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书名:我爱慕的你
定价:26.8元
作者:阮笙绿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09-01
ISBN:9787539985909
字数:210000
页码: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商品重量:0.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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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娱乐圈伪女神碰上刑警真男神,不流连声色名利场,从此当上刑警小跟班。
娱乐圈当红女星成为前男友头号嫌疑犯,案件负责人居然是曾经的学长。为了洗清,她24小时配合调查;为了重刷在学长心中的好感度,她一再跟进几起案件,俨然一副娱乐圈是副业的模样。
2、当暗恋对象重逢暗恋对象
一个人的暗恋地老天荒,当两个互相暗恋多时却不自知的人久别重逢,前缘要重续,时光要追回。
3、*心酸的暗恋路 / *闹心的恋爱范本 / *无辜的荒废时光
从前是表白方式不对,对方get不到,如今是披着嫌疑人身份,对方要秉公办事……
六年的相思之仇,不如现在清算了吧!
内容提要
分手后醉酒,前男友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罗施成了头号嫌疑犯。
更令她欲哭无泪的是,负责案子的刑警还是自己暗恋过的学长唐御臣。
唐警官办案铁面无私,罗施协助调查丝毫不敢懈怠,否则就是一顿训。
罗施泪流满面,平时也算是女神一枚,怎么到了他面前就各种呆呢?
只是久而久之,洗清了嫌疑的罗施渐渐爱上了跟在唐警官身后侦察案情……
让一个炙手可热的大明星有了息影念头,这不仅仅是曾经暗恋无果的后遗症,
还包括唐御臣时隔六年仍异于常人的追求方式,和雷打不动的“恩爱”倒计时……
目录
作者介绍
阮笙绿,本名王姗,魅丽文化签约作者,曾用名夏小绿。出版《忧伤漫过星星夜》《在你心上流浪》《掩埋在尘埃下的那些年华》《不良千金伤不起》《九品芝麻仙》等七部长篇小说。为人勤奋、努力、上进,热爱阳光灿烂的生活,坚信自己会有一个锦绣的明天。
文摘
章 大明星嫌疑人
罗施慢慢从梦中挣扎着清醒过来时,天已经亮了。阳光从她正对面的窗户照进来,照在她睁开的眼睛上,将她面前的事物,全部笼罩在一片刺眼的光晕中。她在这片光中愣了几秒钟,才慢慢地恢复视力,发现自己竟然在厕所里,趴在马桶盖上睡了一夜。要命的是,这种抱着马桶睡觉的姿势太扭曲,她现在浑身酸疼,所有的关节似乎都要移位了。
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来到洗手台前,鞠了一捧水,泼在自己脸上,冰凉的水刺激着她的皮肤,她的意识才稍微清醒一点,回想起昨天的事情。
她参演的新戏收视率一路飘红,老板请喝庆功酒,酒过三巡,大家情绪高涨,有人提议到KTV里唱歌。唱就唱吧,她罗施演戏好,唱歌也不怕谁。可谁承想,唱到半路她出去接电话,竟然看到她交往了两年的男朋友孙司南,正在走廊上,抱着个辣妹吻得那叫一个舍生忘死。
她一气之下,用高跟鞋踹了孙司南的下体,当场宣布分手,然后头也不回地回了包厢。回到包厢就开始埋头喝闷酒,半瓶伏特加下肚,后面的事情,她就完全不记得了……
她晃了晃头,一边在心里剧组里那些浑蛋没人性,竟然把她一个人丢在厕所里不管,一边打开门,歪歪扭扭地往外走。
包厢里早已空无一人,不过显然还没被打扫过,空酒瓶丢得到处都是,长沙发的抱枕也七零八落地散了一地,那场面好似台风过境,所有的物品都不在它原本该待的地方了。
她脚上还踩着高跟鞋,脚步虚浮,小心地踢开地上的酒瓶,往门的方向走,走到沙发旁,被翘起的地毯绊了一下,整个人呈八爪鱼状趴在地上。本来就是宿醉刚醒,脑袋都是蒙的,这一记重摔,更是让她觉得自己的脑浆都在晃,太阳穴一阵尖锐地疼,她咬着呀,趴在那里骂了半天,也没积攒出力气再爬起来。
在地上趴了一会,她身上无力,眼珠子却在四处打量。由于视线比较低,她甚至能看到茶几底下的状况,呵呵,这里似乎并不是空无一人啊,看,面前这位老兄就比她还惨,醉得躺在茶几底下睡得正香。只过,那老兄躺在那里,脸贴着茶几,看不清长相,光线太暗,也看不清衣服颜色款式,一时之间还真判断不出是谁。
她用尽力气爬起来,拍了拍茶几,哑着嗓子冲茶几下喊了喊:“老兄,老兄,你醒醒,天亮了。”
没反应。
无奈,她只能伸手去推茶几,可是茶几太重,她手脚无力,根本推不动,就只好伸手拽了拽那老兄的衣服。
现在是夏天,衣服都比较轻薄,这位老兄穿的是短袖,她扯他袖口的同时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胳膊,立刻被他身上的冰凉吓了一跳。
那是一种非常不正常的凉,一种不祥的预感爬上她的全身,她猛地缩回手,才发现自己手上全部都是血……
她惊恐地看着自己的手,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抱着头尖叫了起来。
尖叫声引来了KTV的服务生,两个男生合力挪开大理石茶几,现场立刻响起一片尖叫声,茶几底下的男人一张血肉模糊的脸,睁着大眼,早已没气了。
一直在发抖的罗施看清了那个男人的衣着,那套衣服她再熟悉不过,虽然很不情愿,但是也是她亲手挑选了送出去的……是她的男朋友,或者说前男友孙司南。
昨天还活生生的、快活着的人,今天怎么就……
罗施有些站不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KTV报了警,警察来得很快,十五分钟后,整个KTV已经戒严,不许出入,所有的相关人员正在接受盘查。
罗施身上披着一块薄毯,手里捧着热咖啡,精神恍惚地坐在隔壁包间里,等着警察来做笔录。
其实她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
她罗施在演艺圈里虽然算不上拼命的,但也算是兢兢业业,好不容易有了今天的成绩,难道就要栽在孙司南手上了吗?
