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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天生敏感,激烈,不能容忍有害的事物。他极力使司空见惯的东西陌生化,使隐蔽的东西公开化,使稳定均衡的东西极端化和尖锐化,总之,他要使“黑暗的动物”现形,使“铁屋子”里的人无法昏睡和假寐。
鲁迅的全部努力,几乎都在于揭示时代的真相。
这本《鲁迅的最后十年》里,林贤治阐释的反抗与斗争,更侧重于社会政治方面。基本思路依照着与国民党、左联以及青年的论战而写,包含鲁迅对各个派别言辞的抨击,其中又对理论多有论述,诸如专制、集权、书籍审查制度、人权、国家、民族等一系列词语,不单有鲁迅对这些理论的看法,兼而引述了很多西方学者的研究。
全书文字张弛有致,充满了内敛的激情,那种深藏于语言深处的绵密情感,偶尔露出峥嵘一角,就能击中读者心灵。
内容简介
他并不像别的伟大人物那样,带给世间的惟是静止于历史的或一阶段的炫目的光辉;与其说,他带来的是“欣慰的纪念”,凯旋门,缤纷的花束,无宁说是围城的缺口,断裂的盾,漫天无花的蔷薇。作为现时代的一份精神遗产,它博大,沉重,燃烧般的富于刺激,使人因深刻而受伤,痛楚,觉醒,甘于带着流血的脚踵奋力前行。这就是鲁迅,这就是鲁迅的反抗哲学。林贤治编著的《鲁迅的最后十年》以史学家的视角叙述了鲁迅的最后十年。这十年,是他最光辉灿?的十年,也是永不灭的十年。
鲁迅死于20世纪而活在21世纪。他常感叹中国人的健忘。对于“集体记忆”,不是国家有意识地使之遗忘,就是社会的无意识的遗忘,因此,他觉得十分有必要与强大的遗忘倾向作斗争。在中国知识界中,鲁迅是一个孤独者,因此在一生以专制政府为目标的、没有任何援手的、充满各种风险和干扰的斗争中,需要他特别的勇敢和坚毅,《鲁迅的最后十年》便记录了鲁迅最后十年的各种经历和文学创作。
作者简介
林贤治,广东阳江人。著有诗集《骆驼和星》、《梦想或忧伤》,散文随笔集《平民的信使》,评论集《胡风集团案:20世纪中国的政治事件和精神事件》、《守夜者札记》、《自制的海图》、《时代与文学的肖像》,自选集《娜拉:出走后归来》,传记《人间鲁迅》、《鲁迅的最后十年》(中文版、韩文版)等。主编《20世纪世界文化名人书库》、《流亡者译丛》、《人文随笔》等丛书丛刊多种。
目录
引言
国民党“一党专政”
反?学:“革命文学”
自由与人权
书报审查制度
专制与改革
知识分子的内战
国家、民族、统一问题
精彩书摘
国民党政府的?立,改变了现代中国的整体的政治文化格局。正如齐格蒙·鲍曼说的,“国家政治的统一,需要文化改造运动相伴随,需要文化价值之普遍性这一假设,后者既是政治统一在思想层面上的反映,同时也是在思想层面上赋予政治统一以合法性。”从这时候开始,所有的文化活动,都在维护还是对抗强权统治,加强还是削弱政府的力量这一基本主题下展开。
五四新文化运动作为一场旨在破坏偶像,提倡科学民主的知识分子的自治运动,一时间,几乎使所有的自由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社会主义者都变做了激进主义者,但是,以陈独秀和胡适的个人行为为标志的内部分化很快出现了。陈独秀开始组党,按照“民主”的思路,试图发动和掌握多数。胡适一则踱进研究室,发扬“科学”,“整理国故”;一则创办《努力》周报,倡言“好人政府”和“好人政治”。由胡适的好友王世杰主编的《现代评论》,倾向于维持现实政治,这批基本上由学者教授组成的撰稿人,在学潮面前竟然压制学生和偏袒政府。有意思的是,顽固对抗新文化运动的,以梅先迪、吴宓为代表的“学衡”派与在新文化运动中兴起的,在知识界影响日渐扩大的“现代评论”派在维护传统、权威、秩序的前提之下,变得一致起来。这批人物都是有着共同的留学欧美的文化背景,被后来的学界尊之为中国第一代自由主义者;其实他们要求的唯是受政府保护的、规范的、有限的自由。
还在北伐战争进行途中,国民革命的势力日渐壮大的时候,现代评论派即开始移师南下。鲁迅最早注意到这种情况。这批对政治权力怀有兴趣的人物,在蒋介石建立南京政府后,即在《现代评论》上发表《南京政府》、《清党运动》、《党治与民治》《党治与舆论》《党治的铁律》、《国民党目下的机会》等文,赞成清党,赞成国民党的“舆论一律”,表示效忠于新政府,做政府的“诤臣”。?于胡适,他的倾向国民党政府有一个过程。在此之前,如朝见末代皇帝溥仪,参加执政府的善后会议,在与政府的合作问题上与现代评论派引为同调,都可以看作是他的转向在人格上思想上的基础。1925年南下时,他也曾在政治上有过亲俄和亲南方集团的表示,而这时,对五四的阐释也从反传统的个人立场转向强调“民族”和“传统”的方面。周作人曾经指出过,胡适对于清党的态度是保持“当世明哲”的身份,而对杀人“视若无睹”。胡适则说,国民党的清党行为能得到吴稚晖、蔡元培等人的支持,新政府“是站得住的”;而有了他们的道义力量的支持,政府便?以获得“我们的同情”。1928年,他到了南京,发现大批英美派“熟人”已多半为国民党所用,在5月19日全国教育会议第四次大会上,他发表讲话,要求政府“第一,给我们钱;第二,给我们和平;第三,给我们一点点自由’’。从此,他和他的朋友们致力于加强国家权力的建设,宪政建设,恢复和巩固为五四所破坏的实际上已经变得松弛了的统一的旧秩序。
