩砌禅关记(成化七年辛卯,1471年,存)
鼎造六祖大师塔记(成化十三年丁酉,1477年,存)
重修锦石岩记(成化十六年庚子,1480年,存)
重建双峰寺记(成化二十j三年丁未,1487年,存)
重建大鉴禅师信具楼记(弘治三年庚戌,1490年,存)
重修六祖说法堂记(正德五年庚午,1510年,佚)
重修南华寺大雄宝殿记(正德十四年己卯,1519年,佚)
金凤寺重建佛殿记(嘉靖十二年癸巳,1533年,佚)
重修祖殿记(嘉靖十七年戊戌,1538年,佚)
重建方丈记(嘉靖二十年辛丑,1541年,佚)
重建报恩光孝寺记(嘉靖二十五年丙午,1546年,佚)
翁山寺记(嘉靖二十五年丙午,1546年,佚)
延祥寺新创弥陀殿观音记(万历八年庚辰,1580年,佚)
云门寺山门记(万历十二年甲申,1584年,存)
重修书堂院记(万历十六年戊子,1588年,佚)
重修南华寺碑记(万历十九年辛卯,1591年,佚)
重建万寿寺记(万历二十年壬辰,1592年,佚)
重修卓锡泉洗心亭铭并序(万历二十六年戊戌,1598年,佚)
重修南宗六祖大鉴禅师宝塔碑记(万历四十五年丁巳,1617年,存)
重修荚蓉庵记(崇祯十一年戊寅,1638年,存)
重修大殿记(顺治六年己丑,1649年,佚)
重修方丈碑记(顺治十七年庚子,1660年,佚)
迁路记(康熙初年,佚)
重修伏虎亭碑记(康熙二年癸卯,1663年,佚)
丹霞山新建山门记(康熙五年丙午,1666年,佚)
重修南华寺记(康熙七年戊申,1668年,存)
重修观音堂应梦记(康熙七年戊申,1668年,佚)
重建憨山大师塔院碑记(康熙七年戊申,1668年,佚)
龙护园碑记(康熙七年戊申,1668年,佚)
准提阁记(康熙七年戊申,1668年,佚)
丹霞新建韦驮殿碑记(康熙八年己西,1669年,佚)
新建丹霞别传寺记(康熙九年庚戌一十二年癸丑,1670一1673年,佚)
华藏庄严阁记(康熙十年辛亥,1671年,佚)
丹霞地藏殿记(康熙十年辛亥,1671年,佚)
重修御经阁碑记(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年,存)
丹霞普同塔碑记(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年,佚)
普同塔铭(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年,佚)
(两华寺)重修佛殿碑记(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年,存)
重修本来方丈碑记(康熙十七年戊午,1678年,佚)
重建苏程庵碑(康熙十九年庚申,1680年,存)
延祥寺重修大殿佛像碑记(康熙二十年辛酉,1681年,佚)
云门寺重装匡真祖师金身碑记(康熙二十六年丁卯,1687年,存)
鼎建金峰寺记(康熙三十八年乙卯,1699年,存)
丹霞山别传寺重建普同塔志铭(康熙四十二年癸未,1703年,佚)
重修云门寺记(康熙四十三年甲申,1704年,佚)
重装观音韦驮记(康熙五十一年壬辰,1712年,存)
重修宝塔铭(雍正五年丁未,1727年,存)
重修众善寺碑记(雍正八年庚戌,1730年,佚)
……
二 事件记述类
三 买赐封禁记事类
四 人物碑传类
五 其他记述类
后记
精彩书摘
《岭南文化书系·韶文化研究丛书:韶关历代寺院碑记研究》:
今天下舆图所在,梵宇往往而是,而韶石南华最著。考所从来,天监以前尚矣。国朝节御制碑义,崇奉益加隆焉。其间山川胜状,衣钵遗传,已有别纪,兹弗具论。稽志:翁源谢、吴二姓,舍田六顷有奇,岁计租银一百二十,除输纳县官外,奉香灯赡僧养,施至厚也沤上六年条议,扣租银之半,抵补曲江蛋(蛋)户虚税,仅以其半充办粮差,载诸章程。此实二郡署篆(椽)过听游学者之言,而当道者义过信二郡之言也。以故迩年稍饥,县官即不收半饷之粟,而住僧转相亡去。至其余半并愿没官,而有司且苦业于军输付之,莫可奈何或欲责补曲汀革役,或欲分派各县均赔,纷纷聚讼,竟无石画云。会御史陈公出守是郡,僧超然等向公备陈其状。公日:“嘻!有是哉夫洞天福地多产异人,玄门象教,阴扶国脉。矧六祖之蜕壳犹在,列圣之崇奉有加,此非淫祀。仕兹土者,纵无能捐俸重创,独奈何令其田浸没无存耶?且以寺租而充军饷,则神恫,非义也。以翁田而抵曲税,则滋弊,非策也。始欲蠲曲江蛋(蛋)户而终以累曲江,则医疮而剜肉矣。原无与各县额税而欲以繁各县,则利一而害十矣。”遂集僚刘君、黄君、邑长刘君议,谓洽洗厂余税,岁可二千金,例贮库以待军门不时之需。今制府刘公方昭俭德以风四方,四方之物,蠕软蛸翘,靡不得所,岂忍独使寺僧颠连。至是,请于内,岁支银六十两,以补前银之缺,而寺租如数豁还。诸君日:“善!”议上制府刘公,欣然报可,一如太守议,而直指黄公、程公与诸司俱先后得请。南华数载既没之田一朝遂复,住僧累岁枵赔之苦一旦顿解,蛋(蛋)税克清,军饷如额,曲江既无独累,各县亦免增编。上承列朝之典,远绥六祖之灵。君子曰:“一举而数善备,泽莫大焉。”顾法议新裁,非有独见,必不敢破拘挛而易典章,余税资需,非有涣居之职,必小能捐私封而惠缁黄。此盖非陈公不能为,亦非制府刘公不能行者。于是众僧德刘公甚,思所以铭其德而丐文于余。余尝节莅粤中,徘徊曹溪问,睹色相留迹,既已雅志其胜。而兹闻僧言又喜谭刘公之德,逐爱笔为之。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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