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基本信息 | |||
图书名称 | 芦花:快跑 | 作者 | 长歌 |
定价 | 26.8元 | 出版社 | 中国文联出版社 |
ISBN | 9787505998735 | 出版日期 | 2015-06-01 |
字数 | 233000 | 页码 | |
版次 | 1 | 装帧 | 平装 |
开本 | 32开 | 商品重量 | 0.4Kg |
内容简介 | |
恨嫁的芦小花觉得,如果她的运气和脚气一样坚挺就好了,这样就不会把相亲的男同胞吓跑。 好不容易遇上一个不嫌弃她的尊上,却没想到这人是一个暴力狂。 终于找到一个人拜堂成亲了,尊上那厮居然和新郎偷梁换柱,自己顶了上去。 这还不够,可怕的是,暴力狂说她芦小花就是那些年他错过的爱情…… 史上坚强的女主:一只“一直想嫁人,一直被退婚”的芦花鸡! 史上爆笑的剧情:只有你想不到,没有芦小花遇不到。 |
作者简介 | |
长歌:90后,生于岭南,现居北京。 坚信读懂一本书胜于对十本书不求甚解,所以一本书能反复看二十遍。 心里住着一个彼得·潘,有着解不开的少年情结。以笔为尺,丈量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已出版《养只萌呆镇镇宅》系列图书。 |
目录 | |
编辑推荐 | |
《花火》爆笑试读,启萌书欢乐升级 继《养只萌呆镇镇宅》狂销六十万册后 “萌呆教主”长歌**力作 打造***离奇女主:一只坚强的芦花鸡! 更有“萌呆一姐”薛怀璧携众伙伴友情串场,让你一次萌个够! 脸皮再厚,厚不过自称凤凰的她!味道再臭,臭不过'足香'绕梁的她! 可怜芦小花一出场就是悲剧,一伸脚就被嫌弃,一恋爱就想逃避。 深情多谋的尊上大人 vs 后知后觉的芦花小仙 偏偏爱上如此别致的你,想和你一起过那鸡飞狗跳的别样人生。 每一本都有的超值小礼:剧情卡(2张),明信片(3张),课程表(1张),尺子(2把) |
文摘 | |
楔子 秋风和煦,百花凋零。 在我三百九十九岁生辰当天,师父风和璧为了给我点儿惊喜,不知从哪儿抓来一只老鹰骑在上面俯冲而下,吓傻的老鹰撞塌了大棚,也吓死了我三位宾客。 事后师父赌咒发誓说那三个老家伙是存心憋着一口气想嫁祸他,因为他们已经三百二十岁了,随时有可能两眼一翻永登极乐。 一般的精怪顶多就是三百岁的寿命,这几个人应是“近朱者赤”,搭着我跟我师父多活了几年。 因为这件事,我三年都没有搭理师父。 后来我才知道,那三个老家伙打算在我生辰之日将我干掉,调料都准备好了——因为我身为一只芦花鸡,活了近四百年,模样还跟十五六岁的姑娘一样邪乎,太让人愤懑了。 想来在他们眼中,我就是古籍中的唐和尚,烹了我的肉,说不定还能枯木逢春一番。 之前我师父将我盯得太紧,他们也没有活腻,遂一直等到老了才下手,要是东窗事发了,也活够了本。 看透世事的我开始随着师父闯荡江湖。 其实也是没办法…… 在我那三位老友死之前,他们就传了一个假消息出去——当年,我师父风和璧携了世上仅剩的一只凤凰跑路。 一石激起千层浪,于是大伙儿都来追杀我们来了。 师父跟我说到这事的时候,我还挺不乐意的。 我是喜欢作凤凰打扮没错,可真身却连凤凰家的老亲戚都算不上,属于食物链中比较悲催的芦花鸡一族。 说起凤凰一族,也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四百年前被人趁虚而入,全族都了。 对于整个精灵界来说,那次圣战也伤亡惨重,但凡有点儿能耐的都没活下来,龙族仅剩的三尾龙也不知所踪。剩下的精怪实力非常平均,我师父算是里头数一数二的。 我师父是老龙家的亲戚——蛟。他已经快一千岁了,但是模样还是遭人记恨的十八岁少年。 