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主编夜祺重推江湖悬疑萌文
带你领略古代初恋的味道!
传闻中,见离忧是美人中的杀手,杀手中的大美人。
这样的人物,果然是男孩子!
女人见了秒变迷妹,男人见了疯狂流泪……
柳烟芸:他就是只随处乱放电的公孔雀!
一把仙剑离奇被盗,寻剑之路风云诡谲
危机与阴谋伺机而来……
掌门千金VS江湖男神
冤家联手,闹腾江湖!
内容简介
一把祖传仙剑离奇消失,柳烟芸作为青风派的掌门千金,由于体质特殊,可以感应到仙剑的存在,于是和师兄柳凌风开启了一段扑朔迷离的寻剑之旅。
一入江湖,便邂逅了名动江湖的杀手见离忧。他喜穿红色的衣服,爱吃包子,一双桃花眼风情万种。而在柳烟芸眼中,那只花孔雀骚包又自恋,整天似笑非笑,毒舌又贪财!可怎么越看他越顺眼?咦,她才没有心动!
不料他竟然说:“你的包子救了我的命,恩情太重,已还不起。不如,我把自己给你吧。”柳烟芸仰天长叹——俩包子引发的孽缘啊。
而随着寻剑队伍的壮大,江湖上却掀起了轩然大波,仙剑被盗背后竟隐藏着惊人的大秘密……
作者简介
唐源儿,作家、编剧。坚持写自己喜欢的故事,享受将心中的故事变成文字的感觉。著有《疏帘淡月》《江湖为聘》《渣心难耐》等作品。
精彩书评
这篇文以轻松欢快的语句构建了一个暗潮涌动的江湖,主角对话风趣幽默,很符合作者的性格哈哈!追踪仙剑的结局也真的令人很意外,总之这是一本看了会开心会想要再继续看接下来去的故事的书!
——(作者璃华)
《江湖为聘》好萌啊!花孔雀般的美人杀手,一踩就炸的小辣椒掌门千金。不自觉间的频繁的注视,正是放在心尖儿上的征兆呢!即使是危机四伏的寻剑之旅,也是鸡飞狗跳,笑话百出。哪怕阴谋和危险潜伏的绝境之地,感觉一点也不害怕了呢。
——(读者风荷)
很久没有看过这么轻松萌贱的古代言情了!关键是除了有趣,居然还有悬疑的东西在里面,勾得人一直想往后看了解真相。男女主的感情是我zui爱看的,两个冤家在一起碰撞出无限火花,特别逗趣。总之强推!
——(作者花时玖)
这个故事一开始我是拒绝的,因为这个男主居然……比我美!但想了想,这么美的男主不分享给大家就太可惜了。
——(桃之夭夭主编夜祺)
目录
楔 子
第一章 二入江湖,意外颇多
第二章 人生如戏,我正入戏
第三章 奉天之行,彼此之结
第四章 武林大会,谁是英雄
第五章 偶遇司空,偷心小贼
第六章 碧悠难寻,不幸坠崖
第七章 误会化解,谷主现身
第八章 一见钟情,欲抢欲留
第九章 郎情妾意,空幻一场
第十章 东风就绪,意外之吻
第十一章 前往金州,节外生枝
第十二章 神秘女子,金州现身
第十三章 久别重逢,兄妹相拥
第十四章 半路闹肚,野外废柴
第十五章 进入小镇,锒铛入狱
第十六章 两小活宝,齐救离忧
第十七章 继续旅程,莫名心悸
第十八章 抵抗情敌,醋意横飞
第十九章 那些隐藏,你从不知
第二十章 毛头小子,手持灵剑
第二十一章 灵剑销毁,道出真相
番外之 棺柩
番外之 柳凌风的初体验
精彩书摘
