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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法律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紧密了,当您遇到纠纷的时候,是否迫切希望了解一些与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套丛书就是为了满足您的迫切需要而做的!
本套书每本都包括“问答”、“案例”、“法律法规”等部分。“问答”部分告诉您基本和全面的相关法律知识,解答您心中的疑问;“案例”部分选取实践中多发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您可以寻找和您遇到的纠纷相似的案例重点阅读。
本套丛书的作者或者是高校从事教学研究并对法律实务谙熟的法律专家,或者是律师界资深的律师,保证您获得的是一流的、实用的维权知识和方法!
作者简介
刘品新,男,壮族,1973年出生,湖北洪湖人。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中央民族大学,1995年)、诉讼法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诉讼法学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硕士毕业后即留校任教至今,2007—2008年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访学。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兼任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人、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
目录
基本法律知识问答篇
1.打官司的时候所说的“以事实为依据”指的是什么?和证据有什么关系?
2.什么是证据?
3.我想知道证据包括哪几种形式?
4.那法律对于各种具体形式的证据有什么特别规定吗?(一)
5.那法律对于各种具体形式的证据有什么特别规定吗?(二)
6.我担心证据在以后可能会取不到或者被对方破坏掉,怎么办?
7.如果我要向法院交证据的话,要在哪个时间段里把证据交给法院呢?这个时间段是怎么确定的?有多长?
8.如果这个时间段已经过了,我还想再交证据给法院,可不可以?有什么例外情况吗?
9.什么是举证期限过去以后仍然可以提交给法院的“新的证据”?
10.什么情况下我可以向法院申请把这个时间段延长?
11.在遇到具体案子的时候,我想知道基本上应该由谁来提供证据?
12.我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帮我找证据呢?我要怎么申请呢?我什么时候能申请?
13.法院对我请求它调取证据的申请不予准许该怎么办?法律对法院调取证据的行为有规定吗?
14.如果我想鉴定的话,应该在什么时候申请鉴定?申请鉴定的时候应注意些什么?
15.如果我对鉴定结果不服,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16.如果我自己找人鉴定,再把鉴定结果交给法院,这个鉴定结果有用吗?
17.什么样的人能作为我案子的证人?
18.证人出庭作证是要事先向法院申请的,那我怎么申请、什么时候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呢?
19.有人看到我们纠纷发生的过程了,但是他不出庭或者不能出庭作证,该怎么办?
20.如果案子涉及了比较专业的问题,法官、律师和当事人对此都不精通,要怎么办?
21.我是不是必须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原物呢?如果我没有证据的原件、原物怎么办?
22.当我把证据交给法院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
23.如果我案子的证据是在国外形成的,是不能直接交给法院的,那我交给法院之前要先做些什么呢?
24.如果我想了解对方都提交了哪些证据给法院,那我能不能向法院申请,在开庭之前和对方当事人交换证据?证据交换活动是怎么进行的呢?
25.如果要交换证据的话,我们应该在什么时候交换?交换证据的好处是什么呢?
26.打官司的时候哪些事情需要我用证据证明?(一)
27.打官司的时候哪些事情需要我用证据证明?(二)
28.如果刑事被告人给我造成了损失,我要起诉他要求他赔偿我损失,我需要证明哪些事情?
29.如果我想提起刑事自诉,我需要证明哪些事情?(一)
30.如果我想提起刑事自诉,我需要证明哪些事情?(二)
31.如果我想提起行政诉讼,需要证明哪些事情?被告取证的时候我的权利是什么?(一)
32.如果我想提起行政诉讼,需要证明哪些事情?被告取证的时候我的权利是什么?(二)
33.有没有什么事情是不需要我证明就能被法官认可的?
34.如果对方承认了我对案子事实的说法,或者我承认了对方对案子事实的说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35.如果对我有利的证据在对方手中,但是对方当事人就是不交出来,该怎么办?
36.我保存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络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这些证据要怎么用呢?(一)
37.我保存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络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这些证据要怎么用呢?(二)
38.我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偷拍偷录取得的照片、录音等资料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9.如果我案子里有很多证据,那什么样的证据更有说服力呢?
40.我和对方都给法院交了一些证据,那什么样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呢?
41.如果仅有一个证据,那我能打赢官司吗?
42.证明责任非常重要,我想知道什么是证明责任?
43.我想知道案件当事人伪造证据等行为的后果是什么?
44.如果我要打劳动争议官司,要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45.如果我要打工伤事故官司,要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46.如果我要打离婚官司,要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47.如果我要打继承官司,要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48.如果我买到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或对我造成了伤害,我要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49.如果我要打交通事故官司,要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50.如果我要打医疗纠纷官司,要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51.如果我遇到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时候要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52.如果我被别人侵权了,打官司的时候要证明哪些事项呢?
53.如果我作为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纠纷,要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54.如果我遇到邻里纠纷,要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55.如果我在别人的营业场所受到侵害,打官司的时候要证明些什么呢?
56.如果我要打网络法律纠纷官司,应注意哪些证据的收集?
案例问答篇
1.打官司要证明些什么?要证明到什么程度?
难以证实的“三七分”约定
2.生活常理能用来证明事实吗?