对于那场战役,师父讳莫如深,其实我私下觉得,贪生怕死的师父肯定是避难去了,他没经历过那些大场面,所以编都没法编。 总之,这次的追杀,师父不甚放在眼里,因为膘肥体壮,任性。 师父平日的消遣便是时不时地到那群小精怪处拉仇恨,拉满之后,再一个大招,将那群小喽啰一招放倒。 这种欺凌弱小的行为直接导致我后来命运多舛,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我在师父的庇护之下连情窦都没有开过,但是开起来的时候,却毫无征兆,十分迅猛,后来想想,的确是晚节不保。 遇到顾辞之时,他未及弱冠,只是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翩翩少年。 那日,师父闲着无聊,又去骚扰小精怪了,后来他同我说,没能及时将我这情根掐断,是他这辈子遗憾的事情。 幼时,师父总爱跟我说七仙女与董永的故事、白娘子与许仙的故事……堪堪听得我睡眼朦胧,我当时就想,我的丈夫,即使不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也得带着可口的七彩蜱虫吧?从未想过,我的丈夫会是一位凡人。 扯远了,且说那日我正在打盹,一条蛇趁我不注意,便要张开那血盆大口吞了我。 “还是一条有口臭的蛇。”我不满地对师父回溯道,“说时迟那时快,那凡人便拿剑刺伤了那条蛇,身姿矫健、倜傥。” 师父瞪了我一眼:“于是你就喜欢上他啦?” 喜欢上他?那只有肤浅的女子会做的事情吧? 无奈,我就是那么肤浅的女子。 似乎有一双翻云覆雨手,将这段我随手便能化解的危机变成了英雄救美。 我想,我是真喜欢上顾辞了。 喂,顾辞,等到你二十岁的时候,我将身披红霞,成为你的新娘。 章 白云苍狗,一晃二十年。 “都让让都让让!不是就丢个人吗?有什么好看的!”话音未落,只见一位面带嫌弃的小厮拨开了人群,对着后面抬着我的四个人说,“我数一二三,大家把她呼猪圈里。” 随着整齐的口号声传来,“呼”地一下,那四人厌恶地一记远投之后,猪圈屋顶砖瓦碎裂开,周遭的景物如星屑般从我眼前划过,我只来得及看了一眼猪栏,一阵剧痛传来,就生硬地卡进了猪栏里。 正当我晕晕乎乎地伸手去揉揉那将断掉的老腰,就听到“嘶”的一声,我背后的衣裳撕裂了。 在任何时候,我都觉得丢脸比丢屁股难看得多。 所以我的反应是赶紧把脸上的大红色绸缎拢了拢,确保别人看不见我的脸之后,才咬牙发力,企图把自己的屁股从猪栏里解救出来。 即便这是侵犯妖权的窝囊事,我也低调地没有惊呼,全程高贵冷艳地紧捂着面纱。若是让围观的这些人类将我认出来,我这老脸就没地方搁了。 我身为一只近五百年的精怪,却被这等屁民这么丢来丢去的,说出去也实在没脸。 如果我二十年前没有蠢到自封法力,你们丢我一丈试试!我心里愤愤不平地想道,当年我同我师父叱咤大荒的时候,是何等的所向披靡,一般的小精怪看着我都是绕道走的。 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如今师父被人关了起来,我没了法力,当初那些小精怪就开始作威作福了。我竟沦落到被一群屁民扔来扔去的,说来也真让人老泪纵横。 猪圈外头的一位小厮狠狠地啐了我一口:“半大的姑娘了,居然自荐枕席!要不是我们少爷大发慈悲,我们直接把你呼猪笼里!” 小厮的信息传达得恰到好处,顿时满足了围观群众的八卦心理,一时间,声不绝于耳,诸如—— “芦小花,别遮了,你的脚飘香万里的,对于你来说,捂住脚比遮住脸有用。” “就是,你的脸早就没了,哪儿还用遮呢。” 我垂死辩解了一声:“我不是芦小花!” 我这欲盖弥彰的解释,瞬间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 “哟嘿,她那点儿智商还敢狡辩……” …… 他们能分毫不差地将我认出来,也不是他们天赋异禀,而是我的个人体征太明显,这八荒六合之中,找不出第二个同我一样倒霉的人。