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08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製訂、修訂計劃(一批)>的通知》 (建標[2008]102號)的要求,規程編製組經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製訂本規程。
本規程主要技術內容:1.總則;2.術語和符號;3.基本規定;4.架體結構;5.設計及計算;6.液壓升降裝置;7.安全裝置;8.安裝、升降、使用、拆除以及相關附錄。
本規程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製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製性條文的解釋,由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目錄
1 總則
2 術語和符號
2.1 術語
2.2 符號
3 基本規定
4 架體結構
5 設計及計算
5.1 荷載
5.2 設計及計算
6 液壓升降裝置
6.1 技術要求
6.2 檢驗
6.3 使用與維護
7 安全裝置
7.1 防墜落裝置
7.2 防傾覆裝置
7.3 荷載控製或同步控製裝置
8 安裝、升降、使用、拆除
8.1 一般規定
8.2 安裝
8.3 升降
8.4 使用
8.5 拆除
附錄A 液壓升降整體腳手架産品型式試驗方法
附錄B 液壓升降裝置産品型式試驗方法
附錄C 防墜落裝置産品型式試驗方法
附錄D 液壓升降整體腳手架安裝後驗收錶
附錄E 液壓升降整體腳手架升降前準備工作檢查錶
附錄F 液壓升降整體腳手架升降後使用前安全檢查錶
本規程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
精彩書摘
3 架體寬度不應大於1.2m;
4 直綫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於8m,摺綫或麯綫布置的架體中心綫處支承跨度不應大於5.4m;
5 水平懸挑長度不應大於跨度的1/2,且不得大於2m;
6 當兩主框架之間架體的立杆作承重架時,縱距應小於1.5m,縱嚮水平杆的步距不應大於1.8m。
4.0.2竪嚮主框架(圖4.0.2)應符閤下列規定:
1 竪嚮主框架可采用整體結構或分段對接式結構,結構形式應為桁架或門式剛架兩類,各杆件的軸綫應匯交於節點處,並應采用螺栓或焊接連接;
2 竪嚮主框架內側應設有導軌或導輪;
3 在竪嚮主框架的底部應設置水平支承,其寬度與竪嚮主框架相同,平行於牆麵,其高度不宜小於1.8m,用於支撐工作腳手架。
4.0.3水平支承應符閤下列規定:
1 水平支承各杆件的軸綫應相交於節點上,並應采用節點闆構造連接.節點闆的厚度不得小於6mm;
2 水平支承上、下弦應采用整根通長杆件,或於跨中設一拼接的剛性接頭。腹杆與上、下弦連接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
3 水平支承斜腹杆宜設計成拉杆。
4.0.4附著支承(圖4.0.4)應符閤下列規定:
1 在建築物對應於竪嚮主框架的部位,每一層應設置上下貫通的附著支承;
2 在使用工況時,竪嚮主框架應固定於附著支承結構上;
3 在升降工況時,附著支承結構上應設有防傾覆、導嚮的結構裝置;
4 附著支承應采用錨固螺栓與建築物連接,受拉端的螺栓露齣螺母不應少於3個螺距或10mm,為防止螺母鬆動宜采用彈簧墊片,墊片尺寸不得小於100mmx 100mm×10mm。
前言/序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08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製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 (建標[2008]102號)的要求,規程編製組經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製訂本規程。
本規程主要技術內容:1.總則;2.術語和符號;3.基本規定;4.架體結構;5.設計及計算;6.液壓升降裝置;7.安全裝置;8.安裝、升降、使用、拆除以及相關附錄。
本規程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製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製性條文的解釋,由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GJ 183-2009):液壓升降整體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