第一章二入江湖,意外颇多
剑华山山脚下,两个身穿白衣,手持宝剑的男子正悠闲地骑着马,不急不缓地沿着道路往月华镇的方向走去。
剑华山雄伟巍峨,是一座闻名了两百多年的名山,而让它出名的原因,除了它本身风景秀丽、山上多奇珍异果,最重要的则是那山顶之上的门派——青风派。青风派是江湖最有名的大派之一,名字听上去雅致,与世无争。但领略过青风派武功的人都知道,青风派的武功是以其快、准、多变而令人胆寒。幸而这么多年来,青风派一直都是走的“名门正派”这条路,对江湖上的打打杀杀也不太过问,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隐于世外般,不然,恐怕会让江湖中人感到恐慌吧。
而这两人骑马从剑华山上下来,看其着装打扮,便能想到是青风派的弟子了。
“师兄,我们走这么慢,什么时候才能到月华镇啊?”右边的白衣男子终于忍不住偏过头看向一旁的男子,一双眼睛像极了小鹿的眼睛,又大又狡黠,镶嵌在白皙而又略带婴儿肥的脸庞上,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活力。
“师妹,你好不容易出一趟门,要懂得慢慢欣赏沿途的风景,这才不枉你来江湖走一遭。”闻言,左边的白衣男子勾起嘴角,显得格外悠然自得。
原来右侧“公子”非公子,而是一个黄花大闺女。
“破山破石头有什么好看的……”柳烟芸嘀咕着,扬起头看了一眼身旁并肩而行的人,突然两腿用力夹住马肚子,马儿吃痛地嘶叫一声,前腿抬起,接着飞快地跑起来。少女银铃般的笑声从远处传来:“柳凌风,要看风景你自己看去,我要去镇上吃东西了!驾!”
“烟芸你慢点!”柳凌风狠狠在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朝前方巧笑着的柳烟芸赶去,边往前赶边在心里暗叹:这丫头,性子忒野了。
他们到达月华镇的时间比预计的要早了许多。
柳烟芸坐在马上瞧着月华镇的入口。
月华镇镇口有一个大大的牌坊,上头写着“月华镇”三个力道苍劲的大字。左右立着的两根大柱子上刻着两句话:青风庇佑福常在,心诚面善财聚来。
看着这两行字,柳烟芸不禁“嘿嘿”笑了几声。
这是她第二次下山。第一次是在七岁那年,可惜她回去后就生了场大病,将七岁以前的事儿都忘了个精光,自然也就不记得这月华镇是何种光景。她知道青风派在江湖上是有一定地位的,可没有想到,临近的小镇竟然还会特意在柱子上刻对联以膜拜它。
一种油然而生的嘚瑟感充斥了她的胸腔。
身后传来嗒嗒的马蹄声,不一会儿,柳凌风就赶了上来。好不容易追上了这个丫头,却见她对着牌坊一脸傻笑。柳凌风抬手一拍她后脑勺,这次他先冲到前面,只余下回音:“师妹,跟上!”
柳烟芸大喝一声,右脚跟踢了马儿屁股一脚,立马跟了上去。
两人在喜来客栈的门口下马,立刻就有店小二走出客栈,热情地向他们询问“打尖还是住店”,在得到“住店”这个回答后,小二接过他们手中的马缰,一边拉着马往客栈后头的马厩走,一边冲着客栈里头的掌柜吆喝:“掌柜的,两位公子住店!”