一百年前,我便得了连师父都束手无策的脚疾,其威力蔓延至今。 这么说吧,因为我的脚的关系,这方圆百里,没人再敢直视泡椒凤爪。 我想到自己的脚,颇为忧伤,大家私下都说我在裙子下面夹了个屎盆子,所以脚才会那么臭的。 其实都是污蔑! 屎盆子哪有我的脚臭啊! 我把自己当成一盆水来来回回地泼了无数次都没人敢接的原因,可不就是因为这双脚吗? 我承认我自荐枕席的行为不是那么光彩。但是这事吧,谁还没点儿难处,也不瞅瞅他们那歪瓜裂枣的样儿。 要不是为了救师父,谁爱搭理你们。 想当年师父还在的时候,整个大荒的男人我都没看上。但如今方圆三百里内的活男人,已经被我在一年里我已经轮番创造机会相了个遍,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面生的了。 这次被我“自荐”的对象是植物成精的牡丹,属于外来人口,对我的战绩并无耳闻,简直是天机奇缘啊!我厚着脸皮去敲了媒婆的门,奈何那群媒婆皆是一群不敢屡败屡战的,我就只好扯了块大红布一裹,主动上门服务了。 我寻夫君的条件,原本是在妖中找,毕竟是同类嘛。无奈同类的嗅觉奇佳,我没走近他们十尺内,他们就溃逃了。 后来就变成了人、妖不忌。 到如今已经是人妖不忌了。 牡丹家族是闻名已久的女儿族,上万年来就没有出现过男丁。听说屋里的那位,便是盘古开天地以来位男丁。 鉴于大家都是有缺陷的人,我比来比去,还是觉得他比我更不堪一些,于是自降身份,送货上门。 没想到他竟然嫌弃我! 三丈,还差三丈,我就能将我这张惊为天人的脸往门窗里伸了,可惜功败垂成。牡丹一闻到味道,时间就派人把我丢猪圈里了。 “身为一个人妖,胆敢嫌弃我!等你见到我的脸,有你悔恨的时候!”我卡在猪栏里,自信感爆棚地想。 秋风萧瑟,月夜朦胧时,围观的小精怪终于散了。 我仍蔫蔫地蹲在熙熙攘攘的猪圈里,心想,行为艺术也不带我这样的啊! 经过一下午的发力后,我的屁股一寸都没挪出来,我寻思着,是不是得以毒攻毒、以退为进。俗话说,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拳头收回来,打出去才更有力量。 我深以为然,攥紧了拳头,用尽全力,使劲把自己往后一推! 我成功了! 原本横木只卡到了尾椎骨的地方,现在直接卡在了胸背上,直接完成了芦花鸡到的进化。 而我也终于意识到屁股跟拳头不一样,拳头收回来还能打出去,但是屁股收回来了,就取不出去了。 而且,我悲剧地发现,要是我不动,猪仔们可以一直当我是摆设,但沉默了一下午的我现下居然有动静了,那可就不得了了!一只小猪仔好奇地走过来看了我一眼,耸动的鼻子刚闻了我的脚一下,便嫌弃地不停后退。 居然敢鄙视我!我心中狂怒! 但凡你们这儿味道好一点儿,我也不会被丢到这儿来,居然还敢鄙视我!我瞪了那只猪一眼,它的一只蹄竟然已经在刨土了。 这样的动作不会是想把我顶出去吧? “别惹我,我的祖上可是斗鸡能手,有这样的血统,我凶起来我自己都害怕。要不是我被卡住了,没法化形,不然肯定一个个啄死你们!”我出口威胁道。 在那只小猪冲上来之前,伴随着“哼哼”几声,我提早被身后那个猪圈的成年猪顶了出来。 在我被撞晕的那一刻,脑海里出现的竟是这件事:为什么新来的牡丹不看我一眼啊,要是他看一眼我,肯定会爱上我的啊! 晕倒的后果是,晕着晕着便睡着了。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天边已经蒙蒙亮了。我心下一惊,连忙将自己全身上下瞧了一遍,直到看见仍旧系在手腕上的铃铛时,才放下心来。 我摇了摇手中的铃铛,悄声问道:“师父,你还好吗?如果还好,就响响我的铃。” 我静静地看着铃铛,看到到它无风自动的时候,才松了口气,瘫软了身子,趴在地上看天边的日出。 