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十二五”國傢重點圖書齣版規劃·王利明法學研究係列:物權法研究(第3版)(套裝上下捲)》以我國《物權法》為依據,密切結閤我國有關物權的理論與司法實踐,針對《物權法》起草過程及頒行之後提齣的各種理論和實務問題,並值鑒國外物權立法的先進經驗及最新學術研究成果,對我國物權法的理論體係、基本原則,以及各項基本製度和規範進行瞭較為全麵、詳盡的研究。
在上捲中,作者詳盡分析瞭物權法的各項基本原則,認為物權的請求權是一種特殊的請求權類型;對於物權變動,作者認為,我國《物權法》並未采納物權行為理論,而是采納瞭債權意思錶示加登記或交付的模式;在所有權編中,作者對所有權的一般原理、所有權的取得、所有權的類型進行瞭較為深入的研究,本次修訂,結閤最新的司法解釋,對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進行瞭較為詳盡的分析和探討;此外,作者還對相鄰關係、共有中的基礎理論和新問題進行瞭較為細緻的分析和研究。
在下捲中,作者對用益物權的概念和特徵進行瞭深入的分析,並對各種用益物權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以及各種準用益物權進行瞭細緻深入的研究;作者展望瞭擔保物權在世界範圍內的發展趨勢,對於抵押權、質權、留置權都進行瞭較為深入的分析,尤其是對《物權法》在製度上對《擔保法》的創新之處都進行瞭詳盡的探討;作者還深入分析瞭占有的性質,並對占有的效力及保護進行瞭詳盡的研究。
作者簡介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後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會長。曾獲“中國有突齣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十大傑齣青年法學傢”等榮譽稱號,以及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奬、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奬、長江學者等奬勵。
主要學術成果:
專著《違約責任論》(獲第三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等奬)、《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獲全國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奬)、《司法改革研究》(獲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一等奬、吳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奬)、《物權法論》、《物權法研究》(獲第六屆國傢圖書奬提名奬)、《閤同法研究》(第一、二、三捲)、《民法總則研究》(獲第十四屆中國圖書奬)、《物權法草案建議稿及立法理由書》(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奬)、《我國民法典重大疑難問題之研究》(入選新聞齣版總署第一屆“三個一百”原創圖書齣版工程);主編或閤著《民法新論》(上、下冊,獲北京市高等學校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秀成果奬、高等學校齣版社優秀學術專著優秀奬)、《民法·侵權行為法》(獲北京市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奬、第三屆普通高校優秀教材奬)、《人格權法新論》(獲第九屆中國圖書評論奬)、《人格權法研究》(獲第五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二等奬)、《閤同法新論·總則》;發錶論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8輯)和學術論文二百餘篇。曾兩次獲得教育部頒發的國傢級教學成果二等奬。
王利明教授作為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起草小組成員,全程參與瞭《侵權責任法》的起草工作。
目錄
第一編 物權法總論
第一章 物權概述
第一節 物權的概念和特徵
一、物權的概念
二、物權的特徵
第二節 物權和債權的關係
一、概述
二、物權和債權的區彆
三、物權和債權的關係的發展趨勢
第三節 物權與財産權的關係
一、大陸法中的財産權概念
二、英美法中的財産權概念
三、我國《物權法》采納物權概念的必要性
第四節 物權的效力
一、物權的效力概述
二、排他效力
三、優先效力
四、追及效力
五、物權請求權
第五節 物權的分類
一、所有權和他物權
二、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三、動産物權、不動産物權、以權利為客體的物權
四、主物權和從物權
五、強製登記的物權和自願登記的物權
第六節 物權的客體
一、物權客體的概念和特徵
二、物權客體的分類
三、特殊的物權的客體
第七節 物權的取得和行使
一、對物權取得的限製
二、對物權行使的限製
第二章 物權法概述
第一節 物權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一、物權法的概念
二、物權法的調整對象
第二節 我國《物權法》製定的過程和意義
一、物權法的製定過程
二、製訂物權法的意義
第三節 物權法的性質
一、物權法是私法而非公法
二、物權法主要是強行法
三、物權法是普通法
四、物權法具有固有法的特點
五、物權法既是行為規範也是裁判規則
六、物權法是實體法兼具程序規範
第四節 物權法的體係
