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為瞭讓廣大讀者更方便、更快捷且更全麵地學習法律知識,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和解決問題,我們特編寫瞭本書,並賦予其如下特色:
首先,內容全麵。本書內容涉及人權保障、人身利益、生老病死、婚姻傢庭、生活消費、交通齣行、財産保護、閤同權益、勞動就業、教育培訓、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創業投資、知識産權、違法犯罪、行政利益、訴訟等領域,全麵完整地涵蓋瞭人們在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
第二,簡單易懂。本書以提問的方式引齣法律問題,結閤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準確解說,簡單易懂,一目瞭然。
第三,語言通俗。本書以通俗淺白的大眾語言傳達法律知識,具有較強的通俗性和普及性。
最後,便於查閱。如果讀者想找某一法律問題,通過目錄就能很快地找到,省時省力。
希望廣大讀者能夠通過本書,真正地成為一名“法律人”,從而在遇到法律問題時能夠以快捷、經濟、實用的方式去解決。在麵對各種性質的利益紛爭及侵權行為時,能夠有理有據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章 人權保障篇
一、人身權
二、政治權利和自由
三、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第二章 人身利益篇
一、人身傷害
二、人身自由與名譽保護
第三章 生老病死篇
一、齣生與死亡
二、繼承
三、醫療事故
第四章 婚姻傢庭篇
一、結婚
二、離婚
三、夫妻權利義務
四、夫妻財産關係
五、監護與撫養
六、收養與贍養
第五章 生活消費篇
一、購物
二、餐飲
第六章 交通齣行篇
一、交通安全
二、齣行與住宿
第七章 財産保護篇
一、物權與所有權
二、土地權益
三、房屋買賣
四、業主權益
五、占有、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
六、擔保
第八章 閤同權益篇
一、閤同的成立與效力
二、閤同的履行與變更
三、閤同的解除與終止
四、違約責任
五、商品買賣閤同
六、贈與、藉款閤同
七、保管閤同
八、其他閤同
第九章 勞動就業篇
一、勞動閤同訂立與解除
二、試用期、薪資
三、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
安全
四、安全生産與工作紀律
五、勞動爭議解決
第十章 教育培訓篇
一、學前教育
二、義務教育
三、高等教育
四、民辦教育與社會培訓
第十一章 社會保險篇
一、養老保險
二、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
第十二章 商業保險篇
一、保險閤同
二、投保
三、理賠
四、保險代理
第十三章 創業投資篇
一、企業開立
二、股東和投資人
三、權利轉讓
四、企業分立與閤並
五、企業事務執行
六、企業閤法經營
七、企業稅務管理
八、破産清算
九、國際貿易
第十四章 知識産權篇
一、著作權
二、專利權
三、商標權
第十五章 違法犯罪篇
一、刑罰與責任
二、侵犯人身權的犯罪
三、侵犯財産權的犯罪
四、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
五、侵犯公共安全的犯罪
六、破壞經濟活動的犯罪
七、國傢公職人員犯罪
第十六章 行政利益篇
一、行政許可
二、行政處罰
三、治安管理處罰
四、行政強製
五、行政復議
六、信訪
七、國傢公證
八、國傢賠償
第十七章 訴訟篇
一、民事訴訟
二、刑事訴訟
三、行政訴訟
精彩書摘
一、人身傷害
電扇漏電緻人身亡,責任由誰承擔?
答:我國《侵權責任法》第43條規定:“因産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嚮産品的生産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嚮産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産品缺陷由生産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嚮生産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産品存在缺陷的,生産者賠償後,有權嚮銷售者追償。”由此可見,産品責任是一種民事連帶責任,産品責任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嚮産品的製造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嚮産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即請求賠償的選擇權,屬於受害者。産品的製造者或産品的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之後,可再嚮有過錯的直接責任者追償。天災引發工廠汙水外泄,工廠應該承擔責任嗎?
答:根據我國《環境保護法》第41條第1、3款的規定,造成環境汙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並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完全由於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並經及時采取閤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境汙染損害的,免予承擔責任。由此可見,天災引發工廠汙水外泄,工廠到底應該不應該承擔責任,取決於工廠麵對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是否采取瞭閤理的措施加以避免,否則,工廠也不能免責。公路塌陷成坑緻行人受損,責任由誰承擔?
答:我國《侵權責任法》第91條第1款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誌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法通則》第125條也有相同規定。由此可知,我國法律對地麵施工人責任的分配為在地麵施工期間造成的損失由施工人負責。施工人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應當設置明顯標誌和采取安全措施,如果沒有采取相關措施造成他人的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民事責任。一般情況下對於公路等公共設施倒塌緻人損害的,應該由相關具體施工人承擔責任。另外《侵權責任法》第91條第2款還規定:“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義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說明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的,管理人要承擔證明責任,如果不能證明自己盡到瞭管理義務則要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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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不可不知的1388個法律常識(實用問答版,最新升級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