柳烟芸对这山下的一切都觉得很稀奇,跟着柳凌风往客栈里走的同时,眼睛却还在东瞧西看,压根没有注意前方的路。这不,一个不小心,绊在了门槛上,整个人呈“大”字形往前倒去。
得,叫也来不及了。柳烟芸认命地闭上眼,等待疼痛到来的那一刻。
就在她即将与大地亲吻的前一刻,柳凌风眼明手快地拎住了她颈后的衣领,将她整个人提了起来。即使这样,还是惹得客栈里吃饭的客人哄堂大笑。
柳烟芸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其实,她从小到大闹过的笑话就不少,不过基本上被笑的都是被她闹的那个,至于真正属于她的笑话,只有七岁那年她随青风派掌门人——也就是她爹下山出远门的那一次。不过她自己已经记不得了,事情的经过都是后来她听别人说的。
据说,那年她出门,好不容易下了决心用自己攒下来的钱买点吃的,结果刚买到手就被一个小叫花子抢了去。她硬是追了人家好几里,最后淋着雨脏兮兮地回了客栈,满身狼狈,一见到她爹就号啕大哭,最后居然还病倒了。这一病,就拖到了回青风派的时候,她一直意识模糊,最后好不容易痊愈了,却把什么都忘了。
至于被抢的是什么好吃的,有人说是糖葫芦,有人说是桂花糕,有人说是大白馒头,反正没几个人说得一致,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自七岁开始有记忆以来,柳烟芸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一齐笑话,面子上总归有些过不去,可又不能平白无故地打人,只得扭头瞪了柳凌风一眼,怨他不早点扶住自己。柳凌风被瞪得哭笑不得,只得拉着她找一张桌子坐下,准备用食物来消散她的怨气。
“来一盘卤牛肉,半只烧鸡,一碗猪红,一盘青菜,哦,还要一笼水晶饺。”柳烟芸一口气报出一溜菜名,等说完了才记起一旁的柳凌云,“哎,师兄,你要吃什么?”
柳凌云苦笑,对店小二摇头:“不用了,就点这些吧。”
“哎哎,等等!”柳烟芸拉住店小二的衣角,“再来一壶桂花酿,要陈年的!”
“好嘞!客官稍等片刻!”
店小二还没见过这样的客官,才两个人,点这么多菜怎么吃得完?掌柜也没见过,不过掌柜眼尖,识得这二人身穿的是青风派的衣服,便朝店小二使个眼色,让他催促厨房抓紧上菜。
菜很快就上齐,柳烟芸斟了两杯酒,吃得只差没撒欢。
“哎,听说了吗?见离忧要往北边来了。”
旁边一桌坐着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穿着普通的布衣,若不是坐着的长凳上都放着兵器,看上去就像普通老百姓。此刻说话的是其中一个用头巾将头发包起来的男人,神色颇带些神秘,仿佛刚说的是花钱买来的消息似的。
柳烟芸耳朵尖,“见离忧”三个字一出来,她就停了手中的动作,聚精会神地听起来。在山上,她被爹爹整日逼着练武,又不能下山,每次她都只能从下山办事归来的师兄弟嘴里听一些江湖事迹。见离忧是近三年她听得最多的江湖人物,尤其是迎风师弟,几乎每次跟着师兄出门办事回来,嘴里都离不开这个名字,直称他为“大侠”,简直算得上对那人万分崇拜了。
现在能边吃饭边听人说,不亦乐乎?
“消息可靠吗?不是说见离忧一向只在岭南一带活动的吗?”那一桌唯一的女人听到这个消息,有些诧异,“难道他现在开始接北方的生意了?”
“这可不好。”另一名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皱起眉头,扒一口饭送到嘴里,压低声音,“他要是连北方的生意都做了,那叫我们这些人怎么过活?”