红日还没有出来,霞光已经将大地遍染。远处不时有鸿鹄掠过,它们朝着红日飞行,好像像把天边那撮耀眼夺目的光芒衔出来一般,看得我颇为惆怅。 二十年了,我仍找不到将师父救出来的办法,说起来真让人泄气。 在这些年里,我的身体十分虚弱,连人形都化不出来。近几年才好些,能化形了,但是法力却近乎为零。 明知道师父只能听到铃铛响动的声音,我还是忍不住对着铃铛呆呆地念叨:“师父,我又被人扔出来了,现在这大荒的人真势力,不就是脚臭了点儿吗?嫁了那么多年都没有嫁掉。连鳏居多年的老头都看不上我,还有那女变男的牡丹……都怪我当年没有听您的话,跟那顾辞……” 这铃铛师父那儿也有一个,这铃铛本是我遇到了危险就呼唤师父用的,那么多年过去,竟变成了师父对我报平安的物件了。师父被关在桃花谷二十年,性命虽无大碍,却不知他过得好不好,有无被人凌辱虐待。 师父知道我失了灵力,单凭一己之力,是无法将他救出的,遂每日早晨便响一响铃,让我戒骄戒躁。没想到这一响,就是二十年。 我越说,声音便越小,终化为了一声叹息。 伴着冉冉升起的太阳,我信步回家,穿过两片丛林,瞥见我那小茅屋的时候,我愣了,这哪里还是我那破旧的小茅庐?如今的茅屋茅草已飞,房梁已塌,难不成竟遭贼了? 我身子一僵,赶忙小跑几步,只往屋里瞧了一眼,便将我瞧得抓心挠肝。我晾晒的衣服被这帮小兔崽子撕成一条一条的,胭脂也被灌上了泥巴,就连那口可怜的铁锅,竟也给踏平了! 我又赶忙跑到后院看我圈养的小鸡仔,果不其然,围栏都垮了,里面的鸡仔也不见了,不知道即将出现在哪口铁锅里。 正当我正举着家伙要报仇雪恨的时候,却见晏九吃力地捧着几幅画像回来了。晏九是一株豌豆精,当初还是得了我的一捧清泉才得以修炼成精,这十多年都跟我住在一起。 不知是否是我揠苗助长了,晏九这厮除了模样已经是豆蔻少女,其余的一切都停留在总角之中。 晏九也见到了我们残破的家,嘴巴一瘪,手中的画像扑簌扑簌地往下掉,其中一幅画绳子没系牢,刚触及地面,便“哗”地敞开来了。 “晏九,你怎么能那么不小心呢,说不定上边有我夫君的画像来着。”见到画像,我瞬间把破败的茅屋忘在了脑后,赶紧上前把散落的画像们都拾了起来,心疼地掸走了上面的灰。 听我这么一说,她的嘴巴瘪得更厉害了,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眼看眼泪就要掉出来了,我赶忙提起那幅展开的画像,大喝一声:“好!好!好!这等男子,屠了几个城都未必能……” 我愿是为了哄晏九,才对此话大加赞誉,没想到将画一举起来,只得一件高傲的衣裳徜徉于画中,独独缺了里头的人。 我沉默了。 正想着如何将这番话圆过去,晏九就凑了过来,擦了擦眼眶里的泪,神情略带激动地说:“你如何得知此男子极美?我央旁人给我画的时候,旁人便说画不出这人的神韵,如果落笔只会白白糟蹋了,因此这幅画才只得一件衣裳的。” “此话当真?倘若真有这么好看,我为何没听说过?”我激动中带了点儿狐疑,晏九的不靠谱我可是领教过无数次的。 “不但貌美,且灵力还极高。听说是从北边的极寒之地来的,才在八百里外住了不到半个月,大伙儿都管他叫尊上。” “听名字就帅呆了。”我喟叹,“九儿,你帮我找去屋里找一个铲子来,我挖点儿东西,还好埋了件衣裳,不然就得去养蚕了……” 不料,就在我拿着那口被踩平的铁锅跟晏九一起吃力地挖衣裳时,一群膀大腰圆的人驾着一辆马车来了。 我拍了拍手中的土看了过去,发现坐在马车外的那两人竟是昨日将我丢到猪圈的人。他俩正憋着一口气,探头探脑地往我这儿瞧,没想到对上了我的眼睛,眉头一跳,肩膀又缩了回去。 典型的做贼心虚! 难不成,那牡丹后悔了?还是,刚刚一番举动是在欲拒还迎? 我扔了铁锅,一身正气地站了起来,正琢磨着待会儿让这两人给我磕几个头好,马车中便传来了一个声音—— “你确定,尊上……真的喜欢脚臭的女子?” 我敏感地朝声源处看了过去。