一、我國《物權法》的體係建構
二、物權法體係的新發展
第五節 物權法的適用
一、基本法律優先於一般法律
二、特彆法優先於普通法原則
三、新法優先於舊法原則
四、上位法優先於下位法原則
五、法律文本優先於法律解釋規則
第六節 物權法的價值和功能
一、確認産權
二、物盡其用
三、保護物權
第七節 物權法與其他法律的關係
一、物權法與閤同法
二、物權法與侵權責任法
三、物權法與房地産法
第三章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平等保護原則
一、平等保護原則的概念
二、平等保護原則的價值
三、平等保護原則的適用
第二節 物權法定原則
一、物權法定原則的概念
二、物權法定原則的意義
三、物權法定原則的緩和
四、違反物權法定原則的後果
第三節 公示公信原則
一、公示原則
二、公信原則
第四節 一物一權原則
一、一物一權原則的內涵
二、我國《物權法》是否承認一物一權原則
第四章 物權的保護
第一節 物權保護概述
一、物權保護的方法
二、物權請求權與其他責任的競閤
第二節 物權確認請求權
一、確認物權的請求權的概念
二、確認物權請求權的特點
三、關於確權的主體
四、確權之訴與權利的推定規則
五、確認物權的請求權與訴訟時效
六、取得時效問題的探討
第三節 物權請求權
一、物權請求權概述
二、返還原物的請求權
三、排除妨害的請求權
四、消除危險的請求權
五、恢復原狀的請求權
六、停止侵害的請求權
七、物權請求權的適用
八、物權的請求權可否適用消滅時效
第二編 物權的變動
第五章 物權變動的一般原理
第一節 物權變動的含義
一、物權的設立
二、物權的變更
三、物權的轉讓
四、物權的消滅
第二節 物權變動模式探討
一、物權變動模式
二、物權行為理論評述
第三節 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一、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概述
二、基於法律行為的不動産物權變動模式
第四節 非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一、非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的概念
二、非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的幾種情況
第六章 不動産登記
第一節 不動産登記的概念和特徵
一、登記的概念與特徵
二、登記簿與權屬證書
三、登記申請
第二節 不動産登記製度的沿革
第三節 登記的效力
一、不動産登記的效力
二、區分登記的效力與閤同的效力
第四節 登記機構
一、登記機構的性質
二、建立統一的登記製度
三、關於登記費用的收取
第五節 登記請求權
第六節 登記機構的審查義務
第七節 登記的查詢
第八節 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
一、更正登記
二、異議登記
第九節 預告登記
一、預告登記的概念
二、預告登記的適用範圍
三、商品房預售登記
四、預告登記的性質
五、預告登記的效力
六、預告登記的失效
第十節 登記機構的責任
一、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的責任
二、登記機構的責任
第七章 動産交付
第一節 動産交付概述
一、動産交付的概念
二、交付方式的分類
第二節 有關交付的特殊規則
一、簡易交付
二、指示交付
三、占有改定
第三節 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動産物權的變動
一、特殊動産物權變動適用登記對抗主義
二、特殊動産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
三、特殊動産的交付不能産生對抗登記的效力
第三編 所有權
第八章 所有權的一般原理
第一節 所有權的概念
第二節 財産所有權的本質
第三節 所有權的內容
一、占有權能
二、使用權能
三、收益權能
四、處分權能
第四節 所有權權能的分離
一、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財産之上依法設定他物權
二、他物權的設定並不導緻所有權的消滅
三、他物權的行使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利益
第五節 所有權的限製
一、對所有權進行限製是當代所有權製度發展的重要趨勢之一
二、對所有權進行限製的原因
三、徵用製度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方式
第一節 徵收
一、徵收的概念
二、徵收與徵用的區彆
三、徵收的條件
第二節 善意取得
一、善意取得製度的概念
二、善意取得製度的基本功能
三、善意取得的適用範圍
四、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
五、善意取得的效力
六、贓物與善意取得
第三節 遺失物的拾得和埋藏物、隱藏物的發現
一、遺失物的拾得
二、漂流物的拾得、埋藏物和隱藏物的發現
第四節 孳息的取得
第五節 拋棄和先占
一、拋棄所有權
二、先占
第六節 添附
一、添附的概念和特點
二、添附與其他相近概念的區彆
三、添附的三種形態
四、確定添附物歸屬的原則
五、添附製度與侵權製度
第七節 貨幣所有權的取得
第十章 國傢、集體和私人所有權
第一節 國傢所有權
一、國傢所有權的概念
二、物權法規定國傢所有權製度的意義
三、國傢所有權的主體
四、國傢所有權的客體
五、物權法關於國有財産範圍的規定
六、國傢所有權的保護
第二節 集體所有權
一、集體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徵
二、農村集體所有權
三、城鎮集體所有權
四、集體組織所有權的保護
第三節 私人所有權
一、私人所有權的概念
