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1. 获得众多大奖的经典小说--本书在美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与好评。不仅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单,还获得美国最重要的奖项之一,美国国家书评奖,同时也是《时尚先生》年度最佳小说,沙龙图书奖获奖作品,金匕首最佳犯罪小说奖获奖作品,还入选了《卫报》评选的“死前必读的1000本小说”,集众多奖项为一身,足以证明其经典小说的地位。
2、美国最具创造力的作家作品首次引介到国内--乔纳森·勒瑟姆是美国当代最具创造力、最受瞩目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杂糅了科幻、推理的元素,又能推陈出新,突破类型小说的限制,将纯文学与通俗文学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被评论家称之为“类型小说的突破者”,不仅时常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也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世界奇幻奖、金匕首奖、麦克阿瑟奖等众多大奖。如今,乔纳森·勒瑟姆一有新书出版便会在美国引起巨大反响,尤其是纽约,他的作品几乎是纽约文艺青年的最爱,几乎人手一册。
3、好莱坞天才影星爱德华·诺顿推崇的作品--1999年《布鲁克林孤儿》出版后不久,爱德华·诺顿便买下了本书的电影版权。此后爱德华·诺顿花了十多年的时间改编这部作品,他不仅将导演这部电影,还将参与演出书中患有妥瑞氏症患者的主角莱诺尔。这部电影的上映日期一再推延,影迷们也越来越期待这部电影。据IMDB网站提供的最新消息,这部备受期待的电影大作2013年公映。
4、不同寻常的叙事视角--本书是以患有妥瑞氏症患者、这个不同寻常的人物来讲述整个小说,看待整个世界。不仅好看,而且趣味十足。对此,蔡康永在“周二不读书”栏目推荐本书时便说,“透过一个跟我们不一样的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会看到一些平常所谓健全的人看不到的,尤其是像纽约这么一个有趣的地方,从这样的一个主角眼中看出来,的确充满了我们平常所看不到的光泽、看不到的颜色。”
内容简介
莱诺尔是布鲁克林圣文森孤儿院的孤儿,从小就患有罕见的妥瑞氏症,这个疾病使得他产生狂吠、拍打、自言自语等异常行为。被视为怪胎的他和另外三个男孩被挑选出来,为敏纳·弗兰克的出租车行兼侦探社工作。那种异于其他孤儿的优越感,让这四个男孩成为了一个小团体,他们忠心耿耿地效忠于敏纳·弗兰克。有一天,弗兰克被杀,莱诺尔这四个孤儿的世界也被整个翻转过来。一连串问题接连发生,各种各样的人物、黑人侦探、禅堂里的老师、日本黑帮等相继出现,他们四个人之间不断发生磨擦。莱诺尔这个怪胎开始不顾一切地游走在各种人物之间,发誓要解开谜团。
作者简介
乔纳森·勒瑟姆(Jonathan Lethem,1964- ),1964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年少时,他沉迷于鲍勃·迪伦的音乐,钟情于《星球大战》,读过菲利普·迪克的全部小说。1982年,勒瑟姆从本宁顿学院退学,怀揣四十美元,从科罗拉多搭便车穿越一千多里的荒漠与山岭,来到加利福尼亚。在加利福尼亚,他为一家二手书店工作,同时开始了他的文学写作。
乔纳森·勒瑟姆是美国当代最具创造力、最受瞩目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杂糅了科幻、推理的元素,又能推陈出新,突破类型小说的限制,将纯文学与通俗文学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不仅深受读者欢迎,时常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也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世界奇幻奖、金匕首奖、麦克阿瑟奖等众多大奖。
主要作品有《枪,偶尔有音乐》、《布鲁克林孤儿》、《孤独堡垒》、《久病之城》等。
精彩书评
透过一个跟我们不一样的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会看到一些平常所谓健全的人看不到的,尤其是像纽约这么一个有趣的地方,从这样的一个主角眼中看出来,的确充满了我们平常所看不到的光泽、看不到的颜色,我在阅读《布鲁克林孤儿》的过程中,得到很大的乐趣。