马车上的那两名小厮已经跳了下来,打开车门,马车中一名男子正眉头紧锁地歪坐在榻上,捏着鼻子看着我,语带厌恶。 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男子,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从未觉得能用“美丽”一次形容一名男子。他男生女相,长眉若柳,身如玉树,却不会让人觉得过分阴柔。他身着耀眼至极的红袍,腰间束着黑绫白玉带,广袖上绣着白鹤,面如冠玉,朝露般清澈的眼睛,还有眉间的那点牡丹形状的红痣。 只消一眼,我就知道此人定是牡丹族的男丁无疑。 “是……这名女子脚有异味,长得也挺水灵的,是按着尊上的喜好量身定做的……”一旁管家模样的年轻男子恭敬地回道。 这句话成功地把我的注意力又吸引走了,喜欢我,谁啊,品位那么真周到? 我揉揉耳朵,今天耳朵总有点儿不大好使,不知道是不是撞着什么地方了,听别人说话总是呜哩呜噜的。 “……”牡丹的嘴角抽了抽,厌恶地看了我半晌之后才对侍从嘱咐道,“先把她丢到池子里泡一个晚上,第二日密封好,给尊上送过去。” “密封”二字,说得斩钉截铁,犹如平地惊雷。 我拍案而起:“你为何要将我送给别人?你见到我惊为天人的脸之后,不是应该扶正吗?” 见我说话,牡丹的眉头又皱了皱:“你这女子,好不知廉耻。我来找你已经是宽待你了,要不是你还有点儿用处,我还能把你扔粪坑,你信不信。” 我默默地捂住了嘴,半晌觉得不对劲,又去捂住脚,直把牡丹看的心头火起。 在把他逗发飙之前,我赶忙说了一句:“先别忙着把我轰出去,我们做个交易如何,只要你答应我帮我救我师父,我就老老实实地陪你去见尊上。” “怎么救?” “先同我成亲……啊!你们在干什么啊!为什么要把我抬起来啊,我没在开玩笑呐!真的要成了亲,才能救我那苦命的师父啊……”我呼喊了一会儿,又想起我那胆子比绿豆还小的苦命晏九,连忙捶胸顿足地交代道,“九儿,咱家毁了,你先就近找一个地方歇着,等我成了亲,再回来接你啊……” 晏九愣愣地看着远去的我,半晌都没说出话来。 微风吹拂轻纱飘荡,淡粉色的珠帘里,紫檀木制的浴盆发出淡淡的清香。 身边萦绕着沁人心脾的玫瑰花香,水温正是适中的时候,我趴在浴盆上,舒服得有些昏昏欲睡。 正当我去会周公时,门被人敲了敲,“姑娘洗好了吗?主子托我给你送衣服来了。” “你进来便好。”我睡眼朦胧地拢了拢湿漉漉地头发,面带羞涩地问侍女,“我与你家主子,什么时候拜堂?” “哐当”一声,那侍女没将水盆拿稳,险些就洒了一地,显然没有料到我直接至此。 侍女稳了稳自己的情绪道:“姑娘说笑了,我家主子早有命定之人,此番离开花界,便是出来寻找那位姑娘的。” 我本想逗她玩玩,没想到竟逗出这么个八卦来,连瞌睡都不愿打了,连忙竖着耳朵听着,心中颇为惋惜,不知是哪位女子如此不知好歹,我倒贴了近千人都没成功,那女子竟端着架子,任由身后的万千追捧,嫉妒之。 许是嫉妒得狠了,我竟不由自主地把话说了出来。 侍女听了,遗憾地摇摇头:“我们主子也不知道那名女子是谁,只知道真身是一只凤凰神鸟。主子为了她,忤逆了家族万年传统,化为了男子之身。” 我诧异道:“凤凰一族不是在五百年前被灭族了吗?” “说是有一只凤凰逃脱了厄运。” 我摸着下巴若有所思,想来这个思想也是够根深蒂固的。当初我跟我师父被追杀了那么久,师父被抓走后,这事情就消停了。没想到过了那么多年,又被人提起了。 后来师父才告诉我,他们那么着急想找到凤凰,是为了打开圣地,放出里头着的上古神龙天仓。 五百年前的战役,便是因此而起。 据师父说,我的父母是他的多年好友,他们死在了那场战役中,是他在满目苍夷中将襁褓里的我抱走的,然后悉心相伴五百年。 而如今,他被人关了近二十年,为了愚笨的我。 话又说回来,这牡丹还真是个痴情种子,花族的规矩我也听闻过,他们生下来之初没有性别,成年后性意识觉醒,身体产生变异分裂为男女。