孙司南这个人确实算不上是个好人,一开始追求她的时候,她就曾经因为他的坏名声而犹豫过,可也有的坚持,他决定做某件事后,实在是固执得可怕,连环攻势连续进攻了她半年。
不是有句泡妞绝技叫作“若她未经世事,就带她看尽人间浮华;若她饱经沧桑,就带她去坐旋转木马”吗?
孙司南的招式是,既带她看尽人间浮华,又带她去坐旋转木马。
罗施进入娱乐圈好几年,还是次有男人对她这么上心,而且这个男人长相斯文,还有些才气。渐渐地就有些迷糊,以为自己是能够让浪子回头的,那个特别的存在。
同时媒体上关于他们关系的猜测漫天飞,借着这股东风,孙司南胆子更大了,在一次记者发布会上,他突然面露温柔在搂着她,对着闪烁的摄像机说:“小施是上天赐给我的宝贝,我会好好珍惜她的。”
罗施骑虎难下,半推半就,就认下了这段关系。
哪知道,甜蜜没到一个月,她就接连抓到孙司南劈腿。嫩模、演员、他的助理,跟他沾上边的雌性都跟他有过一腿。
她当时就想分手,是她的经纪人龙懿抱着她的大腿,哭着喊着,让她三思。
龙懿说,新戏正在洽谈中,这个这戏的导演和制片人想要一个形象正面的女星,如果这个时候出了乱子,新戏铁定就泡汤了。她都一年没出代表作了,本来就有些被淡忘,再丑闻缠身接不到新戏,就彻底翻不了身了。
两年中,她忍辱负重,新戏洽谈好,拍了也播了,她的角色单纯可爱重义气很是讨喜,直接飙上话题榜榜首。
龙懿在开会时,对她点头,神秘兮兮说:“甩掉那个贱男人的时机到了。大家对你的印象还停留在角色上,你因为贱男劈腿而分手,大家只会同情你,唾弃贱男。所以,小螺蛳,抓到机会就去大干一场吧。”
有了龙懿的首肯,罗施跟孙司南分手的底气就足了许多,再加上昨天喝了酒,又看到那样的画面,两年来的委曲求全,顿时涌上心头,怒踹了他的子孙根,撂下一句“记住,是老娘甩的你”。
然后在贱男的哀号声中,昂首阔步回了包厢。
干完了这么一件大事,她的心里虽然解气,但是又觉得很心酸,毕竟,这是这么多年来,她的一次恋爱,现在被搞成一出闹剧,那么她以后哪里还有勇气,再去面对未知的爱情?
悲春伤秋中,不知不觉就喝多了。
谁承想,这一梦就如三生,醒来后,贱男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她则成了头号嫌疑人。
她甚至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是自己酒醉后失控杀了他。
可是,冷静下来想想又不太可能。她对他,并没有那么深的感情,顶多就是厌恶,好像她清清白白的人生,被抹上了一样的厌恶。
谈不上恨,更不可能恨到杀了他。
她有自己的大好人生,才不会跟坨屎过不去。
可是,现在怎么办?她什么都不记得了,要是真被当成犯抓起来,她这一辈子就全毁了。
她这么想着,抱着热咖啡,裹了裹身上的毛毯。明明是盛夏,她却觉得冷,浑身上下,透心的冷。
包厢的门没关严,外面窸窸窣窣的议论声,断断续续传了进来。
“罗施……那个演艺圈的花瓶,长得确实美,身材也够霸道……”
“我去做笔录,你们都看到她了,就我还没见着她的真容,别不够意思啊。”
“想得美,她是重要嫌疑人,唐队可发话了,他要亲自做笔录。”
“别说了,唐队过来了……”
唐御臣是后一个赶到现场的,本来他那辆霸气的雷克萨斯就比局里的其他车要快,应该是个到才对。只不过接到报案时,他人在郊外追一个疑犯,在黑灯瞎火的山路上,跟疑犯的车飙了一个多小时,后是疑犯车里的油耗光了,天也亮了,这场追踪战才告一段落。他抓了人,又开车将人送回警局,这才来了现场。
除了查案,玩车就是他的乐趣,不过,时光如果能倒退六年,他的兴趣中也许还会加上一个叫作“罗施”的白目女生,而这一切“也许”,都被他归类于“年少轻狂、荷尔蒙过盛”,所以才会被美色所惑,做了那么多丢人的事。
但是六年过去了,他成熟了很多,他觉得自己就算再见到罗施,他有信心,一定不会再像之前那样丢人。
可事实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当他看到站在走廊上落魄的罗施的一刹那,还是条件反射地躲开了。然后安排了队里细心的女警小元,将她送进旁边的包厢休息,吩咐好好照顾她,要什么给什么。并且传话自己要亲自给她做笔录,这之前谁都别去打扰她。这才去了案发现场,了解情况。
队里的大冬小冬见唐御臣过来,就上前来汇报目前了解到的情况。
大冬和小冬是一对兄弟,哥哥叫周隆冬,弟弟叫周晨熙,但是局里面的同事习惯叫哥哥为大冬,也就顺其自然地把弟弟叫成了小冬。大冬小冬地叫着顺口,慢慢地就没人再叫那个绕嘴的大名了。
大冬先说:“死者喉头肿胀,眼睑出血,嘴唇发紫,法医初步断定为窒息死亡,但不是机械性窒息,有可能是病变,或者急性食物过敏、药物过敏等等原因引起的呼吸道阻塞。死亡时间是凌晨三点到四点之间,具体的结果要等解剖后才能给出。现场环境混乱,死者的死亡位置也比较奇怪,是躺在茶几底下的,是自己爬进去的,还是被人推进去的,不得而知。而且,被害人死后,凶手还划花了他的脸,不知道是有多大的仇。”
小冬补充:“我们问过KTV的工作人员,这个包厢的客人是在凌晨三点就离开了,然后是经理吩咐他们先不要来打扫,说是客人特别嘱咐的。”
唐御臣在这个混乱的包间里细细打量,一边抬头问小冬:“经理有没有说是哪位客人嘱咐的?”
