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案例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国内案例,对国内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业绩突出的22家文化文物单位,分为基本情况、代表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经验做法予以具体介绍。第二部分是国外案例,选取国外4家不同主题和特色的代表性文化文物机构,介绍其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思路、做法和代表性产品,作为他山之石为国内同行提供借鉴。
内页插图
目录
前言
国内案例
故宫博物院
中国国家博物馆
中国国家图书馆(国家典籍博物馆)
中国美术馆
文化部恭王府博物馆
中国国家京剧院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首都博物馆
上海博物馆
四川博物院
浙江省博物馆
山西博物院
湖北省博物馆
内蒙古博物院
南京博物院
苏州博物馆
敦煌研究院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
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科技馆分馆)
磁州窑博物馆
观复博物馆
国外案例
史密森博物院
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大英博物馆
维多利亚与艾尔伯特博物馆
后记
前言/序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让传统文化资源活在当下、传承发展,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目前,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掌握了大量各种形式文化资源,鼓励和推动文化文物单位系统梳理馆藏文化资源,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文化资源“活起来”的重要途径,也有利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推陈出新、以文化人,更好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为深入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文物局4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的目标,即力争到2020年,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意见》明确了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并提出要选择部分单位开展试点,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意见》的出台对推动我国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国家系列政策的支持下,各级各类文化文物单位积极探索,已涌现出了许多成功案例。为了帮助全国文化文物单位及时了解、把握国内外相关单位机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现状,推广经验、促进发展,我们编辑了本书。
全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国内案例,对国内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业绩突出的22家文化文物单位,分为基本情况、代表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经验做法予以具体介绍。第二部分是国外案例,选取国外4家不同主题和特色的代表性文化文物机构,介绍其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思路、做法和代表性产品,作为他山之石为国内同行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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