而花族一直谨遵组训,上万年来都没出过一个男子,这牡丹倒是有几分骨气,怕是在花族的日子并不好过。 想到此,我莫名地生出对牡丹的几分好感来。 情投意合、两情相悦这类的词,我二十年前就看淡了。这牡丹还真引起了我对感情的三分向往,七分期待。 剩下九十分就是不屑了。 等到侍女退开后,我念了个诀,化了原型,我一直不大喜欢睡在床上,种族的骄傲是席地而睡,床的存在简直是侮辱我们的…… 我借着月光神气地看了看屋里的铜镜,一只骄傲的凤凰神奇兮兮地站在那儿,镜子里一片流光溢彩。红里带金的羽翼,尾毛游曳如鱼,俨然就是一个高傲的火凤凰。就是头顶那块的冠矮了些,缺了些凤凰的霸气。 我满意地点点头,看来上次染的颜色还颇为牢固,那几束凤尾也植得颇为逼真,唯独脑袋上的冠,民间的手工艺人实在没法给我捏出一个好看的形容,只得暂且搁置,总的来说,与凤凰的相似度仍是高达百分之九十的。 “芦花鸡”在种类的划分上,稍微有些吃亏,凤凰就外形来说,算得上我们老芦家的老亲戚吧,可惜这地位却属于八辈子也排不到一块儿的那种。 先天的属性咱改不了,靠后天的打扮努力一把总可以吧? 我越想越信以为然,对着铜镜握了握爪:女人,是该对自己狠一点儿! 臭美完之后,我就颠儿颠儿地从窗台跳了出去。在花园里逛了一圈之后,终于找到了一处靠着墙根的稻草推。 我小心翼翼地照顾着身后的凤尾,捣鼓了一番之后,终于能坐了下来,舒服得长叹了口气,得窝如此,夫复何求啊。边叹边啄稻草,试图把窝弄得更舒服一些。 未几,我把头藏到了翅膀里,坠入了梦乡。 夜更深了。 在夜幕的掩盖之下,围墙外边跃进了几个不速之客。 个贼人跳下草垛,发现是软着陆之后,惊喜地敲了敲围墙,示意同伴都过来。此时的我尚未被吵醒,只是在梦中不适地皱了皱眉。 第二个贼人跳下的时候,用力过猛,我身为一只轻盈的芦花鸡,自然被小抛了起来,这么一抛,自然惊醒了。 第三个贼人在墙头望了望后,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前空翻,眼见还有几寸就能将我踩在脚下,我不悦地看着他们,对准那个“前空翻”恨恨地啄了下去。 “哎哟喂!我的屁股!”一声惊叫划破了夜空。 话音未落,就传来一个压抑地低吼:“蠢货!小点儿声!”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正厅里的灯光已经亮起,里面的侍从都骚动了起来,准备抓贼了。 自从知道自己啄的是屁股之后,我就蹲在一旁发呆,时不时干呕两声,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面前的刀光剑影。 太恶心了,这人是多久没有换亵裤了!为什么有一股馊馒头的味道…… 幸好如今天幕低垂,我隐匿于黑暗之中,他们厮杀得再狠,也不会对一只旁观的母鸡下手。种族差别太大,不在仇恨范围内。 但,若这只母鸡打扮成了凤凰,就不得不防了。 “墙脚蹲了一只凤凰!先将凤凰捉了再从长计议!” 不知哪个杀千刀的吼了一声,一时间三人都朝我扑来,真是天降奇缘,本来他们只是来捡芝麻的,没想到却发现了一颗西瓜! 看着眼前几个穷凶极恶的人,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连化形都忘了,直接伸爪揪下了一根流光溢彩的尾羽举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说了一句:“我是老芦……老芦……” 话音未落,一把大刀便迎面向我兜了过来。 我闭紧了双眼,深深地觉得自己就要出现在明日的菜汤之中了。不料,那把大刀却没有如期地了下来。 我悄悄地睁开一条眼缝,却看见整片花园都亮堂了,满世界在下牡丹,欲我的那几个人眼神涣散,似乎沉溺在了一段唯美而难以自拔的往事中。 