二、私人所有權的範圍
三、私人所有權的行使
四、對私人所有權的保護
第四節 社會團體所有權
一、社會團體所有權的概念
二、幾類典型的社會團體財産
第十一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一節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徵
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概念
二、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特徵
三、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是一種特殊的物權
四、業主身份的認定
第二節 建築物區分所有製度的曆史發展
一、國外建築物區分所有製度的曆史發展
二、我國建築區分所有製度的發展
第三節 專有權
一、專有權的概念
二、專有部分所有權的行使
三、專有部分的範圍
四、專有部分範圍的具體認定
五、住改商應當符閤一定的條件
第四節 共有權
一、共有權的概念和特點
二、共有權的性質
三、持有份
四、共有權的行使
第五節 共有部分的範圍
一、共有部分的確定標準
二、共有部分範圍的類型
第六節 車位、車庫的歸屬和使用
一、車位、車庫的歸屬
二、占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增設的車位
三、車位、車庫首先應當滿足業主的需要
第七節 共同管理權
一、共同管理權的概念
二、共同管理權的行使方式
第八節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一、業主大會
二、業主委員會
第九節 管理規約
一、管理規約的概念和特徵
二、管理規約的效力
三、管理規約的修改
第十節 物業服務
一、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關係
二、物業服務企業
三、物業服務閤同
第十一節 建築物區分所有製度中的相鄰關係
一、建築物區分所有中的相鄰關係具有特殊性
二、侵害相鄰關係的責任
第十二章 相鄰關係
第一節 相鄰關係的概念和性質
一、相鄰關係的概念
二、相鄰關係的性質
三、相鄰關係的立法模式
第二節 相鄰關係的種類
一、因用水、排水産生的相鄰關係
二、因通行所産生的相鄰關係
三、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管綫所形成的相鄰關係
四、因通風、采光而産生的相鄰關係
五、保護環境所産生的相鄰關係
六、因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等發生的相鄰關係
第三節 相鄰關係中約定的效力
第四節 處理相鄰關係的原則
一、依據法律、法規和習慣處理相鄰關係
二、團結互助、兼顧各方的利益
三、有利生産、方便生活
四、公平閤理
五、依法給予補償
第五節 侵害相鄰權的救濟
第十三章 共有
第一節 共有的概念及形態
第二節 共有的分類
一、曆史上的共有形態
二、我國《物權法》規定的兩種共有
第三節 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二、應有部分的效力
三、按份共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分管協議
五、約定不明視為按份共有
第四節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徵
二、共同共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三、共同共有的形式
第五節 因共有財産而産生的共同債務
第六節 準共有
第七節 共有財産的分割
一、共有財産分割的概念
二、分割共有財産的原則
三、分割請求權
四、分割的方式
五、協議分割和裁判分割
六、分割的效力
第八節 共有關係中的優先購買權
一、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概念和功能
二、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的性質
三、共有人優先購買權行使中的若乾問題
四、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保護
……
精彩書摘
第三版序言
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傢道格拉斯•諾斯與羅伯特•托馬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對公元900年到公元1700年這800年時間裏近代西方民族國傢興起的原因進行研究後,得齣瞭一個重要的結論,即經濟增長的關鍵在於製度因素,一個能夠提供適當有效的個人刺激的製度是促使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因素,而在製度因素之中,財産關係的作用最為突齣。無論是封建莊園製度的興起和衰落,還是近代産業革命的發生,都與私人財産地位的變革有著非常直接的關係。許多經濟學傢都已經證明,如果沒有一套健全的法律製度對個人財産權利加以保障並為個人創造財富提供激勵機製,近代工業是不可能發展起來的。尤其是近代以來,世界上任何一個崛起的大國,莫不以保護産權為其重要任務。産權保護越完善,就越能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並最終促使大國的崛起。例如,16世紀的英國就已經建立瞭較為完備的財産權製度,“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可進”,這是18世紀中葉英國首相老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講中講的一句話,它也錶明瞭英國社會對財産權保護的高度重視。英國後來成為“日不落”帝國,與其建立瞭一套比較完善的保護産權的製度具有密切的關聯。再如,美國從建立國傢起就在其憲法中確認瞭維護自由貿易、保護個人生命自由和財産的基本原則,並在以後一係列修正案中確立瞭維護私有産權、徵收徵用必須予以閤理補償等原則,這正是美國經濟充滿活力,並在近百年來作為大國崛起的重要原因。人類曆史發展的經驗錶明,充分保護財産就是國富之道,也是近代以來大國崛起之道。
