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三年的北平,是全中国最热闹的地方。这热闹和别处不同,不是灯红酒绿,十里洋场,而是一种瑰丽的嘈杂,昆曲京戏,梆子乱弹,秦腔大鼓,快板评书,任何你能想象的传统艺术都在这里融汇到一起——这是千年梨园最辉煌的舞台,也是最后一位梨园魁首商细蕊占尽风流的地方。
堂会上的一声唤,一照面,教上海来的程凤台程二爷程结识了这位仿佛活在流言和传奇中的名伶,他摘下商细蕊衣襟上簪的红梅花,一笑,插在了自己西装的花眼里。双眼一闭一睁之间,已身在长生殿上。商细蕊唱,来来来,我与二爷步一回者。程凤台却道,只要你愿意,我就一直陪着你吧。两个人因戏结缘,表白的话也说得像两句戏词。后来,有风流才子将他二人的故事敷衍出来,好教各位看官瞧个明白,便是这出《鬓边不是海棠红》。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要看cp双洁双不洁,希望精神处女走远一点。作者的文笔让我惊艳,每一个角色刻画的都好,头一次在这种类型的小说里看到了爱情,我爱你,我只爱“你”
评分##短评吵架我也是惊呆了,现在主角不是十全好人就不能当主角了是么?是年纪太小了还是读书太少了,还是现今审查制度真的严苛导致小朋友们看的书都不能有不完美的角色了?想想很令人害怕。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故事很多时候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衡量,看有评论还提到了同妻,这才是真的没看明白吧。还是建议年纪小读书不多的小朋友多看看书,总是没坏处……
评分##程二爷一定要等到蕊哥儿啊!!!番外来甜炸好吗!我就剩这点念想啦!
评分##文多年前看了一半,去年看到于正要拍电视剧捡起来看完,豆瓣这个条目是假的吧。商细蕊这个疯子是梅兰芳的名气、程砚秋的志性、尚小云的身手、荀慧生的骚浪,他自己独有的魔性入骨又是程蝶衣式的。跟老派戏曲小说一样走传奇戏剧性路线,不过性格写得真好。
评分##本来想着赶紧在剧版出来之前读了 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读完发现不过如此 作者稀里呼噜强做的民国风情 太油腻了啊啊啊啊啊 受不了受不了 文笔构思撑不起人设吹逼 越读越恶心 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明显感觉大部分相处细节是作者自我意淫
评分##你该知道,我对你总是不同的。 从今各保金石躯,百年分离若须臾。 因为花总是要开,火总是要烧的,不管有没有人看它。 商细蕊说:“要是我从来都不会唱戏,我们也就遇不到了。” 程凤台说:“一个人遇到一个人,是命,命里该遇到的怎么着都会遇到。假如你不是被卖到戏班子,现在大概是个贼窝里的偷儿,我去天桥逛,你摸了我的皮夹子,我们就遇上了。”程凤台用拇指抹了一把商细蕊的眼泪:“我一看,这小扒手,长得真好看啊!得了,也不送你去巡捕房了,跟我回家得了!”
评分##几夜风雨交加辗转反侧,朦胧中听见商细蕊在漫天飘雪里叫着二爷,突然释怀了结局。文中说多年后商老板和周老板之间的绯闻,也说商老板说的最好在四十岁就去死是疯话,但是即便是程美心的枪子儿真打到了商老板,我也能理解这是HE。看的时候就在担心,时局动荡,商和程即便躲过了这一次,下一次要怎么办,那段不能提的十年又要怎么办。如果真的躲出国门,性命大概无虞,但是商老板的戏就是彻底要放下了。到那时,两人风华不再,风光不再,虽然都是身外之物,但毕竟失了风流。鬓边不是海棠红,假若是血花之红,也能在漫天大雪中落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罢。而程,无论是像蓝宇里胡军一样在异乡过份少了一缕魂的生活,还是像唐明皇一样夜半无人私语时,也一定都会心知肚明却依旧痴然等待着商罢。
评分##开篇像是被吹了一口仙气,只一眼就挪不开目光。倒是中间,像杯温吞水,没什么起承转合就算了,还尽是些梨园乌糟糟的事,偏又赶上商老板冲着程凤台浑身戾气,看的人心里忿忿然。因为提前瞄了一眼豆友短评,说二爷要等到商老板之类的话……有那么些许时候,看着商老板实在觉得不懂事不招人喜,我都想,算了,不要二爷等到了,或者商老板死了都好,清净。谁知道,文至结尾,这口仙气吊回来四分之三,从二爷昏迷开始,眼泪就间隔着往外蹦,直到结尾,看他们台上台下告别,看二爷车站念念守望,看商老板雪中狂奔,我竟不知道自己看一本小说,还能看得嚎啕大哭……反复想想,实在忍不住确认,程美心一直想做而又值得在此处写上一笔的事,估计就只有给商老板一枪了……二爷,还能等到么……妈呀,写着写着又悲从中来,我再去哭会儿
评分##文多年前看了一半,去年看到于正要拍电视剧捡起来看完,豆瓣这个条目是假的吧。商细蕊这个疯子是梅兰芳的名气、程砚秋的志性、尚小云的身手、荀慧生的骚浪,他自己独有的魔性入骨又是程蝶衣式的。跟老派戏曲小说一样走传奇戏剧性路线,不过性格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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