知识与权力的重新结盟,开始时不免有点暧昧;1929年,一度出现严重的危机,这就是由胡适带头,以《新月》杂志为中枢而发动的所谓“人权运动”。自由主义者和集权主义者?然兵戎相见了。
大约胡适觉得连他要的“一点点自由”也受到了限制,特别在3月下旬,上海特别市代表、市教育局局长陈德征的国民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提交的《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在报上刊出以后,他随即给老友、国民党政府司法院院长王宠惠写信,另将信稿写给国闻通讯社,被检查者扣留,于是在《新月》第二卷第二号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算是带头发难。文章开始便质疑4月20日国民政府颁发的关于保障人权的命令,指出命令中所规定的“自由”是不明确的,所谓“依法”是不具体的,而且政府或党部的非法行为并没有受到限制,所以有“很重要的缺点”。他建议,必须制定宪法,以确定法治基础,保障人权。同期还刊出罗隆基的《专家政治》,强调说,“要解决中国的政治问题,最紧要的是专家政治”。接着,《新月》第三号以头条发表梁实秋的《论思想统一》,反对思想统一,要求思想自由。在第四号上面,胡适又发表了两篇文章:《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和《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此外,还刊登了胡适和汪羽军、诸青来关于《人权与约法》的讨论文章。胡适在文章中把国民党的“根本大错误”引向孙中山,再三强调“约法”与“专家政治”,咄咄逼人说:“不但政府的权限要受约法的制裁,党的权限也要受到约法的制裁。如果党不受约法的制裁,那就是一国之中仍有特殊阶级超出法律制裁之外,那还成‘法治’吗?其实今日所谓‘党治’,说也可怜,哪里是‘党治’?只是‘军人治党’而已。”他要的是专家治理“党国”,而这批议政的专家,显然已经站在政府的门槛外边了。
文人的这种不顾体面的挑衅是不能容忍的。政府当局一方面由宣传机关组织御用文人反击,一方面通过党部向胡适直接施压。8月至9月间,上海特别市党部接连开会,?过决议呈请中央严惩“反革命”胡适,并撤销其中国公学校长职务。全国许多省市如上海、青岛、天津、北平、江苏、南京等地的党部先后呈请中央,要求对胡适予以严惩。中央有关部门及政府也都向胡适发出警告,教育部部长蒋梦麟于10月4日签署了教育部训令寄给胡适。胡适也不买账,随即将部令退回。继《新月》第四号遭到查禁之后,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叶楚伧亲自挂帅,集中人马在《中央日报》、《民国日报》等大报批驳胡适,另外还出版了《评胡适反党义近著》第一集。《新月》同人进行了还击,刊物第五号发表罗隆基的长文《论人权》,六、七号合刊上还刊出胡适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罗隆基的《告压迫言论自由者——研究党义的心得》,以及《苏俄统治下之国民自由》等,文章更为集中,措词也更为激烈。1930年1月,胡适、罗隆基、梁实秋等三人有关人权问题的文章,结集为《人权论集》,由胡适亲自作序,交新月书店出版。2月5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发出密令,查禁并焚毁《新月》六、七号合刊;5月3日,上海市党部又发出训令,查禁《人权论集》。罗隆基于11月4日被捕,胡适则在辞去中国公学校长职务后,于年底离开上海,出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长兼中文系主任。好在政权刚刚建立,控制未及完善,大知识分子尚可相对自由流动,胡适也因此得以成为漏网之鱼。
