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23
听见颜色的女孩 [11-14岁]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每个人都不完美,有的人要戴牙套,有的人要戴近视眼镜,但美乐笛的不完美有点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能像摄像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但无法把它们转述出来。她是学校里最聪明的孩子,但没人知道。要是她能告诉他们这一切,该有多好。而当她如愿以偿,等待她的,是更大的挑战……
六度赴白宫领奖 美国年度教师力作
纽约时报畅销书 国际阅读协会推荐!中国台湾童书奖 最受瞩目好书奖
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 感动推荐
一个关于宽容、理解与接纳的成长故事,一段感动整个美国的心灵悲欢
《听见颜色的女孩》荣获十八项大奖,包括但不限于:
★国际阅读协会(IRA)教师评选图书
★国际阅读协会(IRA)少年评选图书
★美国《科克斯书评》儿童图书
★美国家长选择奖银奖
★美国联合儿童图书理事会选择奖
★美国德克萨斯等七大州推荐书目
★中国台湾童书奖、最受瞩目好书奖
女孩儿美乐笛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她的大脑就像一台摄像机,一直不停地记录着她的日思夜想,她的耳闻目睹,她的爱,她的愁,她经历的一切。
女孩儿美乐笛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但没人知道这一点。女孩儿美乐笛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习能力。
于是,女孩儿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习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假使女孩儿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
可是,女孩儿美乐笛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
绝望已绝望到近乎失控。而就在这一刻,女孩儿美乐笛发现了一种可以让自己发出声音的方法……一切都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但一切仍在意料之外……
莎朗·德蕾珀女士是一位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的高中英语老师,执教长达25年,与丈夫及黄金猎犬“哈妮”一起平静生活。
写作改变了此前的平静。成为美国畅销书作家后,莎朗·德蕾珀的教育家身份没变,但却因五次获得科雷塔·斯科特金奖、六度赴白宫领奖而广为人知。莎朗·德蕾珀女士的作品有《铜色太阳》、《以火锻造》、《老虎的眼泪》、《杰里科战役》、《十一月的忧郁》、《另一位英雄》、《罗密叶与朱丽欧》、《黎明前的黑暗》、《双飞》等,并曾获美国图书馆协会青少年图书奖等十多奖项。
莎朗·德蕾珀还是一位广受欢迎的会议发言人,经常应邀到美国各地和其它国家发表演讲,深受欢迎。
第一章
词语。
成百上千的词语包围着我,也许成千上万。
教堂,蛋黄酱,石榴,
密西西比,那不勒斯人,河马,
丝滑,可怕,变幻斑斓,
呵痒痒,打喷嚏,愿望,担忧,
……
词语总围着我打转,像雪花——每一片都精致娇嫩、与众不同,我的手还没有碰,就开始融化了。
在我内心深处,词语积成巨大的一堆又一堆,积成高山。满脑子全是词语、句子、互相关联的想法、诙谐的措辞、笑话、情歌。
从我很小的时候起——大概几个月大吧——我就觉得词语像甜丝丝的流动的礼物,我把它们当成柠檬水喝下去,简直能尝出滋味。词语让我乱糟糟的念头和感觉有了实质。爸妈总是用谈话把我包裹起来,像毯子一样。有时他们窃窃私语、喋喋不休;有时他们说得大声又清楚。爸爸对我唱歌。妈妈把坚强的气息吐露到我耳中。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
我不知道用词语表达想法的复杂过程我是怎么弄清的,反正自然而然就知道了,而且很快。到两岁的时候,我所有的记忆都有词语,所有的词语都有意义。
但这一切都只在我的脑海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十一岁了。
第二章
我说不了话,走不了路,没法自己吃饭,也没法自己去卫生间。太悲剧了!
