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痴迷于哥特式恐怖小说的乡村牧师之女凯瑟琳,有时把现实生活也当成传奇故事中的虚拟世界。她被带着去巴思社交场合见世面,结交了虚情假意的索普兄妹,并与正直英俊的富家子弟亨利一见钟情后,受亨利的父亲蒂尔尼上将盛情相邀前去他家做客。在诺桑觉寺这所幽深、古老的宅子里,凯瑟琳脑海里浮现出恐怖小说中的可怖情景,上演了一幕幕可笑的历险记。嫌贫爱富的蒂尔尼上将听信索普的谗言,出尔反尔,对凯瑟琳冷酷地下了逐客令。然而爱情的忠贞最终战胜小人的谎言。
作者简介
简·奥斯丁(1775-1817),英国著名女作家。本书是作者主要作品之一。
善良懂事的芬妮由于家境穷困,从小被寄养在富裕的姨妈家。姨妈家的两个表姐虽然聪敏美丽,但都高傲任性,幸亏表兄埃德蒙的亲切关怀,才使她在寄人篱下的生活中得到安慰和快乐。成年后的芬妮也常随表姐表兄参加社交聚会,他们在牧师家里结识了风流倜傥的青年克劳福德和他的妹妹玛丽。埃德蒙对美丽机智的玛丽一见倾心,芬妮的两个表姐则拼命追求克劳福德,未料克劳福德在逢场作戏后发现自己真心喜欢的是芬妮,而芬妮深爱的却始终是温和真诚的埃德蒙……陷入感情纠葛的这几对青年男女最后的结局出人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
39幅原版插图生动再现经典场景。
芬妮想了想说:“他越是了不起,我越不应该对他抱有幻想,而且她们似乎认为,一个女人可以随时响应男人的感情,在这一点上,我跟她们有很大的分歧……”
精彩书摘
《奥斯丁文集·经典插图本:诺桑觉寺》:
凡是见过凯瑟琳·莫兰孩提时代模样的人,都会觉得她来到这个世界是成不了女主人公的。她所处的生活环境,她父亲、母亲的性格,她自己的相貌和脾气,这一切都不利于她做女主人公。她父亲是一个牧师,不会被人们忽略,他的家境也不贫困,而且,他是一个很受人敬重的人,尽管他起的名字叫理查德①,他也从来不是一个潇洒的人。除了因担任两个教区的神职有两笔可观的薪俸之外,他还有一份很不错的收入。而且,他还是个一点儿也不爱把女儿们锁在家中不让出门的人。凯瑟琳的母亲是一个见识实实在在的人,脾气也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她母亲身板很结实。凯瑟琳还没出世,她母亲已经生了三个儿子;也不是像人们会料想的那样,把凯瑟琳带到这人世间便闭上了眼②,她还好好地活着——后来又生了六个孩子——亲眼看着他们一个个在自己身边长大,自己也从来没有什么头痛脑热的。拥有十个子女的家庭,总会被人们认为是一个美好的家庭,十个孩子便是十个脑袋、二十条胳膊、二十条腿;可是,莫兰一家除了人多之外,也不配算作美好的家庭,因为这些子女都很平平常常,凯瑟琳长到老大了,也还是平平常常,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身材又瘦又难看,蜡黄的皮肤没有血色,一头黑发直挺挺的,五官棱角分明;她的相貌就是如此;说到她的智力,要做女主人公,条件似乎也不见得很有利。她喜欢的尽是男孩子玩的东西;比较起来她更喜欢打板球,而不喜欢玩具娃娃,不仅如此,就连与女主人公更相称的童年爱好,她也不怎么喜欢,什么养睡鼠呀,喂金丝雀呀,浇花呀,她都不喜欢。说到花园,她是不喜欢去的;即使到花园去摘什么花,那也不过是有意捣蛋——越是不该摘的花,她越是要摘,凭这一点至少可以猜出她是有意捣蛋。这些是她的习性;她的天资也同样很特别。要是不去教会她,她什么也学不会,什么也搞不懂;有时候即使教了她,她也还是不会,还是不懂,因为她常常不集中注意力,偶尔还很笨。