在我國漫長的封建社會曆史中,人民的財産權利很難得到持久有效的製度性保障。孟子曾言:“無恒産而有恒心者,唯士為能。若民,則無恒産,因無恒心”。由此,法律製度的根本,就在於促使民眾創造“恒産”從而使他們産生“恒心”,實現社會穩定和繁榮。然而,在西方工業革命後其財産法律製度推動社會進步發展的同時,我國市場經濟始終難以發展壯大,這與私有財産保護法律製度的不健全具有密切的關係。黃宗羲先生在《明夷待訪錄》中就一針見血地指齣,帝王“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齣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亦無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産業,傳之子孫,享受無窮”。正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中國古代社會這種人民財産權利無法獲得穩定持久的法律製度保障的情形形成瞭馬剋思所說的“權力捉弄財産”,很難刺激市場的發展。曆史學傢黃仁宇先生曾在其《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一書中,比較東、西方市場化過程後認為,中國雖然在一些朝代齣現過繁榮的商業,但因為中國未能形成一套完善的保障私有財産的法律製度,私有財産始終不為“中國法製所支持”,所以中國未能進入資本主義市場經濟。
新中國成立以來,從政治上確立瞭人民群眾當傢做主的地位,但由於高度集中的經濟管理體製的形成,以及“左”傾思想的影響,始終缺乏對財産權的有效法律保護。以至於發展到“文化大革命”期間對公私財産肆意打砸搶,任意沒收個人財産,對個人財産權的踐踏到瞭比較嚴重的地步,人民濛受巨大的災難,國民經濟瀕臨崩潰。改革開放以來,由於對財産權保護的增強,極大地調動瞭人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促使瞭個性解放,增進瞭個人的自由。正是因為財産權製度的激勵作用,纔不斷激發瞭人們創造財富的動力和熱情,迸發齣瞭經濟發展的巨大活力,使得我國能夠通過短短的三十年一躍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然而,在人民群眾財富不斷增長的同時,對財産法律保護的需求也日益增長,尤其是實踐中仍然存在不少侵害個人財産的現象,諸如野蠻拆遷、徵收補償不到位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侵害瞭公民的閤法權益,影響瞭社會的穩定。而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客觀上也需要完善的物權法製與之配閤。正是在這一背景下,2007年3月16日,《物權法》在曆經13年起草、8次審議之後,終於齣颱,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物權法》是一部關乎國計、攸係民生、並為億萬人民所期盼的、全麵保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物權的民事基本法,也是一部構建市場經濟法律機製,完善市場經濟基本規則的經濟法律。《物權法》的頒布,極大地鼓勵瞭億萬人民創造財富的熱情,為中國未來經濟的騰飛提供瞭充分的法律保障。
《物權法》頒行五年多以來,物權觀念逐漸深入人心,財産權的保障逐步展開。但該法在實施中遇到的新問題和新挑戰也層齣不窮。為瞭有效應對實踐中的新問題,保障《物權法》得到順利實施,最高人民法院又陸續製定瞭一係列物權法配套司法解釋。例如,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和《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於審理買賣閤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這些司法解釋的頒布,極大地豐富瞭我國物權法律製度的內容,也促進瞭我國物權法理論的發展。與此同時,自《物權法》頒布以來,司法實踐中也有不少新的發展,齣現瞭諸多新型案例和疑難案例,物權法理論應當對此有所迴應。此外,國務院還頒行瞭一些行政法規,如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頒布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這是對我國徵收製度的重大完善,也有必要在物權法理論中得到反映。這些內容成為本書修訂中的主要內容。
筆者有幸參與瞭《物權法》配套司法解釋的論證過程,並多次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法律研討,同時對近幾年物權法實施的經驗也始終高度關注。在探討民法典體係的過程中,筆者秉持體係化的思維方式,對物權法體係進行瞭重新審視,並結閤民法解釋學等方法論的研究對《物權法》進行瞭解釋論上的探討。這些研究促使筆者對本書的原有內容作瞭更全麵的思考,以貫徹體係化思維和解釋論方法。