我的胳膊和双手都不太灵活,不过我可以按电视遥控器上的按钮,也可以移动轮椅,因为我能抓住轮子上的把手。我拿不住勺子和铅笔,会掉下来。我的平衡感基本为零——在控制自己的身体方面,我还不如童谣里的“蛋头先生” 呢。
别人看着我的时候,我猜他们看到的是个坐在粉红色轮椅里的小姑娘,顶着一头短短的黑色鬈发。顺便说一声,粉红色的轮椅没什么好萌的,尽管是粉红色,它还是轮椅。
他们看到的小姑娘有着一双充满好奇的深褐色眼睛,可其中一只却有些不正常。
小姑娘的头有点摇摇晃晃。
有时候她还流口水。
她个子实在太小了,不像个过了十岁九个月的孩子。
她的腿非常细,可能是因为从来没有走过路。
她的身体常常不受控制地自行其是,有时是脚出乎意料地一踢或胳膊突然一摆,打翻身边的东西——一摞CD,一碗汤,或者插满玫瑰的花瓶。
她真的谈不上有什么自制力啊。
等人们数完我身上的问题,腾出时间来,他们可能才会注意到我有美好的微笑,还有一对深深的酒窝——我觉得有酒窝很酷。
我戴着一对小巧的金耳环。
有时候那些人根本不问我的名字,好像我的名字无关紧要似的。可这很重要。我的名字叫美乐笛。
我能记得很小很小时候的事情。当然,我很难区分真实的记忆和老爸用摄像机给我拍的录像,那些录像我都看过一万遍了。
老妈把我从医院带回家——她脸上流露出微笑,可眯起的眼睛里却藏着一丝忧虑。
美乐笛躺在小小的宝宝浴盆里。我的小胳膊小腿儿看上去皮包骨头,也没有挥舞着胳膊腿溅起水花。
客厅里,美乐笛靠在沙发上,毯子支撑着小身体——我脸上现出心满意足的表情。我当小婴儿的时候从不怎么爱哭,老妈说她可以担保这是真的。
给我洗完澡后,妈妈用润肤露给我按摩——我现在还能闻到那股薰衣草香气——然后用一条软乎乎的大毛巾把我包起来,那毛巾一角做成一个小斗篷的形状。
老爸拍了好多录像:妈妈给我喂奶、换尿布,甚至还有我睡觉的录像。我长大点儿后,我猜他盼着我学会翻身、坐起来,还有走路,可我一直没能做到。
但我的确吸收一切。我逐渐能分辨不同的声音、气味和味道。每天早上,暖气炉苏醒过来,发出低沉的砰砰声和嗖嗖声。整栋房子暖和起来,我闻到尘埃被烤热的辛辣气味。嗓子眼深处藏着一个喷嚏的那种感觉。
还有音乐。歌声飘浮着,穿透我的身体,停留在那里。摇篮曲混合着临睡前的温柔气息,与我同眠。和弦让我微笑。就好像我的人生里,总有一曲彩色的音乐在背景中奏响;当音乐响起时,我几乎能听到色彩,闻到形象。
老妈喜欢古典乐。大声轰鸣的贝多芬交响乐从她的CD机里传出来,从早响到晚。我静静倾听,总觉得那些乐章像是明亮的蓝色,闻起来有一股新鲜颜料的气息。
老爸偏爱爵士乐,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对我眨眨眼,把妈妈的莫扎特CD拿出来,扔进一张迈尔斯?戴维斯或伍迪?赫曼的CD。爵士乐在我听来是被太阳晒成的棕褐色,散发出潮湿的泥土味儿。爵士乐会让老妈发狂,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老爸才老爱放它。
“爵士让我浑身发痒。”她皱着眉头说。老爸放的音乐闹哄哄地传进厨房。