“去!你以为见离忧会接我们手头上的这种小生意吗?”女人不屑地看了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一眼,“人家的生意可都是二千五百两银子起价的,请得起的都是大贵人,我们连边都够不着。”
女人这么一说,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脸上出现喜忧参半的神色,既庆幸自己不会没活接,又悲哀于自己的不值钱。
“我倒听说,他这次来北方可不是为了做生意。”饭桌上一直没吭声的第三个男人这时插嘴进来,他下颌留有一小撮长胡子,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他捋了捋胡子,道,“他这次好像是来找寻故人的。”
“咦?难道是跟包子有关的那个故人?”女人接上话。
柳烟芸听得津津有味,吃饭的动作跟着慢了许多。她抬眼看过去,发现大多数客人都歪着脑袋听那一桌人闲扯,看来,这见离忧的名声的确不小。
“这就不得而知了。”包头巾的男人耸肩,笑了笑,“不过他要是能来北方杀几个贪官污吏,就是百姓的福气了。”
这些人将“杀人”两个字云淡风轻地挂在嘴边,令柳烟芸有种“啊,这就是江湖”的感觉。
“你个小兔崽子!怎么给大爷上酒的?!”柳烟芸正听得起劲,隔着她两张桌子坐着的男人猛地拍桌,面色狰狞地叱喝着店小二。桌上的盘子都被震得往上跳起了一寸高。
这个男人有武功。这是柳烟芸心中的第一个想法。
店小二吓得浑身发颤,弯着腰拼命鞠躬:“对不起,客官,小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怎么没看见你给其他人上酒时,洒他们一身?!”男人长着大胡子,五大三粗的一个人,发起怒来眼睛瞪得溜圆,粗壮的臂膀稍稍用力就能看到鼓出来的肌肉。他恶狠狠地抓住了店小二胸前的衣襟,一只手就把他提了起来。店小二这下可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男人的举动将客栈里人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大爷,大爷,您大人有大量,这小崽子做事不牢靠,我亲自给您倒酒如何?这酒钱一文不收,就当是我请您喝的。”掌柜的见情况不妙,赶紧小跑着过来赔不是,满脸讨好的笑。
“呸!谁要你请了?!当大爷我没钱?!”没想到这大胡子脾气还不小,看来店小二今儿个怕是要遭罪了。
其他客人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着热闹,丝毫没有要出言相劝的意思,更别说出手相救了。
这一点也不符合江湖的定义,柳烟芸想。
抓紧身侧的佩剑,柳烟芸几欲冲上去“惩奸除恶”,却被柳凌风一把按住。他对她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冲动。
大胡子男一只手将店小二举过头顶,眼看着就要把他摔下地,柳烟芸赶紧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下一条缝。柳凌风从桌上的竹筒里抽出了一根筷子,捏在手中,随时准备着。
就在大家屏息等着看店小二倒霉时,一道红色的身影从客栈外跃了进来,一把又细又软的利剑绞上了大胡子男的胳膊。那人的脚轻轻点地,人就跳了起来,从大胡子男手中夺过店小二,将他平稳地带到了地上。
脚刚一着地,店小二就连忙躲到柜台后面去了。红衣男子没有给大胡子男反击的机会,剑绞着他的胳膊松开,将对方的袖子削了个稀烂,接着飞起一脚踹中他的胸口。大胡子这么厚实的一个人也被这一脚踹出去了好几米。但红衣男子并不打算这么放过他,跑过去在他胸口狠踩几脚,外人看着好似没怎么用力,但柳烟芸知道,他这是把内力凝聚到了脚上,这一脚踩下去,啧啧……
果然,大胡子男表情扭曲,躺在地上直喊疼。
红衣男子又补上几脚,面色凶狠:“还敢不敢欺压良民了?!”
“不敢了,不敢了……”大胡子男求饶,“公子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柳烟芸看到这儿就没了兴趣:哎呀,这大胡子的战斗力也太弱了。红衣男子闻言,松开脚,踹了大胡子一脚让他滚,大胡子便屁滚尿流地跑了。客栈里的人都鼓掌叫起好来。
红衣男子抬起头,扫了客栈里的人一眼,眼里充满着不屑。
柳烟芸这才打量起红衣男子来。
细眉,桃花眼,头发高高地束在脑后,着一袭绛红色长袍,不算太高,身子骨骼偏纤细。
“嗯,长得还凑合。”柳烟芸发表了这句感慨,就没了下文。
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的店小二连忙从柜台后钻出来,对着红衣男子连连道谢,却不料人家不买他的账,只斜着眼看他,口气不太好:“光说谢谢有什么用?给我包十个灌汤包带走!”