——蔡康永(“周二不读书”中推荐)
年度最佳小说,十分新颖,让人深深感动。
——《时尚先生》杂志
充满了机智的对话和情节转折……一次引人入胜的历险。
——《卫报》
一个侦探故事,一幅敏锐的布鲁克林图景,一部重新讲述的《雾都孤儿》。在这个故事里,主人公是个妥瑞氏症患者,他的讲述如此具有巴洛克风格,就连菲利普·马洛也会感到羞愧,向他致敬。
——《新闻周刊》
目录
走进
布鲁克林孤儿
拷问的眼睛
(妥瑞氏症的梦境)
坏曲奇
一心
自作主张的身体
曾经相识
好三明治
精彩书摘
第二章 布鲁克林孤儿
我在圣文森特男孤儿院的图书室长大,这所孤儿院位于布鲁克林下城区,还没有哪个开发商有兴趣把这一片翻新为上等社区;这里既不算是布鲁克林高地,也不属于科布尔山,甚至都不在波伦山的范围内。大体而言,孤儿院坐落在布鲁克林桥的出口匝道上,但看不见曼哈顿或大桥本身,底下的八条车道总是车流滚滚;车道旁耸立着毫无特色的民事法庭,法院大楼尽管看起来冷峻灰暗,但我们孤儿院里的不少孩子都见识过里面的样子;还有布鲁克林邮局的分拣中心,彻夜嗡嗡哼哼,灯火闪烁,大门呻吟着打开,卡车运来堆积如山的名为“信件”的神秘物品;还有伯顿机修专科学校,受过磨砺的学生在那里努力着让自己过上无聊的正常人生活,他们每天两次蜂拥而出,趁着休息时间喝啤酒吃三明治,把隔壁的破旧酒馆挤得满满当当,乖戾的暴徒气焰让过路人胆战心惊,让我们这些孤儿院的孩子心驰神往;还有一排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公园长椅,头顶上是拉法耶的大理石胸像,标出他在布鲁克林战役中的介入地点;还有一处停车场,周围的高篱笆顶上镶有宽阔的铁丝网和迎风抽打的荧光警示旗;还有一幢红砖盖的贵格派礼拜堂,附近还是农田的时候大概就有它了。简而言之,这些乱七八糟的货色把守着一个古老而破落的行政区的臃肿入口,是货真价实的蛮荒之地,从这里经过前往他处的人们会将它刻意遗忘。在被弗兰克·敏纳拯救之前,正像我之前所说的,我就生活在图书室里。
我决心读完那坟墓般的图书室里的每一本书,每一册编目入库又被遗忘的惨淡捐赠品--我在圣文森特时恐惧和无聊到了何等地步,由此可见一斑。这也是妥瑞氏式症的早期迹象之一,让我强迫性地计数、排序、探查。蜷缩在窗台上,翻着干燥的书页,看着尘埃跌撞着穿过成束的阳光,我在西奥多·德莱塞、肯尼斯·罗伯茨、J.B.普里斯特利的著作和 《大众机械》的过刊中寻找正在萌芽的古怪自我,但都没找到,没找到属于我的那种语言。与此相仿的是我无法看电视。《家有仙妻》、《太空仙女恋》、《我爱露西》、《盖里甘》和《脱线家族》①没完没了地重播,那些缺乏运动细胞的书呆子借此打发了无数个下午的时光,凑到屏幕近旁观赏女人的滑稽表演--女人!多么陌生的存在,和信件一样,和电话一样,和森林一样,都是与我们孤儿无缘的东西--模仿女性角色的丈夫,但我在电视里找不到自己,德西·阿纳兹、迪克·约克、拉里·海格曼②,那些饱受折磨的飞向地球的太空人,他们没有展示出我需要看到的东西,无法帮助我找到我的语言。我与周六早晨稍微亲近些,尤其是达菲鸭能带来不一样的感受,前提是我能忍受想象自己长大后成了一只挨过炸弹、嘴巴七零八落的鸭子。《蜜月中人》里的亚特·卡尼也让我有所触动,特别是他扭动脖子的模样,不过这需要管事的允许我们晚睡才行,否则就没法看见他了。但是带给我语言的是敏纳,是敏纳和法院街让我说话的。
我们四个那天之所以被选走,只因为我们是圣文森特仅有的五个白种男孩中的四个,第五个名叫斯蒂芬·格罗斯曼,肥如其名。斯蒂芬要是瘦些的话,凯赛尔先生恐怕就会把我扔回废物堆里了。我无疑是个滞销货,又抽搐,又抠鼻子,是从图书馆里挖出来的,而非来自操场,怎么看都像个弱智,显然是谁买谁后悔的劣等品。凯赛尔先生是圣文森特的老师,他跟弗兰克·敏纳熟得跟邻居似的,他建议敏纳借用我们一个下午,这让我初次窥见了在敏纳周围闪闪发亮的那个由“承情”和“偏袒”构成的光环--“认得谁谁谁”是一种生存条件。敏纳与我们恰好位于两个极端,我们不认识任何人,即便认得也无法从中获益。
敏纳只要白种孩子,是为了迎合雇主或许抱有的偏见--和他必然抱有的偏见。也许他的脑子里那时就有了改造我们的幻想。当然我无从得知。在他第一天对待我们的态度中无疑没有显露半分。那是八月一个闷热的工作日,下午的课程结束后,街道像是黑色的口香糖,慢速爬行的车辆在烟霾中仿佛成像不清的自然课幻灯片。他打开厢式货车的后门,车身遍布凹痕和涂鸦,尺寸和深夜送信的邮政卡车差不多,他吩咐我们进去,然后砰的一声摔上门,上了锁,既没有任何解释,也没有问我们叫什么。我们四个人大眼瞪小眼,为脱离樊笼感到震惊、晕眩。我们不知道这代表什么,其实也不需要知道。另外三个人,托尼、吉尔伯特和丹尼都愿意跟我搭伙,愿意假装我与他们很合拍,只需这样他们就能被外部世界拎出孤儿院,摸黑坐在肮脏的金属地板上,听凭车厢震颤着驶向圣文森特以外的某个地方。我当然也在震颤,敏纳集拢我们几人之前我就在震颤,我的内里永远在震颤,我用尽力气不让它表露出来。我没有亲吻另外三个男孩,但我很想,于是我发出了亲吻般的啁啾声,类似鸟儿的叫声,一遍又一遍:“嘁喳,嘁喳,嘁喳。”