老爸走到她身边,轻轻地抓抓她的手臂和后背,然后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的眉头展开了。但只要爸爸一走出房间,她就立刻换回古典音乐。
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喜欢乡村音乐——响亮,漫不经心的吉他伴奏,心碎的音乐。乡村音乐是柠檬,但不酸,而是糖一样甜蜜,气味浓烈。蛋糕上的柠檬糖霜,凉丝丝的新鲜柠檬水!柠檬,柠檬,柠檬!真喜欢。
我记得,我非常小的时候,坐在厨房里,妈妈喂我吃早餐,收音机里放着一首歌,让我发出喜悦的尖叫。
所以我放声歌唱
埃尔薇拉,埃尔薇拉
我的心热情如火,埃尔薇拉
头晕目眩啊!噢呒,颇帕,噢呒,颇帕,哞,哞
头晕目眩啊!噢呒,颇帕,噢呒,颇帕,哞,哞
嗨嗬!声音清脆,越飘越远
为什么我已经熟悉那首歌的歌词和节奏了呢?我不知道。肯定是不知怎么渗透到我的记忆里了,也许是广播或者电视节目里听过。反正,我差点要从椅子上摔出去了。我的小脸皱成一团,扭曲着,抽搐着,拼了命地想要指指收音机。我想再听一遍那首歌,可妈妈只是看着我,好像我发疯了。
怎么能让她明白,我喜欢橡树岭男孩的这首《埃尔薇拉》?我自己都还不太明白呢。我没法解释,为什么这首歌响起时,我会在脑海里闻到新切开的柠檬片气味,看到柑橘色的音符。
如果我有支画笔……哇!那该是一幅多美妙的画呀!
可妈妈只摇了摇头,继续用勺往我嘴里喂苹果泥。有那么多的事情妈妈不知道。
什么事情都忘不掉,我猜这是件好事,让我能把人生的每个瞬间都塞到脑袋里。但这也令人沮丧之至。我什么也不能与人分享,那些记忆也不会自行消失。
我记得一些讨厌的事,比如一团燕麦粘在上颚的感觉,还有牙齿上的牙膏没漱干净的味道。
清晨咖啡的气味是我永恒的记忆,混合着熏肉的香味,背景是早间新闻里那些人喋喋不休的声音。
不过,我记住得最多的还是词语。我很早就明白,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词语,我身边的每个人都能轻而易举地说出一些来。
电视上做广告的人:买一赠二!售完即止。
来家门口送邮件的人:早上好,布鲁克斯太太。宝宝好吗?
教堂的唱诗班:哈利路亚,哈利路亚,阿门!
杂货店的收银员:谢谢您的惠顾。
每个人都用词语来表达他们的意思,除了我。我敢说,大部分人没有意识到词语的真正力量,而我意识到了。
思想需要词语。词语需要声音。
我喜欢妈妈洗过头之后头发的香味。
我喜欢爸爸剃须之前,胡茬儿扎得我刺痒的感觉。
但我永远也没法告诉他们。
第三章
我想,我是一点一点发现自己和别人不同的。我的思想和记忆都没有问题,但发现自己不能行动时,我真的有点吃惊。这让我愤怒。
我很小的时候——肯定还不到一岁——爸爸带回家一只小小的毛绒玩具猫。它白白的,软软的,大小刚好适合婴儿的圆胖手指抓握。我坐在一个婴儿提篮里,提篮放在地板上,我被安全带绑着,安稳地坐在那儿视察我的小天地——绿色的长绒地毯和颜色相配的沙发。妈妈把玩具小猫放到我手里,我笑了。
“来,美乐笛。爸爸给你买了个漂漂玩玩。”她用大人和孩子说话常用的那种高声调温柔地哄着我。
拜托,“漂漂玩玩”是什么?好像弄明白真实事物还不够困难似的,我还得弄明白这些生造出来的词是什么意思!
