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 中文世界首度引进——诺奖得主约恩·福瑟最心爱之作,被誉为“微缩版《尤利西斯》”
☆ 全球首度——作者福瑟亲自撰文推荐:“致我亲爱的中文读者们……”
☆ “一部用闪亮和极其敏感的散文写成的关于生命来临和逝去的短篇小说。”(诺奖委员会主席安德斯·奥尔森)
☆ 梅尔索姆最佳新挪威语图书奖获奖作、北欧理事会文学奖提名、挪威评论家奖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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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一个孩子诞生。他将被命名为约翰尼斯。他会成为一名渔夫。
一位老人逝世。他的名字叫约翰尼斯。他曾是一名渔夫。
以初生为晨,寂灭为夜,在晨与夜的两端,小孩/老人约翰尼斯的漫长一生微缩成一日时光:始于小约翰尼斯的父亲奥拉在妻子分娩时的思绪,终于老约翰尼斯注视着自己的棺椁缓缓下葬。
恋爱,劳作,养育,清晨料理台上未满的烟灰缸和咖啡杯,凡人岁月的种种瞬间与日常之物,此刻被“存在”赋予庄严闪亮的意义。
日月往复,万物流变,生命轮转。
永恒如一日。
##话语和意识的交错书写,铺陈出生与死的咏叹调。福瑟小说的气质和戏剧一般无二,静谧,反复,澄澈。挑灯夜读,仿若身处世界尽头,乘着灰烬般的船只。书中的主人公约翰尼斯,在生命终末做起了长梦——日常的复现,老友的白发,彼岸所爱之人的面孔。他在“云游”中轻盈地走向死亡,闯过生者的幻影,与永恒归一。福瑟偏爱省略,他笔下的故事是抽掉皮肉的骨架与神识,唯有在言语的流动中,生命的存在才得以彰显。
评分##有幸成为《晨与夜》的最早一批读者。小小的一本,装帧很是精美。书中,新生的孩子将被命名为约翰尼斯;逝世的老人名字叫约翰尼斯。生命的轮转如一日的晨与夜,这本书最终给予读者的或许不是答案,而是一种加深的疑问,是对时间和生命的思考。约恩·福瑟用他标志性的极简主义风格,将晨光与夜色、出生与死亡转化为一场静默却又震撼的仪式。他笔下的人物对话常常重复、中断,充斥着看似毫无意义语气词,但这却是精心设计的语言景观,是将复杂的情绪寓于简单的叙事结构中。福瑟以戏剧见长,因而这部小说也保留了一些戏剧的语言风格,但丝毫不影响它成为一部意义非凡的经典作品。
评分##话语和意识的交错书写,铺陈出生与死的咏叹调。福瑟小说的气质和戏剧一般无二,静谧,反复,澄澈。挑灯夜读,仿若身处世界尽头,乘着灰烬般的船只。书中的主人公约翰尼斯,在生命终末做起了长梦——日常的复现,老友的白发,彼岸所爱之人的面孔。他在“云游”中轻盈地走向死亡,闯过生者的幻影,与永恒归一。福瑟偏爱省略,他笔下的故事是抽掉皮肉的骨架与神识,唯有在言语的流动中,生命的存在才得以彰显。
评分###(2025)04
评分###(2025)04
评分##有幸成为《晨与夜》的最早一批读者。小小的一本,装帧很是精美。书中,新生的孩子将被命名为约翰尼斯;逝世的老人名字叫约翰尼斯。生命的轮转如一日的晨与夜,这本书最终给予读者的或许不是答案,而是一种加深的疑问,是对时间和生命的思考。约恩·福瑟用他标志性的极简主义风格,将晨光与夜色、出生与死亡转化为一场静默却又震撼的仪式。他笔下的人物对话常常重复、中断,充斥着看似毫无意义语气词,但这却是精心设计的语言景观,是将复杂的情绪寓于简单的叙事结构中。福瑟以戏剧见长,因而这部小说也保留了一些戏剧的语言风格,但丝毫不影响它成为一部意义非凡的经典作品。
评分##有幸成为《晨与夜》的最早一批读者。小小的一本,装帧很是精美。书中,新生的孩子将被命名为约翰尼斯;逝世的老人名字叫约翰尼斯。生命的轮转如一日的晨与夜,这本书最终给予读者的或许不是答案,而是一种加深的疑问,是对时间和生命的思考。约恩·福瑟用他标志性的极简主义风格,将晨光与夜色、出生与死亡转化为一场静默却又震撼的仪式。他笔下的人物对话常常重复、中断,充斥着看似毫无意义语气词,但这却是精心设计的语言景观,是将复杂的情绪寓于简单的叙事结构中。福瑟以戏剧见长,因而这部小说也保留了一些戏剧的语言风格,但丝毫不影响它成为一部意义非凡的经典作品。
评分##生活就是如此。福瑟在创作戏剧的间隙写就了这部小说。他选择世间的极致主题:出生与死亡。开篇是焦急等待妻子玛塔生产的奥拉,在房间门口无所适从。他不能进门去照看玛塔,担心会引来灾祸。他回想此生,有妻子玛格和女儿玛格达,不奢望再有孩子但又有了。造物主似乎遥远存在着,却在人类祈祷时又忽而不见。奥拉担心儿子约翰尼斯(与祖父同名)未能顺利冲出黑暗诞生于世。另一边是祖父约翰尼斯的日常:不喜欢白天,跟朋友彼特互相帮剪头发业已五十年,退休之后捕鱼不再是营生而是兴趣。他意识到妻子艾娜早已离世,与艾娜还有七个孩子的生活时光不复存在。小女儿西格妮住得很近也有联系。是什么让约翰尼斯缓慢退出这个世界?是他意识到往日再现。是他径直穿过西格妮身体。灵魂一点点消散。福瑟的文字呈现出爷孙的死生有如混沌的初开与轮回。永恒如一日。
评分##话语和意识的交错书写,铺陈出生与死的咏叹调。福瑟小说的气质和戏剧一般无二,静谧,反复,澄澈。挑灯夜读,仿若身处世界尽头,乘着灰烬般的船只。书中的主人公约翰尼斯,在生命终末做起了长梦——日常的复现,老友的白发,彼岸所爱之人的面孔。他在“云游”中轻盈地走向死亡,闯过生者的幻影,与永恒归一。福瑟偏爱省略,他笔下的故事是抽掉皮肉的骨架与神识,唯有在言语的流动中,生命的存在才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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