光是叫她背诵《乞丐诉状》③这首诗,她妈妈就教了她三个月;而她的大妹妹萨莉,背这首诗就要比她背得通顺。也不能说凯瑟琳老是那么笨,话绝不能这么说;寓言诗《小兔子的朋友》④她就背得很快,跟其他的小姑娘一样。她妈妈要她学音乐,凯瑟琳想自己肯定会喜欢,因为她就是爱在搁置一旁的那架老式小钢琴⑤的键盘上叮叮当当地摸弄;就这样,她八岁的时候便开始学琴了。她钢琴只学了一年,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莫兰太太呢,不管女儿们是因为没有能力还是没有兴趣,她是从来不会硬逼着要她们技艺娴熟的,所以凯瑟琳不肯再学琴她也就应允了。妈妈把音乐老师辞了,那一天也成了凯瑟琳人生中一个最最轻松愉快的日子。
……
前言/序言
简·奥斯丁(1775-1817)的《诺桑觉寺》是她最早写成的一部小说,虽然《理智与情感》的底本《艾丽诺与玛丽安》成书于一七九六年间,《傲慢与偏见》的底本《最初的印象》成书于一七九七年,而《诺桑觉寺》则于一七九八——一七九九年完成。一八〇三年,一个名叫里查德·克罗斯贝的书商用十英镑买下了《诺桑觉寺》这本书,甚至还做了广告准备立即出版,然而书始终没有出版。时隔六年之后,奥斯丁去信询问出书的情况,得到的回答竟是愿以原价奉还。到了一八一六年,奥斯丁最喜欢的哥哥亨利出了十英镑将书买回,当时书名似以《苏珊》称,恐是女主人公的名字。奥斯丁立即将这部书作了很大修改,不光改了人名与书名,而且文字风格都较前已出版的几部书成熟。从奥斯丁一八一六年为该书写的广告来看,她对这部书的命运很有感慨:“一个书商竟然认为值得花钱买下他认为不值得出版的书,这种做法似乎有些奇怪。”因此,她特别指出,这部长篇从成书至出版相隔十三年,读者须注意岁月流逝给人们思想见解带来的变化。奥斯丁去世后的第二年即一八一八年,这部最早完成的长篇《诺桑觉寺》才得以出版。
然而,奥斯丁在写作《诺桑觉寺》和修改《理智与情感》这两部书之间,还写过一部未完成的长篇《沃特森一家》。这部未完成的长篇大概于一八O四年动笔,后因父亲患病,于第二年辍笔。也许因此之故,她后来很长时间没有写作。一八一一年她开始写《曼斯菲尔德庄园》,一八一四年创作《爱玛》,一八一五年创作《劝导》,一八一七年创作《桑迪顿》,但未完成。如按出版年代排列,简·奥斯丁六部长篇小说出版情况如下:《理智与情感》(1811年),《傲慢与偏见》(1813年),《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年),《爱玛》(1816年),《劝导》(1818年),《诺桑觉寺》(1818年)。
简·奥斯丁一七七五年生于英格兰汉普郡斯蒂汶顿教区长家,是家中六个兄弟、两个姐妹中的小妹,排行第七。这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和睦家庭,父亲是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奥斯丁从小就在父亲鼓励下大量阅读各类书籍,并学习写作,家中文学气氛浓厚。奥斯丁在很小的时候在牛津等地上过寄宿学校,后来也到过伦敦、巴思等地。尤其是巴思,一八〇一年她父亲带着部分家庭成员迁往巴思居住,奥斯丁在那儿过着安逸的日子,与上流社会邻居交往,出席当地乡绅家庭舞会,并拥有马车,然而奥斯丁并不喜欢那个地方。那里很久以来便是上流社会男男女女来往度假、招摇过市的热闹场所,如《诺桑觉寺》中女主人公凯瑟琳初入社交场合时所惊叹的:“哦!人在巴思谁会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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