托尼叫我闭上他妈的臭嘴,但他的心思并不在这儿,特别是今天,人生的秘密正在徐徐展开。对于托尼来说尤其如此,他的命运找上门来了。他从一开始就在敏纳身上看见了更多的东西,因为他让自己做好了这个准备。托尼·佛蒙蒂因其流露的自信在圣文森特小有名气,他坚信自己进孤儿院肯定是出了差错,相信自己并不属于这里。身为一名意大利人,他优于我们这些不知道出身的家伙(艾斯罗格是什么玩意儿?)。他的父亲不是黑帮就是条子--托尼不认为这有什么矛盾,所以我们也一样。意大利人将会伪装成这个那个身份回来找他,他正是这样看待敏纳的。
托尼出名还有别的原因。他比同在敏纳车厢中的我们其他几人都年长,他十五岁,我和吉尔伯特十三,丹尼·芬特尔十四(圣文森特孤儿院的孩子到了一定年纪就去别处念高中,从此很少再露面,但托尼却想办法留了下来),他的年龄让他显得无比时髦和世故,即便他没有离开过孤儿院,在外面生活了一段时间再回来也是这样。事实上,他是我们的经验之神,总在唠叨香烟和其他方面的暗示。两年前,街对面礼拜堂的某个贵格派人家把托尼带了回去,想给他一个永久的家。收拾衣服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抒发他对这家人的不齿了。他们不是意大利人。话虽如此,托尼还是和他们生活了几个月,也许挺开心,但他始终不肯承认。他们安排托尼进了“布鲁克林之友”,一家离这里只有几个街区的私立学校。大多数日子里,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托尼会在圣文森特的围栏外逗留,跟我们讲他如何抚摸私立学校的姑娘们,有时还要搞上一两回,私立学校的男生都很娘娘腔,懂得怎么游泳和踢足球,但上了篮球场只有挨他羞辱的份儿,而篮球都不算是托尼的专长。后来有一天,他的继父母发现高大黑发的托尼和一个姑娘上床,但这次太过分了,那女孩是他们十六岁的亲生女儿。反正据说如此,但消息的源头只有一个。总而言之,第二天他被送回了圣文森特,他轻而易举地回到了原先的生活方式:每隔一天,就轮流殴打我和斯蒂芬·格罗斯曼,然后又对我们示好,这样我们俩就永远不可能同时受他照应,也无法彼此信任,就像我们不信任托尼一样。
托尼是我们的“嘲笑之星”,当然也是他首先吸引了敏纳的注意力,激发了我们这位未来老板的想象力,叫他在我们这群渴望栽培的心中窥见了日后的敏纳帮。或许托尼,连同他对意大利救星的热望,甚至还帮助敏纳做出了构想,最终令敏纳侦探所应运而生;托尼那份渴求的力度激发了敏纳的特定灵感,让他第一次有了找几个帮手供其差遣的念头。
敏纳当时也只勉强算是成年,但在我们眼中却无疑是个男人了。那年夏天,他二十五岁,瘦长身材,略有点小肚子,穿有口袋的T恤衫,还尽心尽力地把头发梳成油光水滑的大背头,这种卡罗尔花园式的发型与七九年格格不入,而像是投射自某个弗兰克·辛纳屈唱主角的年代,那一刻仿佛一粒琥珀或摄影师的滤镜,紧紧包裹住了弗兰克·敏纳和他钟爱的所有事物。
敏纳那辆货车的车厢里,除了我和托尼之外,还有吉尔伯特·科尼和丹尼·芬克尔。吉尔伯特当时是托尼的左膀右臂,身材矮壮,性格阴沉,称之为“硬朗”也不为过--听见你叫他暴徒,他也许会对你露出笑容。吉尔伯特对斯蒂芬·格罗斯曼格外不好,要我说是因为后者的肥胖,对他而言是一面引人不快的镜子,但他待我很宽容。我们甚至一起守着几样古怪的秘密。两年前,孤儿院组织去曼哈顿参观自然历史博物馆,我和吉尔伯特脱离大部队,不约而同地返回了一个展厅,天花板上垂吊着的巨大塑料蓝鲸主宰着整个房间,它是正式参观的焦点展品。然而,蓝鲸身下还有一道双面展墙,是黑暗而神秘的深海生物立体布景,打了灯光,排列整齐,你必须凑到玻璃前才能发现隐藏在拐角处的种种奇景。其中有抹香鲸大战巨乌贼,还有杀人鲸破冰而出。我和吉尔伯特深深着迷,流连于一面又一面的展窗之前。等一班三年级或四年级的小孩被带出展厅以后,我们发觉这个巨大的房间尽归我们所有,连说话时我们的声音都被博物馆里超乎自然的寂静磨去了棱角。吉尔伯特把他的发现指给我看:企鹅布景旁有一扇孩童尺寸的黄铜门扉,没有上锁。打开门,我们发现它既通向企鹅布景背后,也通向布景内部。
“艾斯罗格,进去。”吉尔伯特说。
