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皇
评分九、接受外国大使及公使。
评分五、认证国务大臣和法律规定其他官吏的任免、全权证书以及大使、公使的国书。
评分授予皇室财产,皇室承受或赐予财产,均须根据国会的决议。
评分明治宪法,即《大日本帝国宪法》,它是以1850年《普鲁士宪法》为蓝本的钦定宪法,依次由天皇、臣民权利和义务、帝国议会、国务大臣及枢密顾问、司法、会计和补则七个章节组成,共76条。
评分第十三条 【尊重个人,追求幸福权、公共福利】
评分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颁布
评分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评分七、授予荣誉称号。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本站所有链接都为正版商品购买链接。
© 2025 windowsfron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流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