也可通过生活常理认定是他撞的人
3.只要能证明事实,就能当证据用吗?
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取得的证据不能用
4.说话必须算话吗?105
放弃救济权利的协议不算数
5.公证书被公证处修改过了,还能当证据用吗?
被补正的公证书还能证明事实
6.鉴定结论是什么?准吗?
鉴定分辨出欠条上的真假签名
7.鉴定结论是证据吗?有什么用?怎么用?
点击量的鉴定直接关系定罪量刑
8.亲子鉴定准吗?能当证据用吗?
亲子鉴定帮助确定权利义务
补充问题:亲子鉴定,想做就能做吗?
对方不同意就不能做的亲子鉴定
9.监控录像能当证据用吗?作用大吗?
大厦内的监控录像使事实一目了然
10.偷拍偷录得来的证据都不能用吗?
偷录来的不降价录音仍然是证据
……
系列案件之欠条中的证据陷阱
系列案件之劳动纠纷中的证据问题
系列案件之婚姻家庭纠纷的证据问题
系列案件之消费者维护权中的证据问题
系列案件之医疗纠纷中的证据问题
法律法规篇
附录篇
精彩书摘
《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民诉证据规定》第20条至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第49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民诉意见》第78条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通过上述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原则上,对于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法律都是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原物的。但同时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提供证据的复制件也是可以的。如《民诉证据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民诉证据规定》第49条也规定了可以不提供证据原件、原物的两种例外情况:(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同时,《民事诉讼法》第68条也规定,如果当事人提交原件、原物确有困难,可以提交复制件。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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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婚恋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无论是恋人还是夫妻相处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想获得浪漫而幸福的爱情和婚姻,就要懂得一些婚恋心理学,这样才能把握住属于自己的幸福,把&"难念的经&"念成&"幸福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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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能带给你许多重要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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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心理学家能够看透别人心里的想法的话,那也是在跟人接触或者说交流了一段时间后才可能做得到的。其实,心理学就是一门研究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科学。心理学者只是在尽可能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间接的观察、研究或思考人的心理过程是怎样的,人与人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会有这样和那样的不同,即人的人格或个性,包括需要与动机、能力、气质、性格和自我意识等,从而得出适用人类的、一般性的规律,继而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的生产和实践。心理学本质是唯物的,这确定了它的科学性,它不神秘,在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是人们想探索自己而衍生出的一种别样的探索,一种伟大的探索,一种人之所以为人的探索。对于个人而言,不必要求自己成为专门的心理学专家,但是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心理学知识,了解我们自己和我们已经碰到或者将要碰到的人和物。因为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瞬息万变,每一个人都无时无刻不在与他人进行沟通和交往。要在这个波诡云谲的人生之海中,绕过波涛汹涌的暗流,绕过错综复杂的险礁,寻找一个人生航向的指南针,多学点心理学,具有了解他人心理变化与动向的本领,是非常关键的,它能让你的人生方向不致有失偏颇,摆脱无所适从的困惑;它能让你具有认清环境和辨别他人的能力,使每个人在风云突变之际,从容地让心灵栖息在生命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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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驱除坏情绪的困扰。在生活中,总有一些不适应或者痛苦与挫折等诸多的不如意,也正是这诸多的不如意影响着我们的心情,牵制着我们的情绪,剥夺着我们的幸福。所以,让坏情绪宣泄出来,就可以避免很多心理和生理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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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成败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操控着我们的思想与行动。持有怎样的心态,也就决定拥有怎样的命运,怎样的人生。有些想法会使人走向成功,也有一些坏的阴影会使我们越来越远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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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驱除坏情绪的困扰。在生活中,总有一些不适应或者痛苦与挫折等诸多的不如意,也正是这诸多的不如意影响着我们的心情,牵制着我们的情绪,剥夺着我们的幸福。所以,让坏情绪宣泄出来,就可以避免很多心理和生理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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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古人对读书的情有独钟。其实,对于任何人而言,读书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读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和《果壳中的宇宙》,畅游在粒子、生命和星体的处境中,感受智慧的光泽,犹如攀登高山一样,瞬间眼前呈现出仿佛九叠画屏般的开阔视野。于是,便像李白在诗中所写到的“庐山秀出南斗旁,屏风九叠云锦张,影落明湖青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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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坎坷曲折的人生道路而言,读书便是最佳的润滑剂。面对苦难,我们苦闷、彷徨、悲伤、绝望,甚至我们低下了曾经高贵骄傲的头。然而我们可否想到过书籍可以给予我们希望和勇气,将慰藉缓缓注入我们干枯的心田,使黑暗的天空再现光芒?读罗曼?罗兰创作、傅雷先生翻译的《名人传》,让我们从伟人的生涯中汲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更让我们明白: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罗曼谛克式幻想的苦难;唯有克服苦难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当起命运的磨难。读海伦?凯勒一个个真实而感人肺腑的故事,感受遭受不济命运的人所具备的自强不息和从容豁达,从而让我们在并非一帆风顺的人生道路上越走越勇,做命运真正的主宰者。在书籍的带领下,我们不断磨炼自己的意志,而我们的心灵也将渐渐充实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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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能带给你许多重要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