店小二一愣,掌柜的倒是先反应了过来,一手擦着额头上的汗,一手推了店小二一把,让他赶紧进厨房拿包子,又谄媚地对着红衣男点头哈腰,请他先在厅内坐着,稍等一会儿。红衣男子鄙夷地扫了客栈里的人一圈,摇着头表示不愿意和粗俗之人坐在一块儿。
柳烟芸对这个男人的印象顿时就比对那大胡子的好不了多少了。
拿了包子,红衣男子便头也不回地出了客栈。
过了好一会儿,客栈里不知谁惊呼了一声:“红衣,包子……是见离忧!”
这句话就像扔入池塘的石头,“哗啦”一下,引得余波一圈一圈往外散。客栈里瞬间热闹起来,你一言我一语,都大肆谈论起见离忧来。
刚才那人是见离忧?柳烟芸皱眉,一时间,心里百感交集。
柳凌风见状,轻笑一声,抿了一口桂花酿?:“那人不是见离忧。”
柳烟芸扭头看着柳凌风的侧脸,问:“你怎么知道?”
“且不说长相打扮,光是爱管闲事这一点……”柳凌风“呵”了一声,瞥眼看着自己“一无所知”的师妹,“见离忧从来不会在吃饭时间多管闲事。”
远在某地,正在路上啃着包子的见离忧莫名地打了好几个喷嚏。
柳烟芸右手撑着下巴,感叹:“师兄,我觉得,这个江湖跟我期待的好像不太一样。”
柳凌风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师妹,要知道,江湖之所以为江湖,就是因为意外总是多于期待。”
天才蒙蒙亮,柳烟芸就被柳凌风从睡梦中揪了起来。
现已入秋,早晨的空气里透着较重的寒意。柳烟芸冷不丁打了个喷嚏,抖了抖,将加在长袍外绣着仙鹤的黑色长袍裹紧了些,跟着师兄下了楼。
客栈里的伙计已经忙活起来,擦桌、给客人的坐骑喂食、择菜、和面……见柳烟芸二人从楼上走下,掌柜放下手中的账本,迎了上去:“两位客官,要吃点什么?”
“给我们包几个馒头带路上。”柳凌风掏出钱袋,递给掌柜几粒碎银子,“这是房钱。”
掌柜接过银子,皱纹纹路更深了,笑得跟朵菊花似的。柳烟芸看得有意思,不禁莞尔。店小二从后院将他们俩的马牵到客栈前方,柳凌风接过馒头,用黄色的糙纸包好,放入包袱里,而后把包袱背在了背上。
两人一同跃上马背,随着两声“驾”,马儿驮着他们,奔出去好远。
掌柜站在客栈门口,看着两人的背影,不禁感慨:自古风流人物出少年啊。
马跑了好几个时辰,从繁荣的小镇跑到了杳无人烟的郊野荒地。天空却没什么变化,依旧灰蒙蒙的,好似一口大灰锅从头顶罩下来,压得人胸口沉闷。
等看到了河流,两人一同下马,准备休憩片刻。
柳凌风走到河边,将牛皮水袋灌满了水,先递给柳烟芸。柳烟芸咕噜咕噜喝了大半袋子,柳凌风只是宠溺地看着她笑,接过她递回来的水袋,又蹲下灌满,这才自己喝了两口。
“哎,师兄,你说,我爹这次让咱们去我姥爷家干吗呢?”柳烟芸从柳凌风的包袱里扒出馒头。天冷,加上过了这么长时间,馒头已经变得又冷又硬了,跟石头似的。不过她已经顾不上这么多,肚子饿不是病,饿起来要她命啊!