“经理目前不在店里,暂时还联系不上。”小冬翻了翻记录本回答。
“查监控,看看案发这段时间内,都有什么人进出包厢。”唐御臣吩咐着,又仔细地四处看了看,目光落在死者身上。
死者瞪大的眼睛,盯着天花板,看起来十分吓人。
他在看什么?
法医忙着拍照,他围着尸体转了两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叫来了两个民警,大家合力把一旁的大理石茶几翻开来。
光洁的大理石台面,赫然写着两个血红的字:报应。根据报案人描述,死者在茶几下躺的位置,这两个血字正好在死者双眼的正上方。
“凶手把死者塞进茶几底下就是为了让他看着这两个字。到死都看着它。”唐御臣皱眉,“还真是很大的仇。”
说着又在现场转了几圈,没什么其他发现,这才走出包厢,准备去见见罗施。
他拿着笔录本来到隔壁包间门前,队里没看到罗施真容的小李立刻凑了过来,笑眯眯道:“头儿,你也忙了一夜了,肯定是累了,不如我替你去做笔录。”
唐御臣挑了挑眉,不客气地拿笔录本拍小李的头,口气有些硬:“该干吗干吗去。”
然后,不给自己再犹豫的时间,推门走了进去。
罗施眼就认出了唐御臣,她张着嘴站起来,显然是错愕到了极点,指着唐御臣大叫了起来:“唐学长,怎么是你?。”
她此时看起来脸色有些苍白,妆也脱得差不多了,但是也难掩美色,吹弹可破的皮肤和波涛澎湃的身材比电视荧幕上看起来更真实,或者说,比六年前更……嗯,更诱人。
唐御臣脸色有些难堪,极力让自己看起来专业严肃,所以并没接她的话,只是拉了把椅子坐下,打开笔录本,公事公办地提问:“姓名,年龄,职业。跟死者是什么关系?怎么发现死者的?”
“学长,你真不记得我了?”罗施有些意外,指了指自己,“我是罗施,北艺表演系的那个罗施,大家都叫我螺蛳,你不也经常小螺蛳小螺蛳地叫我吗?”
“好好回答问题。”唐御臣皱了皱眉头,没抬头,只是用笔敲了敲茶几。
罗施有些失望,垂头丧气地坐回沙发上:“罗施,二十六岁,演员。孙司南……死者曾经是我男朋友,不过,昨天晚上已经分手了。”她按部就班地回答着问题,并将早上的事情复述了一遍。
“为什么分手?”唐御臣问。
“他太花心,交往期间劈腿无数次,昨天晚上他在跟一个辣妹热吻,被我当场抓住。我受不了,就分手了。”
很好,动机已经有了。
“你后一次见他是几点?”
“十二点,我记得那个时候来KTV没多久,我出去接电话,就看到他了,走廊上的挂钟是整点报时的,我听到报时的声音,所以有些印象。”
“那个辣妹的长相,你还记得吗?”唐御臣又问。
“不记得了,反正她们都长得差不多,大胸大眼尖下巴。”
他终于抬头看她:“法医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为凌晨三点到四点之间,这段时间你在哪里?”
他这一抬头,深邃的黑眸仿佛直看进她的心里,靠得不算远,她甚至能闻到他身上清爽的柚香味。
罗施脸上微微发热,歪头仔细想了想,样子有些茫然:“三点?大概吧……记不清了。”
“记不清了?”唐御臣挑了挑眉,俊美的脸上似乎被冷冷地写上了几个大字:你吗?