但我很喜欢小猫凉凉的、软软的毛。然后,它掉到地上去了。爸爸再次把它放到我手里,我真的很想抓住它,抱着它,可它又一次掉到了地上。我记得我很生气,哭了起来。
“再试一次,宝贝。”爸爸说,他的话语边缘镶上了几许悲伤,“你能做得到。”爸妈把小猫一次又一次放在我手里。但每一次,每一次,我小小的手指头都抓不住它,它一次又一次跌回到地毯上。
经常跌到那块地毯上的还有我自己。我猜就因为这样我才对那块地毯记得特别清楚;凑近了看,它又绿又丑。我觉得在我出生之前长绒地毯就已经过时了。我有大把机会研究地毯里的线是怎么织到一起的,因为我总是趴在那儿等着有人过来抱起我。我自己翻不了身,所以那儿只有一个气哼哼的我和那块长绒地毯,还有,洒在地上的酸豆奶都沾到我脸上了,直到爸妈把我救起来。
我不坐婴儿椅的时候,爸妈会把我放在地板上,左右用枕头支撑住。但如果我看到一束光线从窗户里进来,就会扭过头去看光线里飞舞的小尘埃什么的,于是的一声,我就脸朝下趴地板上了。我会尖叫,爸爸或妈妈就会来把我扶起来,安抚我,把枕头摞得更好些,帮我保持平衡。可几分钟之后,我还是会再跌到地上。
然后老爸会做些滑稽的动作,比如学青蛙跳,就像我们一起看的《芝麻街》里的青蛙,逗得我咯咯笑起来。然后我就又摔趴下了。我真的不想摔倒,也不是有意的,可我没法控制。我完全没有平衡能力,半点都没有。
那时候我还不明白,可爸爸明白。他会叹口气,把我拉起来,放到他膝上坐着。他会紧紧地拥抱我,把小猫或别的我感兴趣的玩具,拿到我面前,让我摸。
爸爸有时候会说些奇怪的自己造的词,但他从来不像妈妈那样对我说儿语。他总是像对成年人说话那样对我说话,用正经的词语,假定我能听懂。他想得没错。
“你的人生不会轻松啊,小美乐笛。”他会悄声对我说,“如果我能跟你对换,我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做。你知道的,是吧?”
我只能眨眨眼,但我明白他的意思。有时候他的脸被眼泪弄得湿漉漉的。晚上,他有时会带我到外面去,在我耳边小声地说话,给我讲星星、月亮,还有夜风。
“天上那么多星星,在演出呢!专门给你看的,孩子。”他会这么说,“看看那满天繁星光彩闪烁,真令人惊叹!感觉到风了吗?它在挠你的脚指头呢。”
而白天,有时候他会把妈妈非要裹着我的层层毯子打开,让我体会阳光温暖地照在脸上和腿上的感觉。
他在我们家门廊里安了一个喂鸟器,我们常一起坐在那儿看小鸟直冲进来,一次叼走一颗种子吃。
“那只红的是红衣凤头鸟。”他会告诉我,“那边的那只是蓝松鸦。它们俩有点不对付。”说着他就会轻声笑起来。
爸爸做得最多的是唱歌给我听。他嗓音清澈干净,天生适合唱甲壳虫乐队的《昨天》和《我想握住你的手》这样的歌。老爸热爱甲壳虫乐队。是啊,你没法弄明白爸妈这种生物,还有他们为什么喜欢这个那个的。
我的听力一直非常出众。我记得小时候,我能听到爸爸的汽车开进我们这条街,然后停到家门口的车道上,还有他从口袋里掏家门钥匙的声音。他开门之后,会把钥匙丢在第一级台阶上,然后我就能听到冰箱门打开的声音——两次。第一次是他拿冷饮出来喝,第二次他会找出一块巨大的明斯特干酪。老爸钟情干酪,不过干酪和他的消化系统并不是很合得来。老爸放的屁是世界上最响最臭的。我不知道他上班的时候怎么能控制得住,也许他根本就不控制,反正他在家的时候,随心所欲,想放就放。他上楼梯的时候,就开始放屁了。
上一步,放个屁。
上一步,放个屁。
上一步,放个屁。
等他走到我的房间,我一定在笑,他会在我床边俯下身来亲吻我。他的呼吸里总带着薄荷味儿。
只要爸爸有时间,他就会读书给我听。虽然我知道,他一定已经很累了,他也总会微笑着挑出一两本书,然后我就能跟着他去漫游《野兽出没的地方》,或者看《帽子里的猫》把一切搞得一团糟。
我很可能比爸爸更早地记住了里面的那些词语,《晚安,月亮》、《让路给小鸭子》,还有很多很多。爸爸给我读过的每一本书里的每一个词都安稳地放在了我心里,永远不会忘。