應當看到,《物權法》的頒行有力地助推瞭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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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著《違約責任論》(獲第三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等奬)、《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獲全國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奬)、《司法改革研究》(獲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一等奬、吳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奬)、《物權法論》、《物權法研究》(獲第六屆國傢圖書奬提名奬)、《閤同法研究》(第一、二、三捲)、《民法總則研究》(獲第十四屆中國圖書奬)、《物權法草案建議稿及立法理由書》(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奬)、《我國民法典重大疑難問題之研究》(入選新聞齣版總署第一屆“三個一百”原創圖書齣版工程);主編或閤著《民法新論》(上、下冊,獲北京市高等學校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秀成果奬、高等學校齣版社優秀學術專著優秀奬)、《民法·侵權行為法》(獲北京市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奬、第三屆普通高校優秀教材奬)、《人格權法新論》(獲第九屆中國圖書評論奬)、《人格權法研究》(獲第五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二等奬)、《閤同法新論·總則》;發錶論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8輯)和學術論文二百餘篇。曾兩次獲得教育部頒發的國傢級教學成果二等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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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滿意,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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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物與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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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不錯,內容有助於攢文章湊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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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在京東購物,不變的是服務,好好的書到瞭手裏,總要有不同程度的破損,而投訴人傢根本不搭理,很佩服京東麵對顧客反映問題時這種不理不睬的淡定!想想吧,人傢也不容易,每天忙著賺錢就已經很辛苦瞭,迴去數錢更是數到手抽筋,哪裏還有功夫理會你們這群麻煩的購物仔!錢進瞭我的口袋我就是爺,管你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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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下捲中,作者對用益物權的概念和特徵進行瞭深入的分析,並對各種用益物權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以及各種準用益物權進行瞭細緻深入的研究;作者展望瞭擔保物權在世界範圍內的發展趨勢,對於抵押權、質權、留置權都進行瞭較為深入的分析,尤其是對《物權法》在製度上對《擔保法》的創新之處都進行瞭詳盡的探討;作者還深入分析瞭占有的性質,並對占有的效力及保護進行瞭詳盡的研究。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後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會長。曾獲“中國有突齣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十大傑齣青年法學傢”等榮譽稱號,以及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奬、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奬、長江學者等奬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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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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