对胡适来说,当然及时表态也有关系。他在主动撤离火线后,很快发表题作《我们走那条路》的文章,提出中国目前的“五大敌人”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和扰乱,它们不是用暴力的革命所可打倒的,从而呼吁“不满意于现状的人”,“要用自觉的改革来替代盲动的所谓‘革命’”。所谓“自觉”,就是说,“替社会国家想出路”,“寻一条最可行而又最完美的办法”,“建立一个治安的,普遍繁荣的,文明的,现代的统一国家”。在这里,胡适明明白白向政府表示?第二种忠诚”。其实,早在《人权论集》序言中,他已经做出这样的表示,只是操刀者不加细察罢了。他那时便说:“我们所以要争我们的思想、言论、出版的自由,第一,是要想尽我们的微薄能力,以中国国民的资格,对于国家社会的问题作善意的批评和积极的讨论,尽一点指导、监督的天职;第二,是要借此提倡一点新风气,引起国内的学者注意国家社会的问题,大家起来做政府和政党的指导监督。”他以明末周栎园著的《栎园书影》中的鹦鹉自况,说是当此“大火”的时候,“实在不忍袖手旁观”;又说,“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点谴责而已”。
当时,即有读者致信胡适,说,“《人权论集》不但不是要加害于党国的宣传品,依我看,倒能帮助党国根基的永固”。正因为有了这种向党国效忠的立场,所以,胡适的论人权的文章能得到包括蔡元培在内的一批开明的党内元老的赞赏,能为汪精卫等改组派所利用。在胡适本人,也是乐于做“思想上的诸葛亮”,为政治人物所利用的。就在组织“平社”的时候,他一面同来华的英美政治家商讨“中国问题”,一面为财政部长宋子文设计政治改革方案。他怂恿宋子文出面领导政治,甚至代宋子文起草辞职电报,积极充当智囊角色。所以,他最后能为蒋介石所罗致,成为“廷臣”,不是偶然的。他向宋子文说:“我们的态度是‘修正’的态度:我们不问谁在台上,只希望做点补偏救弊的工作。补得一分是一分,救得一弊是一利。”他在日记中总结道:“近来与人谈政治,常说:民国十一年,我们发表一个政治主张,要一个‘好政府’。现在——民国十九年,——如果我再发表一个政治主张,我愿意再让一步,把‘好’字去了,只要一个政府。”
对于英美派文人学者,鲁迅一直是有看法的。现代评论派曾?是他在北京时期的死敌,他们与新月派虽然挂的是两块招牌,其实是一彪人马,而且都是认同胡适为精神领袖的。新月派关于“人权”言论引发的风波,在鲁迅这位旁观者的眼中,不过是主人与奴才之间的一场误会,一场无谓的吵闹而已。在当时的知识界,还没有第二个人有过如此独到的、深入的、准确的观察,足见中国的知识者整体是怎样的一种奴态,从经验到理性,是怎样的贫弱,而又互相脱节。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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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对政治体制的形式并不十分看重,他注重的每个人思想的觉醒。在他看来,三权分立的西方民主政制和各种独裁制度相比,两者完全有可能达致相同的效果,即“形式在政治的实际操作中远非理论认识的那么重要”,而从那时起到现在许多国家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鲁迅是一个本质主义者,他认为,欧美之强,“根柢在人”,如果缺乏具有自觉意识的个人,则很容易为打着各种民主旗号的政党和领袖所利用,或者自愿“与国民合其意志”,无条件服从国家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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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对国民党的抨击字字珠玑,再看当下之社会,深以为然。鲁迅在《小杂感》里说:“凡为当局所‘诛’者皆有‘罪’。”又在《可恶罪》一文中说“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作者认为执法者实际上无法可依,即使有法,本身也是不合法——自然法——的。