“记不清了。喝得有点多。”罗施垂下头去。
喝多了?一个女生喝混在一群大男人中,还喝那么多酒,就一点不觉得危险吗?真是一如既往的白目。
现在倒好,动机充分,又没有不在场证明,说她没嫌疑,谁也不会相信。
唐御臣已经想摔笔了。
“一问三不知,智商负的是不是?”他一眼都不想看她,看着就来气,合上笔录本,起身欲走。
罗施被他这么一训,竟然生出几分怀念出来。
在学校的时候,她就经常被他这么训。走路撞到头会被训;错走进男厕所会被训;手指被门缝夹住也会被训……总之,一群人出去玩的时候,唐御臣对其他人虽然说不上热情,但也是和和气气的,只有她,无时无刻不被嫌弃。
其实,被训也好,嫌弃也好,她并不讨厌,作为一个崇拜着他的小粉丝,她觉得能被偶像关注,就算只是单纯嫌弃她,她也觉得开心。以至于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人格中是不是有自虐的倾向?不过后来,班上转来一个毒舌的男生也曾对她指指点点,她烦起来,当众泼了那男生一脸的珍珠奶茶。
泼完之后她就明白了,她并没有自虐倾向,也不喜欢毒舌的人,之所以被训被嫌弃也会觉得开心,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他而已。
这一分怀念的心,让罗施心有不甘,她腾一下站起身来,叫住唐御臣:“学长,你现在是不是不方便跟我说话?还是像同学们说的那样,你们南警的果然都是看不上我们北艺的,嫌我们有胸无脑,拼干爹。可你那时候总是跟我们一群人出去玩,带我们去吃东西,还抢着埋单,我以为你是特别的,你没有这样的偏见。”
明明不是爱玩的人,却想尽办法凑进了一群叽叽喳喳的北艺学生中,整天带着他们唱歌露营,所有的单都照埋不误。她撞头,他边数落边递药膏;她错进男厕所,他时间跑去救场;她的手指被门缝夹到,他出钱给她们学校的所有门上都装上了防夹手的门闩……
现在想想,这种行为真是够傻的。
然而傻的是,他献殷勤的真正对象,竟然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的真正意图。
到底是她太迟钝,还是自己的段数太低?他气得有些想笑,摔门走了出去。
门外已经没有人了,小李他们都被安排去排查和走访,尸体也被运走,走廊上空荡荡的。
他站在门口,隐约想起很久以前,他领着一群吵闹的艺校生去唱歌,她每次都玩得很开心,一张美丽的脸上洋溢着动人的光,他坐在她旁边,即使一口酒都不喝,光是看着她,就觉得晕乎乎的。散场的时候,看她喝得醉醺醺的,毫无防范的样子,又很来气又不放心。
他那个时候多怂啊,还怕自己表现得太明显,从没亲自送她回家,而是开着车一路跟着,因此还当场捉获了意图不轨的无数,将他们一个个揍得不成人形。
就这样……她还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唐御臣知道不该把私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但是这事实在太窝囊了,简直可以称之为他人生中的恨事,他懊恼地使劲挠了挠头发,吩咐小元将罗施带回局里,自己对着墙做了次深呼吸,这才全身心地投入到案情中去。
罗施在警局里待了不到两个小时,龙懿就来了,这个大嗓门,一推开滞留室的门,就开始大呼小叫:
“到底怎么了?我才一个晚上没陪着你,怎么就出这么大乱子?那个贱男,死就死了,全世界不知道多少女人盼着他死呢,怎么死了还害人。还有,你们怎么能这样对我们小螺蛳?她怎么可能?还把她关在这种地方,头不让梳,脸不让洗的,你知不知道,我们小螺蛳可是靠脸吃饭的,皮肤变差,什么都毁了。”
罗施此时的心情,既焦虑又失落,低落到了不行。
不过这低落已经跟孙司南无关了。
要说之前心里还有一丝因为孙司南的死而产生的惋惜,那么现在,这些惋惜也全部因为这一早上的担惊受怕,和遇见自己曾经崇拜过的唐学长,又被他无视的失落感冲刷掉了。
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她不想再非议什么,但是对贱男也实在是同情不起来。
她有气无力地抬头,见龙懿睡裙拖鞋的模样,就知道,她肯定在睡懒觉,接到消息就直接从床上跳下来,开车赶过来了。
虽然心里是感激的,但是她那副老鸨的嘴脸实在有些丢人,就干脆趴回桌子上继续装尸体。
小元原本就是泼辣的性子,被龙懿这么大呼小叫嚷一通,更是觉得烦,回嘴道:“这里是警局,管你是明星还是卖菜的,只要进来就都一个待遇。”
“我要保释我们小螺蛳。”龙懿也不是个吃素的,拍着桌子就喊。
“哟,这可不是我们说了算的。”小元一撇嘴,“她这种情况,能不能保释还不一定呢。”
龙懿“哼”了一声,对着小元笑了起来:“一定能保释,我可是带了秘密武器来的。”
罗施趴在桌子上,斜着眼看龙懿,只觉得龙老鸨此时的笑容除了“邪魅狂狷”之外,就只有一个成语能够形容,那就是“小人得志”。
不久,罗施终于知道了龙懿口中的秘密武器是什么。