饶是见过了五百年大世面的我也惊了惊。天女散花,摄人心魄!这牡丹果然是花中贵族,就连这攻击,也是我们精怪圈里的攻击。 我清醒地站在其中,心想我虽然活了五百年,但是现在修为已经所剩无几,论常理来说,是无法抵抗这天女散花的,我也纳闷为何自己能够清醒地在一旁评头论足。 难不成我竟有潜在的能力吗?例如带领高富帅统一八荒六合? 而那个高傲的牡丹,犹如天神一般长身而立,凤眼瞥了瞥七晕八素的众人一眼,飞身向我而来。 我正喜滋滋地琢磨着,丝毫没有注意到牡丹看到我时的表情——先是一愣,然后再无奈地笑着摇头——这只是一只把自己打扮成凤凰的芦花鸡罢了,跟他心中的那位故人,实在相差甚远。 “一只小小的芦花鸡竟能破了我的天女散花,倒也有几番意思。”说完,他不顾我的挣扎,提起我扑腾的羽翼便跳出了围墙。 牡丹抓着我连跑了十公里,才放慢了速度。将将停下,首件事就是背过身去大口大口地喘气。 我不好意思地收了收鸡爪子,这牡丹的嗅觉我可是领教过的,我刚贴近他家的宅子,他就已经闻到味道了,现下把我提了十余里,可不憋得将近窒息了吗? 我颇为善解人意地轻轻啄了啄他的手,示意他可先行将我放下,毕竟被人揪着一双翅膀,并不比窒息难受。 牡丹看了看自己手中沾染的颜料,厌恶地“哼”了一声,随手将我扔到了几尺外。 一个轱辘后,我化成了人形蹲坐在了地上,疼得泪眼汪汪。 “咱们就在此地休息一晚上,明儿再上路。我想,比起客栈,你会更喜欢睡在荒郊野外。”说完,牡丹又轻蔑地“哼”了一声。 今晚没有月亮,我看不清牡丹的模样,却闻到了那股高傲到骨子里的味道,尤为不爽地说道:“你一个不男不女的怪物,竟敢鄙视我!” 牡丹一听这话,火气也是蹭蹭地涨:“你再重复一遍!” “我再重复一遍又怎么了,有种我们单练单练,谁用灵力谁就是孙子!” 牡丹好像听到了什么可笑的话一般,“哈哈哈”大笑三声,双手紧握成拳,在我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对着我的脸就这么打了过去。 我摸着留下来的鼻血,顿时火冒三丈,一个激灵就跳了起来,正想扑上前去撕扯牡丹的头发,不料又被牡丹一下撂倒。 在反复被撂倒五次之后,我憋了口气,瞬间化了形,牡丹铆足劲儿却踢了个空,一下失重,踉跄了几步。 我——斗鸡小能手连忙抓住机会,扑棱着翅膀飞起,对准了牡丹的脸用力地啄了过去。 牡丹尖叫了一声:“你耍赖!” 我落在枝头颇为得意地说:“我只说不能用法术,没说不能化形,有本事你也化。” 啧,我就喜欢这种攻击力为零,防守力也为零的植物。就欺负你们怎么了? 我得意扬扬地看了牡丹一眼,又开始与他缠斗起来。 天边翻白的时候,我们都已经累得不行了,靠在同一颗树上大口喘气。 我扭头看他,他已经被我啄成了乞丐的模样,衣衫褴褛,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就连头发也被我捣成了鸡窝,但是仍旧遮不住那明眸皓齿与古玉般的肤质。整个人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清淡意味,牡丹,当之无愧的国色天香。 这牡丹还真是个实诚人,被我欺负成那样了,也坚持着不用灵力,让我不禁对他生出几分好感来。 我还是芦花鸡的模样,却已经不同初的时候那样神清气爽了,蔫蔫地蹲着,在破晓的那一刹那,鼓足了劲儿鸣了一声。 牡丹诧异:“母鸡也要报晓!” 我无力地回了一声:“没法下蛋,就报晓呗,身为一只芦花鸡,总得有点儿用处。” 牡丹轻笑:“这么说来,我作为牡丹,也该尽职做一些事儿咯。” 我诚实地说:“你长这样就算回馈大众了,跟花的观赏性殊途同归。” 牡丹看起来还挺受用,满意地转移了话题:“你长得并不难看,为何要着急地将自己嫁出去呢?” “我师父因为我的缘故被人抓走了,被关在了桃花谷里,要破桃花阵,只能是夫妻二人同行。”