就这样,一口冷馒头就一口水,柳烟芸也吃得有滋有味。
“不知道。”柳凌风选了一块稍显干净的草地坐下,摇着头回答,“师父没有告诉我,只说,我们到了便知道了。”
柳烟芸“哼”了一声,嚼着馒头,不屑地说道:“我爹他就是喜欢没事卖关子,吊着我们胃口,好让我们拼命往姥爷家赶。”
柳凌风想着自家师父的性子,听了柳烟芸的话微微一笑,不做回应。他这个师妹什么都好,长得好,又招长辈喜欢,就是性子野了点,时常口无遮拦。
“算了,管他关子能卖几个钱呢!咱们还是抓紧赶路吧,我可不想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这风餐露宿的。”柳烟芸将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到了姥爷家,我让厨子给我做油泼鸡吃!啧啧……”
她拍了拍手,用脚轻踢柳凌风的脚,嘟囔:“走啦走啦!”
紧赶慢赶,两人好歹在天黑前到达了下一个镇子。
这个镇子叫天华镇,比月华镇要小上许多,街道窄了三分之一,房屋也稍显陈旧,却意外地比月华镇要热闹十倍。街上到处都是小贩,叫卖声声声入耳。人也挺多,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
一打听,哟,不得了,这儿竟然是在举办花魁节!现在已经到了最后一轮的比试,时间定在明日下午。柳烟芸打有记忆起这还是第一次踏入江湖,对什么都好奇得紧,又怎肯错过这种盛会?此刻,早已把自己先前说的抓紧赶路忘得一干二净,吵着要多留一天,还振振有词:“师兄,人生苦短,需及时行乐。你这么大个人了,连花魁都没见过,不嫌丢人吗?”
柳凌风闹不过她,只得点头答应。
到了第二日,柳烟芸匆匆吃过午膳,拉着柳凌风来到事先打听好的地点——天华镇乃至整个北方最闻名的青楼:牡丹阁。
人已经来了不少,柳烟芸见缝插针,左挤右搡地硬是挤到了第一排,被她扯着的柳凌风平白无故遭了无数个白眼。
天华镇的花魁节三年举办一次,由牡丹阁承办,北方各地青楼自由选送一名花魁报名参加。在花魁节取胜的花魁将获得“花魁仙子”的称号,除了身价会突飞猛增十倍以上,在接下来的一年,胜者所待的青楼的生意一定会远远超过其他青楼。
为此,各大青楼的老鸨绞尽脑汁培养最优花魁,为的就是让她们夺一次“花魁仙子”。
往届的花魁仙子全是由牡丹阁选送的花魁所得,只有上一届赛出一匹黑马,由一位名不见经传的青楼花魁夺得,一时间那座青楼名声大噪,生意兴隆。不过,那花魁后来被牡丹阁高价挖到了自己楼中,牡丹阁的财力势力,由此可见一斑。
天气似乎也很给花魁节面子,昨天还阴沉沉的,今天就放了晴。太阳挂在天空中,照射着这片热血大地。
越接近比赛的时间,人就越多。柳烟芸不过无意中往后看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
时间到。
牡丹阁的老鸨摇着羽毛扇,风姿绰约地走出来。开头无非就是“今日是比试的最后一场,胜者将会是这一届的‘花魁仙子’”云云。啰唆了一大堆,柳烟芸给她一句话总结了:最后一场比才艺,由大众投票,胜者将捧回“花魁仙子”称号,败者赶紧收拾收拾,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在老鸨说话的时候,就有抹着胭脂水粉、走路摇曳生姿的青楼女子给各位看官发红花,一人一朵。柳烟芸拿起来在鼻子下闻了闻:不好闻,没有那些女子身上戴的香。
经过介绍,大家知道了这红花就是用来投票的,等所有参赛的花魁展示完才艺,看客喜欢谁,就可以将红花投到谁前面的篮子里。
嘿,这倒有些意思。柳烟芸觉得稀奇,不免将红花抓紧了些。
比试开始。各位花魁使出浑身解数,吹拉弹唱舞,个个儿都铆足了劲,一副誓死也要将“花魁仙子”称号拿下的模样。
柳烟芸看得眼睛都直了。
她在青风派除了读书识字,就是练武,还从来不知道女子身姿可以如此柔软,纤纤细指可以弹奏出这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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