滞留室的门再次推开,蓝非原西装笔挺地走了进来,看到罗施的半死不活的样子,脸上有难掩的心疼,沉声问:“小施你还好吗?对不起,我来晚了,现在手续都办好了,我们可以走了。”
罗施看到蓝非原,一整个早上的委屈、害怕、失落涌上心头,鼻子一酸,差点哭了出来:“蓝哥,这次又麻烦你了。”
蓝非原长相斯文、气质清贵,看起来像个年轻的儒商,其实他并不是商人,而是本市有名的律师。早些年,就跟另外一位叫作陈夙愿的律师齐名,被律师界戏称“南非原、北夙愿”。只可惜,“北夙愿”五年前出了事故,至今还生死不明,蓝非原失去对手,迅速崛起,现在已经成了本市律师界的一枝独秀。
蓝非原将罗施扶起来,拍拍她的手背,面上露出一抹宠溺的笑:“说什么傻话?你哥临终前,把你托付给我,我就有义务照顾你。别害怕,一切有我,警方现在只是怀疑你,并没有具体的证据,无权。”
“那我是托了我哥的福了。”罗施也笑,笑容里有些苦涩。
罗施的哥哥罗肖,是蓝非原的高中同学,曾经同在校篮球队,用罗肖的话说,他们是一同燃烧过青春的,关系当然非同一般的铁。
罗肖曾经是S市里小有名气的鉴宝师,主要从事各种古董珍玩及其珠宝的真伪鉴定品级。只可惜,天妒英才,七年前,他在登山的时候,出了事故,跌落山崖,当场身亡。从那以后,整个S市的年轻一辈里,再没出过像他一般有才华的鉴宝师。
提到罗肖,两个人都有些伤感。
“好了,好了,哥哥、妹妹的,被你们酸死了。”龙懿实在看不下去,一边嚷嚷着,一边丢给罗施一个化妆包,“补补妆,外面好多记者,不要这个丑样子被拍到。我们上头条也要上得美美的。”
蓝非原朝罗施点点头:“龙懿说的没错,你是无辜的,姿态自然要高一些。”
活宝龙懿捧着脸大叫:“哎呀,蓝哥认同我的话了诶。”
“蓝哥什么时候不认同你的话了?”罗施糗她。
龙懿眼睛直往蓝非原身上瞥:“经常不认同,他老说我,说话太咋呼,不稳重,整个人的状态像只澳洲龙虾,戳一下,钳子就乱飞乱舞的。”
“是哦,确实很像。不过龙虾也有龙虾的好处,营养好吃,还很可爱。”罗施笑了起来,“是吧?蓝哥。”
蓝非原轻笑,不肯定也不否定。
其实,蓝非原一直是龙懿的爱慕对象,这是众所周知的秘密。只可惜蓝非原的视线永远在罗施身上,龙懿这人别看大大咧咧的,却特别有自知之明。她知道,站在罗施面前,她永远都只是个陪衬,陪衬就要有陪衬的自觉,别指望男主角能爱上你。所以,她对蓝非原的情感一直很克制,但偶尔也会因为他的一句话而兴奋半天。
在打趣龙懿的过程中,罗施已经给自己补了个淡妆,做好了战斗准备,跟在两人身后出了滞留室。
滞留室外是警局的走廊,一旁便是楼梯,楼梯往上是警局的宿舍,是给加夜班的警员留宿用的,里面设施还算完善,卫浴设备一应俱全,还有个小厨房,偶尔还能开个小灶。
唐御臣在宿舍里洗了个澡,换了套干净的衣服,想躺下来眯一会,可是怎么都睡不着,脑子里全是罗施的影子。说真的,那是他次对一个女孩产生那么强烈的渴望,那种心动的感觉,不是想忘就能忘的。
尤其是他这种对感情这方面特别死心眼的人。
小时候他养过一条叫作凤凤的狗,后来凤凤死了,他就再没养过狗。因为在他心里,凤凤是狗,狗就是凤凤,再没有其他了。
放到感情上也是一样的,他喜欢的女孩是罗施,罗施是他喜欢的女孩,再没有其他了。
这种不知道算不算是心理疾病,他自己反正是挺苦恼的。
躺了一会,他想,反正也睡不着,不如起来做点事情。
于是,他就走出宿舍,一下楼梯就看到,罗施正在一男一女的陪同下往外走,他站在楼梯口,看着她消瘦的背影愣了一会神,就进了办公室。
他的办公室在警员办公区的里面,一个独立的房间,他刚踏进警员办公区就听几个警员在那里抱怨。
“门外都被记者堵死了,路都不好走,还有几个孙司南的粉丝,围在那里,扬言要弄死罗施为孙司南报仇,被我和五哥哄走了。”
被叫作五哥的是个中年人,黝黑高壮,是个老刑警了,他闻言放下水杯,接过话来:“我走访了孙司南的一些同行、亲友,这个孙司南名声可不好听,号称娱乐圈‘千人斩’。跟他有过关系的女星、嫩模小助理什么的,拿卡车拉都装不下,这种人怎么也会有粉丝?”
“魔还有人崇拜呢,这年头,没谱的事多着呢。”
唐御臣听到这里,眉头一皱,转身去追罗施。
死忠粉行为一般都很,他突然很怕罗施出什么事。
罗施刚下楼梯,猛地被人从后面攥住了手腕,脚步不稳,踉跄了几下险些跌倒,被唐御臣一把扶住。
“还有事吗?学……嗯,唐队长。”罗施奇怪地抬头看他,也不太敢再叫学长,因为怕又被他无视掉,以为自己是在故意跟他攀关系。
两个人的视线相撞,他手心的温度灼得她脸颊微微发红。
龙懿先一步注意到身后的动静,回身看到罗施被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拽住,立刻就火了,扯着嗓子喊:“你干什么的?快放开,动手动脚的。不放手,我就报警了。哎?这里不就是警局吗?在警局里你都敢动手,胆够肥的。”
“先等一下。”唐御臣放开罗施,亮出自己的警证,脸上没什么表情,“门外人太多,还有一些孙司南的死忠粉,这样出去太危险了。”
已经下了楼梯的蓝非原也折了回来,他认得唐御臣,他是律师,偶尔也会接一些案家属的委托,有几次的案件就是唐御臣经手的,照过几次面。
“唐队有什么好办法?”