如果我不愿意,这大概就是仗势欺人了,但事实上我想进去都想得发疯了。展厅里空无他人的每一分钟都极其宝贵。那扇门的上缘只有我的膝盖高。我爬了进去,打开充当展览边墙的海蓝色背景板上的活门,接着滑进了画面之中。碗形的海底长而平缓,是涂抹过颜色的石膏,我弯着膝盖沿坡跑了下去,望着玻璃另一侧目瞪口呆的吉尔伯特。游泳的企鹅或是固定在从后墙上伸出的长杆上,或是悬挂在海面的塑料波浪下,海面此刻已是我头顶上低矮的天花板了。我爱抚着最近的一只企鹅,这只企鹅吊得很低,正在潜水追捕美味鲜鱼。我拍拍企鹅的脑袋,揉揉它的咽喉,像是在帮它吞咽药丸。吉尔伯特笑得直打滚,以为我在向他表演喜剧,但事实上我被一阵温柔而又躁动的冲动所征服,必须去爱抚那只僵硬悲哀的企鹅。接下来,我必须去触摸每一只企鹅,至少是我够得到的每一只--有几只我够不到,它们站在浮冰上,被海面挡在了另外一侧。我跪在地上四处移动,满怀爱意地挨个抚摸那些游泳的鸟儿,最后才穿过铜门逃了出来。吉尔伯特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我看得出来。我成了他心中无所不能的小子,敢肆意妄为的小子。当然了,他既对也错,因为摸到第一只企鹅之后,我就没有其他选择了。
不知为何,这引出了一连串的事件,使得他越来越信任我。我很疯狂,但又很温顺,很容易受到胁迫,这让我成了吉尔伯特理想中的仓库,用来存放他认为是疯狂念头的东西。吉尔伯特比别人早熟,喜欢打手枪,正在寻找介于其个人经验和一般校园常识之间的三角测量基准物。我做那档子事吗?有多频繁?一只手还是两只手?这样还是那样握?闭不闭上眼睛?有没有动过摩擦床垫的念头?我很认真地对待他的询问,但却无法提供他需要的信息--当时还不行。我的愚钝刚开始让吉尔伯特好生不爽,他有一两个星期假装从未提过那些问题,甚至压根儿不认识我,对我投来凶恶的目光,叫我晓得要是胆敢说出去就将有极大的痛苦等在前头。然后他会突然回来,比之前更急切。试试看吧,他这样说,没那么难。我会看着,如果你弄错了我就纠正你。和博物馆那次一样,我听从了他的话,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我无法用对待企鹅的那种温柔对待自己,至少当着吉尔伯特的面做不到(尽管事实上他催动了我对自己的私密探索,这很快就变得相当耗费精力),吉尔伯特又不高兴了,把我吓得魂不附体。两三个回合以后,这个论题就被永远搁置了。然而,暴露隐私的影响却留存了下来,成为我们之间宛若幽魂的维系。
敏纳这辆货车里的最后一个男孩是丹尼·芬克尔,他是个赝品,只不过肤色很白而已。丹尼欢欢喜喜、轻松自在、发自肺腑地融入了圣文森特的大部分人中。他以自己的方式赢取了不亚于托尼的尊重(自然也得到了托尼的尊敬),既没有吹牛说大话,也不需要惺惺作态,大体而言连嘴巴都不用张开。他真正通晓的语言是篮球,可这位运动健将精神太过紧绷,动作太过流畅,在屋内、教室里就显得分外憋屈。他一开口就要嘲笑我们的热情、我们显露的“不酷”,但总有些心不在焉,仿佛他的脑子另有盘算,还在琢磨怎么换手过人,怎么优化步法。他听“放克疯”,听“浮雕宝石”,听“扎普”①,和孤儿院的其他孩子一样,也飞快投入了饶舌乐的怀抱,但每逢他钟爱的音乐奏响,他从不会跳起舞步,而是抱着胳膊站在那里,随着节拍瞪眼撅嘴,富有表现力的臀部一动也不动。丹尼生活在半空中,他既不黑也不白,既不挨揍也不打人;帅归帅,但不受女孩这个念头侵扰;功课一塌糊涂,但每门课都能蒙混过关;偶尔挣脱地球引力的束缚,漂浮在圣文森特的篮球框上那堆烂铁链和人行道之间。折磨托尼的是自幼失散的意大利家庭,他坚信他们会回来找他;丹尼却像是七八岁就离家出走,加入了街头篮球比赛,一气打到十四岁,直到敏纳开着货车来的那一天为止。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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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瑟姆是美国当代最具创造力、最受瞩目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杂糅了科幻、推理的元素,又能推陈出新,突破类型小说的限制,将纯文学与通俗文学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不仅深受读者欢迎,时常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也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世界奇幻奖、金匕首奖、麦克阿瑟奖等众多