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曾志时先生在校任教时,因教学成绩优异而蜚声校内外。学生将课堂上所记的笔记回去整理之后,会发现每一讲都是一篇条理清楚、中心明确、阐论透彻的好文章。1935年,曾志时就已被学生们公认为朝大的“台柱”。
朝阳大学一个显著的教学特点就是教师们上课基本上以自己编纂的讲义为主,本书《民法总则》和《民法债编各论》就是由曾志时教授于1933年在朝阳学院讲授民法时的讲稿整理而来。
作者简介
曾志时(1903—1972),广西桂林人。1924年毕业于朝阳大学,在学校的资助之下又留学日本明治大学,专攻民法,回校任教后,因教学成绩优异而蜚声校内外。1935年,曾志时就已被学生们公认为朝大的“台柱”。抗日战争胜利后,朝大复员。曾志时除襄理校务外,还担任了《民法总则》《民法债权》等主要业务课的教学工作。
尹飞,河南汝南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财经法学》杂志副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不动产法。曾参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修改论证工作;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起草人。代表性专著有《物权法·用益物权》等,合著学术专著、教材等二十余部。在《法学研究》《法学家》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孙秋晓,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
目录
第一编 艺术品基本法律问题
第一章 艺术品的内涵与外延��
第一节 艺术品的内涵��
第二节 艺术品的法律界定��
第三节 艺术品的种类��
第四节 艺术品与相关概念辨析��
第二章 艺术品物权的理论与实务��
第一节 艺术品物权问题概述��
第二节 艺术品的所有权��
第三节 艺术品的抵押权与质押权��
第四节 艺术品物权问题实务--被盗艺术品所有权争议��
第三章 艺术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第一节 艺术品的著作权保护��
第二节 艺术复制品的版权保护��
第三节 实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章 艺术品的继承��
第一节 艺术品的继承方式��
第二节 艺术品继承应注意的事项��
第三节 艺术品的交付��
第二编 艺术品交易的主要法律问题
第五章 艺术品的鉴定与评估��
第一节 艺术品的鉴定��
第二节 艺术品的评估��
第六章 艺术品的画廊交易与私下交易��
第一节 艺术品的画廊交易��
第二节 艺术品的私下交易��
第三节 艺术品经纪人��
第四节 艺术品交易中的著作人身权问题��
第七章 艺术品拍卖��
第一节 艺术品拍卖概述��
第二节 艺术品拍卖流程��
第三节 艺术品拍卖人��
第四节 艺术品拍卖委托人和竞买人(买受人)��
第五节 艺术品网络拍卖��
第六节 艺术品拍卖常见法律风险��
第七节 艺术品拍卖法律风险生态环境治理��
第八章 艺术品电子商务��
第一节 艺术品电商概述��
第二节 艺术品电商模式��
第三节 艺术品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四节 艺术品平台经营者��
第五节 艺术品电子商务现存的问题及可持续性发展的改善��
第九章 艺术品的国际流转��
第一节 国际艺术品市场概述��
第二节 艺术品国际流转的国际法规制��
第三节 中国艺术品进出口的法律规制��
第四节 其他国家艺术品进出口的法律规制��
第五节 艺术品国际流转中的主要问题��
第十章 艺术品的馆藏与民办博物馆��
第一节 博物馆制度概述��
第二节 民办博物馆的设立��
第三节 民办博物馆的管理��
第四节 民办博物馆的经营��
第五节 博物馆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编 艺术品金融及法律风险
第十一章 艺术品投资基金与资金信托��
第一节 艺术品投资基金与资金信托概述��
第二节 艺术品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
第三节 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运作��
第四节 艺术品基金与信托的现存问题及发展趋势��
第十二章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
第一节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概述��
第二节 我国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发展历程与监管政策��
第三节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叫停后的退款善后工作��
第四节 艺术品“收益权”交易的探索��
第十三章 艺术品质押融资��
第一节 艺术品质押融资概述��
第二节 艺术品质押融资的模式与法律关系��
第三节 艺术品质押融资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四编 与艺术品交易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
第十四章 艺术品交易过程中的税收制度��
第一节 艺术品经营商店的税收制度��
第二节 艺术品拍卖税收制度��
第三节 艺术品电子商务税收制度��
第四节 艺术品进出口税收制度��
第五节 艺术品捐赠税收制度��
第六节 艺术品继承税收制度��
第十五章 艺术品保险��
第一节 艺术品保险的法律概述��
第二节 艺术品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艺术品保险的投保与理赔��
第四节 发展我国艺术品保险的建议��
第十六章 艺术品保管与运输��
第一节 艺术品保管中的合同法律问题��
第二节 艺术品运输中的合同法律问题��
第十七章 艺术品市场的行政监管��
第一节 行政监管部门��
第二节 艺术品市场的经营规范��
第三节 艺术品经营市场的黑名单管理��
第四节 行政法律责任��
前言/序言
序
作为一个文化古国和文化大国,我国社会自古就存在着艺术品的市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一市场事实上也是越来越热,成为投资领域的“新宠”。但是因为相关法律存在漏洞,相关研究有失粗略,这一市场也出现了很多纠纷。本书的作者,面对这一社会问题展开研究,并形成一本系统的著作,为相关市场的依法治理提供遵循。对这一做法我深以为然,在此做序并衷心推荐之。
艺术品投资市场虽古已有之,但也要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她不仅体现了人们对艺术品独特品味的审美追求,也能够实现资产配置和财富保值、增值的需求。遗憾的是在蓬勃发展市场后面,相关其理论研究和法律规制却有些滞后,问题与发展共存共生。投资者追求财富保值增值时,必然会遭遇投资风险和法律风险。
本书从法律规制和风险揭示角度对艺术品投资各个环节做出释解、梳理,它探讨了艺术品的法律属性,研究了相关物权、知识产权、继承、信托、基金、担保、保险、评估、拍卖、国际私法、合同法、税法和行政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问题。作者的研究还辅加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热点和焦点案例,所以文字体现法学的严谨性的同时,也具有很好的可读性。
本书作者将法律实务与法学理论有机链接,纵横艺术品投资领域的方方面面,不但对艺术品投资人有一定的借鉴指导意义,同时也可以推动法学理论界在该领域作出深入研究,以期待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促进艺术品市场的规范发展,保障艺术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谨以此为序并期待有更多更系统深入的研究面世。
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前言
关注和接触艺术品投资源于近年来我开展的一项新业务--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一些家族的财产配置开始有一定比例的艺术品投资安排。另外,身边朋友中也不乏艺术品收藏家和艺术家,还有一些是画廊、博物馆(美术馆)、艺术品金融业等业内资深人士,多年相处,耳濡目染,促使我更多地关注了这个领域,了解了这个从业者群体的喜悦与忧愁。有时,我也为他们的投资和运营提供一些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偶有碰到一些艺术品投资纠纷、版权纠纷等,我会力所能及地协助处理或给出一些建议。这些经历帮助我对这个领域的运营规律有了更深入和具体的认识,也在艺术品投资和经营领域的法律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一些执业经验。在这一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对于任何一件艺术品而言,其上凝结了艺术家创作过程付出的巨大辛苦、情感热爱甚或天赋灵感,而其一旦进入市场流转,则必须依赖冷静理性的制度保障,以此才能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这正是法律通过其指引、预测、规范和强制等功能来“定分止争”、促进各方利益主体和谐发展的价值所在。
这些经历和体会为这本书的诞生埋下了种子。
就像种子发芽破土需要阳光和雨水。机缘巧合,2017年夏天我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组织的一次关于艺术品金融化时代的投资收藏风险论坛,论坛上听到了西沐教授、龙翼飞教授、刘瑞起院长、余润德教授的精彩发言,就像那天不期而遇的那场大雨,浇开了我萌芽的种子。
经过我们团队半年时间的努力,这本拙著终于面世了。本书试图尽量涵盖艺术品交易的全部环节和涉及的问题,对其中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尽量完整的梳理,并根据我们多年研习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作了一些释解。为了让读者更直观和形象地了解有关法律问题,我们在一些章节选择了相关案例。希望通过对这些法律问题的梳理,让更多的读者,尤其是艺术品投资领域的从业者了解艺术品投资中的法律问题,从而更好地防范相关法律风险。受我们团队自身水平和经验局限,本书难免有许多不足之处,欢迎同行和读者批评指正。希望我们能抛砖引玉,引起更多同人研究和思考,更好地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们支持鼓励的所有朋友,不胜感激中国社会科学院孙宪忠教授为本书作序,感谢孔祥俊庭长、黄勇教授两位法学领域的专家和艺术品领域收藏家马未都先生以及资深专家西沐教授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推荐。感谢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戴伟社长和李璐编辑,感谢提供精美插图的嘉德国际拍卖公司、墙艺术空间、今日美术馆、余德耀美术馆和阿润塔娜,感谢资深税务师赵普文的宝贵意见,感谢团队敬业、严谨、勤奋和精益求精的学术态度。
如果这本书能对您有一点点帮助,我们将十分欣慰。
云大慧 贾桂茹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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