是这么回事:我聪明得出奇,而且我相当确定,我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就好像脑袋里藏着个照相机,我看到什么或听到什么的时候,只要咔嚓一下,就能留住它。
我在PBS公共电视台看过一个特别节目,是关于天才儿童的。这些孩子能记住复杂的长串数字、回忆起一系列词语和图画的准确顺序,还能背大段大段的诗。我也能做到。
我记得广告时段里所有可以免费拨打的电话号码,邮寄地址和网址。假如我有一天需要购置一套新刀具,或者最理想的健身机器,需要用到的信息全在我脑子里。
我知道所有电视剧里男女演员的名字,每个电视剧什么时候播,在哪个频道,哪些是重播。我甚至记得每个电视剧里的对话,还有两集之间的插播广告。
有时候我真希望脑袋里有个“删除”键。
我的轮椅上固定着一个电视遥控器,在离右手很近的地方。左边有个收音机的遥控器。我可以控制拳头和两个大拇指按键换台,这一点真的令我很高兴!一天二十四小时看摔跤争霸赛或家庭购物频道会叫人发疯的!我可以调音量,甚至可以放DVD影碟,只要有人在碟机里给我放上一张碟。我常看的是爸爸给我拍的儿时录像。
不过我也喜欢看有线频道那些节目,讲什么国王和他们征服的王国啦,医生和他们治愈的疾病什么的。我看过很多专题节目,什么火山喷发、鲨鱼惊魂、生下来就有两个脑袋的狗、埃及的木乃伊。我把它们全都记住了,每个字都记得。
倒不是说这对我有多大好处。没人知道我脑子里有这么多东西,只有我自己知道。甚至妈妈也不知道,尽管她有那种“老妈的直觉”,觉得我懂不少东西,可那种了解也是有限的。
没人了解,谁也不了解。我都要发疯了。
于是,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真正地失控一下。我是说真正的。我的胳膊、腿全都绷得紧紧的,抽搐起来,像暴风雨里颤动的树枝,连脸都僵硬了。这种情况发作的时候,我有时连气都喘不上来,但我得拼命喘气,因为我需要尖叫、乱动。这不是癫痫发作。癫痫是病理性的,而且会让人想睡觉。
这种情况——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龙卷风爆发”——是我自身的一部分。所有那些不如意的事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大,让我发狂。我停不下来,尽管我想停;我知道我把别人吓坏了。我失去了自我。有时候这会变得危险。
我大概四岁的时候,有一次,妈妈和我去一个超市,那种从牛奶到沙发什么都卖的大超市。我还小,可以坐在购物车前端放孩子的简易座椅上。妈妈出门总是带着软枕头,在我左右各塞一个,防止我歪倒。一切都很好。她把厕纸、漱口水、洗涤剂什么的扔进购物车,我自得其乐地到处张望。
接着,在玩具部,我看到了那个。那是一盒盒颜色鲜艳的塑料积木。就在那天早上,我从电视上看到过关于那种玩具的警告:厂商正在召回那种玩具,因为上面的涂料是含铅的。电视上说已经有好几个孩子因为铅中毒住院了。可超市里,这些玩具还在货架上卖。
我指着那些玩具。
妈妈说:“不行,宝贝儿。咱不买那个。你的玩具已经够多了。”听见颜色的女孩 [11-14岁]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闺女看的很不错,物流给力
评分九宫格hhiuhjmkk
评分小孩子值得一看的书。
评分给女儿买的书,折扣还行,就是调货有点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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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蛮不错的书,纸张质量好,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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