我扯了一根树枝,在地上胡乱地划着圈。 “于是你就四处找人成亲?” 隐疾所致,我的亲相了上百年,都无疾而终。成功的一次还是跟一个丧偶的老头,可惜未等我过门,他老人家便一命呜呼了。 我点了点头,深深地叹了一声:“你能同我成亲不?待我将师父救出,我头一刻便休了你。”说完,我琢磨了一会儿,听起来的确不像是好话,一点儿吸引力都没有。 牡丹无语地看了一眼我的脚,对我被无数次退婚这事了然无比。“你的脚是怎么回事?普通的脚臭不成你这样的。” 果然避开了我的话题,我欲哭无泪,又被人嫌弃了哎。 “我也不知道,二十年前突然患了脚疾,连我无所不能的师父都没办法。”我叹了口气,回道,“要不是因为这个,我早就找到人跟我一起去救师父了。” “我有意中人了,不能同你成亲。”牡丹擦了擦冒血的眼角,说,“我这次将你找来,就是想将你献给尊上,尊上知道她在哪里,我想找她。” 原来如此,我了然地点点头,尊上?就是画像上只画了一件衣裳的那个? “尊上是不是长得很好看?” “嗯?嗯。” “灵力是不是比你还高一些?” “嗯。” “那你送吧。”我喜滋滋地窃笑三声。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由于不打不相识,我和牡丹这么一闹,竟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互相搀扶着上路了。 不过,这时候的我就觉得自己浑身冒傻气了,牡丹是百年的精怪,区区小伤,没几个时辰便自愈了,怪不得被我啄成了乞丐头子也不担心。 而我就悲剧了,不仅眼睛肿成了鱼泡,嘴唇也厚成了香肠,走路还颇为蹒跚,没有十天半个月恢复不过来。 本想恢复原型躲避一阵,没想到当我化了原型,揽镜一照之后,差点伤心得去写遗诏了。我找人精心制作的凤尾已经残破不堪,羽翼上的颜色也倒是没怎么掉,就是秃了几块。 “感觉像是没穿衣服似的。”我抽着鼻子,呜咽呜咽地哭道,边哭还边拿眼睛剜牡丹,要不是这厮下手那么狠,我至于这样吗? 牡丹也颇为无奈,“我以为你能抵挡住我的天女散花,修为肯定非同一般了,没想到果真是非同一般,一般人都能甩你几条街。我看你的岁数不少了,怎么灵力还不如一个十多年的小精怪?” 那句“岁数不小了”狠狠地将我的心剜了剜:“我岁数不小怎么了,你虽比我小,但是长得比我老!” 牡丹傲娇一笑,不再接茬:“我叫丛灿,你叫什么?” “我叫芦小花。”我笑嘻嘻地看着他,“我们接下来就要去找那尊上了吗?” 丛灿没说话,默默地递过一个铜镜:“你这哪是贡品的模样,人家肯定连正眼都不看你,时间把我们轰出来了。” 丛灿刚递完铜镜就后悔了,看着嚎啕不已的我头痛欲裂。 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我们来到了凡间的集市,丛灿厌恶地看着我扎入一家脂粉店中,并且谢绝入内:“你好好一只鸡,总喜欢装成凤凰做什么?” 我边选胭脂边看他:“如果你的真身是一株丑陋的猪笼草,你就明白了。再说了,你那心上人不也是凤凰吗?还指责我……” 买完胭脂,我又急不可耐地拉着他去另一处地方,路过县衙的时候,看到庭院前密密麻麻地围了一群人,他们在对一份告示指指点点。 我平素是个爱凑热闹的个性,见此大场面,岂有不去观瞻的道理。于是撂下丛灿,往人群跑了过去。 “也不知道是哪个精怪家丢失的,多可怜啊……” “我认为照顾孩子 |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本站所有链接都为正版商品购买链接。
© 2025 windowsfron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流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