说真的,蓝非原非常不喜欢唐御臣看罗施的眼神,深沉中透着欲望,让人看着很不舒服,但是现在关乎到罗施的安全,他又不得不理智一点,一切以保证罗施的安全大考量。
“你换上她的衣服,跟蓝律师先走,引开外面那些人的注意力,我带她从后门走。”干了多年刑警,唐御臣说话一向言简意赅,且不容置疑。说完指了指楼梯一侧,“那里有洗手间,去换衣服。”
龙懿有些迟疑,转头看蓝非原。罗施却有些愣了,搞不明白,为什么之前自己那么主动相认,都被他无视了,现在却又来帮她。
“听唐队的。龙懿你穿上小施的衣服,反正你们身材差不多,再把头发披下来,应该能拖延一段时间。”蓝非原朝龙懿点了点头,扬起唇角儒雅一笑,朝唐御臣伸出一只手,“谢谢唐队肯帮我们小施的忙。”
“她现在是嫌犯,保护她是我的职责。”唐御臣面无表情,一副冷酷的模样,转身上楼拿车钥匙去了。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穿着罗施的衣服,戴着大墨镜,披头散发的龙懿跟在蓝非原身后。刚走出警局的门,就被记者围了个水泄不通,经纪公司的车就在警局门外的停车场上停着,距离也不过一百多米,他们却走了足足十几分钟。
这段时间里唐御臣早已带着罗施风一样飞驰在马路上了。
罗施坐在副驾上,回头看了看被远远甩在身后的警局和人潮,心怀感激地对唐御臣说:“真是谢谢你了,唐队,要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样的场面。”
“当明星的,不是早就应该习惯这种场面了吗?怎么,你还会怕?”唐御臣戴着墨镜,样子冷冷的,看不出表情,也不知道他说这话的真实意图,是讽刺呢,还是只是随便聊聊。
“也是会怕的,有些记者的提问确实很伤人。”罗施苦笑,“并不是说,被到习惯,就感觉不到疼的。”
唐御臣回头看她,眼神藏在大墨镜下,什么都看不见,只是声音轻了些。
“抱歉。”他说。
“什么?”罗施没想到他会因为这个道歉,有些意外。
“没什么。”唐御臣看着前面,没再说话。
“哦。”罗施皱眉,心想,唐学长还是一如既往的难懂啊。
这个时候唐御臣突然冷脸侧头嘱咐她:“系上安全带,我要加速了。”
他的样子太严肃,罗施也跟着紧张了起来,她依言系上安全带,双手抓着座椅:“出什么事了吗?”
“后面有记者在跟踪。”唐御臣说完,就不再废话,皱起眉头,油门踩到底,黑色的雷克萨斯豹一样向前飞驰。
现在并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期,这条路也并不是主干道,所以十分空旷,雷克萨斯拐过几个弯道,直冲上一个斜坡,在下斜坡时,猛地右拐……
罗施感觉自己仿佛坐上了过山车,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还没等落下来,车速竟然悠悠地慢了下来。
“已经甩掉了吗?”她吞了吞口水,惊魂未定。
“甩不掉他们也没法再追了。”唐御臣声音冷静,面色如常,完全看不出刚才就是他玩了一把飙车,“这条路三天前刚颁布了限速令,时速不能超过60码。他们开的是一辆09年产的进口车,那个牌子的车减速器都不是特别好,加上磨损老化,现在恐怕更加不灵敏,再加上下坡的惯性,没有过硬的技术很难减速成功。而我那帮交警队的哥们为了这个限速令,天天在路口蹲点,这个时候,他们的车应该已经被查了。”他说着露出一抹轻蔑的嗤笑,“车不行技术也不行,玩什么跟踪?”
罗施回头,果然看到一辆黑色的进口车正被交警拦下,看来一时半会是走不了了。
“学长,你真厉害。”罗施笑了起来,有些得意忘形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她的手心因为刚才过于紧张,出了一层的汗,黏黏腻腻的,一拍之下,竟在他的T恤上印出一个浅浅的手印。她尴尬得要死,慌忙抽出包里的湿纸巾去擦,可是越擦越糟糕,原本只是浅浅的手印,现在被弄成了潮乎乎的一团。
“别擦了,再擦我这件衣服就要报废了。”唐御臣侧头看她,“先把你自己的手擦干净吧。”
“哦。”罗施尴尬地低头,乖乖擦自己的手。
“手上出那么多汗。紧张吗?信不过我的车技?”唐御臣又问,语气淡淡的。
罗施慌忙摆手:“不是,不是,只是比较习惯正常的车速。”
唐御臣又看她一眼,然后挑眉:“我的车速是有多不正常?”
“没有……没有……”罗施想解释,可又怕越描越黑,干脆放弃了,低着头沉默不语。
他们之间好像从来都没有过相处愉快的时候,五年前是,现在也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还记得有一次,她跟班上几个同学去玩,在游乐场碰到了警校的几个学长,其中就有唐御臣,一伙年轻人干脆搭伙一起玩。
在排队等着坐摩天轮时,大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艺校里崇拜唐御臣的人不少,班上女生抢着跟唐御臣说话,唐御臣也算给面子,偶尔还会开开玩笑什么的。她也好想跟他说话,就故意凑过去找话题,可是只要她一插话,唐御臣就立刻臭脸,转开视线。
她郁闷得要死,排队的半个多小时里,都没再说一句话。甚至开始怀疑,唐御臣是不是特别讨厌她。
摩天轮的一个厢限乘四个成人,大家抢着往里进,罗施心情郁闷没力气抢,落到了后面,只好和同样落单的唐御臣单独一个厢。
摩天轮慢慢上升,景色越来越好,远处山和植物园慢慢出现在视线里,罗施看得忘乎所以,也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等到摩天轮上升到高点,游乐场放起了烟花,绚烂的烟花就在他们身边炸开,她兴奋地大叫,不受控制地抓住唐御臣的肩膀使劲晃:“学长,快看,太美了。学长,帮我拍照吧。”
