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3
正版 中国境外投资实务指南 9787509534366 邬枫 暂无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基本信息
书名:中国境外投资实务指南
定价:680.00元
作者:邬枫
出版社:暂无
出版日期:
ISBN:9787509534366
字数:
页码:
版次:1
装帧:
开本:
商品重量:0.4kg
编辑推荐
内容提要
《中国境外投资实务指南》对中国公司境外投资的相关法律和实践进行了结构性的、有实用价值的介绍。《中国境外投资实务指南》力求涵盖中国境外投资领域的全部重要问题。第二章首先介绍了中国境外投资制度的各个方面,探讨了中国境外投资监管制度,特别是审批与登记制度、融资、劳工和合并控制等问题,此外,该章还阐释了中国境外投资者应考虑的税收和会计问题。随后,第三章谈到了具有更广泛重要性的一些话题,讨论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各种构建方案、信息技术和知识产权问题以及投资者与国家间的争端解决。第四章分国别介绍了中国境外投资项目实际的或者潜在的投资目的国的法律、金融和税收制度。
目录
作者介绍
文摘
(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4)如实物出资的,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5)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6)境外竞标或项目,应提交在竞标或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第(6)项提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确认函件是指《暂行办法》3条规定的确认函件。但是3条的规定也不够明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6月8日生效)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原则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暂行办法》1条)。上述核准期限不包括进行外部评估的时间(《暂行办法》0条①)。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单位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下投资项目的核准(《2011年通知》条):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中央管理的除外)。对于符合上述标准且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核准文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收到核准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地方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登记单》(《暂行办法》第6条;《2011年通知》第4条)。该登记单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下发核准文件的先决条件(《2011年通知》第4条)。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上述境外投资项目符合上述标准的,无须经发展改革部门审批。上述企业可自主决策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2011年通知》条)。中国企业从事以下投资的,不分限额,均须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审批要求(《2011年通知》第2条):前往以下国家的投资:—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 —受国际制裁的; —发生战争、的。投资项目属于以下行业的:—电信运营; —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 —大规模土地开发; —干线电网。中国境外投资者凭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下发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外汇、海关、入境和税收等相关手续(《暂行办法》9条和第20条)。投资主体就境外投资项目签署任何具有终法律约束力的相关文件前,须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暂行办法》第20条)。事实上,核准文件的颁发是投资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在策划交易和制定相关合同文件时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实践中,虽然《暂行办法》和(2011年通知》规定了时限,但并未明确规定具体案件中发展改革委审批程序的完成期限。从以往的案件来看,很多案件都得到了及时审批。但是,审批程序可能会很长。2—230商务部审批 商务部对中国境外投资的审批依据的是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替代了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以及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境外投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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