由此,在强制性的统治之下,所谓的“法治”,是怎样一种不可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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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书名,初以为依旧是老词调,盖以时间为经,事件为维,将先生这十年来所遇之事所言所写记述一遍,然看罢目录便觉不一般,基本思路依照着与国民党、左联以及青年的论战而写,包含鲁迅对各个派别言辞的抨击,其中又对理论多有论述,诸如专制、集权、书籍审查制度、人权、国家、民族等一系列词语,不单有鲁迅对这些理论的看法,兼而引述了很多西方学者的研究。读罢深觉作者对鲁迅可谓知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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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中国人有尊严、有自由、幸福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民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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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置疑,鲁迅从骨子里是一个坚定的斗士,虽然他彷徨过,但他始终为国民灵魂的健康而呐喊、而斗争。每每遇到国民的劣根性,他总是在夜里,尤其是上海最后十年的夜里,摩擦这投枪和匕首,管他是何阵,且投出去,搅他一搅,闹出些动静。他是硬的,又是软的。硬到死后的“一个都不原谅”,软到对青年的步步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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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贤治认为,中国的政党发展,先后被置于满清政府和北洋军阀的严密监视之下,根本失去合法性,因此武装夺取政权必然成为党的主要目标。这种军事性质,是侠和盗的产儿,一开始便带给党以封建社会的特点:强制性,秘密性,黑箱操作。这与西方政党发展截然不同,西方政党多是在合法的、公开的、竞争性的政治活动中,而不是军事行动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即便是在孙中山时期,反民主的思想已经相当明显了。孙中山将个人绝对权威引入党组织,建立起了军权、党权与个人集权诸因素的统一模式。从苏联引进“以党治国”的理论,改造三民主义,所谓军政、训政、宪政的三阶段理论,开始以党权为核心,又确立了“民主集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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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深知,“民魂”的发扬是未来的事,“思想革命”不是在旦夕间可以完成的。眼下惟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对付杀人者,也即“有枪阶级”。正如著名的雅各宾派人物圣茹斯特对革命所做的表述那样:“一个民族仅有一个危险的敌人:它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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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之作,当然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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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流氓与文学》一篇演讲中說,他们要“革命”,整天叫喊“打倒旧制度”,目的是要取得自身的地位;及至有了地位,仍然要拾起旧的方法来控制一切。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怪圈,不正是这么走下去的么,而且仍未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