唐御臣却一直冷着脸,就算接了她的相机,给她拍了照,也一直是冷着脸的,弄得她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跟他说话。
从摩天轮上下来之后,大家还在叽叽喳喳,讨论着刚才那场惊喜的烟花表演,可是唐御臣却径直走了。
罗施看着他英挺的背影,在心里苦笑,唐学长,好像是真的不太喜欢她呢。
罗施抓着青春的小尾巴悲春伤秋,时不时偷看唐御臣几眼,心里在唾弃自己,平时也算是别人的女神,也被夸过从容优雅,为什么一碰到他,就各种出糗,而越是出糗她就越是想表现,结果往往把事情弄得更糟。
“家,还是公司?”开车中的唐御臣问,将罗施从自我厌弃的情绪中拉了回来。
“先不回我家了,我家楼下肯定也有好多记者。去龙懿家吧。”她说着,报出了龙懿家的地址,然后疲惫地靠在了座椅上,叹了口气。
唐御臣回头看她:“怎么了?车速还是太快?我已经开得很慢了,你平时坐的车都是蜗牛牌的吗?”他说着,又皱眉减慢了车速。
罗施讪笑着摆手:“不是车的问题,唐队,我没事……”
“不用这么拘谨,还是叫学长吧。”唐御臣双手握着方向盘,脸上的表情依旧是冷冷的,可是语气却明显地柔和了下来,“我一开始就认出你来了,只不过在案发现场,如果相认,有可能会被强制回避。我对我的专业度有信心,不会因为我们的关系,影响到这个案件,所以,还是保持陌生人的距离,省却些麻烦。”
关系?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罗施心里在想,却还是因为他的解释,不自觉地翘起了嘴角,声音也跟着轻快不少:“学长,我就知道你不是那么冷漠的人。”
“想不认出来也难,总在电视上看到。”唐御臣说,“大明星嘛。”
“也不是什么大明星。只不过,学长,你也看我演的电视剧?”罗施小小地惊呼了起来,“我演的可都是偶像剧。”
“家里人看的时候,偶尔会瞄到。”唐御臣嘴硬,脸却不自觉地红了。他确实是特意去看的,就是因为是偶像剧,他一个大男人坐在电视前看总觉得怪怪的,就下载在电脑里,半夜无人的时候看。
“唐学长的家里人会看偶像剧?”罗施又惊叫。
“嗯,我两个妹妹都很喜欢。尤其那部《盛夏变奏曲》,你演的易欣很可爱。”他答完,又立刻加了一句,“她们总在议论,所以我也知道一些。
罗施荡漾了,想象着唐学长的妹妹,一边看着电视剧一边讨论她,总觉得有点兴奋,又有点紧张呢。
她握着拳头,低头偷笑,唐御臣似是无意地侧头看了她一眼:“你一点都没变,无论电视上看起来是什么样子,私底下都还像个小女孩。”
“这算夸奖吗?”罗施纠结地侧头问。
没想到,这一次唐御臣却异常爽快地点了点头:“算。娱乐圈太浮华,很容易迷失,你这样保持本心,很好。”
“那些浮华都是虚的,不认清这一点很容易走错路。”罗施笑了起来。
唐御臣透过反光镜看到她的笑,她笑起来,脸蛋上两个浅浅的梨涡,分外迷人。他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又紧,又有些晕乎乎的了。就像很久以前,他坐在她身边,看着她跟别人谈笑,那种仿佛荷尔蒙全部冲到了大脑上一样,移不开视线,也看不到其他的人,其他事。
不能这样,她现在是嫌疑人,而你也不是之前那个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了。
他在心里提醒自己,为了让自己清醒点,还拨了拨头顶的冷气出风口的风向,对着自己的头猛吹。
罗施看到了,连忙抬手替他拨开,有些紧张地提醒道:“学长,冷气不能对着头吹,伤身体的。”
她手抬起时,手臂的内侧不经意擦过了他的肩膀,那种滑腻的触感,让他有短暂的僵硬,为了缓解自己的不自然,就使劲地咳嗽了两声。
罗施慌忙收回手,有些不确定他是不是不喜欢别人管他的闲事。
“我哥有一次也是因为太热了,这样吹冷气,结果中风进医院了。”罗施解释,但又觉得自己这话说得貌似不太吉利,“我不是在咒你,就是对这种事比较……敏感。”
“嗯。”唐御臣应了一声,再没有别的话。
好不容易柔和下来的气氛又开始僵了。
雷克萨斯的越野车,性能一向良好,再加上唐御臣的驾驶技术够好,在这种平坦的公路上行驶,简直感觉不到一丝震动,罗施靠在车窗前想着事,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
罗施是被一阵浓厚的粥香唤醒的,她揉了揉眼睛,看到自己的面前放着一份餐点,皮蛋瘦肉粥还冒着热气,小笼包在小巧玲珑的笼屉里闪着晶莹的光。她这才想起来,从昨天晚上开始,她就没正经吃过东西,肚子早已开始咕噜咕噜乱叫了,忍不住使劲吞了下口水。
“吃吧,你睡觉的时候,肚子一直在叫。”唐御臣此时已经摘了墨镜,眸子深沉地朝她看了一眼,又补充了一句,“我自己也要吃,就顺道给你带了一份,并不是特意去给你买的。”
此地无银三百两。
罗施糗得要死,低头默默喝粥,粥香味弥漫在口腔中里,那种温暖感煨贴着她的胃,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治愈了。
她在吃的时候,唐御臣就抱着胸坐在车里,面无表情地直视前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罗施一边吃一边斜眼偷看他。
唐御臣的长相一直很出色,五官轮廓偏深,有那么点混血儿的味道,眼睛大而深邃,有一种帅到让人移不开视线的英挺,一百八十三公分的身高,加上身材又好,穿上制服,那叫一个英姿飒爽。现在的唐御臣,也许是因为工作关系,皮肤没有在学校时那么白了,是健康的小麦色,脸部线条也硬朗了不少,不过正因为此,反倒更有男人味。
罗施兀自看得开心,没想到这个时候唐御臣突然开口问:“为什么会跟他在一起?”
这个问题没头没脑的,罗施愣了一下,才会意过来:“他”指的是孙司南,她为什么会跟孙司南在一起?