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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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拆,留着慢慢慢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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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触碰世界,掌控世界,用语言覆盖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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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朋友买的,不知道内容怎么样呢。他自己很满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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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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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最后一段,(关于全作中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乌尔曼”的提及),则真的是令人叹服于作者让作品档次升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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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勒瑟姆 Jonathan Lethem 1964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年少时,他沉迷于鲍勃•迪伦的音乐,钟情于《星球大战》,读过菲利普•迪克的全部小说。 1982年,勒瑟姆从本宁顿学院退学,怀揣四十美元,从科罗拉多搭便车穿越一千多里的荒漠与山岭,来到加利福尼亚。在加利福尼亚,他为一家二手书店工作,同时开始了他的文学写作。 勒瑟姆的作品杂糅了科幻、推理的元素,又能推陈出新,突破类型小说的限制,将纯文学与通俗文学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不仅深受读者欢迎,时常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也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世界奇幻奖、金匕首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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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好书,京东活动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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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有三年没见了,他那令人怀念的面容,又重新在江南脑海中浮现。清瘦且略黑的面颊,配上尖尖的下巴,还有大号鹰钩鼻子和有些下垂的眼睑下那深陷进眼窝的眼睛,如果他再紧锁双眉,撅起嘴唇,那就绝对会使人感到这是一个阴郁沉闷、不好接近的人。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江南认识的他是个十分开朗、健谈的人,尤其他那时不时显露出的如少年般的天真笑容,更让江南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