“他似乎并不是良人。”他又加了一句,“不方便说,可以不用回答,这不是审讯。”
“说起来挺可笑的。”罗施苦笑了一下,“因为这么多年来,只有他正经地追过我。”
唐御臣侧过头,那表情似乎不太相信。
“是真的。哦,那些大腹便便还有老婆的富商们当然不能算。同年纪的,他们大概觉得我这个样子肯定很难养吧,没钱没势的肯定看不上,有钱有势的贵公子太娇气没担当,我又不喜欢,就渐渐无人问津了。”她的神情有些落寞,低头拿手帕纸擦擦手,“孙司南名声确实不好,交往的两年里,我也确实恨透了他。可是他当初追我时确实很用心,我拍戏的时候,他每天都会订花送到我饭店,偶尔还会有惊喜,一开门看到他就站在我门口。我出去度假,无论在哪个国家,都能偶遇到他。开心的一次是,他带我去游乐场里坐摩天轮,摩天轮升到高处,游乐场放起了烟花,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对我表白的,他说很爱我,一辈子都会爱我。我当时就哭了,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好过。就算是这么好,没多久也腻了,转头又去对别的女人好。”
“真正的爱是不会挂在嘴边的,以后要学会分辨。”唐御臣看着她,眼神深沉而专注,看了很久很久,似乎要说什么,但终却什么都没说,见她已经吃完,下车替她开了车门:“吃完了就回去吧。好好休息,先不要工作,除非必要不要出门,不能离开本市,有需要还会请你配合调查。你想到什么跟案件有关的事,立刻联系我。不管大小,都有可能是很重要的线索。”
已经恢复公事公办的姿态了,罗施也并不是不识趣的人,她拢拢头发,走下车,对着唐御臣真诚地说:“谢谢你,学长。要不是碰到学长,我一定会六神无主,因为是学长你在查我的案子,所以我相信真相很快就能大白,我一点都不害怕。”
面对这样无条件的信任,唐御臣只觉得心里一阵柔软,但是面上却依旧是酷酷的,轻咳了两声
这本让我欲罢不能的书,简直是一场文字的盛宴。作者的文字功底,用“炉火纯青”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他能够用最精炼的词语,勾勒出最生动的画面;他能够用最朴实的叙述,道出最深刻的情感。我常常在阅读时,会不自觉地停下来,反复咀嚼那些精彩的句子,感受文字的韵律和力量。书中的人物,简直就像是从书中走了出来,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他们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细节,充满了生命力。我能够感受到主人公内心的挣扎,也能够体会到她对爱情的执着。她不是一个完美的偶像,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她的成长,她的蜕变,都让我感到无比的真实和动容。而她与心爱之人之间的感情,更是书中最大的亮点。它不是那种刻骨铭心的悲剧,也不是那种一帆风顺的童话,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充满了现实的无奈,也充满了坚定的勇气。这种在现实的桎梏中,依然选择相信和守护的爱,让我看到了爱情最坚韧的一面。作者在描绘情感时,非常善于运用大量的心理活动描写,将人物细腻的情感世界,刻画得入木三分。我能够感受到主人公内心深处的渴望,也能够体会到她对爱情的期待。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一种选择,一种坚持,更是一种责任。它需要双方的共同付出,才能开花结果。这本书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是一次心灵的旅行,它让我对爱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对人生有了更乐观的态度。
评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一个宁静的午后,捧着一杯热茶,独自坐在窗前,看着阳光洒落在书页上。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没有跌宕起伏的冲突,但却有着一种娓娓道来的力量,一种能够安抚人心的温暖。作者以一种近乎倾诉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成长,关于爱,关于生命中那些微小却又无比重要的瞬间的故事。我喜欢这种缓慢的叙事节奏,它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感受每一个人物的情绪,去品味每一个场景的意境。书中的每一个角色,都仿佛是我身边熟悉的朋友,他们的烦恼,他们的快乐,我都感同身受。我会被他们的小确幸而感动,也会为他们的失意而心疼。特别是作者对于生活细节的刻画,简直是出神入化。那些日常的琐碎,那些不经意的对话,却被赋予了深刻的意义,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生活的点滴。原来,幸福就藏在我们忽略的每一个角落,等待我们去发现。书中关于“爱”的描绘,更是让我动容。它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宣言,也不是那种戏剧化的桥段,而是融入在每一个眼神,每一次拥抱,每一次默默的支持之中。这种不动声色的爱,更加真实,也更加打动人心。我仿佛能看到,爱是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中生根发芽,又是如何支撑着人们度过艰难的时刻。这本书让我明白,爱,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付出,而是灵魂深处的契合,是彼此生命中的光。它教会我,要珍惜身边的人,要善待生活中的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阅读这本书,就像是一场心灵的SPA,让我卸下了所有的疲惫和烦忧,重新找回了内心的平静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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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不得不说,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其返璞归真的叙事方式。作者没有刻意去制造戏剧性的冲突,也没有刻意去渲染煽情的段落,而是选择用一种平静而又深邃的笔触,去描绘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种“无为而为”的艺术手法,反而更能触动人心。书中的人物,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朋友,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烦恼和困惑,都显得那么真实。我能够理解主人公在面对选择时的犹豫,也能够体会到她对爱情的憧憬。她不是一个天生的女英雄,而是一个在生活中摸索前行的普通人。而她与心爱之人之间的情感,更是书中最动人的部分。它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爱情宣言,而是融入在生活细节中的默契和懂得。这种在平淡中见真情,在日常中见伟大的爱,让我看到了爱情最本真的模样。作者在情感的描绘上,非常注重留白,他不会把一切都说得太满,而是留下一些空间,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去想象。我能够感受到主人公内心的波动,也能够体会到她对爱情的珍视。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一种陪伴,一种守护,更是一种懂得。它需要双方的共同经营,才能长久地绽放。阅读这本书,就像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静静地品一杯香茗,让思绪在文字的海洋中自由徜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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